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員工考勤請銷假報告及檔案管理制度匯編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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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330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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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公司員工考勤、請銷假報告及檔案管理制度匯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制度一 員工考勤管理辦法3制度二 關于員工請銷假報告制度暫行規定5制度三 行政辦公紀律管理辦法6制度四 員工工裝管理暫行辦法7制度五 檔案管理機構及其職責10制度六 歸檔辦法11制度七 檔案保管辦法12制度八 檔案借閱辦法13制度九 電話費報銷辦法14制度十 保密規定15制度十一 機動車及駕駛員管理辦法17制度十二 交通安全管理辦法20制度十三 集團安全保衛措施22 制度一 員工考勤管理辦法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有相應內容:第七章 考勤假期2、管理。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管理機制,加強考核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培養時間觀念,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集團在各個崗位工作的全體員工。第三條 集團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集團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第四條 員工因故不能按時到崗必須提前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返崗后立即銷假,并在兩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假條交至考勤員,未辦理相應手續者一律視為各部室指派一名人員負責考勤記載,員工出勤情況要在考勤表中真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每月初第2個3、工作日前考勤表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至總經理辦公室,考勤表是總經理辦公室制作工資單的依據之一。第五條 曠工。第六條 員工請假分下列五種情況,試用期滿員工休假未超過規定天數的,婚嫁、產假、喪假薪金照常支付;試用期員工只在休婚、喪、產假期間享受全額薪金。(一) 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期間扣除相應的薪金,每年累積不以5日為限;(二) 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出具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期間扣除相應的薪金,每年累計以10天為限,特殊情況需經集團總經理特批;(三) 婚假: 1、員工結婚可請假3日(不含法定假日),根據德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婚4、假增加七日。2、子女結婚可請假3天;3、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四) 產假:1、員工生育及小產按照有關規定休假;2、配偶分娩可請假5天;(五)喪假:1、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及配偶喪亡可請假4天;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喪亡可請假3天;3、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計算全年可請假天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第七條 休假審批權限:(一) 部室負責人可審批本部門員工在2日以內(含2日)的休假;(二) 主管領導和主管項目經理可審批主管部室負責人及主管部室員工5日以內(含5日)的休假,超過2天的休假必須報送集團總部總經理辦公室備案;(三) 5日以上的休假均由總經理審批;第八條5、 對在本集團工作滿一年,且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集團實行帶薪休假制度,具體辦法參照集團有關規定執行。第九條 員工因工臨時外出,必須請示部門負責人;部門人員集體外出,必須請示部門主管領導。第十條 員工休假期滿未按時到崗,也未履行續假手續的,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均按曠工論處;達到15日(含15日)者集團有權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第十一條 員工在工作時間不得從事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串崗、聊天、吃零食、打瞌睡及大聲喧嘩;不得因私事長期占用集團電話及撥打長途電話,不得上網聊天。第十二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集團總經理辦公室。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實施。制度二 關于員工請銷假報告制度暫行規定第一條 為6、了嚴肅組織紀律,加強對集團員工出市的請銷假管理,特制訂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內所有在崗員工。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在崗員工包括:集團全部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臨時聘用的作業層員工,合作方派駐的人員及實習人員等。第四條 集團所有員工因公出市必須嚴格遵照本規定執行(集團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五條 員工因公出市請銷假應按照以下程序執行:(一) 提前三日由集團負責人向集團總經理進行請示同意后方可出行。同時說明出行事由及去向、出行方式、出行及返回時間等相關內容,并通知相應部室負責人;(二) 出行返回后應及時向集團總經理進行銷假;(三)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返回的人員,應向集團總經理請示同意后方可延期。第7、六條 員工在外出期間應確保通訊工具暢通,聯絡方式及時有效。第七條 因本人原因未及時請假自行外出的,一律按照曠工處理,由此產生一切問題后果自負。第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第九條 本規定的解釋權在集團總經理辦公室。第十條 本規定發布后,原集團已下發的與本規定不符的文件條款不再執行。制度三 行政辦公紀律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行政辦公紀律管理,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集團制作胸卡的,上班須佩帶胸卡;第三條 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第四條 上班時間不得看報紙、玩電子游戲、打瞌睡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第五條 辦公時間不得在集團電腦上上網聊天、看電影,不得看電視;第六條 辦公桌上應保持整潔,并注意辦8、公室的安靜;第七條 上班時應穿西裝或職業裝,不能穿超短裙與無袖上衣,不得在辦公室化妝;第八條 辦公時間行政辦公紀律由部門經理負責管理;第九條 不得曠工、遲到或早退。未經請示2小時不到崗為曠工;工作時間開始后15分鐘到崗者為遲到,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離崗者為早退,遲到兩次按照曠工一天處理;第十條 由各部門負責員工的考勤,下月初匯總到總經理辦公室;集團根據考勤情況增減工資,由財務部執行; 第十一條 員工請假須經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請假須經主管領導或總經理批準,并到總經理辦公室備案;未在總經理辦公室及時備案,集團以曠工論處,扣發工資;第十二條 所有公務電子郵件的發出,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第十9、三條 未經總經理或主管領導批準和相關部門經理同意,不得索取、打印、復印其他部門的秘密文件;第十四條 平時加班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備案;第十五條 節假日或非工作日期間需要加班時,服從集團安排;第十六條 因故臨時外出,須請示部門經理;部門全體外出,必須請示總經理;第十七條 因公事須在市區辦理者,需提前向部門經理請示;部門經理需向主管領導請示;第十八條 應注意保密工作,集團及合作伙伴的相關資料不得外傳,不得在訪客前談論集團及合作伙伴內部事宜;第十九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集團總經理辦公室;制度四 員工工裝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集團著裝管理,樹立和保持集團良好的社會形象,體現企10、業文化和員工面貌,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全體在崗員工。第二章 工裝配發第三條 工裝根據管理人員和司勤人員職業特點統一配發,其中: 1、管理人員春秋冬裝包括:西服上衣一件,褲子兩條,長袖襯衣兩件,領帶一條(僅限男士),裙子一條(僅限女士)。夏裝包括:男士:短袖襯衣兩件,褲子兩條,領帶一條;女士:套裙兩套。2、司勤人員由集團根據其職業特點,統一配發職業工裝。第四條 員工工裝每滿兩年更新一次。第五條 員工試用期滿后,方可訂制服裝;今后更新服裝的時間以首次定制服裝的時間為準。第三章 著裝管理第六條 員工在每周一至周四的工作時間,必須穿著由集團統一定制的服裝。未配發集團制服的新員工,應按11、集團工裝的色系和款式著裝。因工作需要,經集團總經理辦公室核實報請主管領導批準的人員,可以在相應的時間內不著工裝。第七條 非正式場合男性員工可不系領帶,但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它鞋類,白襯衣下擺必須扎在褲腰內。第八條 女性員工著西裝時不得穿露趾涼鞋及皮鞋以外的其它鞋類。第九條 員工必須保證服裝的干凈整潔,衣服上不得有油漬、破損、汗漬及異味;鞋面應保持干凈。第十條 員工在工作時間應將頭發梳理整齊。男性員工頭發不過耳,不得留胡子;女性員工不得著濃妝,頭發顏色不得夸張,飾品佩戴要得當。第十一條 工作時間男性員工不得穿短褲、背心,女性員工不得 穿超短裙(褲)、低胸衫及拖鞋等。 第十二條 遇有統一活動、重要會12、議時,員工必須按照通知要求著裝。第十三條 女職工懷孕期間,可以不穿工裝。第四章 費用管理第十四條 員工工裝費用由集團統一支付,折舊期限為兩年。第十五條 凡在定制或更新工裝后工作不滿兩年者,應由本人擔負服裝費用的凈值。計算方法為:服裝凈值服裝原值服裝折舊第十六條 集團按照以下標準統一計提服裝折舊費用:服裝原值月折舊率實際工作月數。其中折舊率的計提系數分別為:工作時間不滿3個月的,月折舊率為2 % ;工作時間滿3個月不滿6個月的,月折舊率為3%;工作時間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月折舊率為3.5%;工作時間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的,月折舊率為4%;工作時間滿18個月及以上的,月折舊率為4.5%。第十13、七條 凡未支付應由個人擔負的服裝凈值的人員,集團不予辦理相關轉出手續。第五章 罰則第十八條 各項目集團及部室主管應督促轄內員工按照集團規定著裝;所有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向集團總經理辦公室反應未按規定著裝人員情況;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檢查集團員工的著裝情況,落實處罰措施。第十九條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未按照本辦法規定著工裝的員工,集團將對員工本人及其直接主管同時進行以下處罰:員工本人:第一次扣發本人工資的10%,第二次扣發本人工資的30%,第三次將按照違紀予以除名處理。直接主管:第一次予以通報批評,第二次扣發本人工資的10%,第三次扣發本人工資的30%。第二十條 對于出現其它未按規定著裝、換裝或儀容儀表14、不整等情況的員工,每次罰款100元。 第六章 其它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解釋權在集團總經理辦公室。制度五 檔案管理機構及其職責第一條 集團檔案工作實行二級管理。其中:一級管理是指集團總經理辦公室的統籌管理;二級管理是指城市公司其它部室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第二條 集團檔案業務歸屬總經理辦公室,由總經理辦公室指定人員專、兼職負責。各部室指定人員兼職檔案資料管理工作。第三條 集團檔案管理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集團檔案工作制度條例統一管理集團的檔案;各部室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參照集團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門或本單位的檔案資料。第四條 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集團檔案管理規定,認真細致15、地做好檔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作用。第五條 集團檔案管理人員有責任對二級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每年第一季度對二級檔案管理部門進行一次檢查驗收。制度六 歸檔辦法第一條 凡是反映集團企業開發、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及工程建設等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資料均屬歸檔范圍。第二條 凡屬歸檔范圍的文件資料,均由集團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擅自留存。第三條 歸檔的文件資料,原則上必須是原件,原件用于報批不能歸檔或相關企業須保留的,總經理辦公室保存復印件。第四條 凡集團業務活動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辦后均要及時歸檔;以集團名義發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備查。第五條 業務活動中的有關請16、示報告及上級領導批復,屬付款性質的,由財務處保存原件;屬人事問題的,由勞資員保存原件;屬工程項目的,由工程部保存原件。其他重要報告,在企業資料歸檔范圍內的,連同有關資料由經辦人整理后移交總經理辦公室。歸檔范圍外的請示報告由各部室自行保管。第六條 由集團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應保留三份原件,合同產生部門保存一份,財務及計劃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況只有一份原件時,由集團財務保存原件。第七條 集團級的收文、發文等文書資料均由總經理辦公室歸檔。制度七 檔案保管辦法第一條 集團總經理辦公室應有存放檔案的專門庫房,各部室應根據保存檔案數量,設置存放檔案的箱柜,并具備防火、防潮、防蟲等安全條件。第二條 歸檔資料17、要進行登記,編制歸檔目錄。第三條 科學地編制分類法,根據分類法,編制分類目錄;根據需要編制專題目錄,完善檢索工具,以便提供利用。第四條 檔案要分類,分卷裝訂成冊,保管要有條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學。第五條 庫存檔案必須圖物相符,帳物相符。第六條 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負責的檔案資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規律。第七條 根據有關規定及集團實際情況,確定檔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終據此進行整理、剔除。第八條 經確定需銷毀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編造銷毀清冊,經集團領導及有關人員會審批準后銷毀。銷毀的檔案清單由檔案員永久保存。第九條 嚴格遵守檔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檔案流失的防護工作。第十條 凡集團工作人員調離18、崗位前必須做好資料移交工作,方可辦理調動手續。制度八 檔案借閱辦法第一條 檔案屬于集團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集團領導批準不得借閱。第二條 借閱部門保管的檔案材料,須經檔案所屬部門負責人批準。借閱檔案材料,屬借閱部門經辦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借閱非本部門經辦的檔案材料,須經總經理辦公室部長批準。閱檔必須在總經理辦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借出檔案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部長批準。第三條 借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簽收手續。第四條 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周,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長報總經理批準。第五條 借出檔案時,應在借19、出的檔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標明卷號、借閱時間、借閱單位或借閱人,以便查閱和催還。第六條 借閱檔案者必須妥善保管檔案,不得任意轉借或復印、不得拆卸、損污文件,歸還時保證檔案材料完整無損。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第七條 借出檔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并報告主管部門及時處理。制度九 電話費報銷辦法第一條 為規范集團電話費報銷工作,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集團電話費實行按崗位報銷制度;第三條 電話費報銷數額規定如下:(一) 集團高管人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二) 主管人員限額,每人每月200元;(三) 其他人員限額,每人每月100元;第四條 每月底由總經理辦公室編制電話20、費報銷單,經財務主管和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下月初員工持繳費單到財務部報銷電話費;第五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集團總經理辦公室;第六條 本辦法自正式發布之日起實施。制度十 保密規定第一條 為了維護集團利益、保守集團秘密,特制訂本規定;第二條 集團全體員工均有保密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集團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一) 集團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二) 集團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三) 集團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四) 集團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五) 集團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21、息;(六) 集團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七) 其他經集團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第四條 集團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集團秘密,泄露會使集團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集團秘密,泄露會使集團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集團秘密,泄露會使集團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第五條 集團秘級的確定:集團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集團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集團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集團經營情況為機密級;集團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22、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第六條 屬于集團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規定標明密級, 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第七條 嚴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集團內外無關人員散布、泄漏集團機密或涉及集團機密;第八條 不得向其他集團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集團機密;第九條 嚴格遵守文件(包括傳真、計算機盤片)登記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計算機中的秘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并將口令報告集團總經理或主管領導;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第十條 嚴格遵守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23、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第十一條 秘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復制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辦理;復制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資料;第十二條 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變動以及其他有爭議的問題;會議記錄(或錄音)要集中管理,未經總經理辦公室批準不得外借;第十三條 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交至主管領導或部門經理,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第十四條 集團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柜中;第十五條 發現失密、泄密現象,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對失密24、泄密者,給予 50-500元扣薪;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造成集團嚴重損失的,送有關機關處理;第十六條 本規定的解釋權在集團總經理辦公室;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正式發布之日起實施。制度十一 機動車及駕駛員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集團機動車及駕駛員的管理,保障車輛及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所屬全部車輛和集團內具有駕駛員資格的員工。第三條 集團車輛及駕駛員由總經理辦公室設專人進行管理,具體負責為所有集團車輛建立車輛管理檔案,詳細記錄車輛的運行及維修保養情況、稅費及保險繳納情況及日常車輛使用調度;同時建立所有駕駛員的管理檔案,記錄駕駛人員的基本情況,交通法規宣傳教育、25、工作表現評定及交通違章記錄及善后處理情況等。第四條 所有集團車輛均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調度,部門用車原則上應提前半日通知總經理辦公室,由用車人填寫車輛使用記錄。第五條 所有車輛均實行定人駕駛制度,非經總經理辦公室許可,不得自行換車,其他人員亦不得駕駛車輛。第六條 所有車輛實行定點停放制度,除經集團領導批準的車輛外,非工作時間車輛一律停放在集團指定的區域內。第七條 所有車輛用油實行油卡管理,由集團統一購買,在每月5日前按照標準注入。油卡內金額不足時,應報請總經理辦公室統一調配。如因特殊情況需使用現金加油的,必須請示總經理辦公室同意。第八條 因公出差在外發生的燃油費、修理費及交通費等,必須得到乘車人26、員的證明后,方可由駕駛員按程序報銷。第九條 集團所屬車輛實行定點維護,由集團總經理辦公室統一負責。車輛修理須向總經理辦公室呈報維修項目,經同意后到集團指定廠家進行維修。維修時駕駛員要在現場督促檢查,維修完畢后負責驗收簽字。第十條 車輛維護及修理費用由集團指定專人定期與廠家結算,結算時由廠家提供已由駕駛員簽字的修理明細單,明細單應與修理項目相符。第十一條 車管人員及駕駛員應本著實事求是和力求節儉的原則,嚴格控制費用支出。任何人員不得向廠家提出任何附加條件及要求。第十二條 所有車輛的配件及耗材的購置,由集團統一進行,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購買。第十三條 集團所有車輛實行駕駛員負責制,駕駛員對所駕駛車輛的27、保管、保養負有全面責任。第十四條 駕駛員應保證駕駛證的正常使用,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文明駕駛,保障行車安全。第十五條 駕駛員應愛護車輛,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每日進行例行檢查,保證車輛運行良好和內外整潔。第十六條 駕駛員要服從集團的統一調配,按照規定填寫出車記錄;未經請示擅自出行的按曠工論處,由此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負。第十七條 駕駛員在出車過程中應服從用車人的調配,不得借故違反用車人的合理安排。第十八條 工作時間未出車時,駕駛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坐班。第十九條 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轉借他人,嚴禁酒后駕車。第二十條 駕駛員因違反交通法規造成的車輛及個人罰款,集團一律不予承擔。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28、,駕駛員應將罰款繳清,否則由集團從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駕駛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違章次數在五次以上(含五次)的,不得再從事駕駛工作。第二十一條 因駕駛員的原因造成車輛機件損壞的,全部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第二十二條 發生事故后,駕駛員應在30分鐘內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并保護好現場,同時積極配合交管部門和保險集團做好事故的調查及理賠工作。嚴禁事故發生后逃離現場,隱瞞實情。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的車輛駕駛員應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向集團總經理辦公室作出書面報告,說明事故原因及自己應承擔的責任。第二十四條 因公出車發生事故且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根據肇事處理部門認定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視車輛損失程度,集團和29、駕駛員按照以下標準進行分攤:(一)駕駛員需承擔次要責任的,事故損失索賠不足部分由駕駛員個人承擔30%,其余由集團負擔。(二)駕駛員需承擔主要責任的,事故損失索賠不足部分由駕駛員個人承擔70%,其余由集團負擔。(一) 駕駛員需承擔全部責任的,事故損失索賠不足部分由駕駛員個人承擔100%。第二十五條 未經批準因私出車發生交通事故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均由駕駛員和用車者承擔。第二十六條 理賠范圍內的車輛修理,應到集團指定且保險集團認可的修理廠進行。第二十七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按照以下標準進行經濟處罰:(一)出車時車箱不整潔,罰款30元/次。(二)未按規定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的,罰款5030、元/次。(三)未進行車輛保養,造成無法正常運行的,罰款200元/次。(四)因駕駛員的原因造成車輛機件損壞的,罰款500元/次。第二十八條 私自用車或將車輛轉借他人發生事故,給車輛造成損失的,駕駛員應按照車輛定損標準的50%支付罰款,不足500元按照500元計算。第二十九條 對于經集團領導批準的私車公用的車輛,集團每月負擔固定數額的車輛補助。第三十條 私車公用的車輛除有特殊原因外,所有人必須保證每天駕駛車輛上下班,并服從集團的統一調配。第三十一條 私車所有人每個自然月上班駕駛車輛時間不足15個工作日(含15日)的,集團只支付車輛補貼的50%;不足10個工作日(含10日)的,集團當月不予支付車輛補31、貼。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與國家和地方交通安全法規不符的,以交通安全法規為準。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集團總經理辦公室。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制度十二 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第一條 目的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企業行車、人員生命及車輛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辦法。第二條 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內從事與交通安全有關的全部人員。第三條 職責 天港集團交通安全管理方式為“集中管理,分散使用”,即:全集團駕駛員及車輛專業性管理由集團總經理辦公室統一管理,交通安全、車輛的監督、檢查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進行;車輛日常維護、保養、清潔以及車輛一級維護工作等由駕32、駛員負責。第四條 安全管理(一)駕駛員管理1、駕駛員應身體健康,無妨礙安全駕駛車輛的疾病,能滿足安全行車和所從事工作的基本要求,具備單獨駕車的安全技術素質,工作表現、安全記錄良好。2、能自覺遵守國家交通法,有較強的交通安全意識,服從單位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管理,積極主動地參加交通安全活動。(二)車輛管理集團總經理辦公室設專人負責本集團車輛的證照、戶籍、保險、維修等事務管理,建立車輛調度記錄,車輛維護、保養、損壞、肇事記錄等。(三)車輛使用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行駛證及本集團準駕證和車輛保險卡;未經集團領導或總經理辦公室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車輛借予本單位員工和非單33、位人員使用。(四)車輛運行駕駛員是安全行車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思想和“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安全意識,正確操作、精心駕駛,確保車輛、人員安全無事故。第五條 獎懲措施(一) 發生責任事故,按照公安交管部門認定的責任比例,視事故損害程度,個人承擔不少于200元的賠償; (二) 駕駛員違章被交管部門處罰,責任自負;(三) 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車交給他人駕駛(不管其是否有駕駛證),一經發現,暫停其駕駛員工作。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損害,對單位和職工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害全部由駕駛員負責賠償;(四) 對于私自將油票送予他人或變賣、或以次充好變相增加加油量者,一經發現將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和34、經濟處罰,并扣回自本規定執行之日起所領取的全部節油獎勵;(五) 修車及購買的配件發票,經駕駛員、車管、集團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未經車管、主管領導批準的一切費用不給報銷。 制度十三 天港集團安全保衛措施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施工秩序,確保財產安全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措施。第二條 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項目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是企業安全保衛工作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企業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第三條 集團成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第四條 各項目部設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各35、項目部根據實際需要設專職或兼職的安全保衛責任人,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第五條 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要認真執行“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進行安全培訓。第六條 集團及各項目部重要及價值較高的固定資產應按保險要求購買保險,確保固定資產安全。第七條 落實防火措施 (一)辦公室、樓道及施工現場要設置滅火器及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部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 (二)辦公室、樓道及施工現場要按消防規范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并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 (三)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四)施工現場未落實消防措施的,不得開工; (五)進行明火作業36、(如電焊等),應先報領導批準,同時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六)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準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七)嚴禁違反安全規范進行施工;第八條 抓好安全用電 (一)辦公室及施工現場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二)施工現場嚴禁擅自接駁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等易導致電線短路的大功率電器; (三)配電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第九條 落實防盜措施 (一)集團及個現場項目辦公室均設在寫字樓及賓館中,由物業專業人員進行看護,各辦公室應設置多重門鎖,施工現場重要大型設備要派專人進行看護; (二)財務室、保密室、倉庫等重要37、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三)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鐵閘鐵窗,辦公房間無人在內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四)公家財物不能隨便亂放,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并有專人保管。(五)各部門間借用物品時應填寫物品借用單,并由借用人簽字,歸還時應保證借用物品完好;部門內領用物品時應填寫領用單,由領用人簽字,并由專人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 (六)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第十條 施工現場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一條 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措施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