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式員工經營目標激勵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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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69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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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正式員工經營目標激勵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目標激勵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一、 目的:1.1 為有效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經營激勵約束機制;1.2 明確以量化經營目標導向、業績導向的責任制度,建立全員參與、層級負責的員工業績評價體系;1.3 構建員工與公司利益趨同,合理規劃員工的任用、調動、獎懲、培訓及職業發展等人力資源政策提供依據,特制定本制度。二、 范圍: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及在職的正式間接員工,(不含崗位等級為1級的作業員工)。三、 定義:無四、 評價機構:4.1 由公司董事長、2、總經理、總經辦組成業績評價委員會,負責目標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釋、實施和培訓;4.2 總經辦是業績評價委員會的日常辦公機構,各類文書往來均通過總經辦進行;4.3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業績評價委員會下級成員,負責、主導本部門員工業績評價工作;4.4 管理部應全面承擔業績評價的日常工作,財務部負責核算、發放業績獎金。五、 評價原則:5.1 以公正、公平、公開及真實業績結果為評價原則;5.2 實行公司經營業績與部門業績結果相結合;5.3 實行部門業績結果與個人業績結果相結合; 5.4 所有管控指標采用月度測量、季度考核的方式。 六、 評價時機及相關規定:具體實施條款,依據公司發行的細則執行。第二章3、.經營目標管理一、 公司經營目標:1.1 每年度或財年董事長及總經辦制定下一年度經營管理目標,董事長對經營管理目標負責;1.2 公司一級目標原則需含定量、定性目標,主指財務維度、客戶維度、內部運營維度、學習與發展維度;每年度須依據公司的整體戰略,規劃經營管理指標。二、 經營指標設定(一級目標):2.1 每年的11月份總經辦須制定下一年度的經營目標,呈董事長簽核并於年度大會正式發布;2.2 依據平衡計分卡(BSC)管控的四項維度及公司實況,擬訂公司年度經營目標;2.3 經營目標具體含銷售額,人均產值、人力成本、銷管費用等指標;每年度具體的經營目標詳見;2.4 特殊情況下公司可對年度目標值進行適當4、調整,以正式發文為準。三、 經營指標評價:3.1 每年末由財務進行核算企業經營定量目標,并提報總經辦;3.2 總經辦依據經營實際數據,匯總并提報初步分析報告;3.3 經營成果分析報告呈董事長簽核,并召集高管層進行分析與檢討,達成下一年度經營共識。第三章.目標與業績管理一、 部門指標管理 (二級目標):1.1 總經辦將年度目標分解到各部門,并同各部門負責人共同制定部門年度管理目標;1.2 部門目標原則上須在每年的12月前完成,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目標負責,各部門負責人與公司簽核;1.3 部門目標須承接公司經營目標,各部門設定目標時須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要求、歷史數據和現實條件及經營目標,制定各部門下年5、度的考核指標值;1.4 部門目標設定時應具體,結果可評估;具體量化如:時間、日期、金額、數量等,綜合目標可用階段或期限表示,必須促進工作的改善;1.5 部門具體目標須以本部門的主營業務為關鍵指標,對部門負責人進行考評;具體指標如:部門人力、人力成本、管理費用、部門關鍵指標等;公司經營目標至少占本部門考評權重20%,部門目標權重占80%;1.6 部門目標值一經確定后,原則上不做變更;特殊情況可向公司申請,以正式書面聯絡單送總經辦審查,呈董事長核準方可變更目標值(原則以季度為時限單位);1.7 部門負責人依據部門目標制作行動計劃并執行,及時掌控計劃實施進度并協調相關資源;1.8 每季度結束5個工作6、日內,各部門須提報本部門季度業績考核成果,呈送總經辦審查;并與評價委員會溝通,經營例會時匯報改善方案;1.9 部門目標與部門負責人績效工資基數掛鉤考核,每月度測量、季度考評、季度發放績效工資。二、 崗位指標管理 (三級目標):2.1 崗位目標分解須承接部門目標,三級目標要以完成二級目標為基準,不得與上級目標相違背;2.2 崗位目標值不應低于上級目標,目標應與本部門或本崗位職責相稱,避免出現目標斷層,造成上級目標無人執行的情況;2.3 崗位目標原則上須在每年的12月底前完成,崗位責任者對本崗位目標負責,各崗位責任者與部門負責人簽訂;2.4 崗位目標設定須量化與具體,應依據上述部門指標管理條款的17、.4條執行;原則上,上下級需進行有效溝通,協力制定各崗位目標;2.5 各崗位責任者依據崗位目標制作實施計劃并執行;崗位考核目標權重劃分,部門目標權重占20%,崗位目標權重占80%;2.6 崗位目標值一經確定后,原則上不做變更;由于客觀原因而使目標執行發生困難、難以解決時,崗位責任者以正式書面聯絡單申請,部門負責人確認,總經辦核準方可修改目標值(原則以季度為時限單位),并送管理部備檔;2.7 崗位目標與崗位責任者績效工資基數掛鉤考核,月度數據測量,季度由本部門負責人對各崗位責任者進行考核。三、 業績評價與管控:3.1 公司經營例會財務發布公司經營目標達成狀況,并提報分析數據及需改善項;3.2 業8、績評價委員會須分解改善項于責任部門,責任部門提報改善對策并按對策執行;3.3 部門負責人在公司經營例會時,匯報本部門目標業績情況,分析問題項并提報改善對策;3.4 業績評價委員會給予各部門最終季度業績評定,并針對部門改善方案提出意見與建議,若部門改善方案有多項調整時,須例會后重新修正、提報改善方案于總經辦;3.5 崗位目標數據測量須每月5號前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呈送管理部稽查,確認數據無誤后存檔;3.6 若稽查過程中出現數據不符合或錯誤項,由部門負責人作出解釋,經總經辦確認后存檔;數據出現重大失誤或弄虛作假者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處罰;3.7 部門負責人或崗位責任者認為業績評價有不符合項或異議者,可9、填寫進行申述,具體申述作業參照規定實施;3.8 當某項目標因外部特殊原因影響而無法完成時,目標執行人應說明情況,申請該項目免于評估,經董事長批準后實行;3.9 目標業績評價結果經核準后,呈財務進行核算績效工資或獎金,經董事長或指定人核準后,由財務統一發放績效工資;原則上績效工資占個體總工資的30%,個體的各績效工資具體額度參照;3.10 績效工資計算方式:3.10.1 部門負責人績效工資計算:實得績效工資=(一級目標業績得分x20%+二級目標績效得分x80%)/100 x崗位績效工資 (部門負責人)3.10.2 崗位責任者績效工資計算:實得績效工資=(二級目標業績得x20%+三級目標績效得分x10、80%)/100 x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責任者)3.10.3 季度的考核期內第1、2個月發放全額績效工資,第3個月時統一核算、發放季度績效工資。3.11 年度績效獎金(年終獎):3.11.1 部門年度績效獎金=年度績效金總額部門分配總系數x各部門分配系數【備注】:部門分配標準系數,參照公司發布的附件.3.11.2 崗位年度績效獎金=部門年度績效獎金崗位分配總數值x崗位分配系數(部門)3.11.3 崗位分配系數=崗位系數部門崗位總系數x工齡系數工齡總系數x個人年度績效得分部門年度績效總得分x1003.11.4 崗位系數、工齡系數標準,依照規定細則實施。【備注】:年度績效獎金依據企業經營凈利潤分配11、所得,具體核算方式依據下述分配標準條款7.2進行。第四章.核心層人員管理一、 為了植入“利他共贏”價值觀,凝聚團隊共同發展;為員工創造個人發展機會,讓員工分享公司發展成果;二、 參與原則,由員工根據本人意愿自由選擇、自愿參加的原則;三、 員工以交納業績目標收益金的方式參與,并按企業年度經營凈利潤收益進行分配;個人交納收益金比率原則為個人工資總額的10%-20%,每月財務直接個人工資中提取;四、 自愿與公司簽訂協議者,自然納為公司“核心層員工”,下述簡稱“員工”;即可享受公司年度業績目標收益分配,協議期間員工個人交納的收益金公司不計息;協議書具體條款詳見。五、 參與條件:5.1 公司就職時間三個12、月以上正式員工;5.2 公司內擔當關鍵崗位的技術級、管理級員工;5.3 承諾簽訂協議后在公司就職兩年及以上員工。六、 退出條件:6.1 員工因個人原因,自愿退出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正式申請,經批準辦理退出手續并一次性支付個人交納的收益金;已退出者須時限期滿一年后可再申請,經批準納入核心層;6.2 因員工個人工作過程中產生重大損失被公司離職者,離職當天結算個人交納收益金;產生損失按公司相關規定、條款處置;6.3 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開公司,皆屬自愿放棄企業年度業績目標收益分配權力。七、 分配標準:7.1 每年末財務開始核算本年度的經營凈利潤,次年1月底前對員工公布公司業績;7.2 經營業績(凈利13、潤)分配標準:屬 性企業風險保留金比率企業投資金比率股東投資回報率核心層員工年度業績分配率間接員工年終獎分配率作業員工年終獎分配率分配占比10%40%20%15%10%5%7.3 以員工個人交納業績收益金額度占比,及員工年度績效得分核算個人年度業績收益獎金,次年1月底統一發放;核心層員工除享有年度業績分配權,同時也享有間接員工年終獎分配權;7.4 員工在經營業績收益獎金統一發放前退出者(含自愿退出、被離職),不享有業績收益獎金分配權。八、 核算方式(核心層員工年度收益獎金):個人績效系數=個人年度績效得分所有員工年度績效總分(核心層)個人收益系數=個人交納收益金額度所有員工交納收益金平均值x個人績效系數個人業績收益獎金=收益獎金總額交納收益金總系數x個人收益系數第五章.生效管理本制度經批準后生效,公司之前發行相關文件與本制度不相符之處,一律以本制度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