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資金管理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15818
2024-09-07
10頁
21.26KB
1、上市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上市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第一條為了加強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資金控制與管理,完善內控制度體系,健全資金統一調控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控制財務風險,保障公司和全體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支付結算辦法等相關法律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公司資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則:(一)資金集中統一管理原則;(二)資金收支預算管理原則;(三)資金收支“兩條線2、”原則;(四)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原則。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資金包括投資資金、融資資金、營運資金。(一)投資資金指對外風險和非風險投資、固定資產投資等資金支出。(二)融資資金指公司為了彌補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缺額,向金融機構或其他法律允許的主體借入資金。(三)營運資金指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流動性支出,包括采購性支出、費用性支出、往來款項等。第四條根據公司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體未來發展規劃和下年度經營計劃做好公司下年度整體的資金預算,各子(分)公司也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做好本單位資金預算,各子(分)公司的資金預算應與公司的整體資金預算保持一致。第五條為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各子(分)公司除應3、按年度編制資金預算外,還應逐月編列資金預算表上報公司,由公司統籌計劃使用。第六條預算內的支出,可以根據授權范圍,由相關負責人審核批準使用;超過預算的支出,應由業務部門提出追加預算,按預算批準程序批準后執行。第七條投資資金(一)公司董事會依據公司章程決定公司的投資方案,并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司對外投資等事項。(二)固定資產投資,業務部門應當建立嚴格的工程款、材料設備款及其他費用的支付審批程序,按照有關規定使用工程項目資金。財務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審批流程,控制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設備和材料貨款、工程質量保證金等各類款項的支付。(三)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通過證券投資決議后,由證券部具體提出4、投資報告,經公司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報董事長或授權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由財務部撥出款項到相應的專門賬戶。第八條融資資金(募集資金除外)(一)公司融資事項,根據公司資金需求,由財務部門提出融資計劃,經財務部部長審查,財務負責人核準,總經理審核同意后,報公司董事會辦公室,由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根據審批權限分別報公司董事長、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二)股東大會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三)董事會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對公司項目貸款、流動資金貸款等事項作出決議。(四)董事會決議通過的總體授信范圍內的貸款,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五)由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簽署在年度流動資金計劃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協議,其5、余融資協議由董事長簽署。第九條營運資金(一)營運資金的使用,經業務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較大數額報總經理或董事長簽字同意后方可付款。(二)公司與子(分)公司之間的內部資金劃撥,由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報總經理或董事長簽字同意后方可付款。(三)公司發生的差旅性支出按照公司制定的差旅費管理辦法、出國人員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駐境外人員補貼暫行規定等制度規定執行。第十條為有效防止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公司與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往來必須嚴格遵守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清理6、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工作的通知(證監發2006128號)等文件的相關要求,具體按照公司制定的防范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占用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第十一條貨幣資金的管理遵循國務院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銀行結算辦法和外匯管理辦法等各種法規和規章,正確使用各種銀行結算工具,按照規定核定庫存現金限額,按現金收付范圍使用現金。第十二條財務部設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的收付業務。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并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第十三條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7、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第十四條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一)支付申請:公司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三)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8、(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第十五條依照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于工資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額款項。其他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和財務部批準后方可使用現金。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第十六條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第十七條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不準9、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第十八條空白票據由專人保管,保管票據的人員不得同時保管銀行的全部印鑒章。設備查簿,連續記載票據的購買、使用和結存情況,票據領用要有領用人簽章。凡因填寫錯誤而作廢的票據,要全部聯次保存,不得撕毀,丟棄。第十九條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第二十條財務部負責人負責事前稽核工作,根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各子(分)公司、職能部門編制的經營計劃、成本費用計劃、專項投資計劃進行全面的事前稽核;專職稽核人員負責經常性稽核,現金憑證必須經專職稽核審10、核后方能交出納作收、付款依據,銀行憑證和轉賬憑證的各項經辦、審批手續齊全后經相關核算員事中審核并進行賬務處理,再由專職稽核人員審核后,方能進行登賬及報表的編制工作。第二十一條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第二十二條設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第二十三條每月將票據的使用情況與銀行對賬單有關記錄一一核對,做到賬證相符,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第二十四條按月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第二十五條公司規范銀行承兌匯票11、及其他有價證券的管理。(一)加強銀行承兌匯票及其他有價證券管理,財務部應設專人負責。(二)對銀行承兌匯票要做好臺帳登記、兌付、背書轉讓及保管工作。(三)對其他有價證券要做好登記、利息結算、兌付及保管工作。第二十六條加強貨幣資金收支業務的內部審計。貨幣資金的管理納入公司內部審計的重要內容。定期審計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審計貨幣資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合理性,審計貨幣資金保管的安全性。第二十七條建立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的資金往來定期匯報制度。第二十八條各級子(分)公司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明確的資金支付審批權限和程序,各項資金的支付必須嚴格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批。對于未經規定程序審批或超越權限審批的款項,出納人員不得支付資金,其他財務人員不得辦理有關財務事項。付款申請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如與日后頒布或修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則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財務部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訂。第三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