鍋爐廠產品檢驗質量檔案編號管理制度3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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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329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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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鍋爐廠產品檢驗、質量檔案、編號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1.產品檢驗制度xx/QC-TQ01-2006(6.1)2.不合格品回用制度xx/QC-TQ02-2006(6.4)3.不合格品隔離制度xx/QC-TQ03-2006(6.5)4.廢品管理制度xx/QC-TQ04-2006(6.6)5.壓力試驗制度xx/QC-TQ05-2006(6.7)6.產品檢查試板管理制度xx/QC-TQ06-2006(6.9)7.外購、分包件檢驗制度xx/QC-TQ07-2006(6.10)8.質量證明書的填寫與發放2、管理制度xx/QC-TQ08-2006(6.11)9.產品質量檔案管理制度xx/QC-TQ09-2006(6.12)10.產品制造質量事故處罰條例xx/QC-TQ10-2006(6.13)11.產品材料標記移植制度xx/QC-TQ11-2006(6.14)12.焊工代號鋼印標記的打制規定xx/QC-TQ12-2006(6.22)13.產品編號的編制規定xx/QC-TQ13-2006(6.27)14.焊接質量獎罰管理辦法xx/QC-TQ14-2006(6.31)15.產品編號型號的標注規定xx/QC-TQ15-2006(6.36)產品檢驗制度xx/QC-TQ01-20061在廠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3、學習,宣傳黨和國家關于產品質量的方針政策,嚴格貫徹質量第一和預防為主的原則,使產品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從事本廠的質量工作。2嚴格按圖紙、工藝文件和技術的規定進行產品的驗收。3嚴格三級檢驗制度,做到各級檢驗員對上級檢查的負責制。3.1產品完成后首先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車間產品檢驗報告單,報專職檢查員。未經自檢,專職檢查員可拒絕檢驗。3.2專職檢查員對自檢合格的產品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退回車間班組進行返修。3.3下道工序對上道工序的產品必須進行檢查,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應及時向檢查員匯報,并做好原始記錄。3.4總檢經常對產品抽檢,不合格返回車間返修,并追查責任。4原材料進廠后按JB/T334、75鍋爐用材料入廠驗收規則、GB150鋼制壓力容器進行驗收,不合格的材料不能投產使用。5不合格的零件、分包件、外購件、半成品件不裝配、不入庫。6探傷必須嚴格按所規定的要求進行。7水壓試驗應符合規程的要求。8下料車間應對產品編號8.1產品的第一道工序首先編號,下道工序上道工序的編號對號組裝,不得隨便使用材料。8.2集箱、橫聯箱編號,以集箱編號為準,單臺進行編號。8.3 89管用鋼字頭將材質編號打印在規定位置,89管,用漆標注。6.18.4筒體對接封頭組裝時,選配組裝焊接,按工件上的標記對接。8.5鍋爐本體組裝時必須按鍋筒、集箱、橫集箱的編號相同時才能組裝,否則按事故處理,必要時經總檢同意后可按規5、定配裝。9檢查員對材質編號鋼印進行檢查認證。10.各車間產品入庫或轉交必須經質檢科檢查合格,未經檢查的產品不得轉交或辦理入庫手續。11.車間及操作者檢驗制度11.1車間及操作者對本班組或個人生產的零件,半成品件按圖紙、工藝、標準要求進行自檢,經自檢合格產品填寫產品檢驗報告單報專職檢查員。11.2經專職檢查員檢查合格的產品,由車間填寫“轉交單”轉入下道工序。 11.3未經專職檢查員檢查的產品,不得轉入下道工序。12.檢查員的檢驗制度12.1專職檢查員是廠質檢科派往各車間監督檢查產品質量的專職檢查員。12.2檢查員經常了解掌握班組質量情況,做到心中有數。12.3首先檢查產品檢驗報告單,對產品按圖紙6、及標準進行實測,合格后轉入下道工序。12.4凡屬不合格的產品,應進行返修,達到合格為準,如不能返修的產品由檢查員寫出不合格品通知單,經總檢審核簽字后通知有關部門由各有關責任工程師提出處理意見后進行處理。12.5及時發現和解決不符合工藝要求的問題,嚴格做好特殊過程的檢查,并做好記錄。13.產品的出廠檢驗13.1產品出廠前必須經總檢檢查合格后方可出廠。13.2經總檢發現的質量問題由原生產車間或工序返修。13.3總檢要經常對檢查員的工作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正外理。6.213.4各車間轉交的產品,經專職檢驗員檢查,認定為合格簽字后方可轉交。13.5及時解決車間質量當中問題,質檢科解決不了的應及時找7、技術、工藝責任工程師及質保工程師進行裁決。6.3不合格品回用制度xx/QC-TQ02-2006為了節約原材料,凡被檢驗定為不合格的零部件,經審查核實,合理放寬要求或經過返修可以回用的必須按本制度執行。1.凡經檢驗定為不合格的零部件,經鑒定核實確認為廢品的,不得再進行回用。2.凡經核實合理放寬要求,經生產部門申請后可以回用,但原判不合格品記錄應予保留,由車間寫出質量事故報告。3.不合格品回用需由生產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經技術科、工藝科、檢驗科各責任工程師負責審議,質保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回用。4.凡經有關部門同意回用的零部件,用在哪種產品上,產品的編號,使用的部位及使用情況要詳細的記錄,同產品原始8、記錄一起存檔。5.質檢科應組織有關人員及時評審不合格品產生原因制定糾正措施,杜絕此類現象再次發生。6.4不合格品隔離制度xx/QC-TQ03-2006 為嚴格對各工序產品質量的檢查,出現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零部件或產品后,按本制度執行。1.凡經檢驗員對產品零部件檢驗后定為不合格品,由檢查員在不合格品上用油漆寫上“不合格品”標記。2.由檢驗員填寫不合格品通知單一式四份分別送至生產科、生產車間、總工程師辦公室、質檢科留底。3.車間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單后,須將不合格品送至不合格品隔離區,進行隔離。4.不合格品隔離區由生產部門負責管理,建立臺帳及辦理入區、出區的簽字手續。5.不合格品隔離區負責人員沒有接到不9、合格品回用處理單,不合格品不得出隔離區。6.對于存放時間過長,沒有回用價值的不合格品,生產科負責采用不合格品回用形式,請有關責任部門進行聯合鑒定報廢,并辦理手續。6.5廢品管理制度xx/QC-TQ04-20061.經檢驗確認為廢品的受壓部件,由質檢科填寫廢品通知單,上報質保工程師審查批準后,按質量事故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理。2.廢品出現后,首先由車間填寫事故報告單,報質檢科核實,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3.凡被判為廢品的產品及零部件,用油漆做好廢品字樣標記。4.凡有廢品字樣標記的必須立即送到指定地點存放。5.廢品不得當合格品使用,造成后果由肇事者承擔一切責任。6.6壓力試驗制度xx/QC-TQ05-10、2006一、鍋爐水壓試驗1.水壓試驗應在無損探傷及有關項目檢查合格后進行。2.環境溫度應高于攝氏5進行,否則應有防凍措施,無防凍措施不能試壓。3.試壓用的水,溫度一般為20-70適當溫度。4.試壓前內部清理干凈,充水時放盡產品內部空氣,充水后金屬表面如有結露應予清除。5.試壓時壓力的升降應緩慢進行,試件的手孔、人孔不允許用臨時裝置代替。6.當水壓升至工作壓力時,應暫停升壓,檢查確認無漏水和異常現象,再升壓到試驗壓力保持20分鐘,然后降到工作壓力進行仔細檢查,檢查期間壓力保持不變,不得以水泵維持壓力。7.試壓時試壓泵與試件連接妥當,各裝設一只在檢定周期內的壓力表。壓力表精度不應低于1.5級,表盤11、刻度極限值應為試驗壓力的1.5-3倍,最好選用2倍。試件上的壓力表應裝在最高位置。8.水壓試驗應按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進行。二、壓力容器壓力試驗1.壓力容器的壓力試驗應在無損探傷及有關項目檢驗合格后進行。2.壓力試驗按安規及GB150鋼制壓力容器中有關標準執行。3.碳素鋼、16MnR鋼制壓力容器液壓試時,液體溫度不低于5;其他低合金鋼制壓力容器,液體溫度不得低于15。4.試壓前產品內部清理干凈,充水時應排盡產品內部空氣,壓力容器表面應保持干燥,待壓力容器壁溫與液體溫度搪近時才能試壓。5.試壓時,壓力應緩慢升壓到設計壓力,確認無泄漏后繼續升壓到規定的試驗壓力,12、保壓20分鐘,然后降至規定試驗壓力的80保壓, 6.7同時進行檢查,檢查期間壓力應保持不變,不得采用連續加壓以維持試驗壓力不變的做法,不得帶壓緊固螺栓。6.試驗結束,產品內的水應放盡,并用壓縮空氣將其內部吹干。檢查員應做好原始記錄。7.液壓試驗后的壓力容器,符合下列打件為合格:7.1無泄漏。7.2無可見異常變形。7.3試驗過程式中無異常的響聲。7.4對抗拉強度規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表面經無損檢測抽查未發現裂紋。8.試驗時應裝設兩只經定期校驗合格的壓力表,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2倍左右為宜。但不應低于1.5倍和高于3倍。壓力表精度不應低于1.5級。9.按照容規、GB150的規定,壓力13、容器需要進行氣壓試驗或氣密性試驗時,試驗要求、方法和程序按容規、GB150的規定執行。三、閥門壓力試驗1.閥門壓力試驗應按GB/T13927標準執行。2.如無特殊規定,試驗介質溫度應5-40之間。3.閥門壓力試驗應按GB/T13927標準第 4、9、2款、表2規定執行。4.閥門壓力試驗持續時間應按GB/T13927標準第 4、10、2款、表4規定執行。5.閥門壓力試驗在持續時間內無可見泄漏為合格。6.閥門壓力試驗為本廠內控要求,實施抽檢。6.8產品檢查試板管理制度xx/QC-TQ06-2006為檢驗產品焊接接頭的力學性能應焊制產品檢查試板,以便進行拉伸和彎曲試驗。1.產品檢查試板的制備必須符合14、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要求。壓力容器產品試板的制備必須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GB150鋼制壓力容器的要求。1.1縱縫檢查試板應作為產品縱縫的延長部分焊接。1.2產品檢查試件應由焊該產品的焊工焊接。試板材料,焊接材料,焊接設備和工藝條件等方面應與所代表的產品相同,試件焊成后應打上產品規格型號、編號、焊工代號鋼印。2.檢查試件焊完后經檢驗員外觀檢驗合格做記錄并填寫X射線探傷委托單送探傷室進行焊縫探傷檢驗。2.1檢查試板探傷合格后由材料檢驗員填寫委托單送試驗室進行力學性能試驗。合格后出具報告。3.檢查試板力學性能合格后,由材料檢驗員通知車間可進行下道工序,力學性15、能報告交檢查員或總檢。4.檢查試板及試件應統一保管并做好記錄,保持清潔、整齊,環境溫度適宜,否則采取防潮措施。5.檢查試板所代表的產品出廠三個月后可進行銷毀。6.9外購、分包件檢驗制度xx/QC-TQ07-20061.外購、分包件入廠后,由庫房填寫“分包件、外購件檢驗報檢單”通知檢驗員進行檢查、驗收。2.外購、分包件驗收時,嚴格按“檢驗工藝卡”、圖紙和有關標準進行。3.查對外購配套輔機、輔件廠家是否經過定點、入廠時有無合格證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等。4.對外購配套輔機、輔件要進行外觀檢查,分包件入廠后應按批抽驗,每批抽驗的數量不低于10%,合格率100%。如合格率低于100%時,應加倍抽驗,如仍不16、合格時,則判定此批輔機、附件、外購件不合格、不得入庫,通知供貨單位自行處理。5.受壓部件在入廠驗收時必須核對入庫編號、鋼印是否正確。外購受壓部件、原材料質量證明書、復驗報告由材料責任負責人進行入廠檢驗;有探傷檢驗的受壓部件,探傷報告X光片由探傷負責人進行入廠檢驗。6.耐熱爐條入廠后檢查員接到“分包件、外購件檢驗報檢單”后,按圖紙先進行尺寸、型狀復查、檢驗合格后,由材料驗收員取樣送試驗室進行化學分析硬度試驗,供貨廠家必須提供材質證明文件。7.抽檢后,填寫檢驗記錄,簽字認可,通知有關部門辦理入庫。6.10質量證明書的填寫與發放管理制度xx/QC-TQ08-20061.產品經過全面檢查合格由,質檢科17、填寫產品質量證明書一式兩份,辦完審批手續后,質量證明書副本存檔,質量證明書正本連同鍋爐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證書、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證書一起轉成品庫隨產品出廠。2.凡需填寫產品質量證明書的產品,必須有一套完整的原始資料,包括材料使用情況記錄、產品質量檢查記錄、無損探傷記錄、焊縫的機械性能檢驗報告、水壓試驗記錄。3.各種原始資料必須按表格的要求填寫,字跡要整齊、清楚、并有操作人員和質量檢驗員的簽字。4.產品質量證明書的填寫要字跡清楚、整齊、各種數據及日期要確保準確(填寫人、核對人員要在存檔資料中簽字)。5.所有資料的發放要專人負責,發放時要有詳細記錄,并有領取人員簽字。6.凡隨產品出廠的18、資料遺失不補,特殊情況作有關材料的證明一式兩份,其中一份與原始資料一起存檔。6.11產品質量檔案管理制度xx/QC-TQ09-20061.產品檔案包括;檢驗原始記錄、產品試板力學性能試驗報告單、探傷記錄和報告、X光底片、水壓試驗記錄、材料使用情況記錄、材料代用單、質量證明書。2.產品檔案保存10年,X光底片保存7年以上,以備隨時查找。3.檔案的存放地點應通風干燥,室內保持干凈整潔。4.產品檔案由檢驗科質量統計人員負責整理齊全存檔保存,X光底片、原始探傷記錄由探傷責任負責人保管。5.各種檔案應按產品規格、型號、分類保管,保存期間不得遺失、損壞。6. X光底片應經常清理或通風,避免存放時間過長而相19、互粘連或變質。6.12產品制造質量事故處罰條例xx/QC-TQ10-2006質量是企業的生命。以質量求效益,以質量求發展,是企業騰飛的必由之路,為貫徹這一治廠方針嚴防重大質量問題的出現,達到以罰保質的目的,特制定質量事故處罰條例:1處罰條例適用于對重大質量問題發生,負有直接責任者,包括主管負責人,職能部門、生產車間質量負責人、檢驗員、直接責任者。2經濟處罰50-500元或按廢品原材料消耗價值的10%-50%計算,也可依據事實,酌情處罰。3對于生產過程中出現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3.1是指嚴重不符合技術圖紙、工藝及質量標準要求的產品,不能繼續使用的零部件或組件應填寫產品質量事故報告單。3.2嚴重20、影響整機質量的性能,是指生產過程中粗制濫造,沒有按圖紙、按工藝及技術要求加工處理意見,上報質保工程師及廠長,審查批準后實施。4生產管理部門及車間,對于職能科室未發揮作用,生產部門反映的問題沒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發生質量問題,影響整機質量,生產部門及車間有權寫出書面材料上報質保工程師及廠長,經審查核實批準后,實行處罰。5各職能科室,在深入生產第一線的調查研究時,發現嚴重違反技術、工藝質量、標準的、出現質量事故,使產品質量水平下降,影響產品性能的,有權用書面形式上報質保工程師及廠長批準后,進行經濟處罰。 以上各條款由質檢科負責監督,各條例自2006年2月16日起開始實施。6.13產品材料標記移植制21、度xx/QC-TQ11-2006一、適用于鍋爐1總則本制度規定或設計圖紙上注明需移植材料標記的受壓和主要承載元件,其材料標記的移植按本制度執行。2材料標記內容 材料標記內容為材料牌號(或鋼號)和材料檢驗編號(碳鋼可不打材料牌號或鋼號)。3需作材料標記的范圍3.1原材料:鍋爐鋼板、大板梁翼板和腹板、鍋爐鋼管、型鋼(不小于25號工字和槽鋼)、圓鋼(用作鍋殼或鍋爐的拉撐及直徑小于40mm用作吊桿的圓鋼、鍛件(集箱端蓋、集中下降管、法蘭、三通等)。3.2零件;鍋筒筒體、封頭、管板、人孔蓋、手孔蓋、人孔加強圈、手孔圈、補強板、拉撐桿、角板撐、集中下降管、外徑不小于159mm的管接頭、管道、連接管、集箱、22、端蓋、大板梁(或主梁)的翼板、腹板、鍛件法蘭、三通、彎頭、吊桿等。3.3外徑小于159mm的管子、管接頭、連接管、煙管。3.4鍋爐合金鋼承壓鑄件應打上或鑄出鋼號。3.5凡技術條件、產品圖樣和有關文件上有要求者。4材料標記部位4.1材料和零件上打材料鋼印標記位置如圖。4.2在技術條件中對材質有要求的其他零件,均應在零件加工完畢后,在規定位置或零件上明顯的部位打有材料鋼印標記。5標記方法5.1打鋼印:鋼印8-10號字(低應力鋼印),印深0.3-0.5mm,并用白漆圈上。6.145.2油漆書寫:字形50mm見方,漆色為白色。5.3記號筆書寫:對表面小,無法油漆書寫的零件,可用記號筆書寫。5.4圖紙規23、定不準打鋼印和第3.3條規定的零件用油漆書寫,其余規定作標記的原材料及零部件一律打鋼印。6標記移植6.1入庫材料標記的移植原材料在入廠檢驗合格后,應由庫房保管員按原材料管理制度的要求作標記,并經材料檢驗員核對無誤后,打認可標記。多余退庫原材料,必須有材料牌號、同規格的材料一起保管。6.2冷作下料材料標記移植車間材料員應該對所領材料與“材質單”上的牌號、材料入庫編號是否一致,下料時標記由操作者移植到需下料、分割的塊(段)上,對截去坯料后的剩余材料,應重新作好材料牌號及材料入庫編號標記,經檢驗員確認及打上認可標記后,才允許分割移植。6.3零件坯料、加工過程中的標記移植各道工序操作者應對材料標記進行24、檢查,保證標記清晰可見。如在加工過程中原標記被加工掉,應另選在易觀察的非工作表面上移植原標記,并經檢驗員確認,作認可標記。下道工序發現標記不符合規定應予拒收。在加工過程中,上道工序檢驗員的認可標記不屬于本道工序的移植內容。機加工者先加工非標記的一面,然后將標記移植到已加工過的一面,經檢驗員確認并作認可標記后,再加工另一面。零件要經過連續加工多次或只宜先在一端加工者,可由第一道工序操作者先將標記登入臨時登記卡或材料標記傳遞卡,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操作者填卡簽字,并經檢驗員確認簽字,最后一道工序加工完畢后,操作者將登記卡上的標記移植到零件上,并經檢驗員確認,打6.15上認可標記。7受壓元件在生產加工過25、程中,各工序都應保持材料標記的清晰、完整、下道工序發現轉來的受壓元件上沒有材料標記或不清楚時,應追查清楚。8鋼印標記嚴禁用鑿子、沖頭等鋒利工具代打。6.16二、適用于壓力容器1制造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的原材料,經入廠檢驗合格后,應有材料檢驗編號,并用鋼印打(或油漆寫)在規定的位置。1.1鋼板的材料標記在鋼板右下角距板邊150范圍內,如圖1,材料檢驗員在其上方打確認標記。注: 材料標記 檢驗確認標記。圖11. 2鋼管的材料標記和確認標記,用鋼印打(或漆寫)在管子一端距管端100-200范圍內,見圖2,(旋壓集箱用鋼管應打在200-300處)。圖26.181.3圓鋼的材料標記和檢驗確認標記,可按鋼管規26、定執行。2材料標記移植2.1管板、封頭下料的材料標記和檢驗確認標記打在零件材料中心線或200-300范圍內,見圖3。圖32.2在加工過程中材料標記部位遇有開孔或覆蓋,則另選明顯位置進行移植。2.3移植后的材料標記和檢驗確認標記,應距鉆孔或人孔邊圓弧50-100處或避開其它零部件裝配位置50-100,見圖4。圖42.4制作容器的鋼板下料后,應在下腳料右下角150范圍內打上材6.19料標記和檢驗確認標記。容器罐體施焊后,如材料標記需移植時,應將材料標記和檢驗確認標記移植到距罐體的縱向焊縫和環向焊縫80-100范圍內,如圖5。圖52.5人孔圈、人孔蓋、手孔圈、手孔蓋、檢查孔圈、檢查孔蓋的材料標記。人27、孔圈、手孔圈、檢查孔圈的材料標記,應打在外露一側端面,見圖6。人孔蓋、手孔蓋、檢查孔蓋的材料標記,應打在裝置的中心位置,見圖6,如中心有焊接件時,應錯開,見圖6。圖66.20手孔圈、人孔圈、檢查孔圈、手孔蓋、人孔蓋、檢查孔蓋的材料標記移植應符合2.5.1和2.5.2要求。2.6各種法蘭、管座、接管等材料標記,應在外露明顯處距焊縫20-50,見圖7。圖72.7各種法蘭材料標記打在法蘭外露部分表面,見圖7。2.8各種補強板的材料標記應打在補強板外露部分,距板邊30范圍內,見圖8。圖86.21焊工代號鋼印標記的打制規定xx/QC-TQ12-2006一、適用于鍋爐1.鍋爐受壓元件的焊接工作,必須按鍋爐28、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焊工考試與管理規則考試合格的焊工擔任。焊縫附近必須打上焊工代號鋼印(簡稱焊工鋼印),并應得到檢驗員的認可。2.鍋爐受壓元件上打制焊工的鋼印按本規定執行。3.焊工鋼印打制范圍鍋筒、集箱(筒體)的縱、環焊縫和接管(管接頭)的角焊縫;封頭、管板的拼接焊縫;人孔、手孔裝置上的焊縫;受熱面管子的拼接焊縫;接管與法蘭的連接焊縫;鍋筒、集箱的支吊耳板或拉撐的角焊縫;焊接吊桿對接焊縫;焊制三通角焊縫;凡需經無損探傷的承載的梁、柱等的拼接焊縫及四條貼角焊縫、托架焊縫、焊接接頭試件等。4.焊工鋼印的打制位置4.1鍋筒縱環焊縫焊工鋼印位置:每條縱縫打在焊縫長度近中間部位,距焊縫邊緣30-50mm處;29、每條環縫焊工鋼印打在T字接頭處,距焊縫環縫邊緣30-50mm處(見圖1)。當內外焊縫是同一焊工焊接時,只在鍋筒外側打制;當內外焊縫不是同一焊工焊接時,則分別在鍋筒內外打上該焊工鋼印。4.2封頭、管板的拼接焊縫焊工鋼印位置:打在封頭、管板中心線上,距焊縫邊緣30-50mm處(圖2)。4.3人孔蓋兩螺柱的焊接焊工鋼印位置:兩螺柱間十字中心線上。4.4集箱環焊縫焊工鋼印位置:打在端蓋或筒體上,且離焊縫邊緣30-50mm處(圖3)。4.5受熱面管子對接焊縫焊工鋼印打在距焊縫邊緣20-30mm處;接管與法蘭連接焊縫焊工鋼印打在距連接焊縫邊緣20-30mm的管子側面(對于外徑小于38小接管與法蘭的焊接,焊30、工鋼印可打在法蘭側面)。6.224.6鍋筒或集箱上成排或單個管接頭角焊縫焊工鋼印打在鍋筒或集箱上距焊縫邊緣20-30mm處。一個焊工的成排管焊接接頭角焊縫,可在始焊及終焊處各打上一個鋼印;一排管接頭若是多人施焊,應在分界處的兩側分別打上該焊工鋼印。筒體與管座角焊縫焊工鋼印打在筒體環向表面離管孔中心距離約為法蘭半徑處。4.7鍋筒、集箱上的支座、吊耳或拉撐的角焊縫,焊工鋼印打在筒體上距角焊縫邊緣20-30mm處。4.8人孔加強圈縱縫焊工鋼印打在內壁離端部約15mm,離焊縫邊緣20-30mm處,人孔加強圈與筒體(或平封頭)的角焊縫焊工鋼印打在加強圈上。4.9大板梁翼板對接焊縫,焊接吊桿對接焊縫焊工鋼31、印打在距焊縫邊緣30-50mm處,在板梁貼角焊縫焊工鋼印打在翼板內側距起點100mm處,距焊縫邊緣50mm處,與梁、柱連接的托架角焊縫焊工鋼印打在托架兩筋板間的梁、柱上(圖4);大板梁腹板對接焊縫按照4.1規定。4.10焊制三通角焊縫焊工鋼印打在三通肩部距焊縫邊緣20-30mm處(圖5)。4.11需作超聲波探傷的焊縫,焊工鋼印位置離焊縫邊緣根據板厚及探傷要求適當加大。5.一條焊縫如有數人同時施焊,應分別打上各人鋼印。返修焊縫如非本人直接返修者,在返修焊縫旁適當位置打上返修焊工鋼印;若因返修而去除了原鋼印,則應補打鋼印。6焊工應在焊接工作完成后即打上鋼印,最遲應在下班前將當天所焊焊接件上按上述規32、定打上焊工鋼印。7焊工鋼印的打制應清晰、齊全、準確、印深0.3-0.5mm,并用白漆圈好。6.23二、適用于壓力容器1本規定適用于廠內生產的一、二類壓力容器。1.1每個考試合格的焊工,統一由培訓單位編制焊工代號鋼印,并在產品上自行打制。1.2從事壓力容器焊接的焊工,在產品施焊后,應在規定的位置打制焊工代號鋼印,由檢驗員檢查并記錄。1.3鋼印號碼規定為6-8(低應力鋼印),打制深度0.5。2打制鋼印的具體位置2.1拼接筒體、筒節及人孔筒體縱焊縫(內、外縱焊縫),打在縱焊縫中段,距焊縫邊緣50,見附圖1。注: 表示鋼印。圖1筒體環焊縫(內、外環焊縫),打在與縱焊縫交叉處,見附圖1。產品焊接試板鋼印33、位置,打制與縱縫一致。人孔及管接頭的焊工鋼印,打在中心線伴奏上,距焊縫50,見附圖1。2.2分瓣封頭及封頭拼接縱焊縫打在中段,環焊縫打在T字頭處,見附圖2、附圖3。6.25圖2 圖32.3成排管接頭如由一位焊工施焊,應在始焊和終焊管接頭處各打一個鋼印號。一排管若是多人施焊,鋼印號應在分界處兩側角焊邊緣30-50處。2.4管子對接管子對接環焊縫,應打在距焊縫邊緣30-50。對不能打鋼印的,可用簡圖記載,并列入產品質量證明書提供給用戶。2.5以上焊工代號鋼印的打制位置,應盡量避開開孔位置,開孔劃線時,如發現鋼印在開孔范圍內,由開孔劃線人員補打。2.6所有焊工鋼印打制,應與該焊縫平行。6.26產品編34、號的編制規定xx/QC-TQ13-20061編制說明產品編號是為了使本廠生產的產品及在生產管理質量控制中使用清晰,簡便易查所制定的,由于以前的編號方法存在著順序號重復號太多(每個規格的編號都從001向后排),因此容易混亂,特此將產品編號方法按以下要求編制 (常壓鍋爐、承壓鍋爐)。2編制方法2.1產品編號的第一、二位數字為制造年份的后兩位數。2.2產品編號按產品的類別區分,常壓鍋爐用數字“1”表示,有壓熱水鍋爐用數字“2”表示,蒸汽鍋爐用數字“3”表示,以上三個類別數字為產品編號的第三位。 2.3按鍋爐型代號區分,用阿拉伯數字表示,為產品編號的第四位和第五位,(見代號編制規定表)。2.4按排產順35、序排例用阿拉伯數字表示,為產品編號的第六位至第八位(001116)依次向后排列)。2.5產品編號示例常壓熱水鍋爐CWNG0.35-95/70-A產品編號06139001。06為制造年份2006年;1為類別代號;39為爐型代號;001為排產順序號。3除塵器產品編號按型號規格,前兩位為年份,后三位為排產順序號。4臨時安排的非標產品編號前兩位為年份,后三位為排產順序號。5如有新產品及未排進代號表內的各種鍋爐型號按類別依次向下編排。6.27焊接質量獎罰管理辦法xx/QC-TQ14-2006為促進全體焊接人員的積極性,增加“質量第一”的觀念,提高焊接工作質量,保證鍋爐壓力容器產品的焊接質量,完善本廠焊接36、質量工作的管理,特制定焊接質量獎罰管理辦法。1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持證焊工焊接受壓部件無損探傷檢驗及水壓試驗焊接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常壓鍋爐水壓試驗指標完成情況獎罰考核。未納入本管理辦法中的焊接項目,不計算獎罰。2焊接質量獎罰項目及質量標準和獎罰金額見附表1、附表2、附表3。3探傷檢驗負責人,水壓試驗負責人,依據本管理辦法認真做好探傷檢驗記錄和水壓試驗原始記錄工作,并隨時將檢驗結果報送質檢科進行統計核實。4焊工焊接質量獎罰金額,依據獎罰標準由質檢科負責統計匯總上報廠長,審查批準執行,并將執行結果公布于眾及存檔。5各負責考核獎罰單位及負責人,應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的做好這項工作,如發生填寫的報表與實際質37、量獎罰不符的現象,質檢科負責調查核實,并寫出書面經濟處理意見上報廠部批準執行。6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望有關部門負責人認真做好該項工作,在執行過程中,有何不妥之處,質檢科負責解釋。6.31產品編號型號的標注規定xx/QC-TQ15-2006為了控制生產過程中產品的識別,防止混用和便于可溯性,特對產品的編號、型號標注規定如下:1.產過程中,鍋筒外表面延筒體長度方向,用白漆標注產品編號、產品型號,多節組裝的鍋筒應漆寫部件編號,成品鍋筒用鋼字頭刻印在人孔圈長軸位置,如圖二所示。 2.鍋爐沒有人孔圈時,產品編號、產品型號用鋼字頭刻印出水法蘭盤側面,如圖一所示,LSG型蒸汽鍋爐刻印在排污法蘭盤上側面,LDR電蒸汽鍋爐刻印在檢查孔法蘭盤上側面。3.集箱下料旋壓應用白漆標注產品編號,產品型號及部件號,標注內容按圖一所示。4.封頭、管板在不開孔位置用漆標注產品編號。5.產品編號、產品型號鋼印打印應清晰齊全,鋼印810號字低應力鋼印,印深為0.30.5毫米。 6.常壓鍋爐不打印鋼字頭,只作漆寫產品編號、產品型號。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