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分公司經營責任人年薪管理暫行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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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608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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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分公司經營責任人年薪管理暫行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有限責任公司下屬分公司、子公司經營責任人年薪管理暫行辦法一、 總 則第一條、為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的需要,使各下屬分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經營責任人獲得與其責任、貢獻相符合的報酬,逐步達到經營責任人及其收入市場化,實現公司發展戰略要求,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家經貿委、勞動部制定的國有企業資產經營責任制暫行辦法、財政部、勞動部制定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試行辦法和國有企業廠長(經理)獎懲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2、各行業企業特點等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實行經營責任人年薪制旨在建立起經營責任人個人收入與企業經營成果直接掛鉤的考核、動態管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切實體現經營責任人責任、風險和收益對等的原則。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下屬分公司、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依據本辦法確定年薪標準的經營責任人是指公司各下屬分公司、全資子公司的經理,控股子公司的經理經本企業董事會批準可參照執行。第四條、經營責任人年薪制遵循以下原則:1、客觀公正的原則。根據企業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客觀地進行考核和評價,做到公正、公平。2、責任、風險、利益相一致的原則。各企業的經營責任人為實現經營目標、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所負責任不同,在經營決策3、生產經營中所承擔的風險也不同,根據所負責任大小和承擔風險的不同情況合理體現經營責任人的利益。3、 經營責任人年薪核算辦法、支付方式與企業員工收入分配適當分離。4、 加強監督約束機制,規范收入分配,取消隱性收入。5、經營責任人的年薪必須堅持“有獎有罰、獎罰對等”。第五條、本辦法所稱的年度薪酬是指經營責任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獲得的凈收入。第六條、經營責任人考核獎懲的基本程序是:1、對控股子公司,XX實業以最大股東身份向企業董事會提交對該企業經營責任人年度考核獎懲議案,以董事會通過的決議作為考核獎懲的主要依據,同時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對下屬分公司、全資子公司,直接以目標管理責任書作為考核獎懲的主要依4、據。2、 考核期初,XX實業與其各下屬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以下簡稱目標責任書)。目標責任書具體載明簽約雙方的責全利關系、考核指標、基本薪酬、風險收入、特殊收入標準和考核方式等需約定的事項。目標責任書的期限與考核期限一致。3、 每個會計年度終了一個月內,XX實業根據其委托的有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年度審計報告和企業年度工作報告,考核企業凈利潤(扭虧)指標的完成情況。4、 XX實業根據考核結果,結合相關因素,下達企業經營責任人業績評定書,業績評定書綜合考慮企業考核年度凈利潤(扭虧)指標完成情況、非經營性損益造成的凈利潤的變動額、考核年度企業工資總額執行情況和職工實際工5、資增長率,并且具體載明考核年度經營業績評語、考核年度企業經營責任人風險收入、特殊收入及年薪總計。5、 中國最大的資料庫下載二、考核指標第七條、盈利或微利企業考核指標為目標責任書中注明的企業凈利潤,虧損企業考核指標為目標責任書中注明的企業扭虧額。第八條、本辦法對企業考核指標的確認,要剔除非經營性損益等客觀因素所造成的指標變動。非經營性損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1、消化非任期內的歷史潛虧而產生的虧損;2、資產再次評估增值或資產評估減值而造成的損益;3、非常損失。三、年薪的核定第九條、XX實業各下屬分公司、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經營責任人的年薪收入由基薪收入、風險收入和特殊收入三部分組成。經營責6、任人年薪收入(Py)= 基薪收入(Pba) + 短期風險收入(Pv1) + 長期風險收入(Pv2) + 特殊收入(Sb)1、基薪收入:主要考慮基本生活費用、責任大小、經營規模、人才價位等;2、短期風險收入:主要考慮當年企業利用各種資源對外經營的盈利狀況和企業內部管理的運行效率;3、長期風險收入:主要考慮企業資產保值增值和長遠發展、技術創新(產品研發、技術進步、管理創新、制度創新)等;4、特殊收入:主要用來體現風險收入中未能反映的經營效績和經營責任人的其他貢獻。第十條、基薪收入(Pba)由XX實業根據該企業經營效益水平和生產經營規模,并考慮地區和本企業職工平均收入水平等因素確定。為區分不同規模企7、業經營者基本年薪的差別,建立企業分類定級考核評價體系,在此基礎上,依據本地區和本企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適當考慮相關因素,確定經營者的基本年薪水平。1) 基本年薪按照以下公式計算:Pba = (a w1 + b w2)X 倍數基準值 X (C+D)其中:“倍數基準值”由XX實業確定,原則上最高不超過本地區、本企業職工綜合平均工資的3倍w1-上年度地區職工平均工資 w2-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 C - 企業經濟效益綜合評價得分(分級指標) D - 企業經濟規模綜合評價得分(分類指標)0.5C+D1a、b-調節系數a+b=1,且0b0.42) 企業分類定級考核評價體系分級指標(C)的計算:分級指8、標(C)采用企業總資產利稅率、工資利稅率、人均利稅率三大指標。各項權數分別為0.4、0.2、0.4,合計為1。計算方法采取設定總公司平均水平為60分。則:企業分級得分(C)= 企業該項指標同總公司該指標平均值 X 60 X 權數分類指標(D)的計算:分類指標(D)采用企業總資產、實現利稅、銷售收入三大指標。各項權數分別為0.4、0.3、0.3,合計為1。企業分類得分(D)= 企業該項指標 X 權數根據公司各下屬分公司、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情況和企業經濟效益的高低,以分類指標和分級指標為依據,XX實業各企業可分為三類九級,具體見下表:企業類別類別分企業級別級別分一大于1500160220-69、0 340215-40330210-30310說明:在C、D值計算時,考慮到企業前一年指標帶有偶然性,可用企業2-3年平均值代入公式計算。為便于計算和計算方法公開明了,具體基本年薪中C、D值的確定可參照以下“企業分類定級與C、D值對應表”執行:企業分類定級與C、D值對應表一類企業二類企業三類企業一級二級三級一級二級三級一級二級三級企業經濟效益評價(C值)%6056.2552.548.754541.2537.533.7530企業經濟規模評價(D值)%4037.503532.503027.502522.5020(C+D)%10093.7587.581.257568.7562.556.2550第十一10、條、風險收入(Pv)由XX實業根據目標責任書及企業實際經營業績核定。即:風險收入(Pv)= 短期風險收入 + 長期風險收入1、短期風險收入(Pv1)(1)短期風險收入計算公式:Pv1=(K1 X 0.7 + K2 X 0.3)X Pba X K3其中:K1 - 企業年度資產利潤率/行業資產利潤率標準值K2- 企業年度勞動生產率/行業勞動生產率標準值K3 - 經營目標考核系數,K3=0.7-1.5, 由XX實業根據企業經營責任人完成XX實業確定的企業當年經營目標情況核定。(2)計算結果的處理:短期風險收入在年度考核結束并考核結果確認后,以現金形式即期支付給經營責任人;對虧損企業,直接按負值計算,11、從基薪收入中扣除,但最多扣除不超過基薪收入的40%。2、長期風險收入(Pv2)(1)長期風險收入計算方法:長期風險收入= (保值增值率-1)X 2 + K4 + K5 X Pba其中:保值增值率-任職期末凈資產值/任職期初凈資產值;K4- 企業發展評價系數(K8 = 0-0.5):指經營責任人在任期間,經過努力增長了企業的現實競爭能力和潛在的競爭能力,可以預測對企業未來的發展會帶來積極向上的影響。其內容包括企業知名度、產品品牌、開拓市場、人才培養、低成本擴張開發新的領域等;這種努力未能表現出短期經濟效益的增長或增長的效果不明顯時,可對未來效益增長的發展趨勢作出評價。K5- 技術創新評價系數(K12、9 = 0-0.5):指的是廣義的技術創新(包括研究與開發、技術進步、管理創新、制度創新)。經營責任人在任期間,重視在技術創新上的投入,使企業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有重大發展,或可以預見到正孕育著新的發展;管理和制度上的創新已經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可以預測今后也將產生積極的影響。(2)計算結果的處理:采取全額延期支付方式,存入由XX實業財務、人力資源部門為經營責任人單獨設立的經營責任人基金帳戶(或補充養老保險);在任職期間如出現風險收入負值,則從已存入基金的收入中抵扣。(3)風險收入的管理風險收入中延期支付的部分,兌現期為經營者正常離任后滿一年。存入基金的全部款項按存入期內,各階13、段的銀行利率計息,兌現時本息一次付清。第十二條、特殊收入含獎勵和補償二類。1、對在企業科研、生產、市場開發拓展中做出重要貢獻,領導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有重大技術創新,在企業文化建設方面成績突出,為XX實業實現戰略發展目標作出重大貢獻者的經營責任人,可給予獎勵。2、對完成年度經營目標成績顯著,長期虧損企業扭虧、減虧成績突出的經營責任人,在風險收入中不能體現其績效的,可給予補償。3、特殊收入可按年度支付,也可與長期風險收入同期支付,具體由XX實業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第十三條、本辦法涉及的利潤計算,均須扣除財政補貼等政策性因素;對經XX實業批準消化潛虧形成的減利,可作適當剔除。具體額度由XX實業批準。四、14、年薪的支付與管理第十四條、企業經營責任人的基薪收入由所在企業根據目標責任書確定的標準,按月以現金形式兌付。第十五條、企業經營責任人的風險收入和特殊收入由XX實業支付。在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和各項上繳任務完成后一個月內,由XX實業有關部門通過相應審批程序確認核準,并列出年薪各部分收入的明細,列出發放數、存入基金數、抵扣數、結余數,兌現發放。第十六條、對經營責任人的年度審計和離任審計企業經營責任人必須按規定接受年度經營業績的審計和離任審計,并隨時接受XX實業提出的各種單項審計和調閱公司備置的各種資料。如在審計中發現和經營責任人年薪相關的數據與原申報數不符時,可對經營者的收入予以扣回或增補,沒有時效期的15、約束。如屬于弄虛作假行為,除扣回已核定的不實年薪外,還應按有關規定追究其他責任。第十七條、企業經營責任人年薪考核1、企業經營責任人的年度經營業績由企業核實上報XX實業(控股子公司應經其董事會核實),由XX實業考核確認。2、企業經營責任人年薪收入的兌現要考核企業上交紅利或利潤的情況。3、XX實業設立下屬分公司、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其主要職責是:(1)平時收集、積累有關企業考核的各種信息,可隨時提供即期的有效考核信息;(2)確定年薪的“基準值”(基薪收入)和“行業標準值”(資產利潤率、勞動生產率);(3)年終審查并核實經營責任人業績;(4)提出對經營責任人獎懲的建議;16、(5)組織評價并確定經營責任人長期風險收入的“企業發展評價系數”和“技術創新評價系數”。4、實行年薪制的企業經營責任人不得在企業領取除基薪收入和政府及XX實業有特殊規定外的其他工資性收入,同時不得享有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金外的其他福利性補貼。如有違反,XX實業將責令其退回,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五、附則第十八條、結合年薪制,XX實業以業績評定書為依據,建立企業經營責任人經營業績檔案,對一年未完成考核目標80%(不含80%)的企業經營責任人,給予書面警告。對連續兩年不能完成考核目標的企業經營責任人,要免除相應職務;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企業經營責任人視情節輕重,17、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第十九條、企業內部其他高層管理人員(副經理)及員工的年度獎勵1、企業應按照工資總額增長幅度須低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增長速度須低于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的原則,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后,視年度經營業績狀況,擬定年度獎金發放總水平。2、下屬分公司、全資子公司對其內部高層管理人員(副經理)及年度獎勵發放辦法和確定依據必須報XX實業審核,按XX實業批準意見具體施行。3、控股子公司應將其對內部高層管理人員(副經理)及員工的年度獎勵方式和年度獎金發放總水平及其確定依據形成議案提交該企業董事會審批,按照董事會決議具體確定分配方案,報XX實業人力資源部備案。第二十條、本辦法由XX實業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會同財務部、人力資源部、企業管理部組織實施,考核結果報送總經理辦公會議認可。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XX實業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XX實業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