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行為規范請假獎懲標準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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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60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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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行為規范、請假獎懲標準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行為規范人事制度行為規范全體員工要努力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決不允許損害公司的利益。公司規定每個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下列條款:1、恪盡職守,奮發上進,不謀私利;發揚互諒互讓,團隊協作的精神;不得在員工中故意搬弄是非、影響團結,或議論員工薪酬等;2、同事中有較嚴重違紀現象應及時舉報;3、服從直屬上級管理,不得故意干涉、影響其他人員正常工作;不得在工作期間頂撞上司,或用粗言穢語侮辱同事或上司,或與同事爭吵、發生肢體爭執或持械相向;4、管理人員不得濫用職權;2、5、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不得無故拖延、玩忽職守;6、按時上下班,準時親自考勤,不得托人或受托;7、當班時間內不得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不得離崗、串崗、睡覺或者未經部門主管同意擅自外出;8、不得聊天或吃零食;不得嬉笑耍鬧妨礙他人工作;不得在餐廳拋擲物品、奔跑;不得在當班期間飲酒或酒后上班;9、不允許用公司名義或設施處理個人事務;10、未經許可不得帶外人進入公司或分店參觀,不得擅自在公司或餐廳內推銷物品或進行商業行為;11、原則上不允許當班員工工作時間內接打私人電話,打、接電話應簡明扼要地談明事由,不得閑扯、聊天。12、不允許向任何與本公司在業務上有往來的供應商,客戶3、,運輸商,個人或組織索取經濟上的好處。如無法拒絕,一律上繳部門主管,由公司統一處理;13、不允許在外兼職以及未經公司批準而擔任其他公司的顧問;14、不允許向任何第三方或未來雇主泄漏其在本公司供職期間所獲得的任何業務信息,包括文字或口頭的各類產品配方,公司政策,供應商信息,商務、財務等信息;15、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不得在任何場所做出對公司的產品、形象、聲譽不利的言行,或造謠中傷,無事生非,破壞公司及其他人員名譽;16、及時將客戶的投訴向上級反映,如實記錄,并盡量給予客戶滿意的答復;17、員工在公司內或者工作場所內發現他人遺失財物,應立即上交公司;18、公司員工應厲行節約,崇尚簡樸,不浪費公司財產4、;19、節約用水、用電以及文具紙張等辦公用品及其他一切物品,做到不流常流水、不開常明燈;請假制度 員工因私事或公事需要離開工作崗位,都必須按照公司的規定,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以保證公司日常工作的正常運行。任何假期申請均應統一使用公司的“休假申請單”。如遇一些事先不能預測的事件(如急修、事故或其他緊急事件等),應在事發后第一時間內(一般不超過四小時)通過電話向直接主管請假,并在事后補假。具體規定以公司相關政策檔案為準。病假1、員工請病假,必須持有三級以上(含)醫院醫師簽署的病情證明以及病假單。2、不能提供病假單者,就醫時間將按事假處理。因病就醫,應及時通知門店值班經理或店長(店長就醫的需通知到營運5、經理),事后及時補交區級及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單和病歷卡(復印件)及收費憑證(復印件)。如該員工因身體不適前往醫院就診,不能開具病假單但有病歷卡的證明確是就醫的,做事假計算。事假1、員工請事假,其直屬主管一般只有一至三天的批準權限,連續超過三天的事假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須交上一級主管/人事/地區總經理審批同意。請事假,原則上一般不能連續超過五個工作日。2、應提前 12 天以書面形式申請事假,員工及管理組 13 天(含)內可由店長簽字批準,3 天以上需由營運經理簽字批準。店長申請事假必須經營運經理簽字批準。3、公司有權不予批準不合理的事假。4、一個自然月內,超出事假 2 天的,第三天服務組則另扣除 6、10 元/天,管理組需另扣除20 元/天。7 天以上特殊原因的長假除外。遲到或早退發生遲到或早退現象按以下規定扣款:2 3030以上60以上員工組10 元/次視半天曠工(-25 元/次)視一天曠工(-50 元/次)管理組20 元/次視半天曠工(-50 元/次)視一天曠工(-100 元/次)曠工1、服務組 曠工一天扣除當日工資,另扣 3 天的薪資,一個自然月里連續兩天曠工或累計 3 天曠工或一個自然年度里累計 4 次曠工做辭退處理。2、管理組 曠工一天扣除當日工資,另扣 3 天的薪資,一個自然月里連續兩天曠工或累計 3 天曠工或一個自然年度里累計 4 次曠工做辭退處理。獎懲制度參照公司獎懲制度形7、式獎勵的類型:口頭表揚、書面嘉獎;懲處的類型: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立即辭退;獎勵細則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則給予口頭表揚或書面嘉獎(書面嘉獎獎勵現金 100 元)1、 有拾金不昧、重大貢獻者2、積極為公司發展獻計獻策且被采納,有一定程度經濟效益者;3、節約公司各項資源,卓有成效者;4、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當者;5、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6、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獎者;7、能及時發現隱患,并予以妥善處理,避免公司遭受損失者;8、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妥善處理,有效地避免人身傷害或減少損害者;9、維護公司的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10、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8、本降低,利潤增加者;11、有其它重大功績者;12、其它類似上述行為的事例。任何嘉獎,都會記錄在該員工的檔案中,作為該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懲處細則員工有責任遵守紀律并依公司規定行事。如果員工工作表現欠佳,多次教育屢教不改的;或由于員工的過失和過錯給公司的聲譽和經濟利益帶來損失的,公司會根據違紀情節的輕重來決定以下處罰。員工在工作期間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可給予口頭警告的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可給予書面警告;1、遲到或早退者;2、不遵守公司操作標準者;3、不在指定吸煙區內吸煙者;4、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5、門店員工未穿著工服打考勤卡者;6、儀容儀表不符合要求者;7、門店當班員9、工工作時間內接打私人電話;8、未經管理組允許下班前擅自換裝者;9、工作期間聊天或吃零食,嬉笑耍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或在餐廳拋擲物品、奔跑者;10、未執行消毒程序者;11、餐具、用具消毒不達標;12、慢待顧客造成顧客不滿意者;13、未按先進先出的順序使用原材料者;14、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15、其它類似上述行為的事例。工作期間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可給予書面警告;情節特別嚴重者,可給辭退處理;1、受到二次口頭警告者;2、不按要求打考勤或故意損壞考勤設備;3、工作期間睡覺、串崗、無故離崗超過半小時者,或者未經部門主管同意擅自外出者;4、在員工中故意搬弄是非、影響團結者,或10、議論員工薪酬等,并造成一定負面影響者。5、突發事件,未在第一時間內向直屬上級報告,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6、未得到值班經理的同意而擅自上下班,或當班時間內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者7、未按公司相關規定和標準操作或服務,導致顧客投訴者,或使顧客受到傷害者;8、未按本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直接給營運正常造成影響者;9、店管理人員未對屬下錯誤工作進行及時糾正;10、由于店管理者工作過失,形成事故隱患者;11、店管理者未把公司要求傳達的規章制度及信息在規定時間內直接傳達給屬下員工造成影響者12、違反食品質量標準者;13、不按照公司操作程序工作者;14、盤點、報表有錯誤,致使重要的信息和數據不能及時提11、供,造成影響者;15、店內排班失誤,造成空崗或店內財務管理混亂者;16、店內工作失誤,致使店內留存過期食品未及時處理者;17、未運用值班工具并進行有效值班管理者;18、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或員工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工傷事故的,情節一般,后果不嚴重者;19、不遵守安全衛生規定,影響食品安全或使設備污染,并對顧客造成負面影響,情節輕微者;20、不遵守公司的員工餐制度;21、不服從直屬上級工作調配者;22、擅離職守、工作過失、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損失者;23、損毀涂改公告、重要文件或公物,或丟失公司重要資料(如發票等)者;24、部門主管無充分理由而不能按時按量完成目標12、工作,以致影響公司正常營運者;25、未經許可帶領外人進入公司參觀,或擅自在公司內推銷物品或進行商業行為者;26、工作期間頂撞上司,或用粗言穢語侮辱同事或上司,或與同事爭吵者;27、在任何場所做出對公司的產品、形象、聲譽不利的言行,或造謠中傷,無事生非,破壞公司及其他人員名譽者;28、員工當班期間飲酒或酒后上班者;29、店管理者故意使用過期食品原料或不按照操作標準操作;30、管理人員管理不當,造成營運秩序混亂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31、管理人員未遵照顧客投訴的標準處理流程處理,造成投訴升級者32、由于本人工作失誤,給公司財產造成損失,以記過處理并按原價賠償;33、其它類似上述行為的事例。以下情13、形之一者,公司可立即辭退該員;1、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導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或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2、在工作期間與顧客爭吵、與同事及顧客斗毆,無論任何理由者;3、在工作期間無論任何理由怠工、罷工者;4、在職期間受刑事處罰者;5、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文件者;6、偽造申請表或提供不真實求職資料、隱瞞其它事實真相、弄虛作假者;7、借工作之便與客戶或客商私下做交易,行賄受賄者;8、員工所犯錯誤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者;9、以任何手段侵占公司財務(偽造或虛添報銷單、收據等);10、隱瞞慢性病或傳染病,危害其他員工或顧客的健康;11、泄露公司信息、資料,工資等違反第八章保密制14、度者;12、辭職未準不來上班或不辭而別者,除解除勞動關系外,還要暫停發本人當月工資,直至回公司補辦離職手續;13、制造謠言、傳播謠言,證據屬實者;14、未按財務規章制度進行現金管理者;15、不服從直屬上級管理,故意干涉、影響其他人員正常工作者;16、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公司要求者;17、一個月內曠工 3 天或連續曠工 2 天者,合同期限內累計曠工 4 天者;18、所有管理人員未經入單且無任何記錄,擅自取店內食品,給其他人食用者;19、偷竊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偷帶偷吃),或隱匿顧客財物,經查屬實者;20、嚴重違反國家和政策法令;21、店管理者弄虛作假、營私舞弊;22、未經許可,私自動用店內物品15、用于個人用途者;23、店管理者濫用職權,經核實屬實者;24、對上級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按時、按量完成或無故拖延,影響公司正常運營秩序者;25、累計受到二次書面警告處分者;26、其它類似上述行為的事例。獎懲的申請、操作及記錄1、營運系統所有員工書面嘉獎及記功由店經理上報營運經理核準人事部備案后,店內張貼并通知本人;經濟獎勵由人事部確認后下月薪資體現;2、營運系統分店所有員工警告懲處,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后,店經理簽字,餐廳人資經理店內保存,記入員工檔案。餐廳經理及相關管理人員的警告懲處,由營運經理開具獎懲單,本人簽字確認,并報備人事部;3、 營運系統各分店分管人事的管理組應將分店服務組員工每次所受獎勵或懲處獎罰記錄單存檔備案,作為員工工作評估、績效考評的依據;4、營運系統分店所有員工半年內兩次書面警告予以辭退;只有一次書面警告或三張內口頭警告,其期限超過半年即作廢,不累計到全年;5、以上所提供的獎懲僅供參考,員工如有未列入項目中的過失行為,公司有權對其的表現和后果做出相應的處罰,所有的獎懲將作為員工績效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