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廠駕駛員考核管理制度及工作規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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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793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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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理廠駕駛員考核管理制度及工作規范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促進企業公車公營持續、穩步發展,充分調動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特制訂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駕駛員,是指在我司從事公營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其定員經公司人事部門核準,各單位具體負責駕駛員的業務管理工作。第二章駕駛員招聘第三條年齡在45周歲以下,思想道德品質好,身體狀況符合就業要求。第四條有三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駕駛經歷,持有相應執業證件。第五條無重大特大責任事故記錄及信譽質量不良記錄,無拖欠公款,承包2、款行為。第六條交納信譽質量保證金。依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可扣罰違反規定者的信譽質量保證金,并應及時補足。第七條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發放內部準駕證。第八條聘用駕駛員實行試用期半個月,試用期滿,無不良記錄者,簽訂聘用合同。繼續工作的,一年續簽一次;續簽的不再實行試用期。第三章行車安全管理違規處罰規定第九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如有違反,除自行承擔依法處罰外,公司另行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合法、文明駕駛。2、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內部準駕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上述證件,不準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3、嚴禁穿拖鞋、酒后駕車、吃東西、3、閑談,行駛中嚴禁撥打接聽移動電話和觀看電視。4、嚴禁駕駛帶病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行駛,嚴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嚴禁疲勞駕車。5、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上下旅客,門未關好不得運行。6、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不得長期占用超車道,信守職業道德。7、車輛進庫加油時,駕駛員應向旅客宣傳不準吸煙和帶明火進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8、發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須立即停車,設好標志,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及時向車隊及交警部門報告,聽候處理,不得開車逃逸或偽造現場。9、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教訓,寫出深刻檢討,服從公司的安排和處理。10、駕駛員必須參加車隊的一切安全活4、動,如:出車會、安全活動及會議等,不得無故缺席。第四章駕駛員工作規范與要求第十條駕駛員工作規范及要求:一、車輛發車前1、應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著裝整潔,不留胡須,佩戴證章,檢查各項運行證件。2、檢查車輛狀況是否良好、有效,符合應班條件。3、按規定提前30分鐘到調度室應班,聽取道路運行條件介紹。4、按時進入發車位,上車前5分鐘開啟空調,迎候旅客上車。二、發車時1、關好行李倉和車門,檢查車內小件行李是否放好。2、觀察乘客是否坐好,發動車輛,觀察車輛周邊環境,聽候發車命令和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鳴號起步。三、車輛運行中:1、嚴格執行安全行車規定,按規定速度和營運路線行駛,不得超速、超5、載,疲勞駕車,不得酒后開車,不開斗氣車、“英雄車。2、不得與人閑談,不得吸煙,喝飲料、吃零食,不準與乘客爭吵。3、嚴禁私帶旅客、貨物,嚴禁自己親屬、朋友無票乘車,違者,視同違約,按規定扣繳信譽質量保證金直至辭退。4、如遇車輛發生故障、路阻或出險時,應協助乘務員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積極組織搶險和救護傷員,并及時與車站聯系接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調查和處理。5、如遇旅客急病,應協助乘務員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醫。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應會同乘務員發動旅客,巧妙周旋,就近報警,不得莽撞蠻干。四、車輛到站后:1、協助旅客領取行李并與乘務員核對品名票號,辦好托運物品交接手續,檢查車內有無6、遺失物品。2、完成行車任務后,應將車輛進行回場后的清洗例檢工作,完畢后將車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證第二天該車輛的完好運行。3、向運調部門匯報車輛運行情況,交回路單、班線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寫班車運行日志,參加班后會,接受次日工作任務。4、如當天已完成行車任務,盡快對車輛各系統、部件進行檢查,如發現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故障,盡快排除,盡早通知調度室另行安排車輛頂班,嚴禁病車行駛。第五章駕駛員的工作與紀律第十一條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熟悉道路客運規章制度和班線里程、車況路況,班次時序、停靠站點,以及駕駛員職業道德要求和標準。第十二條服從車站現場調度,認真7、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正點安全運行,不得脫班誤點。第十三條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私,不得敲詐勒索旅客,不得私帶旅客和貨物。第十四條主動為旅客排擾解難,不得講粗話、臟話和旅客爭執。第十五條嚴格執行市公司稽查管理若干規定,無條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第十六條注重個人儀表,愛護車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敢于與車匪路霸等不良現象作斗爭。第六章駕駛員考核與獎懲第十七條駕駛員的工資薪酬由底薪、計件工資及獎勵的工資組成。1、底薪標準:社會最低工資標準。2、計件工資:按出車班次計算,具體標準各單位制定后報公司批準執行。3、駕駛員實行強制輪休制度。4、工作中違反安全、運輸有關管理規定,按市公司有關規定處罰。5、受到報紙、電臺、電視臺表揚的,予以嘉獎。第十八條人為原因,造成機損事故的,酌情扣罰信譽保證金,情節嚴重的,其保證金作違約金予以全額扣繳:第十九條發生行車事故的,除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外,其經濟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由駕駛員承擔。第二十條月度內安全違規處罰達到三次以上,年度內發生同責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輕微事故兩起以上的給予解聘。第七章附則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