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員聘用職務變更及離職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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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71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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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人員聘用、職務變更及離職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1條 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資源,確保各部門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第2條 本制度包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變更、解聘、檔案管理等。第3條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貫徹和實施,公司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執行。第二章 招 聘第4條 各用人部門主管負責提出用人需求,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需求表并辦理招聘手續,總經理負責審批。第5條 各用人部門需招聘人員時,應根據公司的能力需求表提前一周填寫招聘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2、批,由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具體招聘事宜安排,人力資源部和相關用人部門組織實施。第6條 人力資源部審查應聘人員資格,確定面試的時間和方式。第7條 面試前應聘人員如實填寫應聘人員信息登記情況表。第8條 公司總經理、用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面試、筆試、實際操作等工作,由人力資源部及時填寫面試意見表和應聘人員考核表。第9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面試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第10條 通知錄用人員報到,辦理錄用手續。第11條 辦事處和工廠需招聘人員,辦事處和工廠須將能力需求表以E-mail或傳真的形式報公司人力資源,由公司統一組織實施第12條 人力資源部及時將批準結果反饋至辦事處及工廠,辦3、事處及工廠接到反饋意見后應將應聘人員信息登記情況表、應聘人員考核表、面試意見表、擔保書、體檢表、個人簡歷、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等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第13條 辦事處及工廠招聘的編外人員(工資不納入公司財務者)上述資料可不交公司,由辦事處及工廠自己備案,保存相應的擔保文書。第14條 招聘方式可以采用人才市場、人才網、報紙媒體和保證人推薦等形式進行。第三章 入職試用第15條 凡經面試、考核、體檢符合條件錄用為本公司的員工,入職時需提供或填寫以下材料,以備存檔使用:1. 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 2. 應聘人員考核表 3. 面試意見表 4. 員工登記表5. 身份證及復印件6. 文憑、職稱證及相關證明74、. 計劃生育證明8. 體檢表9. 擔保書10. 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上述材料須查驗原件存留復印文件。第16條 將確認后的履歷交到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第17條 員工正式報到后,簽定試用合同書。第18條 被錄用員工經上崗前培訓合格后,原則上進行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若發現不合格者,可隨時辭退該員工或延長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公司將不給予任何補償。第四章 轉正、職務變更第19條 員工試用期滿時由本人填寫轉正申請表,并隨同轉正意見表交部門主管,經部門主管對員工試用期工作做全面鑒定后將以上兩份表交到人力資源部。第20條 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第21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轉正意5、見并簽定正式聘用合同。第22條 員工變更職務時人力資源部根據相關文件,辦理相關手續。第五章 離 職第23條 試用期間公司可以隨時提出與員工解除合同,并發解聘通知書至員工,員工也可以隨時提出離職。第24條 正式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天提出書面報告,經部門主管同意后交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后將辭職報告交公司總經理審批。第25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審批結果,通知辭工員工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填寫離職意見表。第26條 公司辭退員工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本人,并支付相關的離職費用。1. 工齡1年以上者,按在職年數每一年一個月平均工資,但最多只支付12個月工資,月平均工資以辭退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資為準。2. 工齡未滿一年者,按在職月數比例核發(在職月數12月基本工資)。第27條 員工有下列因素之一,公司可不經預先告知本人,不支付離職費,立即解聘:1.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侵害公司利益者; 2. 有違紀情況嚴重或違紀數次屢教不改者;3. 無故擅自曠工三日以上者;4. 未通過公司績效考核者。第28條 手續移交完畢后,離職員工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到財務部門結清帳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