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領導班子會議議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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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425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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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領導班子會議議事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 為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做到決策民主化、管理科學化,加強對重要工作的指導,結合佛山市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班子會議原則上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參加;監事會主席、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其他工作人員有重要事項匯報時可列席會議。第三條 會議議事范圍一、重大事項公司重大事項由公司班子會議討論研究后,報管委會公資辦審核批復。(一) 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二) 公司合并2、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等重大事項。(三)公司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公司的風險管理體制(包括風險評估、財務控制、內部審計、法律風險控制等),公司內部業務重組和改革事項,公司年度工作報告、年度預決算等事宜。(四)重大建設項目及對外重大投資和融資行為。1、公司立項在5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審批(1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提請管委會審議決定)。2、公司2,000萬元以上的對外投資和融資行為(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提請管委會審議決定)。(五)資產購置及資金審批。1、公司5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的處置(300萬元以上的提請管委會審議決定)。2、3、公司1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購買及公司日常行政辦公費用、差旅、會議招商等業務經費開支(50萬元以上的提請管委會審議決定)。(六)公司所投資的全資、控股、參股企業的的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項。(七)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二、重要事項公司除上述重大事項外,其他重要事項由公司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一)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二)公司年度重點工作計劃。(三)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及審計工作結果。(四)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五)公司員工聘用、任免、調動、獎懲、職級、工資調整等事宜。(六)公司安全、設備等重大事故以及違規違紀事項的處理意4、見。(七)重大建設項目及對外重大投資和融資行為。1、公司立項在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的新建項目審批。2、公司2,000萬元以下的對外投資和融資行為。(八)資產購置及資金審批。1、公司50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的處置。2、公司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的購買及公司日常行政辦公費用、差旅、會議招商等業務經費開支。(九)公司下屬子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方針和經營目標、年度預決算、重大投融資、內部機構設置、業務重組改革、重要崗位人才引進、任免、薪酬架構及利潤分配等。(十)其他需要上會討論的重要事宜。第四條 公司班子會議視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第五條 設公司班子會秘書,負責會議的議題收集,會議組5、織、記錄,紀要撰寫等工作,議題由董事長負責在會前審核。第六條 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員到會,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者,應在會前向董事長請假。第七條 會議應做到有議有決。若對某一議題意見分歧較大,可暫不作決議,待進一步研究論證后再進行復議。第八條 對應由會議研究討論的突發性事項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會議的,可經公司主要領導同意后臨機處置,事后及時在會議上通報。第九條 公司班子會議紀要原則上經辦公室主任修改后,報送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審核會簽后,由董事長簽發,并在OA上發至各參會成員閱知。第十條 各有關人員及部門要嚴格按照會議紀要有關決定落實工作,監事會要對會后決策執行的監督和情況反饋。第十一條 有關事宜需報市國資委備案的,按照市國資委相關文件要求執行。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