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培訓講師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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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601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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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內部培訓講師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總則建立和培養一支高素質的講師隊伍,是公司建立學習與發展型組織進程中的關鍵環節。關于講師的職責、管理和激勵等,依據本制度執行。二、講師的職責1、擔任講師,總結和分享專業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是每一位員工的榮譽。各級管理人員及技術專家均有承擔講師的義務。2、根據員工培訓與發展工作的實際需求,開發、實施和更新各類管理培訓課程及技術培訓課程。3、對公司或部門的培訓活動有效組織和順利開展負責。三、講師類別(一)集團/子集團講師:在集團范圍內授課,培訓對象為集團、子集2、團、子公司員工。(二)子公司講師:在某公司范圍內授課,培訓對象為該公司各部門員工。(三)部門講師:在某部門范圍內授課,培訓對象為該部門的員工。四、講師來源(一)集團/子集團講師1、集團各部門經理及以上干部,子集團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干部,子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干部;2、高級職稱員工;3、集團及各子集團/子公司出資攻讀MBA 及其它研究生(含課程進修班)的員工;4、集團及各子集團/子公司出資出國參觀考察、訪問的員工;5、集團及各子集團/子公司出資參加各種高級研修(研討)、培訓班的員工;6、在集團范圍內的某些領域頗有造詣、業務精湛的其他員工。(二)子公司講師1、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及以上干部;2、子公司出資3、參加各種培訓和參觀、考察活動的員工;3、子公司范圍內的某些領域頗有造詣、業務精湛的其他員工;4、集團或上級單位的其他專業人士,兄弟單位講師。(三)部門講師:部門內的所有員工。 符合以上條件的員工都有承擔內部講師的義務,各公司人力資源部可根據每年的培訓計劃初定內部講師,經領導批準后即可實施。五、講師責任(一)講師有義務在相應的范圍內授課,集團/子集團公司的講師有義務為子公司及其所屬部門的員工授課。子公司的講師也可受聘到集團范圍內其它子公司授課。(二)授課內容為與本人職責相關的內容及參加集團及各公司出資的培訓、參觀考察、訪問的所見所聞,本人可主動提出本人的課程設置建議,鼓勵員工將職責之外的特長(知4、識、能力、經驗)傳授給其他員工。(三)講師應接受人力資源部關于授課時間及具體課程的安排。(四)講師應及時準備好講義,并接受人力資源部門的檢查。六、講師的培養(1)講師以自主學習與自我培訓為主;(2)集團/子集團按計劃組織對內部講師的培訓、集體學習等活動;(3)集團/子集團隨時為講師提供課程開發、講授方面的資源與支持。七、保密責任講師對以下資源負有保密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在集團工作期間開發和實施的培訓課程、收集的培訓資料以及培訓管理信息。未經集團批準,不得向非目標學員或集團外部提供培訓或上述資料。八、授課津貼(一)集團講師對集團、子集團員工授課,授課津貼50 元/課時;對子公司各部門員工授課,授5、課津貼30 元/課時;對某部門員工授課,原則上無授課津貼;(二)各子公司講師對本公司或兄弟單位的各部門(集團下屬子公司)員工授課,授課津貼30 元/課時;對某部門員工授課,原則上無授課津貼;(三)部門講師對本部門員工授課,無授課津貼;(四)以會代訓性質的培訓,無授課津貼。九、日常管理(一)各級人力資源部門1、建立各公司的講師臺帳,收集講師任務課時和課題,并向集團人力資源部門推薦本公司適合作為集團公司講師的人選及其任務課時和課題,集團公司也可以向各子集團子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提供講師人選及其課題。2、安排本公司的授課活動,登記授課課時,支付授課費,評估授課效果。屬于集團公司的講師,其授課課題及課時等報集團人力資源部門備案,配合集團人力資源部門的培訓活動。(二)其它部門1、為本公司收集、提供部門內可勝任的培訓師及培訓需求;2、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備案(需支付授課費者,須事前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公司領導審批)后,可自行聘請本公司或集團公司的講師為本部門員工授課。實施后,將授課課題、課時、效果情況報本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登記;3、自行安排部門講師的授課活動。十、講師履行授課職責情況,各部門對培訓工作的支持配合情況,分別納入員工和部門的績效考核范圍。十一、本規定從范圍之日起執行,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