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賣店員工獎勵評選條件及處罰罰款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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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637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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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賣店員工獎勵評選條件及處罰罰款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專賣店獎懲管理制度第一節 獎勵獎懲類別一、獎勵:嘉獎、記功、記大功、升職晉級四種;二、懲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降薪、解雇開除五種。獎勵辦法一、嘉獎:凡有下列行為者,給予嘉獎,并獎勵50-100元。1、品行端正、誠實可信、工作認真負責,超額完成任務成績優良者;2、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者;3、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者,足以作為其他員工的楷模者;4、檢舉、揭發、制止損壞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更大損失者;5、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2、并被采納者;6、發現重大消防及安全隱患及時上報者;7、幫助、關心困難同事、情節突出者;8、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9、節約資金、節儉費用、拾金(物)不昧,事跡突出者;10、向公司推薦優秀人才者;11、領導有方,帶領員工出色完成各項任務者;12、積極參與公司各種活動,表現優秀者。二、記功:凡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記功,并獎勵100-200元。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在節能降耗方面有顯著成效者;2、如期完成臨時安排的重要任務,并達成預期目標者;3、在營銷或管理方面提出重大改革建議,被公司采納實施后卓有成效者; 4、檢舉揭發內部盜竊案件,經查證屬實,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5、工作表現3、突出,被評為員工之星者。三、記大功:凡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記大功,并獎勵200-500元。1、改善方法或控制手段,使公司成本明顯降低、經營效益明顯增長者;2、為維護公司利益或保護他人財產、人身安全,在突發事件時挺身而出,使公司利益或他人財產、人身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者;3、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或方法,使公司銷售獲重大利潤者。四、升職晉級:凡有下列行為者,給予升職晉級,并加薪200-500元。1、績效考核連續兩次獲A者;(2)一年內三次以上被評為員工之星者;(3)一年內記大功兩次(含兩次)以上者,獎勵晉升一個工資檔次;(4)本公司連續服務滿三年者,其間未能晉級,且未曾受到記過及記過以上處分的;(5)創4、造發明,對公司作出巨大貢獻,使成本劇降、利潤突增者;(6)技術改造、簡化作業程序、方便操作、極大提升工作效率者;(7)工作積極、認真、負責,避免公司重大損失者。第二節 處罰處罰辦法一、警告: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10-50元1、未按要求佩戴工牌或佩戴的工牌與本人身份不相符者;2、未穿工服或工服不整潔有污跡或穿拖鞋者;3、上班時間倚靠貨架,墻壁站立,聚眾聊天者;4、在店內隨地吐痰,亂丟雜物,大聲喧嘩,吃東西,抽煙,上網聊天者;5、在店內接打電話;或在店外接打電話時間超過5分鐘者;6、員工使用一次性水杯;顧客進店入坐不倒水顧客離開后不收拾水杯者;7、非收銀人員坐收銀椅或導購坐顧客休息椅上休息者;85、新入職導購進店店長不召開歡迎會;9、花車定位人員不堅守崗位擅自離崗者;10、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服從公司主管的宿舍調配者;11、在賣場內與顧客或同事發生爭執者;12、開會遲到或開會不帶紙筆,不作會議記錄者13、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14、工作疏忽導致輕微損失者;二、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1、店長(值班班長)不按時召開專賣店每日晨會者;2、無故缺席會議;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3、在宿舍賭博、斗毆、及酗酒,情節嚴重者;4、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5、擅自留他人在宿舍入住者; 6、下班不關電源、門窗,不關電腦、顯示器者;7、私自調換宿舍或者移動、調換移動床位者;8、妨礙保6、安人員工作,不服從檢查、詢問者;9、不服從主管安排及指導,情節輕微者;10、請人或代人打卡者。三、記過:凡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并罰款100-200元。1、頂撞管理人員,不服從工作安排和管理,并造成一定影響者;2、因玩忽職守不負責任,而造成公司損失,情節輕微者;3、消極怠工;制造事端,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輕微傷害者;4、明知意外事件發生而不及時上報,給公司造成損失者;5、發現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不舉報、制止,并且有意隱瞞、包庇者;6、不接受團隊協作,不聽取別人意見而影響部門工作者;7、虛報工作業績或偽造表格記錄者;8、未經許可,在公司宿舍留宿外人者;四、記大過:凡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大7、過處分,并罰款100-200元。1、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2、非經許可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3、遺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無意泄漏商業秘密者;4、違反安全規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5、疏忽大意、玩忽職守造成他人受傷或導致公司財產損失;五、降級降薪:凡有以下行為者,給降級降薪處分,并罰款300-500元。1、連續三個月完不成銷售任務者;2、連續三個月考核評比為最后一名者;3、言行粗魯或過失導致顧客投訴,且造成公司形象嚴重受損者;4、有意或無意在公開場所做出對公司的產品、形象、聲譽不利的言行;5、管理人員濫用職權,導致公司財產損失者;6、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8、傷害者;7、挑撥離間、搬弄是非、惡意中傷他人,致使影響工作者;8、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500元以上);9、私自將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帶入店鋪,威脅店鋪安全者;10、在宿舍聚眾打牌賭博、酗酒不聽勸阻者;11、工作期間與客戶發生爭吵或與同事之間發生斗毆者;12、工作期間對同事進行性騷擾者;13、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事故者。六、解雇或開除:凡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解雇或開除處分。1、虛報資料或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單據、報表,給公司造成損失2、應聘人員隱瞞真實身份,或虛報個人信息者;3、擅自挪用公司錢財或在收款后不及時將公司的錢財返還公司者;4、聚眾鬧事、組織罷工或破壞正常工作與生產秩9、序者;5、一個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5天以上者;6、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7、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8、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饋贈等);9、擅自翻閱、抄錄或復印公司機密資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10、頂撞上司或對上司出以惡言咒罵、威脅者;11、隱瞞傳染病或其他不良行為(包含吸毒、服用搖頭丸等),危害到其他員工的健康者;12、經公檢法部門拘留、勞教、判刑者。獎懲流程獎懲程序一、專賣店店長或營運部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獎懲建議申請表,報直營中心總監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二、人力資源部對獎懲建議申請表所申請之事項進行調查核實;三、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將核實過的獎懲建議申請表,呈報總經理審批;四、人力資源部根據已審批的獎懲建議申請表,開具獎勵通知書或處罰通知書,請受獎勵或處罰員工簽名確認;五、人力資源部將獎懲建議申請表、獎勵通知書或處罰通知書存檔,并通知財務部;六、財務部在當月工資中兌現獎勵或處罰款項;嘉獎及警告由人力資源部予以公告并存入員工檔案;七、記功、記大功、升職晉級和記過、記大過、降職降薪、解雇或開除項目呈報總經理審批后,由人力資源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