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技發展公司外來人員來訪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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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732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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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康科技發展公司外來人員來訪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外來人員來訪管理制度一、目的: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外來人員的來訪秩序,保護公司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公司的生產生活順利、有序地進行。二、適用范圍:所有外來人員、公司所有員工三、職責:外來人員、公司保安、公司員工四、內容:1、外來人員分類公司高層的來訪客人(當地各級政府部門人員,高層領導朋友等);公司的來訪客戶;一般性的來訪人員,即公司員工的家人、親戚、同學、朋友、同學等特殊來訪客人,包括精神不正常及蓄意滋事者2、外來人員車輛規定對于2、公司高層的來訪客人及公司客戶車輛,由保安帶領進入公司后,統一停放在公司規定的停車區域;對于一般性來訪人員,車輛一律停在公司大門外;3、來訪時間規定公司客戶或公司高層人員的來訪時間限定上班時間接待,否則保安告之人員不在;員工探訪時間一般規定在中午、傍晚等休息時間,其他時間不予探訪,緊急情況除外;4、外來人員來訪流程有客人來訪時,公司保安先詢問來訪客人,確認來訪人員屬于哪一類別;A若是公司領導(部門經理級及以上人員)的來訪客人,值班保安則馬上電話告知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工作人員,由行政人事部人員安排是否接待。需要接待的,來訪客人佩戴公司貴賓證由值班保安帶至行政事務部;B若是公司的來訪客戶,值班保安則應3、詢問找哪個部門,并電話告之受訪部門主管,征得同意填寫外來人員來訪登記表并佩戴公司來訪證后,由值班保安帶至受訪部門;C若是一般性的來訪人員,值班保安則應嚴格按照以下流程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請客人出示有效證件(身份證、學生證等),并仔細核查證件真偽。確認無誤后,由來訪客人如實填寫外來人員來訪登記表;*值班保安電話聯系受訪者,征得受訪者同意后,方可允許來訪客人佩戴公司來訪證,等候受訪者帶入公司規定區域(生活區),并暫時代為保管來訪者的有效證件;*當來訪客人離開時,值班保安應當主動歸還來訪者的證件,由受訪者填寫客人離開時間,并簽字確認;D若是特殊的來訪客人,值班保安應當做好解釋、勸說工作,對于勸4、說無效,仍強行入內滋事者,值班保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請公安機關出面幫助處理,同時向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人報告情況。5、職責及權限值班保安的職責及權限A值班保安言行舉止禮貌大方,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當客人有疑問時,應耐心回答客人的問題;B值班保安原則上應嚴格核查來訪人員的身份并做好來訪登記工作。對于公司高層的客人及來訪客戶,保安無法確認的,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處理;C值班保安扣押一般來訪客人的證件時,須妥善保管,不得損壞、丟失,并在客人離開時主動歸還;D對于著裝怪異,不填寫或者不如實填寫外來人員來訪登記證的一般性來訪客人,值班保安有權禁止其進入公司。對于不聽勸阻,擅自強行進入者,值班5、保安可按照特殊人員處理。受訪者的職責及權限A公司員工在上班時間原則上不允許接待外來人員,因特殊情況接待的須先向部門主管領導申請,征得領導同意后方可接見;B公司員工必須在規定的區域(生活區)接待來訪人員,不得私自帶其進入公司生產區域或者參觀公司任何部門、車間;C公司員工在接待來訪人員時,必須要求來訪人員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當來訪人員在未知的情況下違反公司的相關規定時,公司員工必須及時加以說明和制止;D當來訪人員離開公司時,受訪者必須告知值班保安來訪人員已離開,并簽字確認;E來訪人員在公司期間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責任由受訪者承擔。6、違規處罰值班保安違規的處罰規定A對于一般性來訪人員,值班保安6、未做記錄或記錄不完整的,每次給予負激勵5元;B值班保安未征得受訪者同意,便允許一般性來訪人員進入公司的,每次負激勵1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賠償公司損失;C值班保安損壞或丟失來訪人員證件,責任由值班保安承擔,公司可視情節處于警告、通報批評等處分,并處或單處負激勵50元;D對于特殊的來訪人員,值班保安未加勸阻,并造成損失的公司可視情節對于值班保安處于警告、通報批評、降薪、辭退,并處或單處負激勵50元200元;E值班保安舉止粗魯、語言無禮或有損公司形象行為,負激勵50元。受訪者違規的處罰規定A受訪者未征得部門主管同意便私自接待來訪人員的每次負激勵2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全額賠償公司損失;B來訪人員7、在公司內進行打鬧、大聲喧嘩等影響公司員工生產、生活,以及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活動,受訪者未加以制止的,負激勵50元100元;C受訪者未按規定在公司規定的區域接待外來人員的,負激勵20元;D來訪人員離開公司,受訪者沒有告知值班保安或未簽字確認的,負激勵20元。7、其他規定公司員工有親屬、朋友來公司探親,值班保安則馬上電話通知相關人員,到行政人事部詳細填寫家屬探親表,探親時間在三天之內(含),由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方可;探親時間超過三天的,則由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家屬探親表與探親人員的有效證件一并交保安室備案后,方可領探親人員進入公司;公司員工必須在生活區接待探親人員,不得私自帶入生產區域,否則,公司將取消探親申請;探親人員離開公司時,由公司相關員工帶入保安室領取有效證件,填寫離開公司時間并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8、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