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造價咨詢審計質量考核獎懲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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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524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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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工程造價咨詢審計質量考核獎懲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工程造價咨詢(審計)質量考核獎懲辦法為了不斷完善和提高全面質量管理,落實質量責任制,保證工程造價咨詢(審計)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科學性,特制定本制度。一、全員質量管理 工程造價咨詢(審計)成果的質量管理,必須建立在全員崗位質量管理責任制的基礎上。 1、崗位質量管理職責(1)單位技術負責人主持制訂大型和有重大影響項目的咨詢(審計)實施方案編制工作,負責指導和審核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編制的咨詢(審計)實施方案,對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執業全過程2、負責技術指導,解答咨詢(審計)業務實施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對重大疑難問題及專業上的分歧,尋找專業支撐,提出處理意見;對更新的軟件、新頒布的工程造價文件及時組織學習,針對工程造價咨詢(審計)業務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專業問題,建立全員參與研討的互動機制,提高全體執業人員專業水平;結合咨詢(審計)業務具體開展情況和咨詢服務回訪與總結情況,歸納其共性問題,并將存在的共性問題納入質量改進目標,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與方法;對本單位全體員工進行定期技術培訓,并負責向公司備案本單位全年培訓計劃和季、月度培訓計劃的調整情況。(2)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負責編制一般性項目的咨詢(審計)實施方案,組織本項目組專業人員對咨3、詢(審計)實施方案的學習,并用它來指導項目組每個成員的執業行為;對委托方提供咨詢(審計)資料內容的完整性、規范性、合理性負責,并辦理資料交接清單;按照實施方案擬定的原則、風險防范要點、計價依據等要素,規范地開展咨詢(審計)工作;具體負責業務實施過程中相關單位、相關專業人員間的技術協調、組織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對咨詢(審計)過程中尚未排除的風險,須如實向單位技術負責人反映報告,并在初步成果文件形成前加以解決;按照公司規定,對項目組初步咨詢(審計)成果復核后,匯總成冊;對咨詢(審計)初步成果文件的評價深度和復核質量負責;咨詢(審計)成果審核后,負責組織按質量控制總監(或總審)審核意見進行修改。(34、)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按照批準的咨詢(審計)實施方案,規范地進行咨詢(審計)工作;對自己的計價依據、計算方法、計算公式、計算程序、計算結果、取證及必要的論證分析評價過程記錄進行系統的歸納整理和留存;依據留存資料,完成咨詢(審計)初步成果的自校或互校,自校或互校后的初步成果,應表述清晰規范完整、計算數據齊全準確,結論真實可靠;對自己發現而無法排除的風險,須在咨詢(審計)過程中,及時向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反映匯報,以征得問題解決;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對自己承擔的咨詢(審計)初步成果質量負責,對支撐自己咨詢(審計)結論的資料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對送審的咨詢(審計)初步成果按復核和審核5、意見進行修改。 2、校審簽發質量管理責任(1)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自校或互校責任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按照職責劃分,對完成自校或互校的初步成果確認無漏項和錯誤后,隨同歸納整理后的全部咨詢(審計)資料及填寫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質量控制單,一道提交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復核。對未決事項和需要提請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重點復核的問題,須在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質量控制單自校或互校意見欄中加以說明,應說明而未說明的,視同對其已認同,由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負直接責任,并給予相應處罰。自校或互校的主要內容:是否完成了咨詢(審計)合同、實施方案規定的范圍和深度;項目咨詢(審計)采用的法規、規范、6、標準、計算方式、價格等依據是否正確、合理;對工程量進行逐項復核,檢查工程量計算式是否正確、依據是否充分、上機結果與計算底稿是否一致;逐項復核定額套用或分析綜合單價的組成是否正確;數據引用、計量單位、數據調整、數據匯總是否準確;咨詢過程中形成的結論,其分析過程、記錄、會議記要、取證等文件是否真實、完整和有效;對咨詢(審計)項目中發現的復雜事項、重大分歧、以及對咨詢(審計)結果有重大影響的問題,(2)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復核責任咨詢(審計)成果文件質量執行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負責制,即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對所執行的業務質量負總責。 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在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自7、校或互校初步成果的基礎上,按照咨詢(審計)合同、實施方案規定的內容和深度進行全面復核,對未決事項和需要提請單位質量控制總監(或總審)重點復核的問題,須在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質量單復核意見欄中加以說明,應說明而未說明的,視同對其已認同,由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負直接責任,并給予相應處罰。復核的主要內容:咨詢(審計)原則、依據、方法是否符合合同和實施方案擬定的要求與有關規定;對重要項目的工程量計算進行抽查,驗算關鍵數據及相互間的關聯關系和鉤稽關系是否正確;各專業的技術經濟指標是否在合理的范圍內,計算底稿是否完整、正確; 原編制咨詢(審計)初步成果的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對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質量控制8、單上提出的復核意見進行修改后,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方可簽字,繼續履行下一步的審核程序。(3)單位質量控制總監(或總審)審核責任送審文件必須經過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全面復核,在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質量控制流程單簽署復核意見后、有專業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修改后的初步咨詢(審計)成果、具備歸檔要求的咨詢(審計)完整資料,方可進入審核程序。審核的主要內容: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對初步成果進行調整、糾正、補充的依據是否恰當和準確,與建施雙方一些關鍵性的分歧是否得到解決; ;單位質量控制總監(或總審)如發現咨詢(審計)成果文件初稿有不準確、不完整、不可靠或錯誤之處,應責成和督促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9、人)予以修改、補充和完善,必要時單位質量控制總監(或總審)可直接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將修改和補充內容通知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對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質量控制流程單簽署的審核意見修改后,單位質量控制總監(或總審)方可簽字,繼續履行下一步程序。(4)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查簽發責任凡依據咨詢合同要求提交的咨詢(審計)成果文件,資料齊全,校審簽署齊全,具備存檔條件,單位技術負責人予以審查簽發。單位技術負責人對簽發的咨詢(審計)成果文件的完整性負責。(5)單位校審中遇到的重大疑難問題,質量控制總監應組織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技術領導小組進行會審,并擬定出具體解決措施,形成會議記要,進10、入檔案。3、獎勵與處罰各單位應按照公司頒布的質量檢查評分標準,結合咨詢(審計)初步成果審核情況和咨詢(審計)過程中抽查情況的評定結果,參考公司模式,進行獎勵和處罰。二、具體考核辦法公司常務質量管理機構將全面負責全公司質量的動態管理。1、監管方式(1)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是指公司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實施的集中檢查。(2)抽查抽查是指公司咨詢(審計)過程的規范性情況,進行的監督抽查。(3)專項稽查專項稽查是指公司依據投訴、舉報和重大質量事故,進行的專門監督檢查。2、監管檢查結果的評價辦法公司綜合了影響咨詢(審計)質量的各種因素,制定了執業質量檢查評價的評分標準。檢查評分實11、行百分制,得分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60分至80分的為合格,80分以上的為優良。對多個項目的質量檢查結論,按最低得分項目的得分來確定。3、監管檢查結果的處理(1)檢查情況應形成文字書面意見。檢查意見應與被檢單位進行充分溝通。被檢單位收到檢查結果書面意見后10天內,應將單位整改意見和整改情況回復公司。(2)單位質量控制總監(或總審)對咨詢(審計)初步成果審核后,應在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質量控制流程單上簽署審核意見,并按照質量檢查評分標準對審核后的咨詢(審計)初步成果進行評分。咨詢(審計)成果在三級復核范圍內出現的問題,實行質量問題問責制,由復核人員承擔責任。(3)年度檢查結果在公司內部進行公布。對獲得全公司優良評價第一名的項目,給予獎勵。對低于60分和問題嚴重的下屬單位,在下一年度質量檢查中需進行復查,同時對其項目參與人員進行處罰。(4)對獲得全公司優良評價第一名的項目組獎勵2000元,其業績作為執業人員晉升的參考依據。對低于60分的項目組,對項目參與人員及單位相關負責人的處罰額度為:項目組1000元;項目組負責人800元/人;(5)對具體項目的具體操作人的懲處見考核表(7)專項稽查檢查結果涉及到個人職業道德或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名譽損失的,由公司常務質量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進行上報并按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