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產經營消防安全基礎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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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534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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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生產經營消防安全基礎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1.1 目的 1. 加強消防管理,預防火災,杜絕因火災造成的生命安全威脅與國家財產的損失。2. 加強安全管理,預防公司財產失竊。1.2 職責(責任)1. CEO:公司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管理的監督工作。2. 辦公室主任、保安人員:公司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分別負責日常消防的管理工作和實施工作。并分別負責公司財產防盜管理的監督和實施工作。3. 全體員工:公司三級消防責任人,承擔個人消防安全責任。配合做好個人工作范圍之內的防火、防盜工作。2、第二章 防火安全管理規定2.1 基本行為規定1. 為預防電源短路發生的火災,公司全體員工均應在下班離開公司前將本人工作區域內的所有電源斷開。2. 公司全體員工不得私自搭電使用公司配置以外的個人電器,以免負荷過大引起火災。3. 夜間值班人員或夜間工作過晚在辦公室休息的人員,使用電滅蚊器時應特別注意安全。電滅火器應與周邊物體相隔至少1米以上。4. 公司夜間或節假日值班人員不得在公司內使用明火燒水、煮飯等。使用電器灶具也應特別注意安全,電器灶具使用時與周邊物體相隔至少1米的距離。5. 在公司吸煙的人員,應保持良好的習慣,煙灰應撒在煙灰缸內,煙頭應掐滅后再扔在煙缸之中,不得隨地、隨手亂扔。6. 公司配3、置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為滅火應急之用,由物業保安人員與本公司保安人員專門管理,除搶險救災外,公司員工不得隨意亂動。7. 公司員工不得私自將化學用品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入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帶入辦公環境的,應向公司辦公室申請備案,獲批準后方可登記帶入。2.2 消防檢查規定1. 保安人員應定期檢查公司消防器材、電源電器安全情況、公司員工使用電器情況、電線的老化情況,并作好相應的記錄。記錄應包括:檢查時間、檢查結果。對違反消防規定的部門和個人按公司辦公管理條例處理,情節嚴重者加大處理力度,造成損失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再根據情節追究其刑事責任。2. 對存在的消防隱患,辦公室應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進行4、相應的整改。3. 辦公室應按國家消防器材的規定做好其維護和保養工作,包括其時效性及衛生狀況,保證隨時能使用。每次維護和保養均應記錄。4. 辦公室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管理的操作規范,公司保安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范執行實施。5. 每日下班后,保安人員應統一切斷空調電源,員工離開公司后,保安人員應巡檢各位員工的電器的電源切斷情況,并對檢查結果詳細記錄,對于未關閉電源的,辦公室應按辦公管理條例處理,并在公司網絡上通告。2.3 遇火處理規定1. 本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由各部門(分公司)負責人、主管及指派的員工組成,工作受辦公室指揮。2. 公司發生火情后,目擊者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如屬初期小火5、且自己能將其撲滅的,應當先滅火后報警,遇火情難以撲滅時,應立即依次通知119、物業消防管理部門、公司辦公室負責人。報警時應注意講話吐詞要清楚,說明起火地點(詳細門牌號),物質燃燒種類,是否有人被圍困,火勢情況以及正在采取的補救措施等。3. 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應立即應立即趕赴現場,并組織公司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工作,盡量控制火勢,核實火情后,立即通知分管保安消防工作的公司領導及CEO。4. 分管消防安全管理的公司領導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現場 ,與辦公室負責人一同研究滅火方案,并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戰斗,火勢難以控制時,應果斷下達拉閘、停電的決定;并組織人員疏散,安排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5.6、 義務消防隊在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到火場,由義務消防隊負責人簡要介紹火情,分配任務后,義務消防隊員攜帶滅火器材按救火程序滅火。6. 當消防隊員到達時,辦公室應協助消防隊員做好滅火工作,滅火后,配合消防隊調查火災發生原因,負責組織書寫火災事故報告及火災原因調查報告 ,及時上報CEO。7. 財務部負責人接到失火通知后,應根據火情采取相應對策,以確保現金及財務資料安全。當火勢危及財務資料的安全時,應通知本部門人員整理好各種現金、帳目、單據等物品,及時疏散。否則,應通知本部門人員堅守崗位,保護好各種現金、帳目等貴重物品。2.4 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1. 本公司應定期安排以下人員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7、訓:公司一級、二級消防責任人、義務消防隊員。2. 公司消防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工作由負責消防工作的部門對外聯系和組織實施。3. 本公司新員工在上班前應接受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4. 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內容應包括:消防法規、本公司的防火措施、消防設施及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警方法、滅火基本知識、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措施、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第三章 防盜安全管理規定3.1 基本行為規定1. 公司員工應自覺佩戴員工證上班,以配合公司的安全管理。2. 公司員工不得隨意帶領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辦公區域。3. 公司員工應配合做好安全宣傳工作,要求與自己相關的業務往來人員在前臺登記后再進8、入本人的辦公場地,不允許一般業務往來人員在辦公區域內隨意走動,尤其是節假日。3.2 防盜安全管理規定1. 公司保安只對公司財產負責,不對員工存放在公司內的私人財物負責。員工個人重要財物在公司被盜,公司只負責追查工作,而不負責賠償。2. 所有員工有責任維護公司分配給自己使用之公司財物的安全。3. 公司員工應合理使用公司分配給自己的為使員工更好的管理公司分配給自己的帶鎖柜或抽屜,不得擅用他人的文件柜或抽屜。4. 公司員工攜帶大宗物件或非私人日常用品外出,應經該物件管理部門批準后到辦公室開具出門條,并主動向保安人員出示出門條。公司員工攜帶上述物品出門時,公司保安有權檢查出門物品是否與出門條上注明的物9、品一致。5. 配置筆記本電腦的員工,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筆記本電腦,如有遺失概由自己負責。6. 為防止公司重要文檔資料的丟失,公司各部門應將本部門重要文檔及時存入公司文檔庫內。第四章 獎懲規定1. 凡是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和集體,給予表彰及50-500元的獎勵:l 堅持防火安全制度,敢于制止違反防火安全規定的行為;l 發現火情及時撲救,表現勇敢的;l 為保護公司財物和員工生命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的;l 堅持防盜安全管理制度,檢舉偷盜行為的。2. 凡是以下情況之一者,根據責任輕重給予50-500元的罰款:l 違反防火安全規定,不聽勸阻的;l 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不及時整改,也未采取安全措施的;l 私自將消防設施、器材挪作他用,或故意損壞的;l 違反吸煙和動用明火規定的;l 對發現火險隱患,不及時報告和處理的;l 違章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的;l 違反規定,私自使用電器設備或器具的;l 有偷盜行為或配合外人偷盜公司財產的。3. 違反本制度,造成火災、失竊及后果的,公司將給予經濟的、行政的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第五章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