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獎勵方式流程及懲處條件與條例制度3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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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621
2024-09-07
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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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獎勵方式、流程及懲處條件與條例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0目的:1.1圍繞企業宗旨“以人為本”和達至獎懲分明,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更 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全體員工自覺自律地投入工作,營造良好和諧 的工作環境,特制訂本制度。2.0范圍:6. 1全體員工7. 0參考文件:8. 0定義:4.1獎勵:當員工的表現在較大程度上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時,為肯定其工作 表現,獎勵對企業有貢獻的員工,激勵員工勤懇工作,爭取更好成績,而對員工 進行物質或精神的嘉獎。4.2懲處:當員工的表現達2、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耍求,公司給予其相應提示、批評 和指正,對不良表現達到一定程度時應給予懲戒。5.0職責:9. 1用人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獎懲進行提報。5.1. 2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員工獎懲進行監督與落實。60內容:6.1獎勵:5.2. 11達到獎勵的條件:員工的表現只有在較大程度上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木要求吋,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職 責,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10. 1. 2獎勵的方式:1.2. 1般可分為: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晉升、特別貢獻獎。獎勵標準:嘉獎:20元/人/次記小功:50/人/次記大功:100 jt/人/次嘉獎三次等于記小功3、一次,記小功三次等于記大功一次,記大功三次可按情 況辦理晉升。6. 1. 3獎勵的流程:1.5. 1由員工所在部門以內部聯絡單的形式填寫獎勵申請,由員工本人確認、 部門審核、人力資源部復核后,交總經理批準生效。132人力資源部在嘉獎生效當天發布獎勵通告,同時將獎勵事件錄入員工獎懲檔案電子檔中,以此作為績效考核、晉升及獎懲的依據。1. 3. 4人力資源部需將獎勵記錄提交一份至財務部,以作為薪資核算的依據。14獎勵申訴與督辦: 141員工受到獎勵后,如有對獎勵內容有異議吋,3個工作H內可書面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申訴進行合理處理;經處理后員工如仍有不服處理的內容時,3個工作日內可4、向總經理捉出申訴。對員工獎勵采取拖延、推諉或不理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及 時提出督辦建議,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執行過失懲處。1.5獎勵條例:1. 5.1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公告全公司:1. 5. 1. 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優質完成重大任務者; 品行端正、熱情服務、恪盡職守、嚴格自律,有具休事例者;1. 5. 1. 3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事例者;2. 1.4維護公司利益與形象、為公司爭得榮譽,有具體事例者;堅持邊學邊做,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在專業水平和技能得到較大提升者;1.5.2. 1.6節約資金、節儉費用、成本意識強,有具體事例者;1.7維護財務規章制度,抵制歪5、風邪氣,事跡突出者;1. 5. 1. 8遇突發事件靈活應付處理得當者;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者;1. 5.1. 10 一年屮至少1次為公司提供合理化提案并且在實際運用中取得效果者;1. 5. 1. 11有其他特別功績表現,足可表揚或以作榜樣者。1. 5. 2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給予記小功并公告全公司:1執行力佳,不僅出色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還超出本職工作事項預期、 足以成為本部門職員楷模者;6.1. 2. 2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1.5.2.3 1作質量、交期及服務水平高超,獲得客戶褒獎與表彰者;對公司業務、專業技術、管理制度、工業安全有較大發明、革新,能提岀具體方案經采納并且6、具有一定成效者;6. 1.5. 2. 5節省資源、消除浪費、成本管控具有顯著成效者;6. 1. 5. 2. 6遇有非常事故能靈機應付而將事故損失減至最低程度者;6. 1. 5. 2. 7及時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 或財產損失者;6. 1.5. 2. 8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隱患,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者。6. 1. 5. 2. 9 一年中至少2次為公司提供合理化提案并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顯著效果者;6. 1. 5. 2. 10培養及舉薦人才,熱心輔導與幫助新人,成效卓著足可表揚者;6. 1.5.2. 11 K他可以記小功的行為。6. 1. 5. 37、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公告全公司。6. 1. 5. 3. 1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6. 1.5. 3. 2對公司業務、專業技術、管理制度、工業安全有重大發明、革新,能提出具體方案經采納并且成效特別顯著、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6.1. 5. 3. 3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確有成效者;6. 1. 5. 3.4 一年屮至少3次(含)以上為公司提供合理化提案,并在實際應用取得非常 顯著效果,對公司有重大貢獻者;6. 1. 5. 3. 5其他在工作和管理上大膽改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者;61536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驕人,每年超過冃標業績8、要求一倍以上者;6. 1.5. 3. 7維護公司利益與安全,對危害公司事件處理得當,避免重大損失發生者;6. 1.5. 3. 8參加社會活動、見義勇為、舍己救人等方面表現卓越,為公司贏得榮譽者;5. 3. 9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以為其他從業人員之表率者。5. 4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薪資晉升:6. 1.5.4. 1試用期表現優秀者;6. 1.5. 4. 2職位晉升者;6. 1. 5. 4. 3 一年累計記大功三次者;其他因工作突出貢獻而薪資晉升者;6. 1. 5. 4. 5制度規定的其他薪資晉升者。6. 1. 5. 5特別貢獻獎:為公司建設與發展做出巨大貢獻者,經總經理批準,另行給予 “公司特別9、貢獻獎”(年度);獎勵內容由總經理依據貢獻程度給予確定, 并公開通報獎勵。6.2懲處:6. 2.1達到懲處的條件: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 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耍求,應給予相應提示、批評和指正;當員工的表現不 良且達到一定程度時,應給予相應的懲處,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感后,促 使職員達到并保持應有的T作水準和職業素養,及吋糾止不良習慣,從而保障 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6. 2. 2懲處的方式:1.5. 1 一般可分為:書面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開除。6. 2. 2. 2標準:書面警告:20元/人/次記小過:50元/人/次記大過:100元/人/次6. 2. 10、2. 3書面警告三次等于記小過一次,記小過三次等于記大過一次,記大過三次予 以開除。4對工作失職、經常失誤、不符合職位要求者有權進行職位調整。6. 2. 3懲處的流程:1書面警告:由人力資源部以公告的形式發布“警告書”,出具行政通告張貼警示;6232記過:由用人部門或人力資源部以內部聯絡單的形式填寫懲處申請,由 員工本人確認,經用人部門審核、人力資源部復核后,交總經理批準生效; 同時由人力資源部發布懲處通告。6233開除:對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工作屮出現重大失誤者,可在要求其完成 相關賠償后按員T離職管理規定中“開除” 一項進行處理。1.6. 4人力資源部將懲處事件錄入員工獎懲檔案電子檔中,11、以此作為績效考核、晉升及獎懲的依據。6. 2. 3. 5人力資源部需將內部聯絡單提交至財務部進行薪資核算的依據。6. 2. 4懲處申訴與彳1.7. 1員工受到懲處后,如有不服懲處內容吋,3個工作日內可書面向人力資源部提出中訴,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中訴進行合理處理;經處理后員工如仍有不 服處理的內容時,3個工作日內可向總經理提岀中訴。6. 2. 4. 2對員工懲處采取拖延、推諉或不理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提出督辦建議,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執行過失懲處。5懲處條例:5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輕微違紀行為,初犯予以口頭警告,不聽從或再犯,記書面警告一次,并記錄違規事項,責令整改。接聽電話12、不使用規范用語,影響公司形象者;工作時間不佩戴工牌(特殊工種或崗位經批準同意備案后可不戴工牌)、不按規范著裝,工作場所穿拖鞋,影響公司形象者及生產安全者;上班時間串崗聊天、用餐、偷懶、打瞌唾、玩手機、聽音樂、看與工作無 關的報紙雜志、登錄與工作無關的網站者;在禁煙區吸煙,情節輕微者;51.5不注重工作場所紀律、工作區域嬉笑打鬧、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情節 輕微者;亂丟垃圾、破壞公司環境衛生或公共設施,情節輕微者;6.2.2. 7未按參加公司規定的會議培訓、公共活動或不遵守紀律規定,情節輕微者;浪費公司資源(如:水電、辦公用品、生產物料)情節輕微者;519無需運送貨物的情況下,私口乘坐電梯者;113、0晚上下班后未關閉所轄區域的門窗、電器設備(電腦、復印機、空調等) 電源,情節輕微者;外出不按規定辦理外出登記者,不按規定打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不按就餐規定,亂倒飯菜者;6.1. 13有違反公司制度的其他輕微違紀行為者(含遲到、早退)。1.5.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小過一次,屬管理人員失職的,還應承擔相應管理失 職責任。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文件和工作任務者;5. 2. 2工作推動不力,無故不完成或抵制上級安排的工作或任務,情節輕微者;5.2. 3違反工作場所紀律規定,態度惡劣,經教導仍不聽從者;6.2. 4晚上下班后未關閉所轄區域的門窗,所用電器設備(電腦、復印機、空調 等)14、指定電源未切斷,經提醒重犯者;6. 2. 5. 2. 5未經允許,擅口操作機器設備或消防器材開關,未造成損失者;1.6. 2. 5. 2. 6故意破壞公共環境衛生,且拒不聽從管理勸導批評者;6. 2. 5. 2. 7所轄區域環境衛生很臟亂,對工作或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6. 2. 5. 2. 8浪費公物或制作不良品,對公司造成輕微損失者;6. 2. 5. 2. 9所轄部門或車間內發生重大的不良影響事件,如物品丟失等;擅離職守,情節輕微者;6. 2. 5. 2. 12擅自調換宿舍者;6. 2. 5. 2. 13破壞勞保用品、虛作假騙領勞動防護用品、不按規定佩戴勞保用品未造成 安全事故者;6. 2.15、 5. 2. 14其他違反規定情節較嚴重并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輕微損失者,應予以小 過處理。6. 2. 5. 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記大過處理,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屬管理人員失 職的,管理人員還應承擔相應管理失職責任。6. 2. 5. 3. 1不聽上級合理指揮,無理頂撞上級,對上級合理的工作指示隨意拖延,未 能如期完成,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情節嚴重者;6.2.5.3.2 1作經常落后,經常違反操作規程,不按規定作業者;6. 2. 5. 3. 3擅離職守或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損失,情節嚴重者;6. 2. 5. 3. 4未按公司規定的權限及流程審批相關文件資料或單據,又未直接通知相關 權力人,造16、成不良影響者;6. 2. 5. 3. 5公司所有管理人員在簽名時把關不嚴,造成損失者;6. 2. 5. 3. 6代人打卡或請人代為打卡者;6. 2. 5. 3. 7違反公司信息管控和保密規定,散播不利于公司的小道消息,情節較重者;6. 2. 5. 3. 8辦公區或工作現場內劇烈爭吵,擾亂工作秩序者;6. 2. 5. 3. 9違反工作紀律與生產動作規定,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者;6. 2. 5. 3. 10撕毀通知、公告,破壞公物者;拒絕與其他員工合作,破壞團隊氛圍者;6. 2. 5. 3. 12不按公司安全規定及要求操作機器設備或使用勞動保護用品,造成安全事 故情節輕微者;625313工作不負17、責任造成設備、工具損壞或浪費原材料、能源情節嚴重者;6. 2. 5. 3. 14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經濟損失者;6. 2. 5. 3. 15私自復印或使用移動儲存設備將公司管制文件帶出廠,有泄露公司機密嫌 疑者;6. 2. 5. 3. 16虛報湼旅、加班及其他報銷費用,為個人謀取非分利益者;6. 2. 5. 3. 17在公司辦公場所和宿舍內聚眾賭博者;6. 2. 5. 3. 18故意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經批評教育仍不改進者;6. 2. 5. 3. 19因個人疏忽遺失公司重要文件或物品者;6. 2. 5. 3. 20在禁煙區吸煙或使用明火造成嚴重后果者;6. 2. 5. 3.18、 21濫用公司資源用于私人用途者;按“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無正當理由或未經有效審批的曠工3天(不含) 以內者;6. 2. 5. 3. 23對下屬止常中訴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者;6. 2. 5. 3. 24破壞勞保用品、虛作假騙領勞動防護用品、不按規定佩戴勞保用品已造成 安全事故者;6. 2. 5. 3. 25其它違反公司相關規定較重者。6. 2. 5. 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屬于嚴重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將立即開除,并視情節移 交司法機關處理。6. 2. 5. 4. 1嚴重違反公司安全規定操作機器設備或使用勞動保護用品,造成安全事故 情節嚴重者;6. 2. 5. 4. 2對同事惡意辱罵或誣陷、制19、造偽證、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制 造事端者;6. 2. 5. 4.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以至影響工作秩序或 社會秩序者;6. 2. 5. 4. 4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且情節嚴重者;6. 2. 5. 4. 5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公司者;6.2.5.4.6 1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和能源而造成 經濟損失嚴重者;6. 2. 5. 4. 7故意損壞公司文件、辦公設施、車間設施或公物者;6. 2. 5. 4. 8泄露公司內部的機密文件、資料、數據,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6. 2. 5. 4. 9偷盜、侵占同事或20、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6. 2. 5. 4.10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鑒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在業務來往中索賄、受賄、私自截留業務單位返利、折扣及挪用貨款者;違反政策法令及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截留上繳利潤、侵占客戶財物、損 公肥私者;6. 2. 5. 4. 14濫用職權,偽造出差單據、票據及其他工作記錄,恣意揮霍公司財產謀取 私利者;6. 2. 5. 4. 15未經許可兼任其他公司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謀取私利者;6. 2. 5. 4. 16訂立勞動合同時使用虛假證件,蒙騙公司者;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五天(含)以上者;6. 2. 5. 4. 18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條款被發現或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判刑或勞動教養者;6. 2. 5. 4. 19犯有其他嚴重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的。1.7. 0質量記錄附件1內部聯絡單附件2公告8.0附則:1.8. 1本制度自2013年4月1日起執行,今后若國家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8. 2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工作實際情況的特殊性,較靈活地執行本制度,必耍時可通 過書面方式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制定適合本部門使用的制度實話細則或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