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會計出納人員工作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358
2024-09-07
6頁
29.04KB
1、公司會計、出納人員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會計人員管理辦法一、總則1為建設一支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較高專業技術水平的、高素質的會計隊伍,為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做出應有的貢獻,特制訂本辦法。2本辦法是公司選拔、任用、管理會計人員的基本準則,適用于公司總部及所屬控股子公司的所有會計人員。二、管理體制1會計人員由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公司內部需要進行獨立或相對獨立核算的部門、分廠,由公司財務部委派會計人員負責該部門、分廠的會計工作。2控股子公司的財務總監和財務部經理,由公司財務部委派。3公司財務負責2、人由公司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4公司范圍的其他財務會計干部(經理、科長),由公司財務負責人提名,公司總經理聘任。三、任職條件1公司會計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具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和優良的道德品質,遵守會計職業道德,無違法亂紀行為。(2)擁有財會大專以上學歷,具有較強的求知欲和上進心。(3)有較高的業務技術水平,能正確處理各種財務會計事項。(4)有較高的文字水平、較強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5)持有政府會計主管部門頒發的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2會計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繼續在本公司從事會計工作:(1)無故不服從領導的。(2)有違法、違紀行為的。(3)由于業務、技術水平的原因,不3、能勝任會計工作的。四、定期輪崗1公司會計人員實行定期輪崗制度,一般24年輪崗一次。(1)外派到控股子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部經理,一般34年輪崗一次。(2)公司財務部的科級干部,一般23年輪崗一次。(3)一般會計人員,一般23年輪崗一次。(4)出納員在同一出納崗位上工作滿兩年者,必須輪崗。(5)退休前兩年的會計人員原則上不再輪崗。2會計人員的具體輪崗時間,由財務負責人按照上述規定,根據具體情況確定。3會計人員調動崗位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五、附則1.本辦法由財務部制訂、修改和解釋。2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出納人員管理辦法一、總則為了加強對公司出納人員的管理,提高出納人員的職業4、道德和專業技術水平,特制訂本辦法。二、出納人員的任職條件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素養,無不良執業記錄,能夠承受工作壓力,具有強烈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細心踏實,工作認真、細致、嚴謹并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2財務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兩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3熟悉出納工作以及財務流程,熟練操作計算機,并能熟練使用各種辦公軟件、財務軟件。4持有政府會計主管部門頒發的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三、出納人員的職責1及時、正確地記好現金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2嚴格審查報銷的原始憑證和附件,按照銀行規定的限額,保管、支付、使用現金,做到收付有據,手續齊全,符合政策。3切實管好5、空白支票和專用印章、保險柜鑰匙。嚴守各項數字機密。4及時辦理各項收付結算手續,催收借款、欠款。5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能力。6做好臨時分配的其他工作。 四、附則1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制訂、修訂和解釋。2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出納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一、總則為規范公司出納崗位工作,特制訂本制度。二、出納崗位職責1負責銀行支票的領購、保管,負責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并對銀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負責。2負責現金收付,每日終了時依據當天的現金憑單登記“現金日記賬”,并清點庫存現金,對現金安全、完整負責。3負責“銀行日記賬”、“現金日記賬”的登記,并逐日進行核對。4每月月底向銀行索取6、對賬單、核對銀行存款發生額及余額,向會計人員上報“出納報告單”。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1現金管理:(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員工工資、津貼、獎金;個人勞務報酬;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除上述規定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2)本公司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3)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4)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7、記載現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2支票管理:(1)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摘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3)支票付款須先審后付,財務印鑒由會計與出納人員分別掌管。3應當嚴格遵守的操作要求。(1)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8、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總經理處理。 (2)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3)出納人員每月至少核對一次銀行賬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報告總經理處理。(4)出納人員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報告總經理處理。(5)會計、審計人員應當履9、行監督、審計職能,定期或不定期對出納人員實施抽查、盤點。四、貨幣資金支付業務的辦理程序1支付申請。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3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4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10、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5審批、審核流程。業務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復核) 會計(復核)審批人出納五、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項1外購、工程承包款應根據統一發票、普通憑證以及收到貨物、器材的驗收單附請購單經有關部門審核,報審批人核準后,出納方能付款。2預付、暫付款項應根據合同或批準文件,由經辦部門填寫申請付款單,注明合同文件字號,報審批人核準后,出納方能付款。3一般費用應根據發票、收據或內部憑證,經有關部門審核,報審批人核準后,出納方能付款。4出納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需審批人批準簽字。審批人外出應由出納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5所有支出憑證由出納嚴格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的印鑒是否相符,如有疑問必須先查詢后方能支付。6支付款項應在原始憑證上加蓋領款人印鑒,付訖后加蓋付訖日期及經手人戳記。六、 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1本公司涉及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必須嚴格執行票據管理操作規范的相關規定。2財務印鑒實行分開管理。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印鑒由會計保管;出納印鑒由出納人員自行保管。按規定需要由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七、附則1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起草、修訂和解釋。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