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部門崗位工作規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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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787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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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保安部門崗位工作規范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保安管理規章制度保安部管理制度第一章保安員管理制度第一條模范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第二條服從管理,聽從指揮,維護公司和住戶的財產、人身安全,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第三條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第四條儀容整潔,精神飽滿,文明禮貌執勤,24小時熱忱為客戶服務。第五條值班時嚴禁睡覺、串崗;禁止喝酒、吸煙、吃零食;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看報書;不準做其他與值班執勤無關的事。第六條精誠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漫罵2、斗毆;不準包庇壞人,不準索賄受賄,不準徇私舞弊。第七條不準擅自帶人進單位宿舍,需要住宿必須經單位主管部門領導批準。第八條愛護各種警械器具裝備,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第九條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第二章保安員值班制度第十條保安員值班實行24小時三班輪值制,做好門前和小區內安全防范工作。第十一條門前值班與小區內巡邏執勤實行崗位輪換交接制,各崗位保安人員應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做好整個區域的安全防范工作。第十二條門衛值班必須嚴格小區人員、物品和車輛的出入管理,嚴格執行出入登記手續;維護大門進出秩序和門衛區域的清潔衛生;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第十三條巡邏值勤負責檢查小區的各項安全設施和3、公共照明;糾正小區流動人員的違章現象;維護小區內的正常生活秩序;禁止賭博、賣淫、嫖娼、打架斗毆等事件在小區內發生;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發現可疑情形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嚴格執行巡邏登記手續,配合公安機關檢查住戶情況,協助門衛做好其他工作。第十四條當值保安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按照崗位要求,認真完成各項任務,規范填寫各種登記資料,做好交接班記錄,向接班人員匯報工作情況;向領導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并提出處理意見。第十五條保安員必須服從管理部門的領導,服從上級領導的指示和本部門領導的工作安排。非緊急情況不得擅離職守。第三章門衛管理(工作)制度第十六條門衛值班室是保安員工作執勤場所,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滯4、留。第十七條保安員實行24小時全天候三班輪值制度。當班人員須按時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記錄。第十八條門衛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保持室內及周邊環境清潔,服裝整齊、儀容端莊、禮貌服務、文明執勤。第十九條對進出小區的施工人員要認真查驗管理部簽發的“臨時出入證”,確認無誤后放行,禁止各類閑雜要員進入小區。第二十條對進出小區的各類車輛及人員,應先敬禮再履行執勤程序,保持交通秩序通暢。第二十一條禮貌指揮進出車輛,收發出入卡,確認無誤后予以放行。對進出車輛要認真檢查有無損壞,并認真登記相關情況。第二十二條憑管理部簽發的“物品出入證”對運載貨物或搬家出小區的車輛驗后放行。第二十三條門衛值班員同時肩負消防值班任務,5、熟悉消防設備使用、掌握報警處理及組織人員搶救等程序。第二十四條發現重大問題及時上報,并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第四章安全巡邏檢查制度第二十五條巡邏人員必須熟悉轄區內外環境,熟悉轄區各類設備、物品所處的位置,發現設備物品移動的可疑情況,須立即查明(如消防器材)。第二十六條巡邏過程中,值班中須配帶警械器具,聞有異味,聽到可疑聲響,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查明,及時通知有關部門。第二十七條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動向及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的人和物品時,要選擇適當的位置加以監視并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第二十八條巡邏時注意檢查消防栓、道路、清潔衛生、昧化、公共設施的完好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登記、匯報。第二十九條發現打架、吵6、架、斗毆時,應予以勸止,遇有偷盜、流氓等違法犯罪分子,應立即設法擒獲。第三十條發現火災,應迅速報警,并立即組織撲救。第三十一條文明執勤,力所能及的幫助住戶解決困難。第三十二條在巡邏中;注意隨時接收監控中心的指令,并采取果斷措施應急處理。第三十三條巡邏隊員下崗后應將巡視器材進行交接,并做好相關記錄。第五章崗位交接班制度第三十四條保安員應提前15分鐘著裝上崗接班,在登記簿上記錄接班時間。第三十五條交接班時,交班的保安員要把值班過程中須繼續注意或處理的問題以及警械器具等裝備器材向接班保安員交接清楚。第三十六條交班保安員要等接班保安員對管區巡邏一遍進行驗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員驗收時間無特殊情況下不得7、超過30分鐘。第三十七條接班保安員驗收時發現的責任問題,由交班保安員承擔責任;驗收完畢,崗位所發生的問題則由當班保安員承擔責任。第三十八條所有移交事項交接清楚后,交班人員在離開崗位前在登記簿上記錄下班時間并簽名。第三十九條接班人員未到崗,交班人員不得下班,否則,期間發生問題,兩人共同負責。第六章消防監控(中心)管理制度第四十條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并對公司員工進行消防業務知識培訓。第四十一條制定各種防火制度,督促各部門貫徹落實防火安全措施,負責將每天和每周的防火情況書面報告協管部。第四十二條負責調配補充消防滅火器材,并與有關部門定期進行消防設備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第四十三條負責8、24小時監視消防主機、閉路電視防盜報警信號,發現火警、火災及其它問題時,要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并提出處理方法。每天做好值班記錄。第四十四條負責制定重點部位的防火滅火戰斗方案、并負責組織演練。第四十五條負責轄區動火部位的安全監督,管好消防檔案。第七章義務消防員管理制度第四十六條保安部每一位隊員都是義務消防員,必須履行消防員職責。第四十七條認真學習有關消防知識,掌握各種消防器材操作技術及使用方法。第四十八條積極做好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深入住戶開展安全檢查,做好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及時報告。第四十九條做好消防器材、設備的檢查(每月一次),保證消防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確保發生火災時能有效投入使用。9、第五十條公司人員,在火災發生時,都必須投入現場搶救,不得借故逃避,凡查明屬借故不參加或臨陣脫逃者給予嚴肅處理直至除名。第五十一條發生火警事故,必須采取緊急措施:(一)報告相關部門、消防隊、火警電話119;(二)組織人員搶救險情,并注意了解起火原因,采取適當措施,力爭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三)立即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地區;(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嚴防壞人趁火打劫及搞破壞活動;(五)協助有關部門調事故原因和做好其它善后工作。第八章消防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條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學習使用消防器材,每季度學習、訓練一次。第五十三條定期檢查、記錄防火器材設備10、完好情況,確保消防器材設備處于良好狀態,檢查防火通道,時刻保持暢通;檢查防火安全公約的履行情況,及時糾正消防違章和消除火險隱患。第五十四條當發生火災時,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第五十五條按轄區樓宇整棟為單們實行防火責任制,制定防火安全公約,責任到戶。第五十六條消防系統:(一)水泵每季度試運行一次,每次不少于5分鐘。(二)消防水泵軸承、電動機軸半年加油一次。(三)每月檢查一次閘閥,如有故障應及時進行維修。(四)供電、照明、控制信號線路應隨時保持良好工作狀態。(五)每月檢查消防水帶一次,如發現有潮濕應及時進行晾曬,如有霉壞應及時更11、換。(六)滅火器的藥粉應每年定期更換或補充一次。(七)報警系統每星期檢查一次是否靈敏、有效。(八)每月檢查水泵接合器、消防器材是否完好。(九)每半年組織全體保安進行預案滅火演練,并進行備案。保安員行為管理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保安人員行為管理,完善保安隊伍的建設,保護公司物業管理范圍內財產及員工、客戶、住戶的生命安全,確保公司安全保衛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凡公司保安員在擔當保安工作期間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均依照本條例處理。第三條公司及保安部對違反行為管理的保安人員,堅持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第二章處理的各類和運用第四條處理形式為七種,亦可并行處理。(一)警告、書面警告。(12、二)扣工資:單項處理為10元以上,100以下。(三)處分:警告處分、記過處分。(四)停職檢查。(五)降級。(六)勸退。(七)除名。第五條一人有兩項以上違反行為管理規定的,分別裁定,合并執行。第六條二人以上共同違反行為管理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處理。第七條二人以上共同執勤時,一人發生違章行為受處理外,其他人員根據事件起因承擔相應責任,或減半處理。第八條主管、班長疏于管理、其隊員發生違章行為,主管、班長應各承擔隊員違章處理30、10的連帶責任。第九條保安部經理疏于管理,其隊員發生違章行為,經理應承擔隊員違章處理5的連帶責任。第十條違反行為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免予處理:(一)情節特別輕13、微的;(二)主動承認錯誤及時改正的;(三)由于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第十一條違反行為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免予處理:(一)有較嚴重后果的;(二)脅迫、詐騙他人違反行為管理規定的;(三)對檢舉人打擊報復的;(四)屢教不改的。第三章違反行為管理條例處理辦法第十二條保安員在職期間不服從領導管理和工作安排,予以停班檢查,并扣工資50元。第十三條接班遲到、當班外出、交班早退,發現一次扣工資30元。第十四條接班遲到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并扣工資30元;接班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并扣工資50元;曠工除按公司規定處理外,并扣工資100元。第十五條不按照警容風紀管規范著裝,一次扣工資10元14、;在崗期間,儀容不整,行為不檢,一次扣工資20元。第十六條在崗期間,不按規定進行交接登記、來訪登記、車輛進出在位登記,發現一次扣工資30元。第十七條在崗期間打私人電話閑聊,發現一次扣工資10元;盜打信息臺電話,發現一次除處兩倍賠償外,并扣工資50元。第十八條當班期間,私自會客、聊天、家屬陪伴值班,或做與本職無關的事,發現一次扣工資20元。第十九條崗上睡覺,發現一次扣工資100元。第二十條私自換班、換崗、換休,發現一次扣工資30元;參與隊員連帶處理。第二十一條脫崗、誤崗、漏崗,一次扣工資100元。第二十二條當班期間發現問題,隱瞞情況,不及時報告,當事人除追究責任外,扣工資100元;知情者不報,承15、擔連帶責任,一次扣工資50元。第二十三條泄露值班崗位設置情況者,扣工資50元;泄露公司重大機密者,除扣工資100元外,另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第二十四條損壞公共財物及警械裝備,除照價賠償外,并扣工資20元。第二十五條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集體活動的,一次扣工資20元,當月二次扣工資50元。第二十六條因自身行為不檢、工作不力,又不能接受員工及住戶監督批評指正者,發現一次扣工資20元,當月二次扣工資50元。第二十七條違反社會公共道德,損害保安部聲譽的,扣工資100元。第二十八條破壞團結、造謠生事、搬弄是非、無端謾罵侮辱同事、一經核實扣工資50元,態度惡劣者扣工資100元。第二十九條在職期間因個人原因給公司、住戶、客戶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扣考核工資外,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第三十條違反行為管理條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降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