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風險責任控制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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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669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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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計師事務所風險責任控制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提高本公司(所)員工業務工作質量,強化風險意識,加強對風險的控制,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控制制度。第二條 本公司(所)員工應將業務質量和風險放在重要地位,對風險的評價和認識應視為開展業務的首要環節,對風險的控制和規避是關系到本公司能否生存和發展的核心。第二章 評價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第三條 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應了解被評估企業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如企業在何種層次上進行授2、權,對資產和記錄的接觸是否經過授權,賬面資產和實物資產是否定期核對相符等。第四條 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應當充分關注內部控制的以下固有限制:(一)內部控制的設計和運行受制于成本與效益原則;(二)內部控制一般針對常規業務活動而設計;(三)即使是設計完善的內部控制,也可能因執行人員的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斷失誤,以及對指令的誤解而失效;(四)內部控制可能因經營環境,業務性質的改變,以及執行人濫用職權,有關人員內外勾結串通等而失效。第五條 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應考慮被評估單位經經營規模以及業務復雜程度,了解內部控制的設計和運行情況,詢問有關人3、員,查閱相關內部控制文件,特別是有關資產管理方面的文件。第六條 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應當充分了解被評估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該項經濟業務的關注和重視程度,以及對評估結論的評價。第七條 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可采用文字,圖表等方法對被評估單位的內部控制進行評價,并形成工作底稿。應將注意到的內部控制缺陷告知管理當局。第三章 評價風險第八條 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在編制評估工作計劃時,應當研究與評價被評估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的可信賴程度。第九條 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應當對4、擬信賴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符合性測試,據以確定對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的影響。第十條 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合理運用專業判斷,對風險程度進行評估,制定并實施相應的評估程序,以將風險降低至接受的水平。第十一條 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應當將研究,評價內部控制和確定風險的過程及結果記錄于評估工作底稿當中。并力求對風險進行定性和定量地描述。第四章 控制風險第十二條 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在了解和評價企業的固有風險后,應當對各類資產的復雜和難易程度做出評價,并具體對各資產的潛在的不確定因素進5、行評價,以發現該項業務可能存在的風險。第十三條 對評價為風險較高的因素,則應進行符合性能測試,或者進行實質性測試。第十四條 對符合性測試的結果進行評價,如果不足以完全信賴,應進一步進行實質性測試。第五章 檢查風險第十五條 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可以通過檢查,確定特定項目是否存在錯誤,因此有必要對重要項目進行實地檢查,才能降低整體風險。第十六條 小規模企業的內部控制通常比較薄弱,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較高,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應主要或全部依賴實質性測試獲取有關資料,以將檢查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第十七條 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6、師、造價工程師在對關資產項目進行實地檢查時,應當滿足操作規程的要求,如對于固定資產要逐項進行勘查核實,對存貸進行抽查時數量應達到40%以上,價值比例達60%以上等等。第六章 其 他第十八條 在運用專家進行工作時,應對專家的專業勝任能力,以及專家對資產評估工作的熟知程度進行評價,以避免因專家的工作而給注冊資產(房、地產)評估師、注冊會計師、造價工程師本身帶來風險。第十九條 對爭議較大,風險難以把握的項目,應組成專家小組進行討論,考慮多種方案與委托單位交換意見。第二十條 由于對風險認識不足或者考慮不周,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要對該項目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處罰。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股東會負責討論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