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故調查與報告管理規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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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20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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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事故調查與報告管理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目的使發生的事故得到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并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在管理、服務和儲存、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直接影響環境、人身安全、健康和財產損失的事故。3職責 廠長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并對事故責任者作出處理決定。部門主管及時通知或報告管轄范圍內發生本制度規定的各類事故;組織管轄范圍內的事故調查或如實反映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安全環保辦參與事故調查;制定、修訂本制度,協助行政部組織員工學習、培訓并熟悉2、本制度;建立事故檔案,綜合統計各類事故。員工代表在事故的調查處理過程中,維護員工正當利益。員工及時如實逐級通知或報告發生的各類事故,協助事故調查。4工作程序事故分類(包括因第三者責任造成的事故)生產(工藝)事故:因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誤操作等造成物料損失或影響生產運行和停產的事故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2小時以上和修復費用達200元(不含本數)以上的事故。交通事故:凡涉及公司車輛因違反交通規則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傷亡事故:指公司雇傭員工在生產勞動和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具體認定如下a)員工在企業生產活動場所涉及到的區域,由于3、生產存在的危險因素的影響而發生傷亡;b)員工在生產區域外,執行公司所交給的工作任務時,在其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內,由于企業設備或勞動條件不良而引起的傷亡。c)員工由甲地赴乙地執行工作任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非本人應負責的傷亡事故。d)經請示勞動部門確認的其它傷亡事故。e)第a)條規定以外的員工傷亡,可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應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處理。泄漏(環境污染)事故:因意外或違章作業、誤操作造成物料泄漏或污染水域、大氣事故。火災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為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指發生化學或物理爆炸,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的事故。未遂事故:由于各種原因,已構成4、發生事故條件,因及時發現處理,未造成后果的為未遂事故。事故等級一級事故a)人員死亡、重傷、急性中毒和輕傷休息超過105個工作日以上的;b)火災、爆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不含本數);c)因物料泄漏對環境造成危害或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d)環境污染造成較大或嚴重危害和引起廠群沖突的;e)人群發生中毒癥狀或人員中毒死亡的;f)其他經濟損失10000元(不含本數)以上的事故。二級事故a)輕傷休息7個工作日以上(不含本數),105個工作日以下的;b)火災、爆炸造成直接經濟1000元以下的(含本數);c)泄漏物料50公斤以上的;d)發生中毒癥狀的;e)經濟損失1000元(不含本數)以上,5、10000元(含本數)以下的。三級事故a)輕傷休息在7個工作日(含本數)以下的;b)泄漏物料50公斤以下的;c)其他損失在200元以上(不含本數)1000元(含本數)以下;d)未遂事故。事故報告發生三級事故,當事人或發現者應立即向班組長、部門經理報告;部門經理在了解事故概況后,應在4小時內向安全環保辦報告,并在2日內完成事故調查報告表的填寫交安全環保辦確認,結果由事故發生部門和安全環保辦統計保存。 發生二級以上事故,必須保護好現場,所在部門經理應立即向公司廠長報告,并通知安全環保辦,部門經理在3日之內完成事故調查報告表的填寫交安全環保辦確認,結果由事故發生部門和安全環保辦統計保存。發生火災、爆6、炸事故按應急計劃報警。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和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由公司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調查一、二級事故調查a)員工必須在天內填寫事故調查報告表,應清楚寫明事故發生的經過,特殊情況可叫其它人代寫,組長和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后,再交安全環保辦認定;b)廠部指定由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查明事故發生的過程、原因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或建議。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有關部門和人員了解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事故調查人員應與發生的事故無利害關系。三級事故由各事故管理部門負責調查,員工必須在天內填寫7、事故調查報告表,應清楚寫明事故發生的經過,特殊情況可叫其它人代寫,組長和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后,再交安全環保辦認定。各類事故調查完成后,必要時將書面意見交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確認。對于傷亡事故在有需要時由行政部填寫“深圳市工傷事故職工傷(亡)報告書”,按規定時間送報社會保險公司。需由政府部門調查的事故,依照法律、法規由本公司事故調查組協助政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事故處理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應按照糾正預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相應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并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訓。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a)因未研究解決存在不安全隱患而造成事故的;b)因操作規程不健全,員工無章可8、循造成事故的;c)未按要求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或員工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即上崗作業,造成事故的;d)因設備超過檢修期限運行或設備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e)作業環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者或有關人員的責任:a)因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造成事故的;b)因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c)因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擅自啟動設備,造成事故的;d)發現有發生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不立即報告,不積極采取措施,因而未避免事故發生或減輕損失的;e)未按本制度及時報告事故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對有關人員從重處罰9、:a)對發生的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的;b)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或嫁禍于人的;c)事故發生后,因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救或搶救不力,造成更大事故的;d)事故發生后,所在部門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未認真吸取教訓,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e)濫用職權,擅自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撤職、留廠察看、辭退或開除等行政處分,可并處經濟處罰。事故責任者觸犯法律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比較嚴重的事故,公司安全環保辦要發布通告,以便廣大員工吸取教訓。事故處理結果及相應記錄交安全環保辦匯總保存,建立事故檔案。5相關文件糾正預防措施控制程序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應急計劃6相關記錄事故調查報告表xx工傷事故職工傷(亡)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