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員工提案管理制度附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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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658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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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公司員工提案管理制度附表格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集團員工提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鼓勵員工運用創意和智慧參與集團的管理,提出合理化、有效的改善方案,以凝聚共識,落實各項決策的執行,塑造出積極、主動、和諧、創新的組織氛圍,提升工作效率、服務品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總部、各公司、各投資項目(以下簡稱集團各單位)的所有員工。第三條 提案范圍(一) 可受理的員工提案1、 有利于改善集團各單位經營管理制度的提案。2、 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改善操作方法、業務流程、作業方式的提案。2、3、 有利于節省人力、物力,提高產品質量及改善生產工藝、工具、設施的提案。4、 有利于改善集團各單位對內、對外工作服務質量的提案。5、 有利于開源節流,使資源獲得最有效運用的提案。6、 有利于改善工作環境、員工福利和安全文明生產的提案。7、 有利于提高企業形象方面的提案。8、 其他有利于集團各單位經營管理的提案。(二)不予受理的員工提案 1、 非建設性批評或涉及人身攻擊的提案。2、 無具體可行之改善內容的提案。3、 重復提案。4、 個人薪津及人事變動問題的提案。第四條 涉及整個集團經營管理的提案及集團總部員工的提案,由集團企劃部負責管理,并由集團企劃部指定一名召集人,按時組織提案評審會。各公司3、各投資項目內部的員工提案,由本單位綜合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綜合部)負責,并由部門經理在本部門指定一名召集人,按時組織提案評審會。第二章 提交渠道、程序第五條 員工對集團各單位的提案,可交所在部門主管上呈,也可將提案簽名投入員工提案意見箱,如屬時效性的提案,關于集團的亦可直接送集團企劃部,關于各公司、各投資項目內部的,可直接送該單位綜合部。第六條 員工提案意見箱應于生產現場、辦公區域的顯眼位置安放,每周一中午前開箱收集。第七條 提案的處理程序為:初審、意見征集、終審、批準執行、實施評估。(一)初審提案收集后,屬不予受理范圍的提案,由集團企劃部或各綜合部直接發回提案人,并說明原因,屬受理范圍的,通4、知提案人填寫改善提案建議表(附表一),并在員工提案登記表(附表二)登記。(二)意見征集由集團企劃部或各單位綜合部將改善提案建議表送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該提案意見的回復,準備終審。(三)終審關于集團的提案由集團企劃部通知相關部門組織評審會進行終審,關于各公司、各投資項目內部的提案,由相應單位綜合部通知相關部門組織評審會進行終審。終審前須通知提案人,提案人可選擇是否列席會議,提案將根據其合理性、可行性、獨創性等標準進行審議。(四)批準執行提案終審通過后,改善提案建議表由主管部門負責人和分管該業務部門領導審批同意后執行并通知提案人,關于集團批準執行之提案,由集團企劃部負責收案、跟催5、,關于各公司、各投資項目內部的,由相應單位綜合部負責收案、跟催。如經終審未通過的提案,將原改善提案建議表復印一份交回原提案者,原件由集團企劃部或各單位綜合部存檔備查。申請復查的提案,其程序與新提案相同,同一提案以復審一次為原則。(五) 實施評估主管部門實施提案兩個月后,集團企劃部或綜合部通知主管部門負責人依據預期效果安排提案評估,主管部門將評估結果報集團企劃部或各單位綜合部,再由集團企劃部或各單位綜合部進行審查,有必要可組織相關部門通過評審會方式進行實施效果審查,未達到預期效果的,要組織各相關部門進行評審會分析原因,決定修改或廢止,達到預期效果的,按規定對提案人嘉獎。第八條 任何提案,必須從投6、交提案之日算起,在18個工作日內得到回復,在一個月內做出評審并公布結果,以取信于民。第三章 獎勵辦法第九條 獎勵方法有:宣傳表彰、提案獎勵、成果獎勵、年終評比與考核。(一)宣傳表彰通過集團XX人內部刊物或各單位布告欄對批準執行的提案和提案人進行宣傳表彰。(二)提案獎勵1、提案通過初審,即使某些職工的提案被認為是他們份內的事,但只要有價值,給予獎勵50元,不管提案最終是否采用,只要是嚴肅認真動腦思考出來的,給予獎勵50元。2、經提案評審會終審認定成立并批準執行者,每次每項給予提案人100元獎勵。(三)成果獎勵:按達到的標準,不重復進行獎勵。1、提案經主管部門實施兩個月后,評估實施效果,達到預期效7、果,使生產效率提高,成本費用降低或服務品質提升者,每次每項給予提案人300元獎勵。2、經評審,認定實施效果顯著,影響深遠,有具體事實者,每項獎勵提案人1000元。3、每年節省費用達一萬元以上者,獎提案人500元,以上每多一萬元,加獎提案人500元。(四)每年終進行本年度員工最優提案評比,最優提案獎一名,集團視具體實際給予嘉獎。(五)個人參與提案之績效列入該名員工年終考核。第四章 監督執行第十一條 集團企劃部負責集團員工提案管理制度的監督執行,監督執行結果納入部門管理、服務職能考核。第十二條 改善提案建議表、員工提案登記表及提案評審會議記錄、提案處理過程的記錄,都應按集團相應制度規定備案。第五章 附則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在集團企劃部。 附表1: 改善提案建議表 編號:提案人姓名所屬部門提案時間提案內容(由提案人填寫可加附頁):業務主管部門意見: 部門負責人:終審結果: 提案召集人:主管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批:附表2: 員工提案登記表 編號:時間提案編號提案人備注本文由藤絡站長編輯、首發,轉載請保留信息,請給予關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