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車輛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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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11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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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內部車輛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車輛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的為加強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保證人員、車輛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合理使用車輛,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范圍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公司內部車輛。駕駛員為公司內部專職、兼職和臨時駕駛公司車輛的人員。第三章 內容(一)車輛管理1.公司公務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車輛鑰匙、行車證,保險卡和加油卡由駕駛人攜帶外,其余均由行政綜合部保管不得遺失,如該車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車輛停駛時,應將上述證件一并交回行政2、綜合部,嚴禁放置在車上,如因失竊造成保險公司無法賠付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駕駛員負責;2.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等事務統一由財務部負責、駕駛員配合,公司車輛由公司指派專人駕駛并負責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3.公司各部門因公用車須事前填寫派車申請單,長途需提前一天,向總經理申請,經核準后交公司行政綜合部備案,行政綜合部原則上應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無派車申請單禁止出車;4.派車申請單應詳細準確填寫申請部門、申請人、出車時間、行車路線、行車里程、駕駛員及用車人簽字等。公司實行車輛鑰匙、行車證、保險卡和加油卡統一管理,出車結束后駕駛人將上述證件和派車申請單一并交回行政綜合部審核3、,并填寫車輛行駛記錄,審核無誤后存檔;5.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上報總經理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6.嚴禁公車私用,未經許可,公務車駕駛人不得將公務車輛開回家。擅自私用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全部后果和損失由駕駛人承擔,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相應處理。未經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其他單位和人員使用。特殊情況下需提前上報總經理審批,行政綜合部視具體情況做好借出和歸還登記備案;7.車輛行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違章違規罰款,應立即4、上報行政綜合部,且一切后果和費用由駕駛人負擔,并按照公司規定進行相應的處分;8正常公務用車發生意外或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主要責任在我方的,如車輛已保交強險及商業險的,并且保險公司全額賠付的,當事司機可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但需根據事故大小做內部處罰,處罰金額根據事故造成的影響劃分等級,a級罰款1000;b級罰款2000;c級扣除當月工資并酌情是否處以辭退)。如除保險公司賠付的費用外,還需另行賠付的情況下執行以下罰則:損失在1000元以內的,由當事司機承擔經濟損失的20%;超過1000元的,由當事司機承擔經濟損失的30%;超過3000元的,由當事司機承擔經濟損失的40%;超過10000元5、的,由當事司機承擔經濟損失的50%。 9因不遵守公司規定而造成損失(如酒后開車、未經審批擅自開車外出等)全部損失由當事駕駛人個人承擔,并酌情予以經濟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二)油料管理1.行政綜合部要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確保車輛經濟有效的運營;2.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由行政綜合部人員管理;3.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燃油,外出途中購買燃油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行政綜合部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3.駕駛員建立車輛行駛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6、,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點費用報銷的依據。(三)車輛維修與保養1.公司車輛主管和駕駛人應嚴格遵守車輛維修保養制度,定期檢查車輛,發現故障及時上報;2.公司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維理廠修理。未經許可,嚴禁駕駛人擅自更換維修廠家;3.車輛需維修時,應向車輛主管申報修理項目,填寫車輛修理申請單,經車輛主管核對后上報總經理,經審批后,方可進行維修。未填寫車輛修理申請單或未經批準自行維修的,一切費用駕駛人自行承擔;4.車輛在外地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需盡快修復時,需請示總經理,同意后方可酌情在當地維修,事后應補辦維修、保養手續;5.車輛維修、保養費用報銷時將車輛修理申請單做為依據并按公司財務報銷制度執行;6.如7、因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駕駛人自行承擔。(四)駕駛員管理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公司內部的各項管理規定和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相關交通安全管理規章法規,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安全駕駛;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行駛5000公里要對自己所駕駛車輛進行保養、檢修,確保車輛安全行駛。并將車輛維修、保養記錄上報給行政綜合部;3.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異常時,應立即補加或調整。出車完畢,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加油,確保車內油量充足;4.8、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若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行政綜合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維修。發生嚴重事故或故障時,應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一切維修費用報銷以車輛維修申請單為依據;5.駕駛員對所駕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停車時需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盜;6.夜間駕駛車輛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注意休息,杜絕開疲勞車,嚴禁酒后駕車,禁止在車內吸煙;7.行政綜合部每月對公司車輛違章情況進行9、查詢,并通知相關駕駛員和負責人。駕駛員因違章造成的各類罰款,一律自己承擔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后果嚴重的,公司將按照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罰。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通知行政綜合部和總經理,如需現場處理應立即報警并通知保險公司;8.待人要熱情、尊重,說話要文明、禮貌。及時擦拭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9.駕駛員對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事后可向行政綜合部進行反映;10.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應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返回公司,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時,應及時上報行政綜合部或總經理,并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出車返回后,應將車輛停放公司規定的地點保管,不10、準私自用車,未經許可,嚴禁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11.駕駛員正常行車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以車輛行駛記錄和派車申請單作為報銷的重要依據,費用單據按照財務管理規定整理上報,經審核無誤后報銷;12.行政綜合部每月定期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安全檢查,駕駛員應在每月5號之前向行政綜合部車輛主管提交上月行車記錄、油耗記錄、維修和保養記錄,并抄送各部門和辦事處負責人。內容要求真實有效,不得虛報瞞報。如有多次未交或記錄不實的,將按照公司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處罰。(五)獎懲辦法1.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11、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3.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4.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5.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6.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工資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7.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8.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9.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10.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第四章 附則(一)本制度由行政綜合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