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人員工作及考核獎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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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49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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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保安人員工作及考核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辦 法。2. 范圍: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3. 工作守則:3.1保安人員作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須做到: 精神飽滿。 紀律嚴明。 3.1.3 禮貌待人。 反應迅速。3.2 主要任務: 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 維護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維護廠區和宿舍正常秩序。4. 保安職責:4.1 共同職責: 值班時,應著制服,隨身攜帶對講機,保持通信聯絡。 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 4.1.32、 上班時間,員工憑出門條外出,車輛憑派車單外出,無單者保安有權阻止其外出。 不準在保安室閑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不定時巡察廠區,對廠區物品進行檢查,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廠區、宿舍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并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人事行政部處理。 不定時巡察各樓層水、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 保待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區大門的清潔衛生。4.2 值班規定; 各崗位保安必須保待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熱情接待來訪人員,遇公司董事、總經理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值班保安嚴禁睡覺、3、看小說雜志、酗酒、監守自盜。 4.2.5 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5. 門禁制度: 5.1 人員進出管理: 公司員工進出廠區,對未戴廠證者,保安應予以糾正,對違紀且態度惡劣者,保安應記下其姓名,部門,交人事部門處理。 例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除經證實為加班人員外,應婉拒其進入公司,并應將進入人員及進出時間資料記錄于保安值班日志上。 員工上班時間離開廠區應持部門主管核準的出門條,無出門條時,保安有權限制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解釋清楚并備案)。 員工在廠區和宿舍應自覺維護環境衛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以及進4、入廠區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被公司除名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核準后的出門條給予放行,并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帶有本公司標志的任何物品出廠。 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征得受訪人同意,并持有效證件登記后,發放來訪證進入,離開時換回自已的證件。 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大門外側馬路一帶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5.1.8 探訪人員應登記,押有效證件于保安室,并有員工來接納時方可進入宿舍,異性客人不可帶到宿舍(具體規定參考宿舍管理規定)。5.2 車輛進出管理: 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持相關負責人簽核的派車單交保安登記。 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入時,保5、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有相關部門經理簽署的貨物清單并由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貨單核對,無誤后才予以放行。 所有車輛進入廠區或宿舍后均應按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進出廠區和宿舍時,必須下車推行進出。5.3 物品進出管理: 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區和宿舍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部門經理在出門條出廠貨物一欄注明,經核實無誤后方可出廠。 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保安代收代發,保安應及時準備做好收、發工作,并例行登記。 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品有疑問時,應及時6、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5.4 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5.5 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攜帶違禁物品者。 攜帶食品、水果等物者或邊吃東西邊走者。 不穿廠服、不戴廠證者。 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衣帽不整、形象太差者。 未經主管核準,擅自帶客參觀者。 已離職者。5.6 嚴禁出廠的人員、車輛及物品: 人員及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貨物出廠無出貨單或所裝貨物與出貨單不符合者。 雖有出貨單,但出7、貨單注明貨物未經相關部門經理簽核者。 本廠車輛外出,無派車單者。 員工上班外出,無放行條者。 員工出廠,攜帶公司物品,放行條上無相關主管簽核者。 員工攜帶物品有放行條,但物單不符者。5.7 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不可觸及人身。 主要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公司資料等公司財物為主。 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須時婉言說明,并請其諒解。 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6. 突發事件的處理: 6.1 遇火災、水災、臺風等自然災害時應勇于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匯報,如遇臺風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著。 6.2 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8、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他保安聯絡,并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事件后,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日志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6.3 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并制止事態的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人員發生爭吵、斗毆行為,應協助調解,并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6.4 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行政部,以便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7. 工作交接: 7.1 值班狀況交接: 按時交接班,詳細了解上班值班情況。 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檢查所要交接的工作情況、信件和證件等。 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上級規定或指示的事項。 送貨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7.2 警具、警械的交接:9、 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接班后,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與無關人員玩耍。 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并詳細記錄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8. 考核辦法: 8.1 考核目的:對保安人員工作的評定,督促保安人員執行廠規、廠紀,履行保安職責,保證公司財物及人員的安全。 8.2 考核內容: 服從執勤日程安排,認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及填寫好值班日志。 按規定著裝,穿制服、打領帶、扎腰帶、戴帽子、配帶警徽標志,注重儀容、儀表的整潔及保安室周圍的衛10、生。 對公司主管干部應注重禮貌,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和接電話的禮節。 自覺遵守廠紀廠規,隨時督導員工遵守制度,與同事之間互相協助及團結。 堅守崗位,當班期間對責任區物資的巡視檢查,值班時不飲酒,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遇緊急情況的處理和對其他崗哨的支援。 積極參加有關保安及消防安全的訓練、組織活動和部門主管指派的其他義務活動。 對公司規章制度、保安有關規定的了解與執行以及保安部業務技能的熟練程度。 對公司物品的保護及警具警械的保養、愛護與配帶。 品行端正,言行誠信,忠于職守。 8.3 考核方式: 業務筆試及技能(軍事)現場考核(每半年一次)。 根據考核內容平時由隊長巡崗記錄考核。 對考核不合格者,給11、予適當處罰或辭退處理。9. 獎懲條例: 9.1 獎勵: 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嘉獎一次或發放獎金:A. 維護公司利益,有具體事跡者。B. 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足可為其他員工楷模者。C. 工作盡心盡責,阻止公司財物被盜者。D. 具有其他較大功績者。 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及發放獎金:A. 遇有意外或突發事件,奮不顧身,拼力搶救而減少損失者。B. 維護公司安全,冒險執行任務,避免重大損失者。C. 維護本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者。D. 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他人表率者。9.2 懲罰: 凡保安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嚴重予以除名或記大過。A. 工作不交接,擅離崗位,玩忽職12、守者。B. 當班酗酒或睡覺者。C. 監守自盜者。D. 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者。E. 對來賓言語或行為輕浮、下流或粗暴無禮者。F. 對來賓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或故意刁難者。G. 暴行犯上,不服從管理,工作不認真,造成失誤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或罰款50元。A. 值班時看小說雜志,寫私人信件者。B. 利用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C. 交接班時,對應交接事項未交接而造成失誤者。D. 不請假外出,晚上不歸者。E. 對員工言語輕浮、下流、粗暴無禮或故意刁難者。F. 值班時間,電話及對講機私用,影響勤務者。G. 未經許可,擅自調班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申誡處分或罰款20元。A. 不穿制服,不戴廠證或儀容不整者。B. 滿口污穢語者。C. 對來訪人員未能嚴格檢查登記,擅自放行者。D. 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人員,未加制止,視而不見者。E. 對員工不穿廠服、不戴廠證,不加詢問而放入廠區者。F. 未能按時打掃保安室內外衛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亂者。G. 不執行本辦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