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務自備車交通補貼管理制度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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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798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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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公務自備車交通補貼管理制度附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務自備車交通補貼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1條 為提高工作效率,規范員工自備公務用車補貼管理,制定本辦法。第2條 公務自備車,指車輛由個人購置,產權屬個人,用于本人駕車上下班和公司需求的辦事車輛,公司提供公務車定額補貼。第3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行政外勤、財務出納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特別申請。第4條 公務自備車交通補貼由人力資源部歸口管理。第二章 補貼標準第5條 根據職位高低設立月度補貼標準,具體如下:補貼對象補貼標準(元/月)集團2、總裁2500集團副總裁、總監、總裁助理2500子公司總經理2300子公司副總經理2100子公司總經理助理1800集團直屬部門部長子公司部門經理集團直屬部門副部長1500子公司部門副經理集團行政外勤、財務出納根據實際工作需求報總裁特批第6條 本補貼標準除包含正常行車費用補貼以外,還包含了車體廣告費、私車公用折舊費、修理費、保險費、年檢費等補貼。第三章 交通補貼申請程序第7條 須提交材料:車輛補貼申請/審批表、本人駕駛證及復印件、車輛行駛證及復印件。第8條 申請人攜以上材料,經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同意并簽字后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呈報總裁批準。第9條 簽批后的“車輛補貼申請表”、駕駛證復印件、行駛證3、復印件等材料交由人力資源部歸檔保存,“車輛補貼申請表”復印件交財務部備案。第10條 享受公務自備車交通補貼的人員在職位發生變化時,應重新辦理申請程序,從次月起享受新的補貼標準。第四章 交通補貼發放程序第11條 公務自備車交通補貼按月發放,每月由人力資源部造冊,遞交財務部審核,由財務部發放。第12條 享受補貼人員領取補貼時應向財務部遞交同等金額的有效票據,如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修理費、搶修拖車費等,且票面開具的客戶名稱應為本公司名稱,個人名稱無效。第五章 長途出差管理程序第13條 長途出差是指到宜興市以外的周邊城市出差,以上海、蘇州、無錫、南京等地為參照區域。第14條 長途出差應以執行專項4、任務為必要條件,填寫“自備車長途出差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同意并簽字,報人力資源部核定補貼標準并備案,否則不予補貼。第15條 超出參照區域范圍以外路途較遠的地區出差應以公共交通為主,確應工作需要自備車出差的,須總裁批準方可。第16條 長途出差補貼在標準范圍內,按照財務管理流程,即時報銷,出差申請單作為報銷之附件。參照區域油費補貼過路費補貼備注無錫地區100元/次無其它地區車輛補貼標準參照路途相當的區域執行南京、蘇州地區祿口機場蘇州城北140元/次據實報銷南京市區蘇州市區180元/次上海地區200元/次據實報銷第17條 長途出差補貼標準 第六章 公務自備車使用管理程序第18條 享受交通補5、貼的公務自備車輛,不再報銷其它費用。第19條 享受交通補貼的人員,公司原則上不再另派工作用車。第20條 公務自備車須服從公司的調配使用,車主本人無法外出時,車輛應交由公司指定的外出辦事人員使用(持有效駕照人員)。第22條 公務自備車車主如有不服從公司調配的情況,公司有權降低補貼標準或取消車輛補貼。第23條 各部門對外聯系發生的公務用車,如接送合作單位人員等情形需要用車時,由部門主管安排本部門公務自備車使用,分管領導統籌解決。第七章 附則第24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附件:一、車輛補貼申請/審批表 二、公務自備車出差申請單車輛補貼申請/審批表部門: 申請日期: 年 月 6、日姓 名職 務駕駛證號準駕車型車輛號牌補貼標準本人承諾:1、已認真學習并認可公司公務自備車交通補貼管理制度規定之所有條款;2、對公司統一制作廣告語、標識等車身廣告無異議,并承諾不隨意改動或毀壞;3、對公司因商務活動調用本車,無條件服從調度;4、在享受補貼期間,本車主要為本人工作使用或公司因工作、商務等使用,不轉讓,工作期間不借給與公司工作無關的他人使用。5、若違反以上承諾,公司有權取消本人車輛補貼。簽字: 年 月 日部門領導意見:年 月 日分管領導意見:年 月 日人力資源部意見:年 月 日總裁意見:年 月 日公務自備車出差申請表部 門: 日期: 年 月 日申 請 人車輛號牌出差地點出差日期隨行人員 共 人出差事由部門主管意見分管領導意見人力資源部核定補貼標準注:申請到周邊城市出差使用本表。公務自備車出差申請表部 門: 日期: 年 月 日申 請 人車輛號牌出差地點出差日期隨行人員 共 人出差事由部門主管意見分管領導意見人力資源部核定補貼標準總裁意見注:申請到周邊城市以外路途較遠的地區出差使用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