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書收發請示審批及制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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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336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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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文書收發、請示審批及制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文書管理制度(一)總則第一條 為確保文書事務正常順利進行,促進與提高組織管理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所謂“文書”是指業務工作上往來公文、報告會議決議、規定、合同書、專利許可證書、電報、各種賬簿圖表、參考書等一切業務用書與公文。第三條 全部文書歸公司所有并收藏,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占有。第四條 必須嚴格保守文書的機密。第五條 文書按下列要點處置或辦理:1凡重要事宜的指示、請示、匯報、報告、傳達、答復等等,一律以“文書”的形式進行。所有文書的2、處置都必須以“準確”與“迅速”為原則,必須明確責任。2即使在緊急狀況下以口頭或電話形式處置的事項,事后也必須以文書形式記錄下來。第六條 文書的管理原則規定如下:1文書的收發、領取與寄送,原則上由總公司總務部負責。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文書管理,另有文書管理細則做出規定。(二)文書的收發第七條 到達文書全部由文書主管部門接收,并按下列要點處置:1一般文書予以啟封,分送各部門。2私人文書不必開啟,直接送收信人。3分送各部門的文書若有差錯,必須立即退回總務部。(三)文書的處理第八條 文書按機密程度可分為以下幾類:1絕密。指極為重要并且不得向無關人員泄漏內容的文書。2秘密。指次重要并且所涉及內容不能向公3、司內外無關人員透露的文書。表23-7 表格登記單圖 表名 稱聯數填制單位移 送單 位功 能內 容性質印制日期數量表格編號每月用量1產品2經理室自存、生管部產品說明產品說明、規格訂定各產品2工程分析表2工程分析工程標準3品檢標準2品檢組品檢標準領退料名稱、數量4領退料單3領料人自存、會計、生管領料憑證領退料名稱、數量憑證5原物料庫存卡1倉庫物料管理原物料耗用狀況賬卡6耗用月報表3自存、會計、生管對賬、控制原物料耗用狀況月報7庫存月報表3原物料庫存記錄8制造通知單7生管自存、業務、生產部派工用制造說明、原物料說明發工用9生產進度表7生產進度10生產狀況表1自存程序控制用細步進度、產量控制工作表114、完工報告單2自存、經理室計算成本原物料工時品質記錄每批報告12品檢日報表2品管自存、生管品檢狀況各批品檢狀況日報13品檢記錄表1自存工作表3機密。指不宜向公司以外人員透露內容的文書。4普通。指非機密文書。如果附有其他調查問卷之類的重要東西,則另當別論。5傳閱。指在本公司內部傳閱或傳達的文書。第九條 普通文書的處理原則如下:1由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的主管,負責對文書進行審閱、回答、批辦以及其他必要的處理,或者由其指定下屬對文書進行具體處理。2如果遇到重要或異常事項,必須及時與上一級主管取得聯系,按上級指示辦理。3各種有關聯的事項,必須與各部門商議后方能予以處置。第十條 機密文書的處理原則如下:1機密5、文書原則上由責任者或當事者自行處理。2指名或親啟文書,原則上應在封面上注明文書所涉及事項的要點和發文者姓名,并由發文者封緘。3到達的指名或親啟文書,原則上由信封上所指名的人開啟,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封。如果某主管在職務上有權替代來件所指名者,不受本條規定的約束。第十一條 文書的閱覽原則如下1某文書被閱覽后,閱覽者必須簽字,表示已經閱覽完畢。如有必要,可在文書的空白處填寫閱覽后的意見,并轉給或交還文書的主管。2有必要在各部門傳閱的文書,必須附上“傳閱登記簿”,按“傳閱登記簿“規定欄目填寫,并最終交還文書主管。第十二條 與各部門有關的文書,在處理意見上如果存在分歧,則由文書的主管部門出面進行協商,如果6、不能協商一致,上報或請示上級領導,由上級裁決。(四)請示審批第十三條 請示審批是公司經營的一項重要程序,凡公司經營重要事項,都必須經請示,獲得董事會、總裁和常務董事審查、裁決和公文批復之后,方能實行。第十四條 須請示審批事項如下:1職務及重要人事安排;2各種制度性規定的變更;3重要契約的締結、解除與變更;4訴訟行為;5與政府機構有關的各種重要的請示回執、申請等等;6土地、建筑物以及事務所權利的購買與轉讓;7大額饋贈、謝禮、以及宣傳廣告費用的開支;8分支機構的增減與升降;9預算與決算事宜;10借款與貸款,以及借貸銀行的開設與變更;11重要或高額物品的采購,不急用或不需要物品的轉讓或廉價出售;127、定期或不定期刊物發刊、修改與廢除,以及費用開支的修訂。13有關公司經營的重要計劃與企劃;14其他上述未涉及的重要事項。第十五條 請示審批者為分公司經理,以及以此為標準確定的主管。第十六條 對請示審批的提案文書必須進行仔細斟酌,以便能順利實施。第十七條 請示審批的事項,必須以提案文書的方式,經主管呈交總部。如果事情緊急,允許直接以非文書形式請示,但事后必須盡快撰寫請示提案文書上報。第十八條 請示提案文書的內容包括標題、正文、理由、說明和附錄。提案文書應一式多份,分送有關部門如業務部門、出版部門、總務部門和財務部門等等。第十九條 請示提案文書必須編號,注明起草者或請示者,所屬分支機構及部門,并簽名8、蓋章。第二十條 請示審批內容一旦被上級認可并做出決定,則以請示提案書(副本)替代批復返回,并請示部門予以執行。第二十一條 請示提案原本由總務部保管。(五)文書的制作第二十二條 文書制度要領如下:1文書必須簡明扼要,一事一議,語言措辭力求準確規范。2起草文書的理由包括起因,以及中間交涉過程,加以證明必須做出交代,必要時附上相關資料與文件。3必須明確起草文書的責任者,并署上請示審批提案者姓名。4對請示提案文書進行修改時,修改者必須認真審閱原件,修改后必須署名。第二十三條 文書的起草必須征得主管同意,并且在主管有了明確的決定之后進行。文書起草只是一個“文書化”的過程與結果。文書的草案必須予以保存。第9、二十四條 重要文書,必須經過公證,并且在正式文書形成前,掌握并附上具有價值的證據或證明文件。第二十五條 文書的署名按下列規定進行:1公司內文書,如果是一般往來文書,只需主管署名;如果是單純的上報文書,或者不涉及各部門且內容不重要的文書,只需部門署名;如果是重要文書,按責任范圍由總裁、副總裁、常務董事署名,或者署有關部門的主管姓名與職務2對外文書,如合同書、責任狀、政府許可申請書、回執公告等重要文書,一律署總裁職務與姓名。如果是總裁委托事項可由指名責任者署名。上列規定以外的文書,也可署分公司或分支機構主管的職務與姓名。第二十六條 文書的蓋章按下列要點進行:1在正本上必須加蓋文書署名者的印章,副本10、可以加蓋署名者或所在部門印章。2如果文書署名者不在,可加蓋職務或代理者印章,并加蓋具體執行者印章替代。但在這種情況下,文書存檔前必須加蓋署名者印章。3以部門或公司名義起草的文書,在旁側加蓋有關責任者印章。第二十七條 總裁與公司印章按下列原則使用:1在有必要加蓋總裁公司印章時,必須填寫委托申請書,經所屬部門主管認可并且加蓋印章之后,向總務部門提出。2總務部主管經審核,簽名蓋章,批準申請。如有必要則需請示總裁。3在需要總裁簽字的情況下,手續同前。4經總務部批準后,去印章保管員處加蓋公司印章。5一些帶有公司字樣或總裁職務字樣的印章,須經主管同意,直接向印章保管員申請加蓋。(六)文書的發送第二十八條 11、一些需要郵寄或專人遞交的文書,按下列要點進行發送,必要時還須給文秘室以回復或回執。調查報告不受本條規定限制。1文書封面必須明確寫清發送或接收單位、單位地址以及收件人姓名,并且注明“快遞”、“郵寄”、“面呈”或“轉交”等字樣。2公司內部文書原則上不作封緘。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的郵寄文書,必須于發送前在“發信登記本”與郵資明細賬”上做好登記并填寫。表23-8 表格請印申請單請印單位表格名稱用途聯數及分送單位式 聯,第1聯:第2聯第3聯請印日期需要日期表格編號表格格式依舊格式印刷品 依附樣印刷現有存量請印數量每月耗量使用年度需校對否需 否(七)文書的整理與保存第三十條 文書按內容進行整理后,分為兩類保12、管,一類是尚未完結的文書,另一類是可以歸檔的文書。 第三十一條 全部完結的文書,分別按所屬部門、文件機密程度、整理編號和保存年限進行整理與編輯,并在“文書保存簿”上做好登記,歸檔保存。第三十二條 制度規定、不動產權利書、合同書、往來公文與特許專利等特別重要的文書,由總務部填寫“重要文書目錄”后,予以保存。第三十三條 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文書分為兩類,一類是特別重要的文書,直接歸主管保存,另一類是一般的文書,留存各部門保管。第三十四條 文書的保存年限如下:1永久保存文書,包括章程、股東大會及董事會議事記錄、重要的制度性規定;重要的契約書、協議書、登記注冊文書;股票關系書類;重要的訴訟關系文書;重要13、的政府許可證書;有關公司歷史的文書;決算書和其他重要的文書。2保存十年文書,包括請求審批提案文書,人事任命文書,獎金工資與津貼有關文書,財務會計賬簿、傳票與會計分析報表,以及永久保存以外的重要文書。3保存五年文書,指不需要保存十年的次重要文書。4保存一年文書,指無關緊要或者臨時性文書。如果是調查報告原件,則由所在部門主管負責確定保存年限。第三十五條 全部重要的機密文書,一律存放在保險柜或帶鎖的文件柜中。第三十六條 保存期滿以及沒必要繼續保存的,經主管決定,填寫廢除理由和日期之后,予以銷毀。機要文書一律以焚燒的方式銷毀。第三十七條 如果職務或部門劃分發生變更,或者做出調整,則必須在有關登記簿上注明變更與調整的理由,以及變更與調整后的結果。第三十八條 必須做好重要文件的借閱登記工作,并注明歸還日期。一切借閱都必須出具借閱證。第三十九條 在制度難以執行時,須與總務部聯系,由文書主管做出裁定。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