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員工職級定級晉級與降級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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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603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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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險公司員工職級定級、晉級與降級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職級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人事管理,明確有關人事管理標準,突出激勵和約束機制,明確員工發展方向,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下屬機構的所有內勤員工。其中,董事會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有明確規定的,以董事會相關規定為準。第二章 公司員工職級序列第三條 公司員工職級按崗位由高到低共設置六類十六級,并實行管理職和技術職并行、可相互轉化的員工職級序列管理體系。詳見下表:等級管理職序列技術職序列總公司分公司2、中心支公司營銷服務部S1董事長S2公司總經理S3公司副總經理總師總監S4公司總經理助理A1部門總經理總經理區域總督導A2部門副總經理副總經理高級專務A3部門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B1處經理部門經理副高級專務B2處副經理部門副經理副總經理B3處經理助理部門經理助理總經理助理中級專務C1高級主管室主任部門經理經理C2主管室副主任部門副經理副經理初級專務D1高級助理高級助理高級助理高級助理D2助理助理助理助理 E1專業事務員專業事務員專業事務員專業事務員E2事務員事務員事務員事務員上表中每個職級在薪酬定級中再細分為多個檔次。第四條 技術職序列依據專業和崗位不同劃分為四類:一類專業包括:精算、投資3、;二類專業包括:核保、核賠、信息技術、客戶服務;三類專業包括,財務會計、法律、培訓、企劃、人力資源;四類專業包括,行政管理等。第五條 專業事務員是指從事客戶服務、契約制單、檔案管理等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事務類工作的員工;事務員是指從事司機、前臺等普通事務類工作的員工。第三章 定級第六條 公司實行逐級聘任制,特殊崗位實行委派制。第七條 所有員工被公司錄用后,均將根據承擔工作崗位、個人工作經驗經歷、技能、學歷、職稱、原單位職務與職級等因素,確定其初始職級。第八條 各類人員的定級原則(1)應屆畢業生:分為應屆本科、應屆碩士研究生、應屆博士研究生三類。應屆本科生初始定級在D2級,應屆碩士研究生初始定級在4、D1級,應屆博士研究生初始定級在C2級。有相應工作經驗的應屆生則在本級中上浮一至三檔。(2)經驗型人才:可根據學歷、工作經驗、原單位職級等方面情況確定崗位職級和工資。 (3)特需人才:特需人才指的是公司急需或特別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特需人才的定級實行特別的審批程序,必須由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申報公司領導審批同意。第九條 定級條件新員工定級根據其資歷、經驗確定其崗位職級,并達到以下具體標準,詳見下表:行政序列新員工定級基本條件對照表擬任職位類別ABCDE學歷或學位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高中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及 能力資格(任意達到其中一條)相同崗位工作經驗達到5、一年以上;相似崗位工作經驗達到兩年以上;下一級崗位工作經驗達到三年以上相同崗位工作經驗達到一年以上;相似崗位工作經驗達到兩年以上;下一級崗位工作經驗達到三年以上相同或相似崗位工作經驗達到一年以上;下一級崗位及工作經驗達到兩年以上盡量在相似崗位及工作經驗達到一年以上盡量有相似崗位工作經歷對于特殊人才,學歷、年齡、能力要求可以適當放寬。技術序列新員工定級基本條件對照表擬任職位類別總師、總監高級副高級中級學歷或學位碩士以上學歷學位或高級職稱全日制本科以上學士學位及中級以上職稱全日制本科以上學士學位及中級以上職稱全日制本科以上學士學位或中級以上職稱相關工作經驗碩士8年以上或博士5年以上本科6年以上、碩6、士4年以上或博士2年以上本科4年以上、碩士2年以上本科兩年以上專業能力資格具備高級專業從業資格證書具備中級專業從業資格證書附加條件(任意達到其中一條)獲得省級以上或全國規模企業總公司獎勵;有專著或2篇專業技術論文在全國核心刊物上發表1、獲得省級以上或全國規模企業總公司獎勵;2、有專著或1篇專業技術論文在全國核心刊物上發表1、獲得市級以上或全國規模企業分公司獎勵;2、有1篇專業技術論文在省級刊物上發表對于特殊人才,學歷、能力要求可以適當放寬;對取得學歷前具有工作經驗的,每兩年折算一年計算。以上定級條件中所述“相關工作經驗”是指以下兩種情況:1、崗位相關:具有本崗位工作經歷,比較熟練地掌握本崗位工7、作流程、職責、規范與達成任務標準;2、行業相關:具有壽險行業工作經歷,熟悉行業經營特點,了解本崗位工作的基本特點、操作流程。第十條 職數編制1、管理職序列職數編制類別總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營銷服務部S按工作需要-A1-22-3-B1-21-2/部門1-2-C按工作需要1/室1/部門12、技術職序列職數限制類別企劃精算IT核保核賠客服投資財會法律培訓人事行政總公司高級20%20%20%20%20%10%20%20%10%10%10%10%中級404030303030403030303020初級不限分公司高級0005%5%5%0005%00中級0010%20%20%20%010%10%20%10%8、10%初級不限中心支公司高級000000000000中級0010%10%10%10%010%10%10%10%10%初級002030303002020302020注:以上比例是指高、中、初級技術職職員工占該單位員工編制的比例。第十一條 批準權限1、公司S類管理人員任職由董事會批準,董事長簽發聘任文件;2、公司A類人員、總公司B類管理人員任職由公司總經理室批準,公司總經理簽發聘任文件;3、分支機構其他管理人員任職,按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經營管理權限制度(xx發2006316 號)文件執行;4、分公司委派財務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由總公司聘任和管理,公司總經理簽發聘任文件。第十二條 批9、準程序1、對A類人員的任職資格審核,由公司總經理室和人力資源部組成核人小組負責審核。2、對公司B類以上管理人員任職提名,采取由直接主管、越級主管或人力資源部門提名推薦機制。對分公司委派財務負責人的提名,由總公司計劃財務部和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察審核。3、B類以上管理人員任職須通過干部考察,具體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4、各用人部門、機構與同級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公司各級員工的任職審核。第十三條 員工在技術職序列和管理職序列之間發生任職轉換的,按照本規定的第八條和第九條有關要求執行,且須符合職數限制。第十四條 員工在職級初次評定后將確定相應的薪資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水平,具體定薪原則、權限、標準和程序10、依照公司薪資管理制度執行。第四章 晉級與降級第十五條 員工的職級晉升與降低主要通過年度考核予以評定。第十六條 職級晉升與降低的審批權限1、A類員工及總公司B類員工職級的晉升與降低,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報公司總經理室審核確定;2、總公司C類及以下員工的職級晉降,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確定;3、分公司的B類員工職級晉降由分公司報總公司核準;分公司C類及以下員工的職級晉降,由分公司總經理室審核,向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報備。4、總公司派駐分支機構的員工職級晉升與降低依照公司授權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七條 年度考核晉升原則上,員工考核等級在B以上的,可獲得晉升資格,具體職級晉升將根據公司各單位職數情況決11、定,其中:當年度考核等級為A的,職級可晉升一級;連續2年年度考核等級在B以上的,職級可晉升一級;考核等級為B的,職級可晉升一至二檔。連續2年年度考核等級在A以上的或連續3年年度考核等級在B以上的事務員工,并具有本科學歷(或工作期間獲得本科學歷),可晉升為助理級員工。第十八條 破格越級晉升對個別才能突出、工作業績卓越或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的特別優秀的員工,經公司總經理室特批,可以破格越級晉升。對擬破格晉升員工的資格認定,由人力資源部提請公司總經理室議定。第十九條 年度考核降職降級原則上,員工年度考核等級在C以下的,將降職降級直至免職處理,其中:連續2年年度考核等級為C的,職級降低一級;年度考評等級12、為D的,將按勞動法規定參加必要的崗位培訓,職級降低二級。對擔任單位主管工作的管理人員,將免除主管職務。年度考評等級為E的,將按勞動法規定參加崗位培訓,并降至事務員使用。第二十條 因違紀及工作失誤降職降級對員工因違紀或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的,應該降職降級處理。對情節比較嚴重的,將按免職或辭退處理。經濟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程度的認定由公司總經理室議定,降職降級處理由公司總經理室決定。第五章 免職和辭退 第二十一條 公司員工具有以下情況的,應當依據相關管理制度規定給以免職:1、年度考核等級為D及以下的管理人員,將免除現任職務;2、任職期間違規違紀,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較嚴重13、不良社會影響的;3、任職期間出現違法行為,被有關機關立案處理的;4、已升任、調任工作崗位的,須免除原任職務。5、對員工自愿離職的,自離職交接之日起,原任職自動免除。第二十二條 公司B類(含)以下員工因生病、因私出國、個人申請脫產學習等情況,經公司審批同意,可辦理停薪留職手續。第二十三條 停薪留職以一年為限,如需延長,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停薪留職期間不計公司工齡。第二十四條 凡停薪留職期滿仍不能供職的,按辭職有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員工在停薪留職期間擅自到其它公司任職,經過核實的,依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辭退。第二十五條 公司只保留原職級,不保留停薪留職人員原任職位,申請復職時若原職位不空14、缺或因業務發展需要而發生變更的,公司將對其另行安排工作崗位,當事人應當服從公司安排,并按照新安排工作崗位的崗位職責開展工作。 第六章 職業規劃與發展第二十六條 公司設置管理職級序列和技術職級序列,為員工提供完善的職業生涯發展空間。公司通過教育培訓、績效考核、基層鍛煉、崗位輪換、干部儲備等人力資源開發機制,為員工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培養員工的綜合能力。第二十七條 公司鼓勵員工通過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知識水平,同時還將運用專業培訓、技能培訓、學歷教育、干部培訓、外出考察等不同方式開展持續性的員工培訓工作,保障員工和企業共同成長。第二十八條 崗位輪換包括總公司部門之間、總分公司之間、分支機構內部和分支機15、構之間的崗位輪換。1、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分支機構,每年按510的職數比例進行崗位輪換。2、每年12月安排下一年度的崗位輪換計劃。原則上以個人自愿申請為主,填寫工作崗位輪換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3、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總公司員工的輪換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分支機構人員輪換由分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審核,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對員工跨部門、跨機構的崗位輪換,須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4、總公司員工崗位輪換,根據培養方向及公司的發展需要,由人力資源部安排輪換工作崗位。各分公司安排本單位內的員工輪換工作崗位,須向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報備。5、崗位輪換按內部調動審批程序和手續執16、行。6、對工作崗位輪換的員工按照績效考核標準,視同正式在崗,進行考核。其現職直接主管對考核結果負責,報人力資源部門備案。第二十九條 為了更好的使員工對公司文化理念、業務流程、各個分支機構有更為廣闊的了解,同時也為了更好的儲備鍛煉干部,公司在和員工本人協調一致后,會安排適當的基層鍛煉、業務培訓。1、 基層鍛煉與業務培訓主要分為兩種情況:員工自愿申請和公司派駐;2、 不同職級員工基層鍛煉或業務培訓的審批參照公司授權管理的有關制度執行;3、 在員工基層鍛煉和業務培訓期間,接受所在部門或機構的考核與管理,考核的意見與結果作為干部提拔、晉升的直接依據;4、 鍛煉與培訓結束后,公司將視個人意愿與實際狀況,17、對員工進行必要崗位的聘任,并將其鍛煉培訓期間的工作表現記入個人檔案。第三十條 公司建立榮譽獎勵體系,突出“用人,激勵”機制,完善員工非職務晉升的職業生涯發展。(1)長期服務獎,對司齡五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在B以上的員工,司齡每增加一年,公司給予獎牌、獎品和獎金等獎勵,以鼓勵員工長期為公司服務。(2)年度卓越獎,對年度考核等級為A的單位和A的員工給予獎牌、獎品和獎金等獎勵。卓越獎數量如下:機構金牌卓越組織獎銀牌卓越組織獎銅牌卓越組織獎金牌卓越個人獎銀牌卓越個人獎銅牌卓越個人獎總公司111111分公司222234支公司234234(3)年度功勛獎,對本年度為公司做出特、重大貢獻的員工個人給予獎勵表彰。18、公司于每個年度末舉辦榮譽表彰會,對獲獎員工和單位給予獎勵和表彰。第七章 后備干部培養第三十一條 為加強后備干部培養,公司建立二級人才儲備管理機制,其中,A類后備干部和總公司后備人才的培養和管理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分公司B類后備人才的培養和管理由分公司負責。第三十二條 各級后備干部人才是指:A類后備干部指有潛力晉升為A類干部的員工;B類后備干部指有潛力晉升為B類干部的員工。潛力標準包括業務能力、管理能力、工作經驗等,具體由公司核人小組認定。第三十三條 后備干部人才的資格條件1、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2、良好的個人素養和職業操守,為人正直、誠實,作風嚴謹;3、較強的業務能力和一19、定的管理能力;4、較強的進取心,善于學習,工作積極;5、年齡在40歲以下;6、工作業績突出或年度考核成績在B以上。第三十四條 后備干部人才儲備按照現有A類管理人員數量的4050%培養和管理。第三十五條 選拔和考察1、總公司A類和B類后備干部人才,由各部門民主推薦,經人力資源部考察,報公司總經理室確定;2、分公司A類后備干部人才,由分公司民主推薦,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考察,報公司總經理室確定;3、分公司B類后備干部,由分公司各部門或三級機構民主推薦,經分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考察,報分公司班子討論確定。對后備干部的考察,主要從“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重點考察階段工作實績。第三十六條 儲備干部人才的20、培養1、通過外部人才招聘和內部推薦,積累并逐步建立總、分公司人才信息庫,為公司人力資源開發提供基礎保障。2、公司通過開辦分支機構儲備干部集中培訓,開展分支機構干部人才培養。3、通過績效考核工作,發現一些潛質較好的人才,通過崗位輪換,適當開展在崗鍛煉和在崗考察。第三十七條 公司對關鍵崗位和管理職務實行AB制(替補制),加強干部人才梯隊建設,保證管理干部隊伍的穩定和健全。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第三十八條 建立后備干部檔案,主要包括:后備干部推薦材料、考核材料、培養意向及培訓情況、獎懲情況等。后備干部檔案由各級人力資源部門保管和管理。后備干部在公司內工作調動的,后備干部檔案隨同移交。第八章 附則第三十九條 凡本規定未盡事項,參照公司其他有關文件執行。其他文件與本規定有不相符之處的,以本規定為準。第四十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