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招用培訓及勞動合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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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746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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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員工招用培訓及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勞動法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第2條本公司是XXX公司。 第3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XXX公司;員工是指XXX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第4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5條 員工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2、自由,在公司不受民族、種族、膚色、國籍、性別、性取向、宗教信仰、生理缺陷、家庭出身、財產狀況、教育程序、年齡、懷孕等方面的任何歧視,員工的人格尊嚴、人身自由、通信自由等不受侵犯,不得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員工的人身自由,不得非法搜查員工的身體,不得用任何方法對員工進行侮辱、誹謗、虐待、誣告陷害和性侵犯。員工在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下享有在工作時間外出入公司的自由。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3、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第7條 員工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進行申訴,人事部負責對意見建議或者申訴的匯總,并上報總經理,各部門主管負責協助實施和解決。公司可通過例會進行溝通,使上層的決策通過主管向下層傳達,員工的口頭建議與投訴,也可以通過例會向上層傳達。公司相關責任人員跟進整改以及措施的實施,若措施無效,則再次采取糾正措施。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第8條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招用員工的,將按照勞動法、本規章制度及公司制訂的其他員工招聘制度等有關規定進行,并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實施。第9條招用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身4、體健康。公司不聘用監獄勞工和有違法犯罪行為及其他有不良嗜好、惡習的人員。第10條對所有招用的員工,堅持人人平等,同工同酬,按勞分配原則;禁止性別、宗教、種族等方面的歧視。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原則,不以性別為由提高婦女的錄用標準。第11條新入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簽定期為 年,試用期為 月,試用期從入廠上崗之日起計。若公司與每個員工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都不一致,則不適宜在本規章制度約定,直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具體的勞動期限及試用期。試用期間因工作表現優異可縮短試用期,提前辦理轉正雇用手續;若試用期間工作能力表現較差或身體等原因等不適合本職工作5、者以及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將停止雇用或調任其它崗位。試用期工資不低于國家法律法規的最低工資標準。第12條員工入職前需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原件,公司保存證件復印件,但不向員工收取任何“抵押金”。第13條 錄用人員在正式辦理入職手續時,如實填寫入職登記表,并對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則視該錄用人員對公司構成欺詐,公司有權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第14條 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后即進入試用期,由公司內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并按培訓計劃對其進行崗前各類培訓,培訓內容包括:通用培訓、上崗前操作培訓和上崗(在職)培訓。通用培訓包括本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學習培訓,上崗前操作培訓和上崗(在職)培6、訓根據員工擬任職的崗位確定。員工經培訓后,公司將對其進行全面考核測評,考核內容包括:個人品行修養、紀律性、服從性、責任心、團隊精神以及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表現、業務技術技能等各方面。員工考核測評將記錄于個人考評資料內并存檔備案。培訓考核合格后,所屬部門再進行上崗(在職)培訓,考核試用。試工期內雙方均有權雙向選擇,若不合適,雙方均有權解除勞動關系,公司按員工實際的工作時間計算工資。試用期內的工資為公司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若以以上方式計算試用期工資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則以最低工資標準計發工資。第15條公司定期組織對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工作滿三年以上的,7、體檢費由公司承擔)。若發現有重大疾病或者傳染疾病而不能繼續或者不愿在原崗位工作的,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第16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7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并按手印、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或蓋章才能生效。 第18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9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員工不同意的除外。 第20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8、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第21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司依9、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第2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勞動法規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第23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10、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2)、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3)、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第24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1)、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專項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3)、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11、費用。第25條 非公司過錯或法定情形,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則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4條第二款的規定或直接扣除員工的30%-80%工資作為賠償公司的損失。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12個月內不得從事相關的工作。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于急辭工,應當以未發放工資的30%-80%為標準賠償公司損失。對于員工沒有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法律上沒有規定員工需要賠償的具體標準。但正常來說賠償金額不應超過一個月的工資。建議扣除當月的部分工資即12、可。否則,員工可能會以克扣工資申請勞動仲裁。第2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終止的,依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確定是否支付經濟補償第27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1條的情形除外)。第28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7天通知員工,并在1513、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到期后公司不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公司不再續簽而員工拒不簽收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者拒不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的,并不影響公司與員工之間勞動關系的終止,并由員工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第29條 公司實行國家標準工作時間制度,每周最少休息一天。正常班每日工作8小時,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最長不超過3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36小時。第30條 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有薪法定節假日,即: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14、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第31條 公司員工除享有國家規定的有薪法定假日外,還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年休假。年休假具體的休假規定為: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但法律、法規規定的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除外。第32條 員工因事請假,需填寫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事部備案后方為生效。部門主管有事請假需由總經理批準,人事部門備案后方為生效。事假為無薪假,不給予計算工資。請假未獲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予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除一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自動離職者,公司可暫不予結算工資,直至員工辦好交15、接手續為止。如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公司將追究其責任。第33條 員工因病傷請假(非因工傷或職業病),需提供有效的醫院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備案方為生效。若因病重不能親自來公司請假的,可委托他人或打電話向公司總經理或者部門負責人請假,但事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連同病歷等證明一同交人事部備案后方為生效。員工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不予以確認病傷假,按曠工處理。第34條 員工因工受傷,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假,工傷期間標準工資(基本工資)照發,員工應同時提供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掛鉤醫院的病歷、醫療單據等材料,以便申報工傷理賠。員工不能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規定提供有關材料的或者提供的有關材料不符合規定的,16、導致不能申報工傷理賠的后果由員工自行承擔。第35條 員工結婚,享受有3天婚假。但應提供有效的書面證明,否則不予以確認。第36條 員工的直系親屬(如子女、父母親、配偶)死亡,由本公司行政領導根據具體情況批準給予1-3天喪假,如公司要求提供有效的書面證明,應當提交書面證明,否則不予以確認喪假。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第37條 工資是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包括標準工資(基本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等。第38條 標準工資(基本工資)是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為公司提供正常勞動應得的勞動報酬。公司根據員工崗位性質、職級、專業技術、業務技能、工作績效等方面核定員工標17、準工資(基本工資)。員工的標準工資(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第39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標準工資(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每周、日、小時的標準工資(基本工資)折算按照每日工作八小時、每月平均工作二十二日計算,加班工資依法支付。如因生產需要,在休息日加班的,員工應當積極配合,公司會安排調休。月薪制職員工作采責任制, 月薪制工資中已包含加班費及各種津貼,因此加班不再另外計算加班費。第40條 員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者,視員工的表現而可每年調薪一次,調薪幅度根據公司的效益而定;公司每年對年度績效考核評比、工作長期表現良好的員工,給予一次定額升級調薪。第41條公司根據員工工作效率、18、產品質量和數量、投訴次數的多少、遵守規章制度等方面,視具體情況不定期給予員工獎勵。第42條 員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基本工資)的標準支付其假期的工資。 第43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獎金(19、浮動);(9)、員工請事假或曠工而減發的工資。(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第44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45條 公司按照國家、省、市勞動法規規章規定為正式員工購買社會保險,保險費用的交納按當地區域統籌的規定執行。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第46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檢查。第47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20、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第48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第49條 公司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第50條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第七章行為守則與獎懲第一節 考勤與辭職守則第51條 公司實行指紋(打卡)考勤,上下班、吃飯均應按指紋(打卡),并在10分鐘以內完成。遲到或者早退1-10分鐘、11-20分鐘、21-30分鐘者,分別給予警告并樂捐20元、記小過并樂捐50元、記大過并21、樂捐100元;遲到、早退達到或者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并記大過一次。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連續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公司有權予以解雇。第52條 上班時間溜崗不見人時間達1-10分鐘、11-20分鐘、21-30分鐘者,分別給予警告、記小過、記大過處罰;超過30分鐘按曠工一天論處并記大過一次。嚴禁員工私自調班、換班,違者給予雙方警告,造成嚴重影響的,給予記大過。第53條 遲到、加班或是上班時間因請假離開均應按指紋(打卡)。無故不使用指紋(打卡)考勤者按曠工一天處理,如發現有意破壞指紋(打卡)機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并追究其賠償責任。第54條 員工因事或病傷等原因請假的,應按本規章制度第四章的有關規22、定辦理請假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者無正當理由不能提供有關書面證明的,除了不確認假期外,均以曠工論處,離職的時間即為曠工的時間。第55條 員工要求辭職應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后(部門主管辭職則須經總經理同意簽字),報送人事部存檔備案方為生效。試用期內要求辭職的員工,須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試用期滿后,員工辭職的須提前30天,職員辭職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同意提前辭職的人員除外),辭職申請單均以人事部收到時間為準,到期后統一發放工資,凡急辭工者公司有權按本合同第25條扣除部分工資。辭職的員工在離職前務必將有關工作、資料、工具、文具等事宜移交清楚無誤后方可離開公司。未辦理23、任何手續而離職的,屬于嚴重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一切后果由員工自行承擔,公司有權不予發放工資并追究員工的責任。第56條 員工在接受學習培訓期間應準時到課,上課時應專心聽講,不準大聲喧嘩或交頭接耳,不做與上課無關的事情,下課后將桌椅擺放整齊。愛護培訓室物品,保持培訓室清潔衛生,不隨地亂扔雜物。遵守培訓期間考試或測評紀律,不得抄襲其他員工試卷,閉卷考時不得有其他作弊行為。違反本條規定的,分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小過、記大過。第二節 宿舍與食堂守則(如公司包含食宿時可參照以下條款制定)第57條 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不準亂拉天線,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電飯煲 、發熱器、等電器。第58條 保持宿舍清潔衛生,24、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正確使用下水道,不得拿開地漏欄,不得將毛巾、內褲等物沖入下水道。保持宿舍廁所管道暢通,便紙及衛生巾放在紙簍里,保持水池清潔。員工應每月清洗被子、床單,及時清洗臟鞋、襪、衣服等生活用品,并保持房間空氣流通,排除汗臭等異味。宿舍員工須按衛生值勤表,實行輪流值勤,定期清洗窗簾,保持宿舍內干凈、整潔。第59條 員工應在指定位置放置或懸掛擺放生活用品,不得亂堆亂放者。員工應妥善保管金錢、銀行卡、存折、手機及其他貴重物品,離開宿舍應關好門窗,上好門鎖,以防止發生意外。住宿人員關好門窗后,須隨身攜帶鑰匙,不許翻窗進入房間,并不準配置或借用別人房間的鑰匙,25、在別人房間無人的情況下擅自進入。員工為偷盜者,除賠償失主損失外,公司有權給予罰款100元,并依情節予以記大過、解雇。第60條 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得隨意變換房間,不準留宿外人。擅自留宿外人的,給予警告并每晚罰款50元,因此造成公司財物、其他員工的財物或人身安全受損的,公司有權立即予以解雇。第61條 員工要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好習慣,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后要自覺關水龍頭。發現以上情況不聽勸告者,每次警告一次,如發現無人承認的,則宿舍人員每人每次警告一次。員工用水用電超出指標的(用水指標為15噸/月/房,用電指標為30 度/月/房,每年6-9月用電指標增加至40度/月26、),則由該宿舍人員共同分攤超出指標的部分。 第62條 晚上11時前必須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時準時熄燈,每晚11時以后,男女員工不可再互竄宿舍。在宿舍個人娛樂時間不得超過晚上10時,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影響他人休息。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嚴禁異性同宿。長期外住員工,如要回廠住宿須提前一周書面申請。第63條 宿舍管理員每周一次檢查各房間室內環境衛生值勤情況,并就檢查結果匯總,每月公布一次。如連續兩次衛生檢查不符合要求,該宿舍員工每人警告一次。第64條 伙房作業人員必須講究衛生,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墻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干凈。第65條 伙房作業人員盛飯27、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盡量公平均勻。第66條 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準,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第67條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嘩。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伙房打飯、盛菜。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不得把食品帶入廠區及車間。第68條 按時就餐,過時不候,換班吃飯在沒有班長的特別通知情況下須按規定的班次吃飯,吃飯時間一般在半小時以內完成,下一班的人須在上一班的人到了車間后才可以離開車間到食堂就餐。員工加班不能按時就餐的,應事先通知食堂留飯菜,否則自己負責。第69條 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28、倒飯菜。第70條 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煙、喝酒、嬉戲、吵架、打架。第71條 本宿舍食堂守則須全體員工共同遵守、互相監督,若發現有違反者而有意隱瞞的或者知情者而不配合公司查實的,則給予警告處罰。第三節 保密與競業限制第72條 本節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73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第74條 可能成為公29、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第75條 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第76條 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第77條 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第78條 員工發30、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第79條 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第80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第81條 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第82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31、,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 2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20%。第83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第84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第85條 對有下列事跡之一32、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第86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33、懲罰分為:警告、罰款、記小過、記大過、辭退(或稱為解雇)五種。任何處罰,建議用人單位都需出具書面的處罰書,處罰書應包括員工規章制度的第幾條第幾款,需要罰款的金額等內容。最后必須要求被處罰員工簽名確認。第8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記小過,并罰款20至50元:(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2)、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5)、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6)、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7)、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9)、34、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10)、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11)、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在禁煙區吸煙的;(12)、違反公司規定,私自攜外人或者物品進出廠區的;(13)、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14)、因工作需要公司提供通訊而不能保持聯系暢通者;(15)、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16)、工作時間打瞌睡或者上網聊天,做跟工作無關的;(17)、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1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第8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每次記小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 (1)、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35、作安排的,與上司沖撞的;(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不認真工作的;(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第89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1)、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500元以上的;(36、3)、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300元以上的; (4)、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300元以上的;(5)、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第90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第91條 本章第一節至第四節有懲罰規定,依其規定。第92條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觸犯本章第一節至第五節有關懲罰的規定,每被警告二次計記小過一次,每被記小過二次計記大過一次;被記大過達二次以上,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公司有權依37、勞動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解雇員工,并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第93條 違反本規章制度被公司解雇者,公司均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第八章 附則第94條 本規章制度規定中的“以上”、“以下”,含本數。第 95條 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第96 條 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第97條 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第98條、本規章制度經 年 月 日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經公司批準發布,于 年 月 日起實施,本規章制度經職工代表簽字后,對 年 月 日以后入廠的員工依然視為有效,必須遵守。凡 年 月 日以后入廠的員工須閱讀,并在員工入職申請表上簽名確認,并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99條 本規章制度自 年 月 日生效實施 。公司法人簽字: 職工代表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