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請假相關規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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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768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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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請假相關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1條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第2條員工需要請假時,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第3條請假人填好請假單有關項后,按照請假規定呈請各級領導批準,將批準后的請假單送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第4條辦理工傷假審批手續,必須查驗下列證件(材料):1、由當事人提供工傷事故的經過報告;2、由安全小組提供的工作事故調查,分析報告;3、公司指定醫院出具的工傷證明和病歷;4、經有關部門鑒定工傷致殘等級的,必須出具有2、效鑒定傷殘等級證明。第5條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第6條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第7條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生育假,喪假,長假;第8條凡因病、事、工傷等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第9條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且影響惡劣者,公司將予以辭退;第10條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第11條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高層領導或總經理審批;第12條部門副職以上負責人請假由總經理審批;第13條請假單必須由本人3、填寫,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第14條未請假、請假而未經批準就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按時出勤者,以曠工論處;第15條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者,可于當日委托同事、家屬或以來電、函等形式請假,并于事后次日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曠工處理。第16條員工的請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對工作產生不良影響時,其主管領導有權不予準假,或酌情減少準假時間;第17條如果員工請假時弄虛作假,不能實事求是,一經查出,按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第18條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第19條法定假日: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春節:4、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調休,共7天;清明節:農歷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第20條非法定假日:婦女節(3月8日)、青年節(5月4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35周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5、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日,則不補假。第21條年休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1、年休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3、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6、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資照發。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假。對員工應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數工資按國家標準執行。第22條事假: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1、有薪事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事假。2、有薪事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每滿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過7天(含7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有薪事假的假期。第23條病假:員工因病請假,憑醫院的醫療證明填寫請假條,由醫務人員簽署意見,再按事假審批權限報批;病假的醫療期及待遇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7、。第24條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經營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患職業病的;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7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2)、醉酒導致傷亡的;3)、自殘或者自殺的。4、在醫療期間,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因員工個人責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規定執行,員工因公負傷,需治療休養者,須履行工傷假審批手續。第25條婚假:員工符合結婚9、條件,需請婚假者憑結婚證填寫請假條,經計管員審核,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婚假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假期改發補肋工資。第26條生育假: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需請生育假的,按請婚假審批程序審批;請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寫請假條。其假期及津貼補償按計劃生育醫療待遇規定執行。第27條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3天喪假;請喪假者由本人填寫請假條,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喪假期間改發補肋工資第28條長假:員工請假超過15天即為長假,請長假員工不在歸屬車間管理,由辦公室直接管理,期滿后需續請的,須通過辦公室來辦理。第29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第30條本手冊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