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書收發處理及制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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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335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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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文書收發、處理及制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文書處理制度(一)總則第一條 范圍本公司文書處理均按本制度執行。在特殊情況下的應急處理,事后也須按本制度補齊有關手續。第二條 定義本制度所指文書,包括以下內容:1高層決策文書以及基層下達的文件。2部門會議文書與轉閱文件。3合同書、證券、證書和勞動協議書。4志愿書、違約收文、往來公文、專利證明和注冊登記文書。5收支預算與決算書、賬本票據、憑證、各種明細表、各種規定與計劃書。6往來書信、電報、任命書、意見書。7各種報告、各種統計表。其中“1”與“2”項2、文書的處理,原則上按會議決定處理。第三條 類別劃分上述文書按機密程度、可劃分為以下幾類:1機密文書(1)絕密。(2)秘密。(3)保密。2普通文書,即機密文書以外的文書。3其他文書,如公開發行的書籍、雜志、報紙,以及調查資料類的印刷品或復印謄寫物品的。第四條 適用原則(二)文書的收發第五條 收發到達本公司的文書,原則上由總務部或者另行規定的其他部門接受。所有文書按下列原則處置或送發:1普通文書全部由接受部門開啟或開封。啟封時,編上文書的收發編號,注明收發日期;在文書登記簿上作好登記;由接受部門的主管,或者由指定的文書保管員送交有關部門有關人員;文書當事人必須簽名蓋章領取文書。但是不涉及特別事項的3、文書,可以簡化登記手續。2絕密文書或親啟文書,必須直接送交當事者,由文書當事者開封與處置。第六條 制度時間外的處理1值班人員能夠判定為是緊急重要的文書,或者直接寫給公司高層領導的文書,應立即通知秘書室主任;其他次重要文書,只需通知收發室的主任,并按其指示處理。2所有到達的文書,值班人員都必須一一作好登記,于此后第一個工作日早晨轉交收發室。 第七條 收發決定所有文書的接受、轉交、登記與領取事宜,都必須由收發室主任做出決定與指示。第八條 設立信使在文書的接受與處理過程中,各部門間經常需要相互傳遞文書;因此,在文書檔案室設一名信使,來回傳遞各類文書。(三)文書的處理第九條 處理原則文書處理的基本原則4、是“準確”與“及時”,并且明確文書處理的責任者。第十條 成文原則凡重要的往來交涉,都必須形成“文書”或形成記錄,即使情況特殊,也必須事后追憶,形成“備忘錄”。第十一條 特例對那些并不重要的事項,或者通過電話、會面等簡單形式處理的事項,只需要事后將處理結果的要點記錄下來即可。第十二條 處理手續領取文書的部門,按下列規定及時予以處理。1凡重要事項,或者異常事項,應立即向所在部門主管做出報告,并逐級向上請示,必要情況下必須與其他部門取得聯系,等候并按照上級指示,處理文書中涉及的有關事項。2如果文書中涉及的事項,與其他部門有關,必須在與其他部門取得聯系后達成一致意見再行事。3在具體處理時,如果認為有必5、要請其他部門做出配合,并且其他部門提供配合需要一定的時間,在這種情況下,應事先征得對方的意見。4如果事情涉及兩個以上的部門,并且難以判斷由何部門出面主持時,應聽取其他部門的處理意見。第十三條 防止拖延文書檔案部門有責任督促有關部門處理文書指定的事項,以防止文書的處理延遲或停頓,如發生延遲或停頓現象,應立即交文書檔案部門處理。第十四條 重要文書的保管機要或絕密文書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必須存放在帶鎖的檔案文件柜中,予以嚴格保管。文件柜的存放,必須選擇在發生意外時,能夠安全、迅速轉移出去,放在容易發現的醒目位置。(四)文書的制作第十五條 用紙的規格制作文書的用紙,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采用規格。第十六條6、 字句文書應以簡單明了的文體記述,采用標準的簡體漢字,避免使用艱澀的詞句。第十七條 文體全部文書一律采用書面文體。第十八條 復印絕密文書未經主管認可不得擅自制作或復印副本,在特別有必要的情況下,必須注明包括正本在內共復印多少份,送往何部門等等。第十九條 署名在文書發送與轉交時必須按下列要求署名,特殊情況或有專項指示的情況除外。1代表公司名義締結的合同書、往來公文、公司公告及向政府機構提交的報告,全部署名“董事會代表”。2對外廣告及宣傳,采用公司名稱。3除此之外的文書,署上相關業務部門名稱,以及部門經理的職務與姓名。不重要的文書,只需署上經辦人姓名。 (五)文書整理第二十條 編寫符號各種文書都必7、須按整理的要求編寫符號,表示文書的類別,再按符號編輯數字符號,給各文書排序,以便于檢索。第二十一條 文書的符號與編號按下列規定使用:1表示部門名稱的符號,用部門名稱的第一個漢字,如制造部門、工藝室,用“制、工”表示。2文書類別直接用“絕密”、“密”等字樣表示。3各種文書,按先后順序用自然數排序編號。4同一文書或同一名稱的文書,追加一組自然數,用“-”隔開,如“制、工、密0015-001”。編號按年度更新。第二十二條 填寫文書登記簿所有文書的符號與編號都必須填寫在“文書登記簿”上。第二十三條 整理文書處理完結之后,按文書的符號與編號進行編輯整理。將大部分沒有必要查詢與翻閱的歸為一類進行;另一類需8、要經常查閱的文書,盡管文書處理已經結束,但文書的效用還沒有終結,仍需要單獨整理。第二十四條 保管文書整理后,大量不重要的文件直接送總務部門保管,其他少量的重要文書,在一定的期限內由責任部門妥善保管。(六)文書的送發與交接第二十五條 主管部門全部文書的發送與交接,由總務部負責。在特殊情況下,公司內文書的送發與交接,由相應的部門負責。第二十六條 絕密與親啟文書絕密與親啟文書必須加封,并在封面上加蓋“轉交”、“郵寄”與“面呈”字樣的印章。第二十七條 轉交郵寄予面呈送交的重要文書,必須在封面上加蓋“轉交”、“郵寄”與“面呈”字樣印章,分別表示“可以由專職傳遞員以外的人員轉交,或在書信接受者不在的情況下9、留下文書,囑咐由指定傳遞者當面呈交的文書”;“可以通過郵寄傳遞的文書”;“必須由指定傳遞者當面呈交的文書”。第二十八條 填寫送發登記簿所有送發文書,按“轉交”、“郵寄”與“面呈”,分別填寫送發登記簿。對于“面呈”文書,還必須在相應的備注欄目注明送交過程的要點,以及領取文書的當事人簽名蓋章。 (七)文書的存檔與廢除第二十九條 存檔由本公司總部的行政室,按文書的整理符號與編號進行編輯歸檔。第三十條 編輯行政室按年度把重要的、經各部門整理編號的文書,進行匯總,分編裝訂成冊,存入檔案。會計文書則按會計年度編輯成冊。一些不太重要的文書,不必按文書類別編輯,只需按年度匯集成冊。第三十一條 分編標準存檔文書按部門,以文書的符號獨立分編成冊。第三十二條 保存期限保存期限按下列規定確定:1永久保存。凡屬于規則、指令、決議、訴訟、重要契約、證書、統計及會計文書,以及員工人事勞資文書,都歸為“永久保存”文書。2保存十年,類似永久保存文件性質。沒有必要永久保存的文書,合議書、志愿書、違約書、往來公文、復命書、報告書和重要往來信函等等,可以保存十年。3保存五年。保存期從編輯日起算,次重要且沒必要保存十年的文書,可保存五年。第三十三條 廢除保存期滿或者在保存期內沒必要繼續保存的文書,應及時予以廢除或銷毀。廢除必須經有關部門合議,報總裁認可,由文秘室執行。如果對廢除沒有疑義,應即刻予以廢除或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