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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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735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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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意義)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適用范圍)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系。第三條(管理職責)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2、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第四條(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第五條(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第六條(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3、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第八條(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第九條(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4、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第十條(保守秘密)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對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對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內給予員工本人20%-40%的工資收入作為的經濟補償。第十一條(違約金)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責任。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5、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第十二條(生效履行)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第十三條(合同變更)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第十四條(合同中止)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由于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一定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第十五條(合同解除)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6、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因員工過失(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終止。第十七條(合同順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采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終7、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第四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第十八條(經濟補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 1、公司提出并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為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5、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第十九條(補償標準)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于停工醫療期滿后仍8、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第二十條(法律責任)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第二十二條(制度管理)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制度,并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9、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第二十三條(操作實務)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書面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1、訂立。公司自招用員工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根據規定送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2、解除。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并送達本人。3、續訂。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三十天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4、順延。勞動合同屆滿時,符合順延合同期限條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長,公司可以延長勞動合同期。公司對順延勞動合10、同期限情況進行書面記載。5、終止。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間。第二十四條(管理臺帳)公司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1、勞動合同基本情況臺帳(總帳);2、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臺帳(個人明細帳);3、員工培訓記錄臺帳(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4、員工出勤統計臺帳(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況);5、員工醫療期管理臺帳(醫療項目,停工醫療時間);6、其他專項協議臺帳(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第二十五條(其他)1、本制度11、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2、所有員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確地實施本制度,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3、本制度自_年_月_日起執行。XX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條總則為規范我公司各級員工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層級在職員工、新招收、調入及統一分配的員工(以下簡稱員工)均簽訂勞動合同。第三條人力資源部職責劃分負責本單位的所有人員(董事、總經理除外)的勞動合同簽訂、存檔12、及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的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的統計、匯總及上報工作;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糾紛的處理及結果上報工作。第四條 勞動合同簽訂的組織及管理工作1新入職員工勞動合同簽訂1.1新入職員工辦理完入職相關手續后,于入職當天,由其所在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與之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書,合同一式二份(高管人員一式三份),員工一份,人力資源部門一份。并在簽訂后1周內蓋章后返還員工。對于員工簽收勞動合同的簽收單由人力資源部須備案保存。1.2簽訂過程中,甲方當面簽訂甲方事項后交由乙方,所有乙方事項須由員工本人簽署,他人一律不得代簽。1.3對于不愿簽訂勞動合同者,一律不予聘用。1.4特殊人員由總經理統一組織簽訂合同。13、1.5所有社會招聘入職的員工,須于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提供原公司離職證明材料,特殊情況者,可將提供日期延長至入職后5個工作日內。2在職員工勞動合同續簽2.1勞動合同屆滿前30個工作日前,擬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者,應填寫勞動合同續簽申請單并報上級簽批意見。其中,基層員工由其直接上級簽批,中層及以上員工由直接上級及更上一級主管領導簽批。簽批通過者,勞動合同續簽申請單報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存檔。2.2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各公司人力資源部應提前三十日將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經協商一致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簽訂勞動合同續訂書,續訂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2.3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14、或者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公司人力資源部應當將勞動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再進行續簽審批工作。3.合同簽訂相關事宜3.1合同簽訂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續簽期限均為三年。3.2試用期規定類別 試用期限總經理助理(含)級以上員工 6個月經理級(含)以上管理員工 3個月主任級(含)以下管理員工 3個月技術部與市場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管理辦法基層員工 1個月應屆畢業生 3個月其中:試用期工資為正式工資的80%,轉正后,20%部分的工資不予補發。3.3保險福利待遇規定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住房或宿舍、餐15、補、車輛補助、休假、班車等依據實際情況簽訂。如員工的入職日期為每月20日之前的,自員工入職之日起,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并在當月的工資中體現;根據社保中心每月20日前辦理正常的社保增加,入職日期為每月20日之后的,下月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并在當月的工資中作中體現。公司按規定辦理員工養老保險和其他保險等,并實行養老保險手冊,作為今后領取退休養老金的證件。需員工個人繳納的所得稅、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費用,公司從員工工資中代為扣繳。如員工不愿辦理社保及住房公積金應遞交書面證明申請,各單位人力資源部作存檔備案。3.4培訓補償對于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專項培訓,應按照定內的要求執行培訓協議。316、.5合同附件公司各項相關制度文件保密協議對所有高層管理員工,財務、技術、市場部門的全體員工、均需簽署保密協議書,其簽訂時間與勞動合同的簽訂同時進行。競業限制協議所有高層管理員工、掌握公司機密信息的員工均需簽定競業協議書,其簽訂時間與勞動合同的簽訂同時進行。第五條 勞動合同變更因內部工作需要,導致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發生調整,或原合同內地薪酬及結構發生變化者,應簽訂勞動合同變更書。第六條 勞動合同終止1員工自愿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申請,且在完成工作交接的情況下,企業可以與員工達成勞動合同的解除。對于未滿30天提出離職者,各公司人力資源部有權將工資凍結,不予以結算。2除17、勞動合同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款外,在員工合同期限內或期限屆滿時,若該員工不能及時跟進崗位所需的技術和專業知識要求,在崗位調動不允許的條件下,企業可以提前30天,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3員工如違反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企業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不承擔法律責任。4對于未能提供或及時提供原公司離職證明者,或與其他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者,甲方有權無償解除勞動合同。5所有勞動合同終止,須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開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一式兩份,簽訂后,人力資源部需存檔。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調用各部門及員工個人需要調用或查詢勞動合同時,應向所屬人資部門填報申請,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第八條附則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和18、規定不符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及時修改完善。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3.本辦法的解釋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勞動合同管理范圍月度采購計劃包含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在試用期和勞動期限內的勞動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簽訂、員工試用期滿考核和合同期滿考核控制目標確保公司勞動用工制度的合法性、規范性,有效預防勞動爭議的發生確保對全員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視,加強對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終止、解除等日常工作的管理,使勞動合同真正對企業和員工起到約束和規范的作用主要控制點相關部門經理或主管及時對員工試用期滿考核、合同期滿考核并上報考核情況人力資源部經理簽批試用期滿考核結果,確定員工是否轉正人力資源部19、經理簽批合同期滿考核結果,確定員工是否續簽合同特定政策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都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報勞動部門鑒證人力資源部將鑒證后的勞動合同交給部門,相關部門自行建立本部門員工的勞動合同信息并將勞動合同返還員工本人,人力資源部保留一份勞動合同中應包含相應的試用期協議試用期的確定應根據合同期的長短及崗位級別確定,但不應超過3個月。試用期滿,部門經理認為有必要進行延長試用考察的,可根據規定進入延長試用期階段,但是試用期與延長試用期的總和不應超過6個月,延長試用期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不同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含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勞動合同期限20、在6個月以上1年(含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含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勞動合同簽訂期限:- 勞動合同簽訂期限應根據崗位的任職標準、工作職責和新進人員的自身資質、合同續簽人員從事本工作崗位期間的績效表現分別判定- 勞動合同簽訂和續簽期限可分為:半年、1年、2年、3年、5年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從嚴控制- 公司高級管理層基于部門人員需求情況的分析,對各類續簽合同期限的比例作出決定,根據員工個人績效得分按比例簽訂建議勞動合同期滿與企業勞動合同續訂率每年控制在8595之間,根據公司在不同時期經營管理的需要,由公司高級管理層進行21、決策個人績效考核連續半年不合格者,由部門提出申請,自動進入員工解聘程序對于因崗位變動而發生的勞動合同變更,應及時更新或添加勞動合同的附件,在附件中說明合同變更的情況勞動合同管理流程說明C-11-03-006步驟涉及部門步驟說明1人力資源部勞動用工管理員從員工招聘流程中得到勞動合同2人力資源部勞動用工管理員將勞動合同下發至部門,分發給員工個人3各部門經理部門經理根據員工試用期期間的績效表現和崗位職責及能力模型中的要求,對試用期滿員工進行考核,填寫試用期滿考核表3.1各部門經理如果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根據員工表現與期望的差距,決定是否延長試用期3.1.1各部門經理若決定延長試用期,確定延長試用期時間22、,在試用期結束后再次進入試用期考核程序3.1.2各部門經理若決定不延長試用期,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進入員工解聘流程4人力資源部勞動用工管理員如果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則勞動用工管理員匯總并整理各部門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人員考核表5人力資源部經理簽批員工試用期滿考核表6人力資源部勞動用工管理員辦理轉正手續,通知薪資管理員調整工資7人力資源部、員工履行勞動合同8人力資源部勞動用工管理員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通知相關部門8.1各部門經理、員工部門和員工是否都愿意續簽合同,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則進入員工解聘流程或員工辭職流程8.2各部門經理如果部門和員工都愿意續簽合同,各部門對合同期滿人員進行考核8.3部門經理根據員工以往的績效表現,對員工進行綜合評估,填制員工合同期滿考核表,如果考核合格,報人力資源部經理簽批,如果考核不合格,進入員工解聘流程8.3.1人力資源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簽批員工合同期滿考核表8.3.2人力資源部勞動用工管理員對于續簽人員發出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不續簽人員進入員工解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