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有限公司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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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750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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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大廈業績蒸蒸日上,從而造就機會給每一位員工有所發展,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冊將大廈的員工規范、獎懲規定集一冊,希望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為我們共同的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證。第二條 大廈信念2.1 熱情-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客戶及同事。2.2 勤勉-對于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恪盡職守。2.3 誠實-作風誠實,反對文過飾非、反對虛假和浮夸作風。2.4 服從-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2.5 整潔-員工應時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美觀。第三條大廈精神大廈提倡“真心、愛2、心、耐心、細心、開心”的精神第二章 錄 用第一條 錄用原則1.1 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大廈的需要進行。1.2 本大廈采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之人才,無種族、宗教、性別、年齡及殘疾等區別。1.3 本大廈的招聘以面試方式為主。第二條 錄用條件2.1 新聘員工一般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予以確定。2.2 試用期滿考核2.2.1新聘人員試用期滿前,由各部門主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報上級領導核準后正式錄用。試用期內如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2.2.2 試用人員試用合格,其工齡自試用起始之日起計算。2.3 以下情況均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3、。曾經被本大廈或集團公司開除或未經批準擅自離職者;。判處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被剝奪公民權力者;。通輯在案者;。經大廈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未滿16周歲者;。有欺騙、隱瞞行為者;。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酗酒、吸毒者;。不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者;。虧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償者;。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第三條 錄用程序3.1 各部門主管可以根據本部門發展或職位空缺情況,協同人力資源部進行招聘。3.2 大廈指定應聘人員,實行體檢制度。3.2.1 大廈指定應聘人員在試用期開始以前都必須在大廈指定的醫院進行指定項目的體檢,并向人力資源部出示體檢證明。只有經證明其健康狀況適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勞動合同被大4、廈錄用。3.2.2 大廈指定的員工應當進行年度體檢,以保證大廈的全面衛生質量。如員工患傳染病,將被調任其他職位或在治療期間暫停工作。3.2.3 大廈指定體檢的員工,可憑醫院體檢原始發票在試用期滿后可適當向公司報銷其體檢費.3.3 新錄用人員報到應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下列手續:。如實填寫相關人事資料表格;。遞交體檢合格證明書原件;。核對并遞交學歷證書原件;。核對并遞交身份證原件、當地政府規定的各類就業證件原件,各項社會保障的轉移手續;。交一寸的半身照片3張;。需要辦理的其他手續;3.4 新錄用員工報到后, 大廈憑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證明與其簽署勞動合同書。在試用期滿之前,3.3條款所規定手續仍無法齊備5、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大廈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不支付經濟賠償。3.5 所有員工個人情況如住址、婚姻狀況、生育狀況、緊急情況通知人發生變化時,應于七日內通知人力資源部。第四條 錄用禁忌4.1 大廈是員工唯一的雇主。4.1.1 員工在為大廈服務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兼職或專職工作;未經批準,員工不得為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商業活動,即使是無償的。4.1.2 員工希望為其他個人、企業、各類機構臨時工作,應該獲得大廈事先書面批準。另大廈亦有權隨時撤銷上述批準。第三章 服 務第一條 服務原則1.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1.2 不僅從語言上,更從行動6、上向賓客(大廈外部及內部)表明:賓客的需求就是我們的需求。1.3認真聽從上級主管人員的工作指示和教導。對于職務報告,應遵循逐級向上報告的原則,不宜越級呈報,但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不在此限。上下級之間應誠意相待,彼此尊重。1.4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系1.5 專精業務知識和技能,開發自身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第二條 遵循商業道德2.1 大廈永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于每位員工的態度和行為符合大廈的期望。每位員工緊記自己代表大廈,在任何地點、時間都注意維護大廈的形象和聲譽。2.2 不論是銷售大廈的產品或提供服7、務,甚至是提供無償服務,均要完全以品質、價格與服務為決策的依據,不得給予或接受個別賓客相關的報酬、贈品或其他特殊待遇(絕不允許向客人暗示或索取小費)。第三條 日常行為規范3.1 員工應禮貌待客、舉止得體:3.1.1 禮貌地對待賓客及來訪者;3.1.2 與客人交談應態度和藹,注意使用禮貌用語,禁止工作時言語粗魯;3.1.3 對客人提出的詢問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請示匯報;3.1.4 與客人相遇,要主動讓路;與客人同行,應禮讓客人先行;3.2 員工應注重儀表整潔:3.2.1 員工必須身著制服進入工作現場,制服必須保持清潔,熨燙平整;3.2.2 員工的指甲必須修理好并保持清潔,女8、性除淡色或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指甲油;3.2.3 男員工不得留胡須,不留長發,留怪異發型,不染異色;3.2.4 男員工不得佩帶耳環,女員工可佩帶的耳釘,但兩側須一致;3.2.5 儀表不整的員工,不得進入工作現場,并做缺勤處理;3.3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工卡:3.3.1 工卡被視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時必須佩帶在制服的左胸前上方;3.3.2 如員工丟失工卡,必須立即向人力資源部報告;3.3.3 員工不得佩帶他人的工卡,否則立即受到違紀處分;3.3.4 工卡是大廈的財產,員工在結束雇傭時,必須交還人力資源部,否則將賠償五十元人民幣;第四章 工 時第一條標準工時1.1 員工平均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9、作時間不包括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1.2 由于大廈的經營性質,周六和周日為正常工作日:1.2.1 員工每周的休息日由部門主管根據本部門排班情況確定;1.2.2 部門主管人應提前安排員工的休息日并通知員工;1.3 員工應當按照部門主管制定的工作時間表進行工作和輪休,拒不遵守的員工將作曠職處理。第二條特殊工時符合國家規定的,大廈還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第三條加班3.1 根據有關規定,在不損害員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和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3.1.1 員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時數須經由部門主管在”加班審核表”上簽字后方可確認。3.1.2 申報加班的最小單位為2小時。3.2員工加班,享10、受以下待遇:3.2.1普通工作日員工加班的,部門安排調休。無法安排的,大廈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3.2.2 休息日員工加班的,部門安排調休。無法安排的,大廈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2.3 法定休假日員工加班的,部門安排調休。無法安排的,大廈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3.2.4 員工當月加班的,部門應于二個月內安排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將在五個月內安排調休。3.3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不再執行加班制度。3.4 以下情況不視為加班:。大廈在節假日組織的郊游及其他娛樂活動;。大廈在非節假日組織的下班后的娛樂活動;。出差時路途所花費的11、時間;。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未按時安成工作量或未經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時間的延長。第五章 考 核第一條 考核的類型1.1 本大廈員工的考核可分為考勤與考績。1.2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1.3 員工考核記錄將作為轉正、升遷、調薪、核發年終獎金及懲處的依據。第二條 考勤制度2.1 員工應每天打卡以記錄出勤時間。2.1.1 員工在到達大廈后或離開崗位前應著制服打卡。2.1.2 員工如果未按規定打卡,將視為缺勤,并扣除相應工資。2.1.3 任何員工不得代為其他員工打卡,否則將被視為較重違紀行為。2.1.4 員工應對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失效),應立即前往人力資源部申請補辦。2.1.12、5 員工因大廈業務需要外出辦事而不能進大廈的,應該事先填寫“外出工作時間表”并由部門簽字,回大廈后應即將“外出工作時間表”交人力資源部確認。2.2 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2.2.1 工作時間開始后5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2.2.2 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2.2.3 工作時間開始后或結束前15分鐘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2.2.4 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三次,即使累計時間不超過15分鐘,也以曠職半天論; 2.2.5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2.2.6 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13、理;2.2.7 曠職期間,工資不發;2.3 大廈將根據考勤紀錄實行獎懲,具體辦法參考第十三章2.4 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第三條 考績制度3.1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3.1.1 試用考核:由部門主管考核試用人員,經評估合格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予以正式錄用。3.1.2 年終考核:每年年底執行。由部門對部門員工先行考核后,呈人力資源部總評。3.2 考績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團隊精神、遵紀情況等等。3.3 考績可分為以下等級:。杰 出, 工作成績優異卓越,對組織、大廈、集團作出較大貢獻;。優 秀, 全面完成工作成績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標準;。14、勝 任, 工作完成合乎要求,達到標準;。需改善, 尚有未達標準方面,但經努力可改進;。不合格、 工作差等,經過提醒教導后仍未改善;3.4 考績結果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屬“不能勝任工作”。3.5 考績工作由主管、經理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予以評定。第六章 薪 酬第一條 工資構成1.1 員工的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其中出勤、表現、效益獎各占1/3)構成。1.2 大廈根據員工的職位性質、職責范圍和個人表現確定員工的工資,員工的平均小時工資為其月基本工資除以*(員工平均每月工時)。1.3 如果員工按時出勤,并能履行其工作職責,完成15、工作任務,遵守主管人員或其他上級的指示,則大廈每年將根據大廈當年效益情況,給予部門一定數額的獎金,員工是否給予獎金及獎金的具體數額將由部門按大廈規章制度決定。第二條 工資支付2.1 大廈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2.1.1 工資發放實行先做后付制度,即當月工資次月發放。2.1.2 公司發薪日為每月1012日,如遇公眾假期,發薪日可提前或推后。2.2 大廈按規定從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中扣除個人所得稅,并代員工向政府稅務部門繳納。2.3 本大廈員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詢問本大廈其他員工的月薪所得,違反此規定的員工應受到相應的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將導致解聘。第七章 福 利第一條 16、社會保險1.1 大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第二條 醫療福利2.1 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2.2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大廈可視具體情況,按當地有關政策執行。2.3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2.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2.5員工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工服、住宿、就餐3.1工服由大廈提供,員工應細心保管并及時清洗,保持整潔。3.2非工作需要或未得到特別許可,不準工作服離店。離職時需如數完好的歸還.3.3大廈為17、外地員工提供集體宿舍,員工不得私留親友在宿舍.3.4大廈為員工在工作日提供工作餐,不得私留親友用工作餐,不兌現金,不累計用餐.第八章 假 期第一條 假期類別1.1大廈的假期分為法定節假、婚假、喪假、年休假、補休假、病假、產假和事假。1.2 除長病假外,大廈給假以“工作日”計。第二條 請假規則 2.1 所有休假應事先獲得直接上級主管批準。2.2 所有假別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 按請假核準權限獲批準后, 統一交人力資源部備存。2.3 所有員工必須在休假完畢后立即至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第三條 法定節假日3.1 員工每年享有共計十個工作日的法定休假:。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3.218、大廈可要求員工于法定節假日進行工作,并按照有關法律、本員工手冊與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第四條 婚、喪假4.1員工結婚給假3個工作日。符合計劃生育晚婚的(男員工晚于25歲,女工晚于23歲,或晚于政府規定的年齡)員工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4.1.1婚假工資照發,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結婚證明。4.1.2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前或后1個月內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分管領導或總經理特批。4.2 如員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憑醫院死亡通知書,大廈將給予員工最長三天的喪假。4.2.1 員工如需請喪假,須提前通知人力資源部。4.2.2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第19、五條年休假、補休假5.1大廈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5.1.1員工為大廈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后,每年享有一次連續6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間將支付基本工資、獎金和崗位工資。在部門允許下,年休假允許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5.1.2普通員工需要年休,應當提前一周,向部門提出申請,獲得3級批準后,方可休假;管理人員需年休,應當提前二周,向上級主管提出申請,獲得2級批準后,方可休假。年休假在啟用前必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5.1.3年休假需在一年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5.1.4為保證大廈的日常有效運營,部門主管將提前為每位員工計劃和安排休假日程。5.1.5 20、員工在未得到大廈事先同意情況下, 不得以年休假為理由離開工作崗位。 5.2大廈實行補休假制度5.2.1員工為大廈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后,每年享有6個工作日的補休假;5.2.2員工請補休假需提前1周書面申請。5.2.3補休假需在一年之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補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第六條 病假6.1員工每月可以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果員工該月未休病假,則既不能累積,也無任何補償。6.1.1一個日歷月中,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在扣除當月出勤獎后,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病假工資。6.1.2凡因重大病因須住院、手術者,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發放21、,但須出具市級醫院住院診斷證明。6.2凡請病假,應在病假當天親自或電話通知部門主管。并在病假結束返崗當天出具大廈指定醫院(急診除外)的病假證明,由大廈人力資源部予以審核歸檔。第七條 產假7.1女員工生育享有產假。7.1.1單胎順產休產假90天,從預產期前十五天至預產期后七十五天。配偶分娩給假1天。7.1.2 24歲以上分娩頭胎者,增加15天,其初婚配偶給假3天。7.1.3難產多胎等根據各地方政府規定給假。7.2所有女員工必須于孕后一個季度之內通知部門主管其懷孕狀況。7.2.1休產假必須于預產期前十周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并出示醫院出具的妊娠證明。7.2.2產假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第八條 事假22、8.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由部門主管批準,人力資源部審核,事先未得到批準的缺席,按曠職處理。8.2事假期間工資不發。第九章 培 訓第一條 培訓目的1.1通過培訓,使員工達到并保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進行規范服務的要求。第二條 上崗培訓2.1上崗培訓是指員工到崗后至試用期滿前的業務培訓。2.2上崗培訓內容主要包括:。部門職能與工作目標;。部門崗位結構和崗位職責;。崗位應知應會;。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本大廈和本部門規章制度;2.1.2上崗培訓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實施。2.2上崗培訓的考核結果與員工轉正評定相結合。第三條 在崗培訓3.1在崗員工業務培訓由各部門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凡公司出資培訓的,培訓前員工23、應根據公司要求簽訂培訓協議。3.1.1在崗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配合。必要時可委托有關單位來大廈培訓或組織有關員工參加大廈外培訓。3.1.2在崗培訓可采取崗位交叉培訓、業務提高培訓、新規范新技術培訓等多種方式。3.2大廈每年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對現有主管以上人員進行培訓。3.2.1對管理人員的統一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組織實施。3.2.2管理人員統一培訓的內容包括管理理論、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識、新技能、等等。3.2.3對管理人員的專項培訓,由本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專項申請,報店長或區經理批準執行。3.3培訓考核的資料應歸檔保存,作為晉升和獎懲的依據。第四條 待崗培訓4.1待24、崗培訓是指員工離開原崗位,列入編外,由人力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培訓。4.1.1待崗培訓的內容為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等等。4.1.2待崗培訓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4.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教育無效,可列入待崗培訓。多次違反員工手冊及大廈和部門的規章制度,尚不足以辭退;。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部門認為應待崗培訓;。績效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的;4.3員工待崗培訓按下列程序辦理:。所在部門負責辦理呈批手續; 。由所在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主管集體討論決定;。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執行。4.4員工待崗培訓期間待遇如下:。待崗期內,發基本工資,停發任何形式的獎金和津貼、25、補貼。對延長待崗期三個月的,從延長期的當月起其基本工資逐月遞減20,但最低額不低于地方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待崗培訓員工不享有當年年休假。4.5員工待崗培訓考核合格,原則上安排回原部門,若原部門無法接收,大廈將另行安排崗位,員工工資按新崗位重新確定,若員工不服從分配,大廈可與員工終止合同。4.6 待崗員工重新上崗后,若再次被列為待崗對象,可勸其辭職或作辭退處理。第十章 調 動第一條 調動種類與程序1.1 調動是指在勞動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的工作地點和職位級別的調整。1.1.1 員工調動分為平行調動、晉升調動、降職調動和臨時調動。1.1.2 普通員工的調動主要是店內調動;管理人員的調動,除店內調26、動外也可以是店與店之間的調動。 1.1.3 員工沒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絕公司對其職位、工作地點的調動,否則以終止合同論。1.2 任何調動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1.2.1 所有調動,都須經部門主管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管理人員調動視級別不同 須經總經理批準。1.2.2 大廈對于進行內部轉移的員工,給予相當于該員工在轉出單位當月月工資2倍的搬家津貼,由轉入單位承擔。第二條平行調動2.1平行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薪酬不變情況下的職位變動。2.2員工的調動取決于以下(但不限于)情況:。部門工作量的增減;。為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進行的職位輪換;。員工不能勝任現任職位;。工作急需;。新店開張;。其27、他原因;第三條晉升調動3.1 晉升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上調整的職位變動。3.2 員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有資格晉升到高職位:。員工在原職位表現優秀;。有擔任高一級職位的能力和潛力;。完成晉升職位所必須的教育與培訓;。誠實、正直、態度積極;3.3 晉升調動可通過自薦或直接主管推薦,經2級批準,由經人力資源部的審核實施。第四條降職調動4.1降職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下調整的職位變動。4.1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由上級主管建議,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以降職。4.1.1 不能勝任本職工作。4.1.2 由于組織結構調整,相應職位被取消,沒有合適的職位空缺。4.2 降職人員從降職的次月起執行新職28、位的工資與福利標準。4.3 降職調動應當從嚴掌握。4.4 員工有權對降職調動提出異議,但大廈一經決定,員工應當服從。第五條臨時調動5.1 如果一個部門的人員臨時緊缺,總經理同意后,可以從其他部門臨時調動人員。被臨時調動的人員仍執行原職位的工資福利標準。5.2 臨時調動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否則該員工必須辦理正式調轉手續,工資福利按新職位標準執行。第十一章 安 全第一條 安全規則1.1 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1.2 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1.3 未經保安部門允許,不得將非大廈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1.4 所有員工必須保證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29、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門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1.5 員工必須熟悉本工作區內滅火裝置的位置以及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1.6 員工在進行危險性工作或在危險地區工作,應佩帶大廈提供的防護服、防護工具。1.7 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說明;非工作執掌范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或機動車(叉車)。1.8 大廈禁止員工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1.9 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并服從統一調度。1.10 員工有義務將任何安全事故上報。第二條 火情處理2.1 當火警發生時,應采取如下措施:。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按動最近之火警報警器并通知值班人員和安全部門主管;。通知總機30、,說出火警發生的地點及火勢大小;。呼喚最近的同事援助;。在安全的情況下,利用最近的滅火器材盡力將火撲滅;。切勿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撲滅因漏電而引起的火情;。把火警現場所有的門窗關閉,并關閉所有的電器開關;2.2 如火勢蔓延,應及時采取如下疏散措施:。疏散區按照防火區隔進行劃分,由專人負責其所在區域的疏散工作;。聽到廣播后應立即組織撤離火警現場;。撤離火警現場時,切勿搭乘電梯,必須從消防梯疏散;2.3 員工應參加火警演習,熟記火警訊號、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滅火器具使用方法。第三條 意外緊急事故3.1 在緊急或意外情況下注意:。保持鎮靜,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和保安部門;。協助維護現場;。與同事鼎力合作,務31、使大廈業務保持正常進行;3.2 如果員工在大廈內受傷或發生事故,應當注意:。在場的員工應立即通知部門或值班經理;。協助救護傷病者;。自覺維護現場秩序;3.3 如有人被關在電梯內,員工應立即電話通知安全部門和維修部門,由其操作電梯緊急程序。第四條 及時匯報4.1 為了保障安全操作,員工應當向所在部門或安全部門匯報所有不安全的實際操作或事故隱患。4.2 員工如果在大廈內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當立即向保安人員匯報,以便將其驅逐出。第十二章 保 密第一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1.1凡在本大廈就職而產生的,而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等業務信息,如有關客戶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員工薪酬,無論是32、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大廈的均屬商業秘密。第二條 保密規則2.1大廈員工務必遵守以下規則,否則視具體情況予以違紀處理:。所有機密文件必須妥善保管;。不得將大廈文件用于不屬于大廈業務之用途;。客戶的情況,大廈的業務不可作為閑談話題;。應在接待處或會議室接待來訪,嚴格禁止客戶、親友進入各部門辦公區,如遇客戶參觀,須事先經大廈批準,由人力資源部事先通知員工將室內及桌面的機密文件收好;。下班后,桌面、影印機、打印機、公用電腦等處不得留有客戶資料,尤其是有關策略、推廣、媒介計劃、收款、報價等文件,包括草稿,不再有用時要用碎紙機銷毀;。特別機密文件必須在文件上加以注明。特別機密33、文件不再使用時,應歸還客戶或予以銷毀。特別機密文件之傳送,須事前通知收件方,事后向收件方確認其確已收到;。任何業務信息的透露與公布都必須由總經理決定;。不打聽同事的考績結果和薪酬收入;第十三章 違 紀第一條 為維護大廈紀律及保證任務的完成,并強化員工敬業精神,特制定本獎懲辦法。第二條 一般違紀行為2.1 以下行為為一般違紀行為:。無故遲到、早退一次;。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情節較輕;。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攜帶大廈規定不得帶入工作場所之物品進入工作場所情節輕微;。因個人過失致工作發生錯誤,情節輕微;。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在大廈上班時間內串崗34、戲鬧、干私活情節較輕;。上下班無故不打考勤卡;。未經允許在工作時間內吃飯、洗澡;。隨便吐痰、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未經批準使用不屬自己使用之機器設備;。工作態度不認真,發生輕微責任事故;。下班后不按規定切斷電源;。著裝、儀表、禮儀、言行不符合員工行為規范;。不保持更衣柜內整潔;。不按工作時間表或分派的任務進行工作;。對客戶或其他員工無禮;。違反大廈其它規章制度,情節較輕的其他行為;2.2 員工如犯有一般違紀行為行為一次,將受到口頭警告,并要求其簽收口頭警告記錄。第三條 較重違紀行為3.1 以下行為為較重違紀行為:。無故連續遲到、早退兩次以上;。曠職半天;。托人打卡或代人打卡;。在大廈上班時35、間內串崗、戲鬧、干私活情節嚴重;。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如期完成或處理嚴重不當且未申報正當理由;。因疏忽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傷及他人或造成其他損失;。在工作時間內未經主管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情節較重;。未經申請許可擅自安排外人進入倉庫或辦公區;。在嚴禁吸煙地區吸煙者;。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者;。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未經上級主管同意,擅自換班、調班;。工作時間喝酒;。未經允許,動用大廈機器設備及材料;。未經批準,無證啟動、駕駛公司機動車輛;。動用大廈車輛辦私事;。違反生產操作規程,造成產品質量事故或損壞機器設36、備;。陽奉陰違,故意消極怠工;。擅配或私配大廈的各種鑰匙,即使未造成損失;。因個人原因被客戶投訴并經查實;。向客戶索取物品及小費;。未經許可將任何商品帶出大廈,即使是破碎的或損壞的或過期;。故意不服從上級的指示;。未經許可私自更換工衣柜或私自撬開工衣柜的;。提供虛假的醫療證明;。在工作時間持有或企圖帶入大廈的烈性酒或麻醉劑;。未經許可在布告欄內張貼或移動通知;。在一年內,員工如犯有二次一般違紀行為;3.2 員工如犯有較重違紀行為將受到書面警告,并要求其簽收書面警告記錄。第四條 嚴重違紀行為4.1 以下行為為嚴重違紀行為:。散布謠言,致使大廈蒙受嚴重不利而有事證者;。全月累計或連續曠職一日者;。37、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為了自己購買而遮掩促銷條款或私自改動價格;。制造謠言、惡言中傷其他員工、在大廈范圍內爭吵、罵架的;。拒絕主管人員合理調遣、指揮并有嚴重侮辱或恐嚇之行為者;。違反重大安全衛生規定致使大廈蒙受嚴重損失者;。聚眾鬧事,在大廈范圍內動手打人或互相毆斗的;。在大廈內聚賭者;。無故毀損重要公物或攜帶違禁品如兇器進入大廈者;。利用的大廈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泄露或偷竊大廈的機密,情節嚴重者;。在明示禁煙區內吸煙;。操作不當引起火災,致使大廈蒙受損失者;。工作時飲酒滋事,攜帶毒品者;。在大廈內有傷風化行為情節嚴重者;。營私舞弊,侵吞公有財物者;。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影響大廈聲38、譽或利益,或導致嚴重不良后果者;。擅離工作崗位,滋生變故,使大廈蒙受重大損害者;。隱瞞或偽造履歷者,致大廈誤信而受損者;。對大廈同仁暴力威脅、恐嚇,擾亂秩序者;。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被公安司法部門拘留審查有罪或被判有期徒刑者;。偽造、編造或盜用大廈印章者;。在外從事于大廈利益沖突工作者;。嚴重違反大廈規章制度或做任何有損公司權益者,情節嚴重者;。有貪污、挪用公款或收受賄賂,經查明屬實者;。散播有損本大廈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蓄意策劃及參與罷工的;。把大廈財物私藏于更衣柜內;。偷竊或非法占有客戶、大廈或其他員工的財物,無論價值多少;。向大廈的競爭者或其他任何機構泄漏保密信息;。未經許可在大39、廈內攜帶槍支、炸藥或其它危險物品;。未通過計算機跟蹤而變動價格標簽;。偷竊、涂改、偽造大廈檔案、資料、各種原始憑證、原始記錄及重要文件;。污辱、襲擊顧客,工作態度惡劣;。污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上級、同事;。故意損壞大廈財物、客人財物或他人財物;。聚眾怠工、造謠生事、影響大廈正常工作秩序,情節嚴重者;。在社會上違法亂紀,被收容審查或追究刑事責任;。在一年內員工如犯有一次一般違紀行為和一次以上較重違紀行為;。在一年內員工犯有二次以上較重違紀行為;4.2 如犯有嚴重違紀行為,員工將被勒令暫停工作二日,在此期間工資不發,大廈將于調查后作出最終決定。4.3如經過大廈調查,員工的嚴重違紀行為無40、正當理由,大廈將立即辭退員工,并不支付任何賠償金。第五條 失職行為5.1 以下行為構成一般失職行為:。在工作時間內談天、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或其他怠忽職守,而致使生產工作受到損失者;。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和程序致使大廈蒙受較大損失者;。泄露商業秘密;。丟失或找回物品而未及時匯報;。在售貨區、實驗室、倉庫、洗手間、更衣室或接待室吃任何食物;。未經許可啟動或操作大廈的車輛、機器或設備;。員工損壞或遺失大廈財物,拾到物品不處理、不上交,據為己有;。上班時服裝或制服不整潔;。管理人員的失職行為(如對下屬的過失行為不處理、不報告被檢舉揭發);。當班睡覺、下棋、玩牌、玩電腦游戲;。重要崗位工作時違反崗位職責41、工作程序,即使尚未釀成事故;。無故脫崗達一小時以上;。遺失大廈重要資料及物品;。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的其他過失;。員工違反從業常識造成損失或違反財務制度、人事制度、崗位職責造成大廈成本、利潤、資金財產等損失;。其他因過失而損失大廈財產的行為;5.2 以下行為構成嚴重失職行為:。凡上述5.1失職行為造成公司損失額達到1000元或以上,構成重大損失;。凡營私舞弊或個人過失造成大廈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5.3一般失職行為給予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5.4 嚴重失職造成大廈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大廈可以予以辭退,并保留進一步追究責任和要求賠償的權利。第十三章 修 訂本手冊為大廈所有,員工離職時,須將手冊交還人力資源部,如有遺失或損壞,照價賠償.若有需要,大廈有權隨時進行修改.本冊初版XX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