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項目部員工安全獎罰考核制度規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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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02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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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項目部員工安全獎罰考核制度規范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獎罰考核制度1 目的為嚴格執行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各類安全違章現象,引導項目部員工搞好項目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2 范圍項目部所有員工及相關方成員。3 職責3.1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一般安全活動的考核獎懲。3.2 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業務相關方安全活動執行監督考核。3.3 安全科負責項目安全獎罰考核及施工現場安全獎罰考核。3.4 重大安全違紀、安全責任事項考核需報HSE經理審批。3.5 重傷以上安全事故及辭退開2、除的考核經HSE經理審核后報項目經理批準執行。3.6對于安全施工有重大貢獻或有重大失誤觸犯法律的人員,由安全科組織查實后提出獎懲意見,報HSE經理審核、項目經理審批后,再向政府或司法部門申報;4 總則4.1 項目部安全罰款由財務部列入專帳保管,每月將賬戶明細表報安全科和總經辦。4.2 安全獎勵資金來源于項目部的安全罰款及安全專項資金。4.3 項目部根據各部門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進行獎勵或處罰考核。4.4 安全獎勵分為通報表揚、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獎金、晉升工資等形式。4.5 安全處罰分為通報批評、經濟處罰、行政降級等形式。4.6 各級管理人員(含班組長、專兼職安全員)對于3、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違章違紀行為和影響安全文明施工、環保管理以及職業衛生的現象,可以依據本制度相關條款當場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對于安全生產有功的人員和部門應及時提出獎勵的建議;4.7 各級管理人員所做出的獎懲決定不得超出自己的職權范圍。4.8 所有安全生產獎懲的決定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記錄在案,并報送公司安全環保科存檔備案,可以視情節在適當的范圍內以適當的形式予以公示。4.9 部門或個人對公司內部的獎懲持異議的,有權向公司安全科、工會或直接向項目經理陳述申辯或司法訴訟。公司不得因當事者陳述申辯而加重處罰或取消獎勵。受理陳述申辯者應當全面客觀公正地進行調查,確有不妥的,必須在原范圍內予以更正公示4、。4.10 各部門應建立內部考核分配細則,細化獎懲制度,正確引導員工重視安全工作,以避免簡單地平均分攤。5 獎勵1)對安全工作有以下成績之一者,給予表彰和獎勵,獎勵金額在50元2000元。a. 各級管理人員積極貫徹安全生產方針、EHS體系規定及公司安全規章制度成績突出的;b. 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能及時制止,發現事故能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報告上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減輕了事故的危害程度的;c. 模范地遵守EHS體系規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或在事故中積極投入事故搶險,方法得當,減少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d. 對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健康衛生5、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議者,或在安全技術上有重大改革具有顯著成績者。2)對安全施工工作成績特別突出的施工隊授予“安全施工先進集體”稱號。(評比考核辦法見第8條)6 處罰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通報批評,處50元2000元罰款,追究安全管理員或車間負責人責任,違反國家法律的,由國家法律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a. 不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職工缺乏安全知識而造成事故的;b. 安全管理網絡和制度不健全,不認真執行和落實EHS體系文件要求及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c. 崗位管轄范圍內各項安全檢查不到位,記錄不完整的;d. 隱患整改不及時、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對危險場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6、作規程的;e. 對違章作業現象不及時制止,對當事人不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查現場記錄)的;f. 隱瞞事故或不按事故報告程序及時報告事故,事故發生后未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處理的;g. 放棄安全工作,只重生產,致使管理混亂而造成事故的;h. 違章指揮,強行命令職工違章操作致使發生事故的i. 由于巡檢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j. 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k. 不服從管理,且態度蠻橫無理的;l. 對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或對揭發隱瞞事故人員進行各種方式報復的。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追究當事人或事故肇事者責任,并處50元2000元罰款:a. 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未造成事故的;b. 發現有違章指揮、7、違章作業或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不及時報告者;c. 事故發生后,隱瞞事故真象,包庇事故肇事者甚至嫁禍于人者;d. 事故發生后,拒不接受調查或態度蠻狠無理者。3)對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根據責任分析結果,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違反國家法律的,由國家法律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4)對連續發生安全事故(半年內超過2起,一年內超過3起)的施工隊或個人,給部門負責人、事故責任者分別處以1000元罰款。5)生產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502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a. 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工作中違紀違規;b. 安全檢查或交接班制度執行不嚴,無完整記錄;c. 偽造交接記錄、設備運行8、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等記錄;d. 生產作業過程中,不按安全規程要求使用、維護安全防護器具;e. 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f. 造成安全裝置失效;g. 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h. 冒險進入危險場所;i.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臺護欄、汽車擋板、吊車吊鉤) ;j. 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k. 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l. 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m. 對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n. 不認真執行EHS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條款和安全操作、維修規程;o. 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場所未履行應有監護和9、協作責任;p. 不服從管理,且態度蠻橫無理;q. 明顯違章、重復違章或后果嚴重(含可能的后果)時,可加重處罰力度。6)部門有下列安全隱患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可處部門1002000元罰款:a. 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b. 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c. 個人防護用品用具防護服、手套、護目鏡及面罩、呼吸器官護具、聽力護具、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d. 施工場地環境不良。7 其他行為的考核7.1 違反“廠區內十四不準”的處502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7.1.1廠區內十四不準:不準吸煙;不準帶小孩進入;防爆區內不準非防爆機動車行駛;上班時間不準睡覺、10、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班前12小時、班中不準喝酒;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不按公司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準進入生產崗位,不得在防爆區內穿、脫衣服;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停車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動;不系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7.2 違反“操作工的六嚴格”的處502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7.2.1 操作工的六嚴格:嚴格進行交接班;嚴格進行巡11、回檢查;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嚴格執行操作票;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7.3 違反“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的處502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7.3.1 進入設備的八個必須:必須申請并辦理作業許可證;必須進行安全隔絕,并切斷電源,懸掛警示牌;必須進行轉換、通風;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必須配戴規定的防護用具;必須在容器外有人監護;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7.4 違反“防爆區防止違章動火的六大禁令” 的處502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7.4.1 防爆區防止違章動火的六大禁令:沒有批準的動火證,在任何情況下嚴格禁止動火;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不進行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不把周圍易燃物清除,嚴格禁止動火;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7.5 違反“機動車輛七大禁令” 的處502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7.5.1機動車輛七大禁令: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嚴禁酒后開車;嚴禁超速開車;嚴禁空檔溜車;嚴禁設備帶病行車;嚴禁人貨混載行車;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8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評比考核(只對生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