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51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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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提案改善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提案改善制度1.目的:為啟發全體員工的想象力,集結個人的智慧與經驗,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產改善及業務發展的提案,以便達到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增進公司經營、激勵同仁士氣,創造積極進取的企業文化。 2.范圍:適用公司所有員工提案和本制度規定的各類獎勵。 3.職責: 提案人 組織或跟進提案的實施,促使提案實施。 審查提案內容及評分情況,監督提案的實施效果,及時將提案共享; 核算獎金,并監督獎金分發; 開展各種專題改善活動,有針對性推動并促進全公司形成改善的文化; 制定和宣2、傳各評分和評獎標準,并監督其實施; 監督審核提案得分在6分以上的提案。管理部 批準評獎標準和獲獎名單,對評獎過程的爭議具有最終裁決權。提案改善委員會 對提名材料進行評審并產生獲獎名單。總經理 授權提案改善委員會成員。財務部 提案改善獎金分發。部門負責人 積極推動本部門員工參與提案改善活動; 按要求對本部門實施或受益提案進行評分; 對本部門提出的有關其它部門的提案與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4.定義:(無)5.內容:5.1提案改善:員工可針對公司任何方面提出具體的改善提案,填寫于,包括:- 經營管理制度之改善- 各種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產程序、行政效率等的改善- 工廠布置、治具、工具等之改善- 3、設備自動化、省力化、省人化及省時化之改善- 產品質量、服務質量或設計之改善- 物料、零件、產品等搬運方法之改善- 原物料之節省、廢料之降低或利用以及能源節約等成本費用降低之改善。- 工作環境、安全衛生之改善- 其它有利于公司經營等事項但若為以下情形之一則不視為提案:- 沒有方法的改變或純粹是希望;-眾所周知的事實或正在進行改善的事項;-曾被采用過的內容相同的提案(但有更佳方法者除外);-攻擊團體或個人的投訴、抱怨或非建設性的批評意見;-已被上級指示要求改善或已由上級指示他人開始進行時方提出改善意見者;-公司根本無法實現的愿望性提議。-其它經審查委員會認定不屬提案范圍者不受理之提案不予評級,亦不4、給基本獎,但必須回復提案者,說明不受理之理由,并希望繼續提出寶貴的改善案。財務部實施部門:人力資源管理師注:1、部門內實施的提案直接由提案者交部門主管,部門主管交分管干部實施即可;評分由部門主管進行后交提案改善委員會確認;2、對于非本部門實施的提案:-在部門負責人確認提案內容后,由部門負責人將提案轉交受益部門,并與受益部門積極溝通協調;-若受益部門不接納提案,受益部門負責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提案退回原提案部門;若提案部門堅持需實施該提案,則向人力資源管理師回饋,由其協調相關部門實施,人力資源管理師應將最終處理結果回饋給提案者;-若受益部門接納提案,受益部門負責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知會提案部門具體5、實施時間,組織提案實施,并在實施有效后對提案進行評分,然后提交人力資源管理師;-若提案未能在承諾的時間內得到有效實施且經溝通均無明顯改善時,提案部門或受益部門應及時向人力資源管理師回饋,由其協調有關實施情況。部門內的提案,提案人應對提案的實施進度和效果進行跟進;對于提案涉及其它部門,提案人不能直接實施時,應由雙方部門主管相互溝通協調實施;對于涉及三個(含)以上部門的提案統一由人力資源管理師負責跟進。若提案在是否實施上有爭議時,則由管理部主管最終裁決。員工提出提案后,不論其最終有無被采納或實施,均需按要求登錄于提案管理統計表中。提案有效實施后,部門負責人或受益部門負責人應按下表進行評價評分,并于6、月底將本部門所有有效實施的員工提案清單提交給人力資源管理師。總分有形效果無形效果創新性努力程度10分3分2分3分2分注:-有形效果需按有關標準之規定進行計算,對于標準未明確的核算項目,需交人力資源管理師確認; 提案獎金只給予提案者,實施者不頒發獎金。 若提案本身具有積極意義但因一些客觀原因而未實施時,需交由人力資源管理師確認,確認屬實后則給予最低等獎金。人力資源管理師對各部門的提案評分進行審核,若有問題,則與部門負責人或受益部門負責人溝通共識;若達不成共識,則由提案改善委員會主席作最終裁決。所有實施有效的提案都應評分,每個提案獎金發放標準如下:評分PP=44P=55P=66P=77P=88P=7、99P=10發放獎金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 當得分低于(含)6分時,由部門主管對提案評分審核,當評分超過6分時,人力資源管理師需將此提案提交提案改善委員會評議,然后交提案改善委員會主席(必要時交總經理)核準。同時將所有實施提案匯總成交提案改善委員會主席審批,并將獎金領出、發放及報銷。人力資源管理師收到提案獎金后,交給各部門利用早會或召開提案改善發布會等形式頒發提案獎金。對于內容相同的提案,先提交者才發放獎金,后者則不受理。但如果在方法上較前者略有改進,則發放半額獎金;如果有顯著的改進,才發放全額獎金。提案活動的其它激勵措施:序號條 件激 勵 規 定01當月提案實施表現8、最佳的部門嘉獎部門團體活動經費1000元,全廠表揚,授予“提案優勝單位”流動牌02當月提案實施表現最差的部門一類部門扣部門團體活動經費500元,全廠批評,授予“提案加把勁單位”流動牌03打破個人提案件數月最高記錄者獎個人200元,全廠表揚04打破個人提案件數年最高記錄者獎個人500元,全廠表揚注: -部門獎罰金額均入部門經費賬,動用部門經費,詳見團體活動金管理辦法。涉及提案實施費用時,實施前,實施部門應預估提案實施費用,受益部門按相關規定流程申請作業。5.2專項獎勵:對于有特別突出貢獻的提案,由提案改善委員會評定后交提案改善委員會主席及總經理確認,具體參照審批權限相關規定。評獎程序:(1) 提名/申報 所有獎項都應本著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建立評獎實施細則,經評委會審議通過后,由評委會主席批準實施; 評獎標準應向全體員工公布并向相關人員培訓;(2) 獎勵 所有個人獎勵項目,獎金歸個人所有,獎金以現金形式發放;對于集體獎勵項目(如以部門為單位),獎金歸部門所有,由財務部直接劃入部門團體活動金中。 獎勵包括獎金、證書、表揚等多種形式。 獎金的內部結算同(3) 公布/存檔 各部門應將優秀提案或獲獎信息于宣傳欄等公布,并組織交流學習。6.相關檔:6.1部門與個人提案優勝獎評獎細則(附件一)6.2團體活動金管理辦法7.使用窗體:7.1提案改善表8.生效日期:本制度自簽核后頒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