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店鋪食品安全經營工作規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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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470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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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店鋪食品安全經營工作規范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公司)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第一條 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第二條 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2、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第三條 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第四條 認真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主動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第一條 為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包括: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3、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第三條 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認證認可標志;(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4、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第五條 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第六條 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第七條 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工作,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應統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第八條 在進貨時,5、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第一條嚴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加強食品檢驗工作,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第二條認真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本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第三條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其培訓和考核。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第四條 主動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抽查考核。四、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為加強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保障消費者消費安全,根據、等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就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和學6、習培訓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一條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第二條 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愈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三條 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等。 第四條 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應當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第五條 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第六條 認真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主動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第七條 建立健7、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加強食品檢驗工作,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第八條 加強食品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學習和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第九條 食品從業人員積極參加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培訓,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水平。第十條 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法律學習,掌握食品安全的法律知識。第十一條 加強食品標準、食品科學、疾病預防知識學習,提高從業水平。五、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第一條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第二條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8、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時向縣級食藥監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第三條 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第四條 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發生。第五條 認真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主動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六、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第一條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加強食品檢驗工作,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第二條 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第三9、條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第四條 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第五條 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第六條 認真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主動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七、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10、修保養制度第一條 建立并落實設施、設備及用具、容器清潔消毒和維護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照要求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使場所及其內部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第二條 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廢棄物及時清理,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第三條 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經營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經營無關的用途。第四條 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避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第五條 使用的洗滌劑和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要求。第六條 用于清掃、清洗和消毒的設備、用具應11、放置在專用場所妥善保管。第七條 應建立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第八條 認真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主動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八、食品貯存管理制度第一條 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第二條 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第三條 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第四條 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12、。第五條 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第六條 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第七條 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第八條 認真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主動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九、食品衛生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第一條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第二條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13、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第三條 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第四條 從業人員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并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禁止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經營無關的事情,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第五條 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第六條 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14、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3)不得在食品銷售場所內吸煙。第七條 經營場所與所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包裝、貯存相適應,做到場所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第八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配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第九條 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并保證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銷售間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定期消毒。第十條 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15、,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第十一條 衛生管理工作有專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知識和有關法規,并組織培訓考核。第十二條 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做到每天在營業前后有檢查。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十、廢棄物處置制度第一條 全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第二條 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第三條 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詳細記錄并注明處理方式。第四16、條 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第五條 認真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主動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十一、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第一條 顧客投訴處理基本過程接受顧客投訴記錄投訴內容處理顧客投訴填寫顧客投訴處理表反饋處理結果整理處理結果及存檔。第二條 直接投訴處理:顧客直接上門投訴時,接待顧客投訴的員工應主動熱情的問清投訴的原因,并及時的給予解決和答復直到顧客滿意為止,處理結束后應填寫顧客投訴處理表一式兩份報所屬銷售部門,再由銷售部門提交質量管理部,并分別存檔;不能及時處理的一方面告知投訴人,一方面立即當面或電話報告其上級主管,請求主管安排處理,直至該投訴處理完17、畢為止。第三條 電話、信函投訴處理:在接到顧客打來的投訴電話時,首先應詳細耐心的記錄顧客的姓名、地址、電話及投訴的內容,然后明確告知顧客將立即請公司的售后服務人員與其聯系進行處理。隨即應將相關信息轉給總公司企劃部,由企劃部聯系歸口銷售部門經理安排及時進行處理。十二、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第一條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嚴格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第二條 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不弄虛作假。第三條 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第四條 認真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主動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