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獎勵與處罰執行及裁決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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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16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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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獎勵與處罰執行及裁決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0目的加強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嚴肅性,體現公司獎優罰劣的管理原則,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2.0適用范圍公司除總經理、董事長以外的全體員工。3.0專用名詞4.0職責5.0工作流程部門經理提出,填寫,陳述獎懲事由嘉獎:50100元記功:100200元獎 勵記大功:200300元企管部通報存檔總經理批準主管副總審核企管部財務部核實晉升(級)警告:0100元處 罰記過:100200元記大過:200300元降職降薪(或撤消職務、辭退、解雇)執行賠償經濟損失62、.0內容6.1獎勵:員工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晉升(級)四種,各部門主管均可提出,經企管部確認,報常務副總批準后執行。獎金金額標準為:a.嘉獎:每次獎勵50100元;b.記功:每次獎勵100200元;c.記大功:每次獎勵200300元。嘉獎: 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將給予嘉獎:a.工作努力,能超目標完成安排的各項任務者;b.維護維護公司利益和團體榮譽,有特別事跡者;c.及時發現涉及安全生產的隱患并報告者;d.搶修機器設備故障表現突出者;e.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表現突出,足以成為員工楷模者;f.具有其他功績,足以嘉獎或符合其他管理制度規定嘉獎條件者。記功: 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將給予記3、功:a.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實具有成效者;b.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明顯者;c.制止他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時化解危機者;d.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并處置得當者;e.舉報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舉報違紀金額在501-5000元且經查實者;f.具有其他較大功績,足以記功或符合其他管理制度規定記功條件者。記大功: 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將給予記大功:a.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而減少損失者;b.工作積極鉆研,為公司創造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者;c.維護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者;d.舉報違紀金額在5001-5004、00元且經查實者;e.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其他員工之表率或符合其他管理制度規定記大功條件者。晉升(級): 員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將酌情給予晉升(級):a.研究發明創新方面,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者;b.工作服務滿三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過處分者;c.一年內記大功二次者;d.舉報違紀金額在50000元以上且經查實者;e.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符合其他管理制度規定晉升(級)條件者。謝絕未果而上交客戶饋贈的現金(紅包)的,按現金金額的50%給予經濟獎勵及適當的行政獎勵。謝絕未果而上交客戶饋贈實物的,按評估金額給予適當的行政獎勵。符合公司提案管理制度獎勵條件者,獎勵金額按該制度規定執行,不作重復獎勵。5、6.2處罰:處罰的目的在于通過處分少數違反公司規定的人,使每位員工都能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公司的聲譽及利益。分為經濟處分、行政處分二種;行政處罰有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職降薪(或撤消職務、辭退、解雇)四個類別。經濟處罰標準為:a.警告:每次處以0100元罰款;b.記過:每次處以100200元罰款;c.記大過:每次處以200300元罰款。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除給予以上行政和經濟處罰外,違反者還須賠償公司的經濟損失。警告: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警告處分:a.不按規定做好出入公司登記者;b.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或佩帶工卡者;c.在工作時間聊天、嬉鬧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d6、.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破壞工作環境衛生者;e.未經準許攜帶不必要物品入廠,或擅帶外人或眷屬小孩入廠者;f.未按公司指定地點停放車輛者;g.浪費、損壞公物,情節輕微者;h.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或其他活動者;i.無正當理由,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工作安排者;j.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其職責者;k.因工作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l.符合其他管理制度規定的警告條件者。記過: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記過處分: a.一個月內無故遲到、早退三次(含三次)以上,或無故曠工一天者;b.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嚴重妨害他人工作者;c.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玩電腦游戲、網上聊天者7、;d.利用公司電話盜打各類聲訊臺者;e.惹事生非、挑撥離間、搞小團體、小集團,影響員工之間的團結者;f.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或偽證而制造事端者;g.管理人員不負責任,包庇縱容違紀員工,造成不良影響者;h.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份利益者;i.違反公司規定的范圍,告知他人或自己的薪金(獎金),隨意打聽、猜測他人薪金(獎金),并予以散布者;j.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k.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致公司發生損失者;l.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生損失,或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m符合其他管理制度規定的記過條件者。記大過: 員工有下列情形8、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記大過處分:a.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b.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資料、物品或工具者;c.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者;d.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e.不服從上級指令,不服從正常工作安排調動,拒絕或者有意不完成指派給其的工作者;f.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g.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h.用送禮或受禮等不正手段達到升職或改善工作條件等目的者;i.失職瀆職,管理混亂,管理體系局部換效者;j.在禁煙區吸煙、易燃區使用明火的;k.符合其他管理制度規定的記過條件者。降職降薪(或撤消職務、辭退、解雇):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9、,經查證屬實者,給予降職降薪(或撤消職務、辭退、解雇)處分:a.無故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月累計達四天、年累計曠工達八天者;b.在公司內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聚眾賭博,相互斗毆者;c.故意損壞公司財物,或偷竊公司財物者;d.未經許可用復制鑰匙打開其他員工辦公抽屜、檔案柜者;e.用非法手段偷竊或涂改原始記錄、帳單及單據,從事不當謀利者;f.利用工作之便索取、收受賄賂,貪污公司錢財者;g.向外單位人員位泄露公司的保密文件、資料數據,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害者;h.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影響公司工作或致公司受損失者;i.散布有損本公司之謠言,而嚴重妨害工作秩序,或煸動員工怠工或罷工者;j.因違反國家法10、律被公安機關拘留或處以拘留以上處罰者;k.使用毒品、麻醉劑或興奮劑者;l.參加反動組織或黑社會組織,可利用黑社會組織搞幫派活動者;m.失職瀆職,管理混亂,體系失效,給公司形象或經濟造成破壞或損失者;n.因故意或嚴重過失之行為,而引起公司發生災害者;o.符合其他管理制度規定的降職降薪(或撤消職務、辭退、解雇)處分條件者。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的規定或國家法律法規嚴于以上處罰規定的,按公司規定和法律法規執行。違反國家法律,構成犯罪者,移交國家司法或公安機關處理。6.3類比獎懲:6.3.1上述條款未包含的有關違規事實,比照6.2中有關條款處罰。6.3.2員工先進事跡特別突出的(或違規事實特別嚴重的),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作出獎勵(或處罰)決定。6.4執行、復議、裁決:各部門經理根據員工事跡或所犯錯誤填寫獎懲審批表,提出獎懲建議,由企管部和財務部核實后,按相關人事權限審批,獎懲決定應在事發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各種行政獎懲決定一律由企管部負責擬定通報,并記錄于當事人檔案。賠償或經濟處罰在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賠償金額較大的按比例分月扣除,財務部開具收據。員工對懲罰決定有不同意見的在接到文件三個工作日內可向企管部提出書面復議(逾期不予受理),企管部接到復議后三個工作日內向該員工的主管副總經理提交意見。主管副總收到報告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回復意見呈總經理批準,總經理決定為最終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