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擔保服務公司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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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731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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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擔保服務公司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綜合管理部職能綜合管理部負責人事及勞動管理、公文起草、檔案管理、行政后勤、黨團群和工會工作;負責經理辦公會的會務工作,根據經理辦公會的決定,分解下達各部門年度工作任務目標并負責督促檢查。業務部職能業務部負責對申報項目的受理和盡職調查,撰寫項目調查報告,設計擔保方案,提出結論性意見;協助風險管理部對在保項目進行監管、風險預警報告;完成項目合同簽約、抵(質)押登記和債權追償;完成公司下達的業務目標任務。風險管理部職能風險管理部負責對業務部提交的項目調查報2、告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盡職審查和現場核查;負責組織召開內部評審會、專家評審會和項目決策會,并負責整理會議紀要;在業務部的協助下,負責組織對在保項目的監管和風險分析,并制定關注類以上項目的風險控制措施;負責監管聯保機構的業務流程、業務品種、單筆規模、資本金管理、合同履行等情況。財務部職能財務部負責資金管理、會計核算、經費收支、社會保險繳納和績效考核。公司總經理崗位職能公司總經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的全面工作,并按照XXX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分管綜合管理部和財務部。公司副總經理崗位職能副總經理在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負責開拓擔保、聯保業務;3、負責擔保項目的受理、審批、簽約;負責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市聯保機構的聯系與合作;負責受理項目的審查和在保項目的風險管理及代償與追償;負責與社會中介機構聯系與合作;分管業務部和風險管理部。綜合管理部部長崗位職能綜合管理部部長在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綜合管理部全面工作,帶領本部門全體員工履行好本部門職能,努力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一)具體職權:督辦、查辦領導交辦工作任務的執行情況及報告;協調公司各部門間的關系,向有關部門布置和收集所需資料和數據;調配公司的辦公設備和用品、通訊工具及車輛使用;調配本部門內部人員崗位和工作任務;對本部門人員調整和獎懲提出建議。(二)具體責任:對公司文件、檔案管理負4、領導責任;對開展和完成領導交辦的重大任務負責;對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負責;對公司印發的文件負責;對公司印鑒安全使用負責;對因本部門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負責;對本部門員工貫徹公司規章制度不力和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負領導責任。業務部部長崗位職能業務部部長在經理和副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業務部的全面工作,帶領本部門履行業務部職能,積極發展企業會員,努力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擔保任務目標。(一)具體職權:確定申保項目是否受理;確定業務部崗位;對擔保項目進行分配;審查項目經理的調查程序、筆錄和調查報告;協調有關部門對在保項目進行調度和監管。(二)具體責任:對項目調查報告的完整性負責;對項目調查5、程序的合規性負責;對申保項目有關數據和憑證的真實性負領導責任;對在保項目風險未發現或未及時報告負領導責任;對因審查和監督不力等原因發生代償和損失負責;對未完成本部門年度任務目標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執行公司規章制度不力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負領導責任。風險管理部部長崗位職能風險管理部部長在經理和副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風險管理部全面工作,帶領本部門履行風險部職能,努力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工作任務目標。(一)具體職權:分配風險部的工作任務;審查風險部的調查程序、筆錄和審查報告;審查在保項目監管方案,并督促落實;對聯保機構會員單位進行初審和監督檢查;負責內審會、評審會和項目決策會的籌備與組織;協調公司6、有關部門和聯保機構對重點項目進行督導和監督;對本部門員工調整和獎懲提出建議。(二)具體責任:對風險部審查報告的合規性負責;對項目評議紀要的真實性負責;對在保項目監管方案落實情況負責;對在保項目風險未發現或未及時報告負領導責任;對因審查和監督不力等原因發生代償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執行公司規章制度不力和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負領導責任。財務部部長崗位職能財務部部長在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財務部全面工作,帶領員工履行部門職能,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一)主要任務:嚴格執行擔保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及有關財務制度,確保公司財務收支和經營活動合法、有效;認真進行日常會計核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經7、濟活動;負責編制公司財務計劃和會計報告,按要求向有關部門上報財務資料;負責收取和支付有關款項,嚴格執行財務手續,及時申報稅款,保障資金安全;協助公司檔案管理人員做好財務檔案的立卷和歸檔工作;負責接待審計、稅務、工商管理等部門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負責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及產權登記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保管和年檢工作;發現經營和財務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并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根據需要向合作銀行通告資產信用情況,做好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二)主要職權: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事項予以駁回;催辦公司部門同有關財務方面的事項;要求有關人員提供財8、務工作中需要的有關資料;向領導報告財務管理上出現的弊端和漏洞,并積極尋求解決方案。(三)主要責任:對因財務處理不當給公司造成損失承擔責任;對丟失和損壞財務資料承擔責任;對因財務印章管理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負責;對因服務不力影響業務工作和公司正常負責;對財務工作中再現的失、泄密問題負責;對發現問題不及進與領導溝通或沒有提示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對未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負責。主管會計崗位職能會計在經理和本部門部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協助公司領導制訂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并付諸實施。根據工作需要,也可兼職其他工作。(一)主要任務:嚴格執行擔保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及9、有關財務制度,確保公司財務收支和經營活動合法、有效;認真進行日常會計核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經濟活動;負責編制公司財務計劃和會計報告,按要求向有關部門上報財務資料;負責收取和支付有關款項,嚴格執行財務手續,及時申報稅款,保障資金安全;協助公司檔案管理人員做好財務檔案的立卷和歸檔工作,保管在保項目的他項證;負責接待審計、稅務、工商管理等部門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負責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及產權登記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保管和年檢工作;發現經營和財務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公司領導反映,并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二)10、主要職權: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事項予以駁回;催辦公司部門間有關財務方面的事項;要求有關人員提供財務工作中需要的有關資料;向領導反映財務管理上出現的弊端和漏洞,并積極尋求解決方案。(三)主要責任:對因財務處理不當給公司造成損失負責;對丟失和損壞財務資料承擔責任;對因財務印章管理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負責;對因服務不力影響業務工作和公司正常運轉負責;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失、泄密問題負責;對發現問題不及時與領導溝通或沒有提示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對未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負責。出納員崗位職能出納員在經理和本部門部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承辦公司內部各項資金的結算、現金收付和有價證劵的管理工作,根據工作,也可11、兼職其他工作。(一)主要任務: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薄,嚴格審核現在收付憑證,逐日逐筆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和有價證劵,嚴格支票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手續;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和報賬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負責稅款的解繳和受理內部報銷工作;協助會計做好年檢、財務預(決)算工作;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二)主要職權: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事項予以駁回;催辦公司部門間有關財務方面的事項;要求有關人員提供財務方面的資料;向公司領導反映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弊端和漏洞,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三)主要負責:對因財務處理不當給公司造成損失承擔責任;對丟失和損壞12、財務資料承擔責任;對因服務不力影響業務工作和公司正常運轉負責;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失、泄密問題負責;對發現問題不及時與領導溝通或沒有提示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對未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負責。 檔案管理員崗位職能檔案管理員在綜合管理部部長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負責公司文書檔案、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檔案管理員也可由其他崗位人員兼任。(一)主要任務:根據公司檔案管理辦法,負責公司檔案的整理分類編號、歸檔保管和統計利用工作;編制檢索工具,嚴格借閱手續,做好保密工作。(二)主要職權:有權對歸檔文件和資料提出補充完善意見;有權催辦有關人員辦理歸檔文件;有權提出改進檔案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三)主要責任:對違犯規13、定借閱檔案資料負責;對丟失文件和檔案資料負責;對因檔案資料管理不當出現失、泄密問題負責。法律顧問崗位職能法律顧問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研究聘任,主要負責項目合法性 和項目代償和追償的訴訟代理。(一)主要任務:對公司經營管理決策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合法性、可行性和后果預測性意見(包括提示性法律意見和答復性法律意見);評價擔保項目的法律性風險,對借款與擔保的合法性、反擔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及其它法律風險發表意見;草擬和審查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制訂并修改合同示范文本;指導和協助項目經理和項目主審辦理簽訂合同、低(質)押登記等所涉及的各項手續;根據公司授權,發送律師函和發表律師聲明;參與項目代償后的追14、償工作,根據授權,代表公司參與糾紛的調解、訴訟和仲裁;開展法律培訓和法律知識宣傳;協助擔保部設計業務新品種;協助風險部建立風險監控制度;保守公司和承保企業的機密信息。(二)主要職權; 對各部門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行為和文件提出糾正的建議;對申保項目和擔保方案獨立自主發表律師意見;對各項目的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和反擔保物的監管情況進行核查與監督;對公司機構建設、擔保業務、風險控制等方面有建議權。(三)主要責任:對合同、協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對其泄露公司和在保企業機密負責;對發現重大問題未向公司領導匯報負責;對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負責。第四章 附則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不一致時,應作相應修改和調整。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XX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