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危險品運輸車輛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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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695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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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危險品運輸車輛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危險品駕駛員規章制度1.危險品運輸車駕駛員獎懲規章制度2.危險品車輛駕駛員聘用管理規章制度3.危險品駕駛員事故及違章處理工作規章制度4.危險品運輸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章制度1、危險品運輸車駕駛員獎懲規章制度為進一步明確本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的工作職責,規范公司危險品運輸及裝卸工作,杜絕事故隱患。根據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所從事工作的特殊性,經公司研究決定,對原有的相關制度和規定作出重新修訂,特訂立本制度。1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必2、須時刻牢記安全意識,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2危險品駕駛員必須嚴格遵照危險品駕駛員崗位說明書中的要求履行相關的職責。3危險品押運員必須嚴格遵照危險品押運員崗位說明書中的要求履行相關的職責。4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必須服從物流部的工作安排,如有不服從工作安排,經教育仍不改正者,每出現一次扣罰100元并嚴重警告,屢教不改者(全年累計發生3起以上者),即予辭退。5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是公司對外的窗口,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須時刻注重自身的形象及言談舉止。在客戶單位必須遵守客戶單位的相關制度及服從客戶單位的裝卸貨安排,對客戶單位的安排如有不同意見應當3、及時向公司物流部門反映,嚴禁與客戶單位發生直接爭執,若出現與客戶單位發生直接爭執的,每出現一次扣罰100元并嚴重警告,屢教不改者(全年累計發生3起以上者),即予辭退。6公司危險品駕駛員、危險品押運員在工作期間必須穿戴好相關的勞動用品,帶好簽字筆,并保持電話暢通以備公司隨時聯絡,所有工作必須按照相關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有違反本條者,每發現一次扣罰10元。2、危險品車輛駕駛員聘用管理規章制度一、危險品駕駛員須知:1、凡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符合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條件,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規定審檢合格,并發給相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2、凡從事4、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掌握危險貨物運輸的有關知識,經當地(市)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關考核合格,發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3、凡從事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有兩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或安全行車里程達五萬公里以上。4、凡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年齡在50周歲以下,并一年檢查一次身體(在縣級以上的醫院檢查)。5、有一定機械常識及故障判斷和排除能力,并且具備較強的臨危處置能力。6、須一次交納風險抵押金3000元以上。二、嚴格遵守國家、行業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管理規定,按時參加政府、行業和企業組織的駕駛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學習和考核。三、隨車攜帶運輸危險、化學品5、貨物的有關證件,如道路運輸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運輸危險貨物時,經過特殊地段,要按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路線行駛。四、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時必須索要運輸貨物的運單、數量及品名,并要保管好運單。五、隨車攜帶的滅火器、GPS設備,防滑鏈、三角木、防靜電地線必須齊全、有效,并按時檢查。六、全車所有各種警告標志(如反光帶和防爆、防毒文字圖案,駕駛室頂部放置的危險品標志燈),必須潔凈明目、干凈、平整牢固。七、嚴格遵照車輛及其設施的“強行保養”制度,發現隱患或故障應及時排除或維修。八、自覺保護GPS監控車載終端設備,嚴格執行GPS車載監控管理制度。九、主動和自覺接受公安、交警、運管人員和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監控6、和檢查,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十、熟練掌握事故現場處理程序和規定要求,防止危險、化學品因事故釀成爆炸、瀉漏、污染等重大惡性事件。十一、招聘危貨車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定期接受再教育,并做好自檢自糾工作,定期匯報工作情況。3、危險品駕駛員事故及違章處理工作規章制度一、為了促使車管中心駕駛員、押運員在行車中遵守交通法規和押運制度,認真謹慎駕駛押運,把交通和危險品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二、公司所有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危險品事故后,除馬上著手處理善后工作外,應立即通向交警部門報案和中心備案,并向該車所投保的保險中心備案,一般事故應在一周內以書面形式報中心安全科,重大或特大事故則在兩天內以7、書面形式報中心安全科,其處理結果應在中心存檔。交通事故發生后,絕不允許任何知情不報或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三、安全科在接到交通事故的通知后,必須立即根據事故的輕重程度及事故車輛所在部門的意見,決定是否派人前往協助處理并及時上報中心領導。事故處理完畢后,安全科應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發至各相關部門及個人,并將相關材料整理存檔。四、運輸事故對肇事者的處罰:1.事故性質的分類:輕微事故,損失金額20XX元以下。一般事故,損失金額400030000元。重大事故,損失金額3000060000元。特大事故,損失金額60000元以上。2.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3.押運事故責任8、:因押運員本身工作過失,發生的危險品事故,由押運員承擔責任,事故責任處罰參照交通事故全部責任處罰。4.發生運輸事故后,不負事故責任者,不予處罰。發生運輸事故按事故性質和責任大小,分別進行經濟處罰,按照處理機關裁決的賠償基數為準,按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分別處以4%、3%、2%、1%的罰款,發生死亡事故按1000、800、600、400元罰款。五、駕駛員、押運員發生重大事故全部責任或特大事故主要以上責任者,給予規定的處罰,此外根據情節、事故大小、責任大小及當時情況給予警告、停止運營處理。六、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4、危險品運輸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章制度為加強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形成9、制度化管理、規范化運作程序,有效杜絕火災爆炸事故,特制定危險品運輸安全操作規程如下:一、從事運輸危險品的駕駛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牢固樹立對國家企業人民生命財產負責的責任性。二、從事危險品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危險運輸證”。三、運輸化學、危險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貨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對包裝容器、工具和防護設備要認真檢查,嚴禁危險品漏、散和車輛帶病運行。四、在運輸、停靠危險區域時,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五、駕駛員要根據承載危險品的特性和車輛各部件安全技術狀況,停車自檢自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排除。自身無法排除的,要立即向本單位求助,禁止車輛帶故障行駛,10、禁止所承載貨物帶隱患行駛。六、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應符合鋼制壓力容器(GB150)、汽車運輸液體危險貨物常壓容器(罐體)通用技術條件(GB18564)等標準規定的技術條件。放油開關必須安裝在罐體底部。罐式專用車輛應當在罐體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內承運危險貨物。七、凡危險品的盛裝容器,發現有滲漏、破損等現象,在為經改裝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現象,應立即采取自救,向領導、廠方、當地消防部門報告,盡快妥善處理解決。八、易燃危險品在炎熱的季節應在上午10時前,下午3時后運輸。九、嚴禁將有抵觸性能的危險物品混裝在一起運輸,各種機動車進入危險品庫區、場地時,應在消聲器上裝卸阻火器后,方能進入。十、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停在人員稠密、集鎮、交通要道、居住區等地主,不準將載有危險品的車輛停放在本公司停車場內。如確因裝卸不及、停車或過夜修理等,應向領導或負責值班人員報告,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十一、危險物品運輸的車輛,應及時進行清洗、消毒處理,在清洗、消毒時,應注意危險物品的性質,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識,防止污染、交叉反應或引起中毒等事故。十二、凡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指定的路線行駛。十三、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藥品,黃色三角旗或危險品運輸車輛標志等。十四、危險品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規程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