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請假程序審批與待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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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768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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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請假程序、審批與待遇管理制度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 總則為適應企業發展需要,規范公司員工休息休假管理,保障員工相關福利待遇,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第三條 參考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相關政策法規。第四條 假期類別本公司假期分為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事假、病假、年休假。法定節假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全體員工每年享有以下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2、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婚假婚假是指員工本人結婚時所享有的假期。婚假包括三部門內容:基本婚假、晚婚假、路程假(以工作日來計算)。基本婚假:公司給予3天的婚假,員工請假時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或在休假結束后3天之內補交。路程假:若員工結婚時不在公司所在地的省份,需回老家或在配偶所在地(外省)結婚的,公司根據路程遠近給予1-2天的路程假。喪假喪假是指員工在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依法享有的假期。喪假包括兩部分內容:喪假和路程假(3、以工作日來計算)。喪假:公司給予3天的喪假。路程假: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員工本人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公司根據路程遠近給予1-2天的路程假。產假女員工生育享受產假,需分情形區別對待(按自然日來計算):1.單胎順產者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2.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4.流產假: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可享受15天的假期;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可享受42天產假。陪產假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條件的男員工享受5-7天的陪產假(以工作日來計算)。工傷假員工應當遵守安全工作的相關規定,預防事故發生。一旦發生事故,應及時采取救治措施。員工4、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最長為12個月。請工傷假,本人不便的可由部門主管代為申請,傷愈即回工作崗位,如期滿未愈仍需繼續休養者,應持醫院證明辦理續假手續,不辦理請假手續而自行延假者,按曠工處理。傷勢無需住院的,可請零星工傷假就醫復診,康復期間,部門主管可根據其傷勢情況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員工不得以此為由申請長假。事假員工確因個人事宜必須在工作日內處理可請事假,按審批權限報批。員工請事假,若可享受年休假或有調休者,可以年休假或調休代替事假,超出天數按事假計算。病假病假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零星的小病假,一種是長時間需要治療休息的醫療期。醫療5、期是指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停止工作治療休息,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員工享受帶薪休假每年度最多7天(以工作日來計算),需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1.醫療期:根據員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綜合確定。1)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2) 實際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的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2.醫療期的計算醫療期為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為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6、休時間計算;醫療期為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為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為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為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年休假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服務1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休假。1.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1)員工無故連續曠工3天以上(含3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10天以上(含10天)的;2)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3)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4)連續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7、的;5)連續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2.年休假天數員工根據在本單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時間:1)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3.年休假計算公式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員工本年度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4.休假安排公司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1)年休假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2)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員工年休假,若員工放棄休假的,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按正常工作標準計發。若員工本人申請休假的,需經部8、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處理。5.其他規定1)工作年限按自然年限計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年休假期間遇法定節假日,節假日不計算在年休假天數內。3)員工可用年休假時間抵消病假、事假天數,請假期間工資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執行。帶薪休假須在下一服務年度開始前休完,不能累計及折現,未休完之假期視為自動放棄。4)當年享受年休假后,有第一項規定中不能享受年休假情況之一的,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5)員工申請休假的需提前半個月辦理申請手續,在每次休完規定休假天數后,按時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第五條 假期待遇1.法定節假日:薪資福利照付。2.婚假:薪資福利照付。3.9、喪假:薪資福利照付。4.產假:可享有社保規定的生育津貼或公司的基本工資,兩者取高值。5.陪產假:薪資福利照付。6.工傷假:停工留薪期內,薪資福利照發。7.事假:以實際的請假天數扣除工資。8.病假:在公司給予的7天之內的,薪資福利照付。醫療期內的工資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9.年休假:薪資福利照付。第六條 審批權限1.員工請假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及總經理批準;2.未經事前審批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外,一律視為曠工。第七條 請假程序1.年休假、婚假、產假的員工,應按審批權限要求提前至少3天提出并通過申請,并作好相應工作交接;2.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履行請假手續者,須于請假當天用電話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并通知人力資源部門,并在事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3.假期完畢,休假員工須于上班當日到人力資源部銷假,因個人原因沒有按期返回工作崗位又沒有通知人力資源部門的,按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