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廠數控車間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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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642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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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工廠數控車間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車間管理制度總 則為確保公司管理及生產的順利進行,避免因少數員工因工作失誤而給公司和其他員工帶來經濟上的損失,讓全體員工隨著公司的穩步發展而獲益,特此制定本制度:分 則第一章 管理條例第一條 為保證公司生產計劃的順利進行,數控車間員工必須服從車間主任的工作調度、人員安排和工作分配,如有意見可向綜合部提出意見;數控車間如因管理人員管理失誤而引發責任,由車間主任全權承擔。第二條 車間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員工守則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按時開始生產;除設備原因或其他原2、因無法正常生產外,一經發現未按時生產者,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第三次考核50元,并對車間主任記違紀一次。第三條 凡欲請假者須在直屬上級處填寫請假申請條,由直屬上級簽字,交致綜合部核準后生效;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程序請假者,須在假期結束后補足請假條,并給予書面報告,交致綜合部處。第四條 工作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偷閑、怠工、睡覺。第五條 上班時間,員工必須保持儀容得體,上班需按規定穿戴,嚴禁穿脫鞋(后半截沒有鞋幫的鞋)、背心(無袖上衣)進廠。第六條 員工需保持工作場所清潔,注意公共場所和個人衛生,嚴禁亂涂亂畫、亂丟亂吐。第七條 員工必須服從領導指令和工作安排,不得造謠,挑撥是非或3、在公司帶頭違反規定。第八條 員工操作機械時,必須嚴格按照正確操作方法和程序,須經允許才能使用機械設備,不得擅自操作。第九條 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帶領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公司。第十條 不得私自接拔電源插頭及損壞電源裝置設備,不準故意違章點火,在車間內吸煙或使用明火;在未發生火警情況下,嚴禁隨意動用公司消防器械和消防安全系統;如發生火警,必須及時控制,并撥打火警電話。(注:火警電話:119)第十一條 電源處不得懸掛衣物,放置物品,半徑一米內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第十二條 員工必須妥善保管公司交與的文件資料,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公司機密信息。第十三條 員工嚴禁私藏公司發于文件、材料、產品及工裝量具;如有特殊原4、因可告知車間主任后,經批準,可對公司發于文件、材料、產品及工裝量具私下保管;未經他人同意,員工不得私自動用他人私人物品;未得到公司相關負責人許可,嚴禁攜帶公司物品出廠。第十四條 員工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操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顯著提高公司效益,公司將根據其具體成效對個人發放50元至2000元不等獎金,予以嘉獎;員工應自覺維護公司利益,對徇私舞弊、損害公司利益或財產的行為,能事先阻止或報告,使公司免受或減少損失和發現不良行為者與損害公司聲譽之行為者,勇于舉報與制止,經查實,公司將給予50元至2000元不等獎金,予以褒獎。第十五條 見義勇為,樂于助人,培養嚴明、禮貌、誠懇的待人態度,在公司內公5、眾場所、上班時間,男女不應有過分親熱舉止,應自重。第十六條 員工不得在工作期間惡意取笑,污辱、歧視他人,與他人發生肢體糾紛,影響其他員工正常工作。第十七條 嚴格維護公司產品與半成品的進出安全,對有損客戶安全及其權益的行為應予以制止并舉報。第十八條 員工不得向檢驗人員以任何方式送交財物,教唆檢驗人員包庇產品質量問題,一經發現將給予考核200元考核;如有檢舉者,公司將對其獎勵200元。第十九條 本公司員工嚴禁加入非法組織及黑色會性質組織,不得利用社會不良分子解決公司的內部糾紛,一經發現公司予以開除;嚴禁在公司內聚眾賭博,或采用其他途徑進行變相賭博。第二十條 員工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對其發放的每日生產計6、劃生產;如有未完成生產計劃,記未完成當日生產任務一次。第二十一條 所有工序完成,發現大量產品報廢,明確為數控車間責任,且半成品檢驗未檢測出相應問題,而流入手板車加工,將由數控車間相應員工承擔材料費、自身工時費,數控半成品檢驗承擔手板車后工序加工費用;數控產品流入手板車工序后,質量出現問題,且比例在10%及其以上,后工序無影響的由數控車間和檢驗部負連帶責任;如后工序有影響的,由后工序相應工作人員承擔全部責任。第二十二條 數控車間材料使用后,料頭應控制在4以內,不按要求者一經發現每次考核20元。第二十三條 機床及工作環境不整潔者每次考核10元。(機床不得有油污及雜物,地上不能有瓜果紙屑及不銹鋼屑、7、潤滑液等)。第二十四條 必須愛護工量具,人為損壞一律照價賠償(性質惡劣、故意損壞者雙倍賠償)。第二十五條 愛護公司花草樹木,維護綠化環境,節約資源,人人有責。第二章 廠區禁止事項第二十六條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吃零食、打瞌睡、嬉戲喧鬧、粗言穢語、或做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吸煙必須到指定吸煙處,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隨意竄崗或妨礙他人工作;工作時間內未經許可不得私人會客。第二十七條 員工不可私自拆解或移動公物,禁止他人使用或擅自使用與工作無關之非指定設備或器具用品。不得利用公司設備如通訊工具等處理私人業務或與本身工作無關事務。第二十八條 未經公司授權允許,任何非相關人8、員嚴禁進入“禁入重地”等公司部門;嚴禁私攜公物外出公司。門衛有權檢查員工物品,員工不可拒絕。因工作需要須攜公物離開公司者,經門衛核實后方可離開。第二十九條 員工未經部門領導許可,不得擅自帶外來人士進出公司。外來人員欲進入生產現場,必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并在綜合部領取臨時出入證,正確佩戴后,方能進入。第三十條 未經得公司書面同意,任何時間無論有償或無償均不可私下營商或在任何其它公司或機構工作。第三十一條 員工不得設立或參與同公司業務有競爭的任何業務,否則當即開除并追究責任。第三十二條 員工不得假借職權,以任何方式貪污舞弊、接受利益,賄賂或被賄賂,不得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一經發現,嚴加追究;若其9、行為直接或間接造成公司名譽或經濟上任何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該員工賠償相應損失;觸犯法律的,將交相關政府部門處理。第三十三條 未經公司批準,不得在公司范圍內或利用公司設備、資料,以公司名義等進行宗教活動、政治活動或與工作無關的集會、廣播、張帖告示或派發傳單等類似行為;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第三十四條 公司有權禁止下述人員進入公司或命其離開公司場所: 1、有可能或已有破壞性行為者。 2、私攜與工作無關之危險性物品如兇器、易燃易爆物等。 3、被判斷對工作安全或衛生健康有害者。 4、其它公司認為不適合進入或留在公司者。第三章 作息制度第三十五條 上班時間為:夏季工作時間:上午10、08:0011:40;下午13:3018:00。冬季工作時間:上午08:0011:40;下午13:0018:00。因生產需要而作息時間不同的,以各部門制定的作息時間為準。第三十六條 公司以四季不同安排作息時間,有權根據生產情況,調整工作日或調整作息時間,并事先通告員工,員工必須服從安排。 第三十七條 遇自然災害、突發事故如臨時停電等公司無法預知的情況時,公司有權采取延長工作時間或調整工作時間等臨時對應措施,員工必須服從工作安排。 第四章 考勤制度第三十八條 全體員工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口頭警告,全月警告5次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而在30分鐘11、以內,則考核20元;全月累計三次,則另記曠工一天。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考核30元;全月累計兩次,則另記曠工一天。第三十九條 每曠工一天考核100元,連續曠工三日且無正當理由者,無薪開除;全年累計曠工20日者,則作無薪自動離職。第四十條 所有員工考勤由打卡機為主,如有特殊情況:如前一天加班太晚等,而遲到、曠工,或當天生產任務已完成,部門主管又無其他工作安排等,而早退者,需由部門領導作相應書面說明交至綜合部。第四十一條 公司全體員工應遵守規定作息時間打卡。第四十二條 本公司員工享有以下假別:1、事假:員工因有事須親自處理時,應請事假,事假每次不得超過5日,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5日,事假期間不計發12、工資。請假超過規定日期則應辦理停薪留職手續。2、病假:員工因病須治療或休養時,需出具鎮級以上醫院的病假單。未住院者,全年合計不得超過30日;住院者住院及其出院后的休養期合計不得超過一個月。3、工傷假:員工因執行職務而致殘廢、傷害,經指定醫院提供證明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第四十三條 公司將在每月的1至20號內放假一天(特殊情況將予以調整);每月發放員工工資后,聯系本月實際生產狀況,如超額完成本月生產計劃,公司將給予最高至3天的假期;如未能按時完成本月工作生產計劃,公司將放假一天或取消假期。第四十四條 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在部門領導處填寫請假條,由部門領導核批后(急病、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13、續,但需提供相應證明)交由綜合部。第五章 新進員工聘用程序第四十五條 凡欲在我公司工作者,經相關負責人引薦,憑本人身份證先到綜合部填寫重慶方全機械有限公司人員試用登記表,此表經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并呈總經理批準,發放上崗工作證,試用工作人員憑此表和上崗工作證到相關部門報道,進行為期30個工作日的試用。第四十六條 人員一經批準于本公司工作后,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相關管理條例,若有違反,按本制度相應考核條例考核。(注:試用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無需穿著公司制服上崗,但必須正確佩戴上崗工作證上崗,否則以正式員工未穿著公司制服上崗考核條例考核。)第四十七條 財務室接收背面印有試用工作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的重慶14、方全機械有限公司試用人員登記表并核準后,按計時或計件方式對試用工作人員進行工資計算。第四十八條 試用期結束,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在重慶方全機械有限公司人員試用登記表試用評價處進行評價,并由綜合部核準。第四十九條 試用工作人員經相應部門評價合格,并經綜合部核準后,方可與本公司簽訂勞動使用合同;合同簽訂后,試用工作人員轉為本公司正式員工。第五十條 試用工作人員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必須嚴格遵守合同內容,以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否則公司將根據本制度相關規定,對其追究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必要時將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第五十一條 試用工作人員轉為正式員工后,將由公司發放工作制服及其他工作必須物品;此期間相應的工15、本費、服裝費等將在該員工正式工作第一個月工資中扣除。(注:員工對相應費用扣除如有疑問,可到綜合部查對。)第六章 辭職、辭退、開除第五十二條 數控車間員工在相連的三個月內連續兩次生產計劃未完成量居整體數控車間員工最后一名,公司將對其予以開除。第五十三條 公司員工有權提出辭職,但必須在相關部門負責人處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此表經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呈總經理批準,以總經理批準日期計,30日后如無特殊情況,勞動合同解除。第五十四條 辭職人員在申請辭職期間,必須正常出勤,有需請假 的,必須按照請假程序辦理,否則按曠工處理。第五十五條 辭職申請期滿后,完成相關事宜,方可離職。第五十六條 員工不適應、不能勝16、任本職工作或違反廠規廠紀,未造成嚴重后果,但不能繼續留用的,綜合部將對其予以勸退。第五十七條 員工違反廠規廠紀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甚至有違法犯罪等情況,公司將予以開除,嚴重者交與公安機關處理。第七章 工資制度第五十八條 每月有8次未完成當日工作計劃(除設備原因和其他特殊原因外)者,公司將對其扣除本月總工資的10%,作為懲戒,予以警示;如每月無一次未完成當日生產任務記錄者,公司將對其發放本月總工資5%現金獎勵,予以嘉獎。第五十九條 公司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計件單價以財務公布的為準。第六十條 每月15日至20日可在財務處查詢.本人工資,若發現薪資異常,可在工資核算人員處查詢。第六十一條 員工17、不得把公司有關薪津福利待遇等公司秘密事項向外泄露。第六十二條 公司有權制定及修定工資體制,調整工資組合,公司有權因應經營狀況或員工職務調整或員工個人評價而對其薪津進行調整。第六十三條 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等,實行計時、計件工資,與勞動效率和經濟效益掛鉤,實行績效機制。第六十四條 公司每月27日發放工資,員工須簽收作實。公司有權根據情況決定用約定方式發放工資,若以現金發放,員工須在領取時憑工資發放條當面點清,確認無誤后方可簽收;一經簽收,若出現其他狀況,公司概不負責。第八章 安全、文明生產制度及工作紀律第六十五條 全體人員應提高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觀念,做好18、防火、防盜、防事故工作,經常進行公司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完善安全整改工作。第六十六條 任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操作本崗位以外的設備,不得觸摸本崗位以外的電器,以防出現人身和設備事故,員工上班前嚴禁喝酒或服用、注射有麻醉效果藥物,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第六十七條 各位員工在下班時必須把電燈、電扇或空調及電器用具的電源關閉,車間或辦公室的門鎖好。第六十八條 全體員工應本著敬崗敬業的態度,熱愛本職工作,樹立“公司利益第一”的觀念。第六十九條 工作中兢兢業業、勤懇踏實、認真負責,不偷工減料,做到有事必報、有錯必言、不得隱瞞、謊報情況,以免公司蒙受損失,提高自身道德19、修養。第七十條 同事之間互相尊重,不得歧視婦女、殘疾人;男女平等,工作中互相幫助,相互合作。第七十一條 不得虛報、偽造公司數據及資料,不得泄露公司業務機密或有誤工作的任何資料。第九章 員工投訴及投訴處理第七十二條 公司綜合部門須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司聲譽,監督各規章制度執行人在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的行為,對員工投訴及投訴及時處理或上呈。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尊重事實的情況下可從如下幾方面進行投訴:1、事件處理不公,濫用職權;2、損害公司利益,蒙騙公司,徇私舞弊;3、偷竊公司財產及包庇偷盜行為。第七十四條 投訴程序:員工投訴首先要知會被投訴人部門主管,如部門主管不予受理,再投訴到公司綜合部,原則上20、逐級投訴,如都沒有作出解決,可以書面形式投至總經理公開信箱;(注:公開信箱位于二樓辦公室門口。)第七十五條 處理:受理部門接到投訴后,進行事實調查,如果涉及面廣,情節嚴重需及時上報公司領導。調查事實后,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投訴受理部門必須為投訴者保密,有泄密者視產生后果情節輕重由總經理予以處罰。第十章 培訓制度第七十六條 公司對新進員工進行崗位前入職培訓,包括公司簡介、安全生產意識、消防知識、質量方針、廠規廠紀及未來展望。第七十七條 進入數控車間的所有員工必須在質檢部實習一周或兩周,學習量具使用及使用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并通過公司考核后才能進入數控車間進行技術學習。第七十八條 新進員工必須熟悉21、本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熟悉工作流程。第七十九條 新近員工必須在培訓人員監督下使用公司生產、測量設備,不得擅自使用,如有損壞,全額賠償。第十一章 獎勵和懲處第八十條 本公司堅持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本公司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第八十一條 按員工守則相關規定,對于有功員工,公司將給予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50-2000)元:違反產規廠紀者考核(10-5000)元,嚴重者立即開除。第十二章 附 則第八十二條 公司可隨時對規定進行修正、作廢、補充,并通知員工。 第八十三條 本守則與公司其它相關規定內容有異時,以最新發行日期為準。 第八十四條 本公司通過公告欄或文件或會議通知員工有關規定,員工有職責及義務通過上述途徑獲得相關信息。 第八十五條 本守則于總經理簽署即生效,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