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司員工入職與離職手續辦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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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594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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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業公司員工入職與離職手續辦理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的。規范員工入職、離職等各項手續的辦理,及時辦理各種關系的轉入、轉出,保證員工的合法利益。1.0 適用范圍。適用于員工入職手續、離職手續和相關關系的辦理及管理工作。2.0 職責。2.1 總經理負責人員的入職、離職的審批。2.2 綜合辦公室主任負責員工入職手續、離職手續和各種關系辦理的審核、監督工作。3.3 綜合辦公室人事主管負責員工入職、離職手續合各種關系的的具體辦理工作和報批手續。3.0 入職程序要點。4.1 證件和報到。4.1.1 新員工2、按約定時間帶齊有關證件(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健康證、無劣跡行為證明、畢業證、職稱證、彩色一寸免冠近照兩張)到綜合辦公室報到(未按入職時間報到的員工,綜合辦公室要及時與入職人員聯系、確認,并及時將情況反饋到用人部門)。4.1.2 證件齊備且真實者按正常程序辦理入職手續。4.1.3 證件不齊備者,由綜合辦公室主任確認后可先辦理入職手續,并要求員工兩個星期內補齊證件或準備齊證件后再來報道(無身份證、戶口本人員);兩個星期未將所缺證件補齊者,按勸退處理,根據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4.1.4 證件檢查真實、完備后,綜合辦公室人事主管為入職人員辦理以下入職手續,并及時將情況反饋到部門。4.1.5 3、要求員工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a) 體檢合格者,簽署聘用合同;b)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職資格,并通知用人部門。4.2 入職培訓。4.2.1 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參加公司入職培訓、崗前培訓。具體內容詳見培訓管理制度。4.3 簽訂勞動合同4. 3.1 簽署聘用合同:自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并通過相關培訓后,員工認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管理辦法和企業文化,綜合辦公室人事主管代表公司與新入職員工簽署勞動合同,合同一式兩份(要求員工本人簽字),并告知員工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4.3.2 員工簽署勞動合同后,綜合辦公室人事主管為其發放員工手冊,并進行登記確認。4.3.3 綜合辦公室對新員工培訓員工手冊的有關4、規定,明確告訴員工以上培訓將列為新員工培訓考試內容,并引導新員工熟悉考前管理規定及其崗位職責規范。4.3.4 綜合辦公室為員工建立個人檔案(員工人事檔案的保管期限:在職員工的檔案應永久保管;離職員工的檔案保管到該員工離職二年后,列入公司檔案的銷毀清單,一并銷毀)內容包括:a) 職位申請表;b) 員工入職審批表;c) 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書、專業技能等級證等證件復印件;d) 員工檔案記錄表;e) 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調薪表;f) 獎懲記錄表;g) 勞動合同;h) 其他有關培訓、考核、保險的記錄。5.0 離職程序要點。5.1 離職形式。員工離職包括:辭職、自動離職、勸退、辭退四種形式。5.15、.1 辭職:是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公司有關規程向公司提出書面解除勞動關系并經公司同意的一種行為。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試用期滿后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5.1.2 自動離職:員工違反公司規定連續曠工5天(含)或一個年度內累計礦工10以上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人員,須在5日內到公司辦理離職手續,若因未辦理離職手續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離職員工自負,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有關責任的權利。若離職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有物品丟失或損壞情況,公司將依物品價值從離職人員工資中扣除。5.1.3 勸退:是公司依據勞動法及員工手冊、培訓管理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提前三十日向員工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以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6、償。5.1.4 辭退:是因為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或較大不良影響,公司依據勞動法及有關規程向員工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行為。經公司辭退的員工,公司不給予工資以外的任何經濟補償。確認辭退的,公司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5.2 員工離職的提出與審核5.2.1 離職的提出:a) 用人部門負責人依據相關規章制度向綜合辦公室提出勸退、辭退員工申請,并將員工違紀單、過失單附后;b) 員工連續曠工5天或一個年度內累計曠工10天,由用人部門于員工連續曠工第6日或累計曠工第十一日起,依據員工手冊向綜合辦公室提出該員工自動離職報告,并將員工違紀通知單附后;因部門沒能及時7、將員工自動離職情況報告綜合辦公室而引起公司經濟損失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承擔;c) 員工向用人部門或綜合辦公室提出辭職申請。5.2.2 用人部門審核:a) 辭職。由員工/用人部門向綜合辦公室索取員工離職申請表,員工按表格要求填寫離職原因、申請離職時間等項目,用人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然后報綜合辦公室;b) 勸退、辭退、自動離職。由用人部門依據向綜合辦公室索取員工離職申請表,按表格要求填寫,用人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將員工違紀通知單、過失單附后報綜合辦公室;5.2.3 綜合辦公室復核。綜合辦公室接到員工離職登記表后,在1日內按以下方式進行復核,然后報總經理審批。2.0 勸退、辭退、自動離職工作的復核:依8、據員工行為規范、考勤管理制度、過失單考核管理制度等公司有關規定予以復核: 有員工違紀通知單和過失單附件的,按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沒有員工違紀通知單和過失單附件的,按相關公司規定規定處理。3.0 員工辭職工作的復核:員工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綜合辦公室應以批準;如員工因上述條件以外的原因提出辭職的,綜合辦公室應先調查了解情況,并從公司內部查找原因,并予以調節。5.2.4 總經理審批:總經理1日內給出審批意見。5.3 離職手續的辦理。5.3.1 綜合辦公室將總經理審批意見通知用人部門。5.3.2 用人部門按批準的離職日期通知離職員工辦理離職手續。5.3.3 離職員工于批準離職當日到綜合辦公室領回經審9、批的員工離職申請表,綜合辦公室應告訴員工辦理離職的程序。5.3.4 離職人員按以下程序辦理離職手續:5.3.4.1 離職人員與用人部門負責人指定的人員按員工離職申請表相關內容進行工作交接,并予以監督。交接無誤后,接管離職人員工作的指定人員在員工離職申請表的“部門工作移交”欄簽名,如有資料丟失,按公司有關標準作業規程予以處理,并將結果記錄在“備注”欄。5.3.4.2 離職員工到綜合辦公室退還工裝、工具、辦公用品、工具和鑰匙。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簽名確認,如有丟失或不正常損壞,根據情況扣款,并將扣款項目記錄在員工離職申請表的“備注”欄。5.3.4.3 離職人員到綜合辦公室交還員工手冊,等綜合辦公室通知后,領取工資。5.3.4.4 綜合辦公室在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并在兩日內辦理勞動關系和公積金賬戶的轉出工作。6.0 附責。1.1 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1.2 本制度經總經理部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