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投資管理公司員工獎懲規定手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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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932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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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 工 手 冊x某房地產有限公司目 錄第一章 總 則 1第二章 聘用制度 2第三章 行為準則 8第四章 工作紀律 10第五章 作息時間及考勤制度 12第六章 薪酬規定及福利待遇 22第七章 獎懲規定 22第八章 培訓教育 26第九章 安全條例 27第十章 附 則 28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員工手冊。所有員工都必須遵守本手冊的規定,在完全理解并認同的前提下,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第二條 員工手冊是公司企業文化、行為準則和基本規章制度的簡要匯編,要求每個成員熟讀熟記,認同企業文化、遵守規章制度;倡導良好2、的道德規范,養成勤奮的工作習慣,培養嫻熟的業務技能,創造出色的工作業績;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培養奉獻精神,造就高水平、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第三條 某公司是一個團隊。某公司及其下屬案場的每個成員都能得到尊重,都被寄予厚望并安排到合適的崗位上。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要求員工自我約束、自覺學習、自我完善,充分發揮聰明才智,創造性、高效率地完成各項任務。第四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增長及個人業績的提高而增加收入。第二章 聘用制度第五條 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勞務)合同用工。第六條 征聘原則:崗位的專業性及適用性。征聘標準:個人品德行為、健康狀況;崗位及職務所3、需的學識學歷;職業道德及專業工作經驗。第七條 錄用和報到7.1 各部門因工作、業務需要增加人員時,可向綜合辦公室書面或口頭提出申請,經所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按征聘原則、征聘標準設定具體要求,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招聘。7.2 應聘人員經綜合辦審查合格后錄用,由綜合辦公室人事部門辦理錄用手續。 在指定日期到綜合辦公室人事部門報到。 簽署錄用通知書。 遞交個人資料:個人簡歷、身份證明、學歷證明、職稱或技術等級證明、體檢合格證明、前單位離職證明、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協保證明、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手冊、本人近期證件照兩張。第八條 試用期8.1 試用期根據雙方簽署勞動合同書的期限約定,意向約定一年或4、以上的,有36個月的試用期。8.2 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內工資按80%支付。8.3 試用期滿之前,員工應提出轉正申請,填寫員工考核表(試用期)進行試用期考核,由所在部門和綜合管理中心作綜合鑒定。試用期考核合格者,由綜合管理中心辦理轉正手續。第九條 試用期內不錄用的情形9.1 以欺騙手段隱瞞病史取得健康證明的。9.2 在規定時間內,因個人原因致使公司未能正常辦理錄用手續的。 9.3 提供偽造、虛假證明材料取得錄用資格的。9.4 隱瞞重大違法亂紀行為和不良記錄而取得錄用資格的。9.5 不勝任(不承擔)試用期崗位、職務、責任的;重新換崗后仍不適用的。9.6 嚴重違反員工手冊規定以及公司其他5、規章制度的。9.7 因違法亂紀行為被公安機關或行政執法部門處罰的。9.8 其他被證明不符合公司要求、不再適合繼續在公司工作的。第十條 新進員工報到后一個月內,綜合管理中心可依據部門經理試用考評意見,進行勞動(勞務)合同的簽署。合同期限自員工報到之日起計算。10.1 勞動(勞務)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勞務)合同即行終止,但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勞動(勞務)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勞務)合同。10.2 勞動(勞務)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簽署。第十一條 離職11.1 辭退:非試用期內公司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6、以解除。 過失性解除:符合“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工作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非過失性解除(公司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且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員工患病,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某協議的。11.2 辭職:非試用期內員工一方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7、三十天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批通過后報備綜合管理中心人事部;未經審批而擅離崗位者,公司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且不負責保管其相關資料,未核算的薪資及獎金不予核算和發放;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負賠償責任。 員工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11.3 離職手續。員工離職必須辦理離職手續,填寫離職申請書,簽署離退清單,辦理以下事宜,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未核算的薪資及獎金不予核算和發放;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負賠償責任。 工作移交。包括個人經辦的各類工作及相關文件資料、印章、客戶資料和8、代辦事宜。 財物清退。包括工號牌、名片、員工手冊、鑰匙、電腦、辦公用品、通訊工具、交通工具等。 費用清算。借用款、培訓費、備用金、違約金、工資、罰款、報銷費用等。 第三章 行為準則第十二條 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培養奉獻精神,努力提高自身職業素養。第十三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員工手冊各項規定;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崗位職務職責要求完成本職工作。第十四條 以實現公司目標為己任,做好本職工作為貢獻;發揚團隊精神,優質高效地完成任務。第十五條 樹立主人翁意識,愛惜公司財產,從點滴細微做起,節約一切資源,杜絕各種形式的浪費第十六條 尊重上級領導,尊敬長輩,同事間互助友愛,不搬弄是非,不9、議論家長里短。第十七條 遵守職業道德,維護公司利益,不利用職權之便營私舞弊或接受賄賂;不利用公司名義作私人交易;不假公濟私,利用供應商和商戶促銷等的商業行為,為個人獲得利益;不做有損公司聲譽和侵害公司利益的事情。第十八條 注重個人修養,文明禮貌、慎獨自重;輕聲言語,不講粗話;不亂扔東西和隨地吐痰。第十九條 學會感激他人,求同存異,同事之間相互尊重,密切合作;追求自身利益時不損害他人利益,多做有益于集體的好事,不貪小忘義。第二十條 事必自查,精益求精,自己不滿意的不交差,出過的差錯“不二過”。第二十一條 對待客戶禮貌友善、謙和謹慎;與供應商和商戶交往要堅定人格立場,不收受回扣好處,嚴格維護本企業10、利益。第二十二條 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不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第二十三條 不泄漏公司商業機密。 第二十四條 知職勤奮,努力好學,把改善心智模式、自我完善、自我實現、自我超越作為永恒的追求。 第四章 工作紀律第二十五條 公司員工必須服從所屬主管的領導,如果對自己的職務、職責或工作項目有疑問時,應向其直屬主管反映(特殊情況除外),不得越級請示。第二十六條 執行上級主管的指令和工作安排,并接受上級領導的監督和檢查。第二十七條 上班不遲到、早退,不無故缺勤;非指定區域不吸煙,班前和工作用餐不飲酒。第二十八條 工作時間著正裝,衣冠整潔,精神飽滿。第二十九條 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安排,工11、作量飽滿;今日事、今日畢,講究工作效率。第三十條 維護公司形象,注重辦公場所窗口形象塑造。指定專人負責對辦公場所的清潔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每某持桌面、地面、墻面、玻璃、沙發、飲水器、打印機等公用設備清潔無污,辦公設備和用品整齊擺放。工作期間,負責人有權責令違反規定的員工進行整改,凡不聽勸說的,可直接向其上屬匯報。第三十一條 辦公場所規則31.1 辦公場所必須保持整潔、安靜,辦公時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閑聊、吃零食,不在電腦上做私事,不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31.2 接聽電話時必須使用公司規定的禮貌用語: 您好,x(部門名稱如“財務中心” 、“研究中心”、“綜合管理中心” 等)!請問、例:“您好,x12、綜合管理中心!請問、” 您好,x(公司名稱如“龍行” 、“贏禾” “龍行淮安”等)(項目名稱如“金色森林” 、“東大A座”、“x風情” 等)!請問、(例:“您好,x贏禾東大A座!請問、”31.3 打電話時應盡量壓低聲音,不得影響他人工作;業務電話應長話短說、簡潔明了;不準與客人在電話中聊天。31.4 上班時間如有私人(事)來訪,接待時問不超過十分鐘,以免影響工作。31.5 下班時,必須整理好桌面,文件資料放進抽屜,座椅推入桌子底下,關閉自己使用的電腦等辦公設備。31.6 養成良好習慣:最后離開辦公場所時,檢查辦公場所的所有門窗、辦公設備及電器設備,確保其均處于關閉狀態,負責做好清場工作。第五章13、 作息時間及考勤制度第三十二條 公司按國家規定實行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8小時(9:00-17:30,中午就餐時間為30分鐘),每周40小時;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 第三十三條 項目部(組)地區人員的考勤,可參照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因工作需要,也可根據當地情況作相應的調整,但項目部(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綜合管理中心,經綜合管理中心經理批準后執行。第三十四條 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包括部門、項目經理)、營銷人員、司機、外勤人員可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不定時工作人員的上、下班必須統一考勤(做好考勤記錄),以月為單位綜合計算工時。第三十五條 公司考勤時段為上月的25日至當月24日,考勤記錄作14、為計薪憑證。第三十六條 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曠工,特殊情況應履行請假手續。員工如有遲到、早退、無故曠工的,予以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標準為:遲到、早退者,每次予以其月薪1%的經濟處罰;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事假半天處理,無正當理由者按曠工半天處理;無故曠工者,曠工一天給予其月薪20%的經濟處罰;一個月內無故曠工三天以上(含)或一年內無故曠工七天以上(含)者,按開除處理。第三十七條 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考勤(打卡或做考勤登記),忘記打卡或做考勤登記者,應由主管作書面證明,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月內記錄三次(含)忘記打(帶)卡或做考勤登記者,將視作半天事假(可累計)。第三十八條 員工上15、下班必須如實考勤,不得代打卡或代做考勤登記。如有違反者,予以其50元/次的經濟處罰。第三十九條 員工上班時間外出辦公的,需填寫外出登記表。外出登記表作為考勤的依據之一,必須認真、詳實地填寫。上班時間不在崗位上,且無外出記錄者,按擅離崗位處理。第四十條 法定假期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調整與執行。 元旦(公歷1月1日) 1天 春節(農歷除夕、初一、初二) 3天 清明節(公歷4月4日至4月6日之間) 1天 國際勞動節(公歷5月1日) 1天 端午節(農歷五月初五) 1天 中秋節(農歷八月十五) 1天 國慶節(公歷10月1日、2日、3日) 3天第四十一條 事假41.1 工作期間因私事需待本人親自處理的,須事先16、請事假,填寫請假單,經上級主管或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備綜合管理中心考勤人員,工作交接完畢后方可休假,否則以曠工論處。試用期員工一般不得請事假;正式員工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0天41.2 如因緊急情況未能事先請假者,須于上班前以電話方式請假,銷假后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否則一律以曠工論處。41.3 員工事假期間視為不出勤,不享受薪資待遇。第四十二條 病假42.1 患病員工如需請假,應事先請病假,填寫請假單,經上級主管或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備綜合管理中心考勤人員,工作交接完畢后方可休假。銷假時須提交醫院出具的有效休假證明,否則一律以事假處理。42.2 如因緊急情況未能事先請假者,須于上班前以電話方式請假,銷17、假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否則一律以曠工論處。42.3 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需有醫療機構印章和醫生簽名,否則無效。 42.4 員工病假期間視為不出勤,工資按國家相關規定支付。第四十三條 婚假43.1 凡達到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職工,可享受3天婚假;凡達到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的職工可享受10天婚假(再婚者除外)。43.2 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填寫請假單,經上級主管和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備綜合管理中心考勤人員,工作交接完畢后方可休假。銷假時須出具結婚證,否則一律以事假論處。43.3 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必須在自婚姻登記日起一年內一次性休完。員工婚假期間視為不出勤,享受18、基本工資待遇。第四十四條 產假44.1 女職工凡符合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試用期滿后懷孕生育者,可享受90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人工流產或自然流產者,給予15天的小產假。晚育者(女方23周歲零9個月以后生育第一胎),產假延長30天。44.2 男職工可享有3天的陪產假。44.3 產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填寫請假單,提供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經上級主管和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備綜合管理中心考勤人員,工作交接完畢后方可休假,否則一律以事假論處。44.4 產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員工產假期間視為不出勤,工資按國家相關規定支付。第四19、十五條 喪假45.1 進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死亡的,經批準,可享受3天喪葬假;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含配偶方)死亡后需其料理喪事的,經批準,可享受1天喪葬假;喪假視為不出勤,享受基本工資待遇。45.2 喪假應事先申請,填寫請假單,經上級主管或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備綜合管理中心考勤人員,工作交接完畢后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未能事先請假者,須于上班前以電話方式請假,銷假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否則一律以曠工論處。第四十六條 加班46.1 公司不提倡超時工作,今日事,今日畢。46.2 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經本部門經理批準,并填報加班申請單遞交綜合管理中心備案;未辦理20、加班申請手續或未做考勤記錄的一律不視作加班行為。46.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時的考勤記錄,將作為加班申請單所填報時間的參考依據。46.4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人員的加班加點(包括法定假期),均作為業績考核紀錄,納入年終嘉獎。46.5 員工應服從需要,積極配合做好加班加點工作,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46.6 法定假日加班按國家規定實行加班計薪。第四十七條 請假規定47.1 員工申請任何假期均必須事先告知,填寫請假單經上級主管批準(三天以上(含)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備綜合管理中心考勤人員,工作交接完畢后方可休假。47.2 因緊急情況未能事先請假者,須于上班前以電話方式分別向上級21、主管和綜合管理中心考勤人員請假,銷假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否則一律以曠工論。 47.3員工結束休假后須向考勤人員銷假,超出預訂假期部分的應重新審批,審批未通過者,超出部分將按曠工處理;忘記銷假者,應由主管作書面證明,否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47.4 員工如無正當理由而不準時上班,考勤人員將按規定視為遲到、事假或曠工。員工連續3日無故缺勤,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及自動辭職,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系。47.5 休假時間應服從工作安排。未經批準擅自不上班、不出差工作的,視為曠工和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47.6 原則上,個人原因一次請假不超過5日,每年請假累計不超過25日。重大個人事件22、除外,如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婚假、產假等。連續請假5日(含)以上的,應提前一周填寫請假單,向其直接上級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備綜合管理中心考勤人員。第六章 薪酬規定及福利待遇第四十八條 薪資組成。公司實行等級薪酬分配制度(詳見:薪酬結構說明);根據企業效益和個人業績增長,設定激勵分配和嘉獎方案。第四十九條 福利待遇49.1福利津貼包括:通訊費、出差補貼(飯貼、話費)、外派補貼、工作服、生日慶祝等。49.2 公司為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辦理社會統籌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為司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第五十條 薪資發放50.1 公司的發薪日為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23、;以現金支付或通過銀行支付;50.2 公司按月支付的工資為稅前工資,并代扣個人所得稅和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金部分。第七章 獎懲規定第五十一條 公司依據員工手冊和有關規章制度施行獎懲制度,以鼓勵員工積極進取,為公司多作貢獻。第五十二條 獎勵條例52.1 遵紀守法,模范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起到榜樣作用的。52.2 忠誠敬業,勤奮工作,圓滿完成既定項目目標,成績顯著的。52.3 見義勇為,為保護國家、人民和公司財產不受侵犯,維護社會公德品行優異的。52.4 在經營管理、招商引資等工作中有創新舉措,其建議和意見被采納,經過實施后論證對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有明顯成效的。52.5 為公司忘我奉獻,經評估,為企業贏利24、和提高經濟效益做出突出貢獻的。第五十三條 獎勵辦法53.1 經考核符合獎勵條第1條者,通報表揚,嘉獎500元現金。53.2 經考核符合獎勵條第2條者,通報表揚,嘉獎1000元現金。53.3 經考核符合獎勵條第3、4條者,提升職等一級,并嘉獎2000元現金。53.4 經考核符合獎勵條第5條者,提升職級、職等各一級,并嘉獎5000元現金。53.5 以上獎勵列入全年或半年的考評項目。第五十四條 處罰條例54.1 被認定違反公司員工手冊相關條例、公司規章制度或崗位職責規定的。54.2 經常無故遲到、早退(月內累計10次以上),工作松懈、擅離職守的。 54.3 言行不正、行為不檢;無理取鬧,搬弄是非、影25、響團結;影響公司正常工作或破壞公司信譽的。54.4 對客戶無理,引起投訴或損壞公司形象。54.5 工作推諉或借故規避,欺騙上級主管或其他管理人員,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負責任或經常完不成任務。54.6 玩忽職守、工作失職、有瀆職行為的;弄虛作假,有任何隱瞞或欺騙公司不誠實行為的。54.7 泄漏公司機密文件,損害公司利益和聲譽的。54.8 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曠工累計七天的。54.9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分或治安拘留的。第五十五條 處罰辦法55.1 違反處罰條例第1、2、3、4條者,通報批評,罰款50200元。 55.2 違反處罰條例第5、6條者,警告批評,罰款200500元。 55.3 違26、反處罰條例第7、8、9條者,辭退或作開除處理。55.4 以上處罰必須事實確鑿。 第五十六條 反映意見途徑。員工若有不滿或受到不公正待遇時,可按以下步驟解決:(1)、先可直接向您的上級主管反映;(2)、上級主管無法解決的可以向部門經理反映;(3)、員工需要進一步反映問題的,可直接向綜合管理中心反映。 第八章 培訓教育第五十七條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各類培訓,以提高個人素質和工作能力。第五十八條 員工應服從和參加公司安排的以崗位技能和素質教育為重點的各類培訓考核。員工的培訓記錄將作為公司對員工考評和晉級加薪的一項重要依據。第五十九條 公司因提高工作效率為員工提供的業務和職業技術培訓,經培訓后,員工仍不27、能符合崗位要求的,將予以調崗或辭退。第六十條 公司對工作表現優秀、有發展潛力的員工,將安排其參加專業培訓或進修,并作為晉升依據。第六十一條 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經本人申請,部門經理同意,綜合管理中心核實后報總經理批準,可以參加與崗位有關的各類業余學習和培訓,并給予假期。成績合格者,按規定報銷有關費用。第六十二條 員工參加未經公司批準的各類學習和培訓,不得享受費用報銷以及假期。第六十三條 員工自行參加的文化知識學習,不得占用工作時間,費用自理。第六十四條 凡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有義務為公司服務五年。如在服務期內提前辭職,按規定需做出相應的賠償。第九章 安全條例第六十五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符合安全規28、定的工作環境和設施,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第六十六條 員工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有權提出批評和檢舉。第六十七條 員工必須遵守 “一懂、二會、三清、四關”制度。一懂:懂崗位防火職責。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制度及操作規程。 負責本部門責任區安全,下班檢查火種、切斷電源。 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向領導匯報。二會:會報警,會正確使用滅火器。 報警要求:報警電話119,報警時講清路徑、門牌號碼、交叉路口、單位名稱、部位、燃燒對象、聯系電話。三清:清除火種隱患;清除廢紙、包裝易燃物品;清理消防通道。四關:下班時關閉電源;關好門窗;關好水龍頭;關好煤氣閥門。第十章 附 則第六十八條 本手冊如與國家的政策、法令、法規有相悖之處,按國家的政策法規執行。第六十九條 本手冊經x公司董事會審批通過后,自2008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七十條 本手冊解釋權屬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綜合管理中心,綜合管理中心將根據公司的發展及相關政策的調整進行不定期修正。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