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員工手冊及人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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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899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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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 言 歡迎你成為上海XX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大家庭的一員。從現在開始,你將與公司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公司將為你提供發展的機會與空間,而你在這里應盡可能地展示自己的學識、才華和優秀的品質,以便更快、更好地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自己應有的成績。本員工手冊是公司全體員工的基本行為準則,每位員工都應對員工手冊的內容熟記于心,并自覺遵照執行。公司始終認為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是公司取得成功的關鍵。每位員工都應清楚自己的權利、義務、責任和行為準則。公司竭誠希望全體員工熱愛公司,敬業愛崗,恪盡職守,勤奮務實,爭做一名XX公司優秀的員工。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目的 員工手冊是企業勞動關系管理不可或缺的工具,本手冊依據中華人2、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上海市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手冊將公司有關制度、規范、規定集一冊,希望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成為我們共同的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證。第二條 生效與解釋2.1 本手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行政人事負責解釋。2.2 公司行政人事有權對員工手冊進行修改和補充。員工手冊須事先征求本公司工會或職工代表的意見。2.3 本員工手冊印制成冊,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章 招 聘第一條 招聘原則1.1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公司崗位需要進行。1. 2本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之人才。無種族、宗教、性別等區別。1.3本公司的招聘以3、面試方式為主。第二條 錄用條件2.1根據崗位性質和用工制度,新聘員工一般實行勞動合同工制和勞務工制。勞動合同制工實行試用期,試用期限按勞動法有關規定予以確定。勞務工不實行試用期(以上海XX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與勞務公司簽訂協議為準)。2.2 公司按國家規定,不招收未成年人到公司工作。2.3試用期滿考核2.3.1 新聘合同制工試用期滿前一周,由職能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內如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2.3.2 在試用期內員工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有約定或者與公司簽訂必須服務期的除外)2.3.3新聘合同制工試用考核合格,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自試用期起始之日4、算起。第三條 錄用程序 3.1 各職能部門根據本部門生產、管理、業務等發展需要或崗位空缺等情況,向公司提出招聘人員的提案,經總經理同意后,協同行政人事進行招聘。3.2 公司實行應聘人員體檢制度。在試用期前或內,進行健康檢查。只有證明其身體健康適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勞動合同被公司錄用。員工的體檢費可由公司報銷。3.3 新錄用員工報到應先進行入公司培訓,同時到行政人事辦理下列手續:如實填寫員工簡歷表或勞務員工登記表;遞交證明自己身份的有關證件(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書、戶籍簿、相關資格證書等;交一寸半身正面照若干張;需要辦理的其他手續。3.4 公司憑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證明與其簽署勞動合同,勞務員工的5、合同與勞務公司簽署,并落實新員工的崗位。3.5 員工個人情況如:家庭住址、通訊聯系方法、婚姻狀況、生育狀況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行政人事。如不及時通知公司,使公司信息無法傳達給員工的,公司免除有關責任。3.6 未畢業的應屆大學(專)生被公司錄用,從錄用的第一天至取得畢業證書這段時間為實習(見習)期,公司與其簽署實習(見習)勞務協議,但不記載公司的工作年限。實習(見習)期可視作試用期。第三章 服 務第一條 服務原則 1.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生產、工作任務。1.2 不僅從語言上,更要從行動上向客戶(公司外部及內部)表明:客戶的需求就是我們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1.3 同事6、之間、上下級之間誠意相待,彼此尊重。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系,構建和諧的團隊精神。1.4 敢于負責,勇于開拓。鉆研業務技能,開發自身潛力,積極進取健康向上。 第二條 遵循職業道德 2.1 公司持續穩定的發展,取決于每位員工的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每位員工無論在何時、何地,都代表公司,都要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和聲譽。第四章 工 時第一條 工時規定 1.1 公司實行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不包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1.2 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度。 第二條 加班的規定2.1 加班是公司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并經工會和員工協商后進行的。生產工人必須保質保量地完成當班產量。員工因主7、觀原因未完成班產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生產加班。凡加班的員工,必須一律做好出勤刷卡記錄。否則,不予結算加班工資,(特殊情況除外)。2.2 加班的申請手續 確實需要加班的生產員工,事先由本部門填寫“加班申請、審批表”,報部門負責人審核,經工會簽署意見后由分管總經理審批方能實施。每月由部門負責統計匯總。2.2.1 管理人員在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元旦、勞動節、國慶節、春節等)因管理、業務需要加班的,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與工會簽署意見后由正、副總經理審批方可實施。每月由部門負責統計匯總。所有加班(以小時為單位)按國家規定計發加班費。2.2.2 因工作、業務需要公務出差的。出差回來后,憑出差書面8、工作報告,統計實際加班天數經審批后有效。 (只限于雙休日和國定假日,一天按8小時統計)。2.3 加班結算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條款的規定,對加班的生產員工支付報酬(以小時為單位):結算基數:月基本工資/20.92/8小時 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崗位工資)150%的工資報酬;雙休日安排員工工作的,或安排補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資(崗位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息日安排員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崗位工資)300%的工資報酬。第五章 考 核第一條 考核的類別 1.1 本公司員工的考核可分為考勤和考績。1.2 考績分為:獎金發放考核、崗位變動考核、年終考核。1.3 員工9、的考核記錄將作為轉正、升職、調薪、核發月獎和一次性獎金及懲處的依據。 第二條 考勤制度 2.1 考勤辦法 2.1.1 本公司員工(勞務工)正常上、下班及加班必須本人刷卡。2.1.2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的考勤工作正確性負責。2.1.3 考勤記錄作為計發工資(加班工資)、月獎、一次性分配等的重要依據。2.1.4 對部分假期的批準規定如下:2.1.4.1 適用于事假、年休假、探親假、調休等2.1.4.2 以上假期時間為3日以內(包括3日)的,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行政人事批準。(管理人員須得到總經理的批準)。2.1.4.3 以上假期時間為4日以上(包括4日)的,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得到總經理或副10、總經理的批準。2.1.4.4 若因急事、急病確實不能來公司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事先電告或委托他人轉告,委托所屬部門負責人或次級領導于當日上午之前代辦手續得到批準;員工正常上班后在當日上午(12時前)附所有相關證明,按程序補辦手續。事先代辦和事后補辦手續的程序按2.1.4項之規定。2.1.5 員工在工作時間因病、因事、調休、公休、公出等各種事由出公司的須按規定經相關批準程序辦理請假手續。2.1.6 假期滿后如需續假者,仍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2.1.7 如未辦妥手續而擅自不上班,按曠工處理。2.1.8 連續請病假滿21天的,按全月缺勤統計。2.2 遲到、早退的處理2.2.1 上班時間已過無特殊情況未11、上崗的作遲到論處。2.2.2 由于公認的自然因素、意外交通事故等因素引起的遲到,不作遲到論處。2.2.3 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早退的作曠工處理。2.2.4 上班后如因身體不適需要休息,根據公司規定獲得相關批準后到指定場所內休息。2.3 各類假期的審批權限2.3.1 病假 員工病假須由鎮以上醫院開具的病休證明。 員工停工醫療期的確定按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法規辦理。2.3.2 工傷假 員工因工傷請工傷假須憑就診醫院的證明及公司有關部門的認定。 員工工傷醫療期的確定按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法規辦理。2.3.3 婚假 員工結婚準假3天。以結婚證開出日期為準,一年內有效。初次結婚符合晚婚年齡的(男12、25周歲,女23周歲)可以增加晚婚假7天(包括節假日)。 員工結婚對象的戶口在外地的,需赴外地結婚的,可另給路程假,往返路費自理。2.3.4 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及配偶的父母亡故準假3天;員工的兄弟姐妹亡故準假1天;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準假1天。 員工的(外)祖父母亡故,因其父(母)已故,由孫輩處理喪事的準假3天。 員工請喪假應到行政人事處辦理手續。2.3.5 事假 員工有事請假,須按2.1.4項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員工如在事假期間生病,其假期仍作事假處理。如住院治療,可憑住院證、出院證作病假處理。2.3.6 探親假 探親假不得分期使用。 員工申請探親假應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部門領導同意13、后,由總經理(副)審批。 探親假假期: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 屬軍屬、僑屬、臺屬的員工,探親假期按有關規定辦理。 探親路程假另加,往返路費按有關規定處理。 新進員工工作滿一年后方可享受探親假。 員工探親假結束到部門銷假,無故超假的按曠工處理。 探親假要抵沖年休假。2.3.7 生育假 女性員工生育產假90天(產前15天,產后75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滿24周歲,以嬰兒出生日期為準)的初產婦可增加產假15天(指生育一胎,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性員工)。 女性員工懷14、孕3個月以下的自然流產給產假30天;懷孕在3個月以上不滿7個月的自然流產給產假45天。 產假從請假的第一天起(包括節假日)連續計算。女員工享受產假憑醫院證明。 申請產假應到行政人事辦理手續。 女員工懷孕7個月以后,每天的工作時間可減少1小時,懷孕女員工選定一種方式:推遲上班1小時;提早下班1小時;午休1小時。照顧時間不能分開享受。如工作許可,本人申請,所在部門同意,公司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女性員工產前假期滿后經醫生證明,仍不能工作的,應按規定辦理病假手續。 領有獨生子女證明并采取計劃生育措施的可享受包括產假在內的哺乳假6個半月(含產前留休假兩個半月)。 哺乳假須經行政人事審核并經總經理15、(副總經理)批準。 產假或哺乳假期滿后上班的,可享受哺乳時間,每天1小時(從嬰兒出生日起至十二個月)。2.3.8 公假 已婚或無子女的再婚男性員工,并且女方符合晚育(滿24周歲初育)條件,可以在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個月內一次性享受3天陪產假。由行政人事開具公假單。 員工的子女服兵役憑有效證明準假1天。由行政人事開具公假單。 系回族等10個少數民族的員工,每年“開齋節”公假1天(逢節假日不再給假)。由行政人事開具公假單。 女員工懷孕后的產前檢查,憑“孕婦聯系卡”上的醫院預約日期,可享受半天公假。 員工義務獻血,休假按照上海市有關規定辦理,假期包括節假日。由行政人事開具公假單。 由公司組織安排學習、培16、訓的員工,脫產日期作公假。非公司安排外出學習、培訓的員工,就讀期間的各類假期,一律不作公假處理。 員工因計劃生育休息,假期按上海市有關規定處理。 其他社會活動憑有效證明,需得到部門領導同意簽字后,經總經理(副)審批方可生效。2.3.9 調休 員工調休需事先辦理手續,并經批準方可實施。 調休以半天為一個結算單位。2.3.10 年休假 員工享受年休假,需事先辦理手續,并經批準方可實施。 工作滿15年者,年休假3日; 工作滿515年者,年休假7日; 工作滿1525年者,年休假10日; 工作滿25年以上者,年休假14日。2.3.11 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國際勞動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2.4 考17、勤規定 2.4.1 全體員工應嚴格執行本考勤管理制度。各部門對嚴重違反考勤規定的員工,將根據員工獎懲條例進行處理。2.4.2 各種假單均不得涂改,若有變動須有準假權限的部門領導簽字方可生效。2.5 假期計算 病假、事假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2.6 假期類別 2.6.1 病假、事假、工傷假、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計劃生育假、公假、年休假、調休、歇工。2.6.2 一個月內病假、事假、探親假:請假休息一天,扣20%獎金, 超過5日(包括5日)者不得獎金。第三條 考績制度3.1 考績分為獎金發放考核、崗位變動考核、年終考核。3.1.1 獎金發放考核:每月由部門(班組)對所在員工進行考核,經部門經理審18、核、副總經理審定、最終由總經理確定后,作為發放月獎金及嘉獎的依據。3.1.2 崗位變動考核:由調入部門對崗位變動人員進行變崗變薪考核,經評估合格后,報行政人事,按崗定級,報主管總經理審核,由總經理批準。3.1.3 年終考核:由部門通過對員工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質量、遵紀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價,由總經理審定,作為發放一次性獎金和評比先進的依據。3.2 考績可分為:優秀、好、較好、一般、不合格。3.3 對優秀的員工,根據員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予以嘉獎或晉升工資。第六章 薪 酬第一條 工資構成 1.1員工的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月獎金、一次性獎金等組成,按相應比例發放。1.2公司根據員工的職務、崗位性質19、,職責范圍和個人的相關素質(學歷等)確定員工的基本工資。員工的月基本工資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0.92天為計算基數。第二條 工資支付 2.1 公司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2.2 公司合同制工實行當月工資當月發放,勞務員工實行當月工資次月發放。2.3 公司的法定發薪日為每月10日。公司向員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資清單。2.4 公司應按國家(政府)規定支付員工的各類假期工資。第三條 工資代扣 3.1 公司從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中代扣個人所得稅;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3.2 員工因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20、經濟損失或違反員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扣除的工資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第七章 福 利第一條 社會保險 1.1 公司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1.2 公司為本市戶籍合同制工繳納社會保險;為本市戶籍勞務員工繳納小城鎮社會保險;為外省戶籍合同制工(外省戶籍勞務工)繳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為駐外勞務工繳納當地社會保險。第二條 醫療福利 2.1 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2.2 合同制工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2.3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21、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其他福利 3.1 公司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3.2 公司每年夏季(三個月)發放防暑降溫費。3.3 公司實行家屬勞保福利制度。3.4 公司每工作日(休息日加班)向員工提供工作餐。3.5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調整員工的福利待遇。(但法定福利待遇不得調整),行政提出調整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代表組長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后執行。第八章 培 訓第一條 培訓目的 1.1 通過培訓,員工達到本崗位的素質要求,提高自己的管理、業務、技能等水平,適應和勝任本職崗位的新要求。第二條 培訓種類 2.1 入公司培訓、全員培訓、上(轉)崗培訓、專業(業務)培訓、資歷(證書)22、培訓、出國培訓等。2.1.1 入公司培訓:新進員工在上崗前的培訓。2.1.2 全員培訓:對全體員工進行的形勢任務、安全知識和質量管理等教育。2.1.3 上(轉)崗培訓:對上崗人員包括崗位調動人員進行的崗位專業知識、技能和操作規程等的教育。2.1.4專業(業務)培訓:公司內部舉辦、外出參加的各崗位的專業知識培訓。包括新管理、新知識、新技能的培訓。2.1.5 資歷(證書)培訓:各類上崗證書、特殊工種操作證、各類技術等級證書、學歷證書等教育培訓。2.1.6出國培訓: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遣到國外參加的各類教育培訓、考察等。第三條 培訓程序 3.1 根據工作需要由部門領導安排或本人根據本崗位要求提出申請23、;3.2 培訓人員填寫培訓申請表,部門簽署意見,行政人事部門審核,由分管總經理批準;3.3 公司內部進行培訓的,由職能部門提出辦班申請,辦好審批手續。3.3 屬出國培訓的,由行政人事統一辦理、報批、實施。第九章 勞動保護第一條 目的 1.1 公司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確保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公司生產經營穩定、持續發展。第二條 內容、權利、義務 2.1 內容:公司在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女職工特殊保護等方面要有制度和各項措施。2.2 權利:員工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休息休假和工傷保險待遇、接受勞動安全衛生技術培訓的權利。2.3 義務:員工在生產工作中,24、應當自覺遵守勞動保護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第三條 勞動保護措施 3.1 生產作業場所的勞動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本市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3.2 從事特殊作業的員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3.3 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員工每年進行一次身體健康檢查;3.4 公司為員工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普查,女員工每兩年進行一次婦科檢查;3.5 公司必須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勞防用品。3.6 對從事有毒有害氣體工種的員工按規定每月發放保健費。第十章 保 密第一條 保密范圍 1.1 凡在本公司就職而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生產、技術、業務信息,如有關公司的產品25、價格、技術文件、生產流程、業務報表、經營銷售狀況、質保體系文件、員工薪酬等;有關客戶的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銷等,無論是口頭、書面或電腦文件形式的,均屬本公司保密范圍。第二條 保密規則2.1 公司員工務必遵守以下規則,否則視具體情況予以違紀處理:2.1.1 所有機密文件必須妥善保管;2.1.2 不得將公司文件用于不屬于公司業務之用途;2.1.3 客戶的情況、公司的業務不可作為閑談話題;2.1.4 應在接待室或會議室接待來訪,嚴禁客戶進入各部門辦公區域;2.1.5 員工下班后,桌面、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電腦等處不得留有客戶資料。不需要的資料及時處理銷毀;2.1.6 任何業務信息的透露和公布26、都必須有總經理共同簽字有效;2.1.7 員工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月薪所得,不打聽同事的考績和薪酬收入。第十一章 獎 懲第一條 獎勵 1.1 獎勵方式 1.1.1 對員工的獎勵采取精神與物質相結合的獎勵機制。1.1.2 精神獎勵分為:公司先進生產(工作)者、勞動模范等。1.1.3 物質獎勵分為:崗位工資晉升和一次性獎勵。 1.2 獎勵條件 1.2.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經公司人事委員會討論、決定,可晉升一級崗位工資,一年內有效。 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服務質量、節約財資和能源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在生產、工藝設計、產品設計、改善勞動條件等有發明、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27、,取得成果或者顯著成績的; 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員工利益免受損失的; 長期遵守紀律,工作任勞任怨,有帶動性作用的; 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1.2.2 對上述表現好的員工也可以給予一次性獎勵。1.3 評比、獎勵程序 1.3.1 公司先進生產(工作)者兩年評選一次,由各部門推薦、提名、評選,向公司人事委員會申報,經公司人事委員會討論、決定。第二條 處罰 2.1對員工的處罰可分為: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經濟處罰,除名。2.1.1行政處分 2.1.28、1.1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警告處分: 遲到、早退各一次者,當月遲到或早退二次以上者。(遲到是指主觀原因) 叫人或替人刷考勤卡一次者; 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串崗聊天、擅自外出購物者; 在非吸煙區吸煙者,未穿著規定的工作服和勞保鞋,初次經教育勸誡后仍再犯者; 因工作前酗酒而影響正常工作及在工作時間內私自飲酒者; 不聽勸阻亂扔雜物。在生產、工作場所吸煙者; 故意損壞樹木花卉草坪者; 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較輕者;2.1.1.2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記過處分: 曠工一天者; 防火區域內擅自動用明火,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恣意行為不聽勸阻,嚴重妨礙干擾他人工作和生活或影響公司公共秩序者; 未29、能做好自身本職工作而使公司財產受到損失,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連續十二個月內受兩次警告處分者; 工作時間內睡覺者以及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較為嚴重者。2.1.1.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大過處分: 在公司區域或工作時間內動手打人、互相打架,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秩序者; 偷竊公司或私人財物價值在500元至1000元以內者; 惡意誹謗,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在員工中造成惡劣影響者; 利用工作之便,侵占公司財產,價值1000元至2000元以內者; 在上班時間內或在廠區內參與賭博者; 曠工兩天者; 6個月內累計警告處分2次者 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比記大過處分嚴重者。2.1.1.4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30、處分(行政職務及工資級別): 未能做好自身本職工作而使公司財產受到損失,后果較嚴重者; 利用職務、工作之便,收受對方錢物數額較大者; 受過記大過處分的有職務的管理人員; 管理人員在上班時間參與賭博者; 1個月內警告及以上處分2次者。 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嚴重者;2.1.1.5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撤職處分(解除行政職務及降薪): 未能做好自身本職工作而使公司財產受到損失,后果嚴重者; 利用職務、工作之便,收受對方錢物數額較大,造成一定不良影響者; 管理人員在上班時間參與賭博,情節嚴重者; 在受降級處分期間,又有違紀行為者; 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嚴重者。2.1.1.6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留用察31、看處分: 擅自涂改、假報或藏匿報表、單證、帳目以及涂改偽造醫療及其它證明,情節嚴重者; 叫人或替人刷考勤卡兩次者; 故意損毀公共財物或產品,情節惡劣者; 上班時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情節惡劣者; 在撤職期間,再次發生違反勞動紀律行為者。 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嚴重者。2.1.1.7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開除處分: 在十二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者; 擅自涂改、假報或藏匿報表、單證、帳目以及涂改偽造醫療及其它證明,情節惡劣者; 在公司區域或工作時間內尋釁滋事、持械斗毆、擾亂公司秩序; 未能做好自身本職工作而使公司蒙受可以避免的重大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者; 利用職權貪污、行賄、受賄而使公司的聲譽、形象、32、經濟蒙受損失者(以司法機關認定為依據)。 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公司機密,造成公司嚴重經濟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者; 在十二個月內累計受兩次記過處分者; 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情節惡劣后果嚴重者。2.1.2 經濟處罰 由于主觀原因,發生產品質量事故,造成公司財物損害的,給予一次性罰款。一次性罰款不超過本人月崗位工資的20%; 受警告處分者,一次性罰款30元至50元; 受記過(含記過)以上處分同時不得月獎金; 由于本人工作上的失誤造成的質量不良,其經濟處罰按質量獎懲制度處理。 經濟處罰金由公司在本人的發放工資中扣除。2.1.3 除名 連續曠工3天者(含三天)。第三條 處分的撤消 3.1 解除行政處分33、的年限 3.1.1 警告的處分期為3個月; 3.1.2 記過的處分期為6個月;3.1.3 記大過的處分期為12個月;3.1.4 在處分期間,有突出事跡或特殊貢獻的,可以提前撤銷行政處分或縮短處分期限;3.2 記過以上(含記過)處分者期滿,本人提交思想小結,由所屬部門提出建議,提交公司職能部門。第四條 處分的負責部門4.1 各部門負責違紀員工的經濟處罰處理,并報人事部門備案;4.2 各部門負責提出記過以上(含記過)的違紀處理意見;4.3 公司人事委員會負責對記過以上(含記過)違紀員工作出處理報告并下達處理決定。第五條 違紀處理程序 5.1 由所在部門根據匯集的現場違紀記錄和本規定,對記過處分以上34、者(含記過),由行政人事填寫員工違紀的處理單,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并保存管理。5.2 記過以上(含記過)違紀員處分決定由公司人事委員會簽署生效,行政人事負責實施;5.3 警告處分由所在部門通知違紀員工,所在部門領導有責任對違紀員工加以批評教育。5.4 行政人事在受理記過以上(含記過)違紀員處分時,聽取本人申辯,由本人在處分決定書上簽字。并歸入個人人事檔案。第十二章 解聘第一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1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1.2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1.3.1 在試用期內;1.3.235、 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1.3.3 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1.4.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1.4.2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1.4.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1.5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1.5.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136、.5.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1.5.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1.5.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1.5.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1.6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1.6.1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1.6.2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1.6.3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1.6.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二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2.1.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1.2 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2.1.3 公司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2.137、.4 員工退休、退職、死亡的。2.2 員工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2.3 員工患病、因工負傷,被確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公司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第三條 退休規定 3.1 員工退休按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辦理。3.2 從事特殊工種崗位符合政策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四條 移交手續4.1 員工無論何種原因離職,須辦理移交手續。4.2 員工移交清單上必須有當事人和部門領導簽字。4.3 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導致公司財務缺少、損壞,應照價賠償。第十三章 爭 議第一條 爭議處理的原則 1.1 員工因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與公司發生的勞動爭議必須以合法的形式予以解決。員工不得借故鬧事、破壞正常的工作秩序、停止進行工作或履行職責。1.2 如果員工以勞動爭議為理由停止進行工作必須征求公司工會同意,未經同意不履行職責,將視為嚴重違紀。1.3 公司對員工以勞動爭議為理由借故帶頭鬧事或者破壞正常的工作秩序給予辭退,公司有權將其辭退。 第二條 爭議解決的途徑 2.1 發生勞動爭議,員工通過正常途徑,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部門領導反映,與公司行政溝通、協調。2.2 如果勞動爭議通過上述方式不能得到解決,員工可以在爭議發生的之日起60天內向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此員工手冊經公司職代會討論通過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