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審批及上限標準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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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75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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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審批及上限標準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費用管理,在保證員工出差有個良好工作條件的前提下,節約開支,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出差類型分為以下四類:(一)與公司生產經營相關的商務活動;(二)公司批準參加的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各類會議、培訓等;(三)其他經過公司批準的公務活動;(四)因公出國的費用,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員工出差一天以上并且住宿外地的,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寫明出差事由、主要地點、路線、時間和往返的交通工具,經本部門負2、責人、財務部負責人、主管領導簽批后,作為借款和報銷依據。2天以上出差須經總經理簽批申請單。外出參加培訓需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并持經審核的外出培訓審批單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需要派單位公車出差的,還需提前一天填寫派車單,領導簽批后交由綜合部。第四條 員工預借的差旅費,必須及時報銷,出差返回后15個工作日內報銷,不得拖欠,逾期不報的從下月工資中扣回,原借款未報銷的,不得再次借款。第五條 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可報銷的上限標準: 職務乘坐交通工具高管人員飛機、火車軟臥、高鐵一等座及以上、輪船一等艙中層及其他人員火車硬臥 高鐵二等座及以下、輪船二等艙及以下注:(一)其他人員從出發,特殊情況如攜帶貴3、金屬、打折機票接近當日火車票票價的,需乘坐飛機的應在出差報告中說明原因,并經主管領導簽批。從xx出發機票一律由綜合辦統一購買,并由綜合辦經辦人簽字后方可作為報銷憑據。(二)員工出差期間,乘坐火車硬座的,按實際乘坐火車硬座票價的30%計發補助費。第六條 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不超過標準總額據實報銷,住宿補助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發,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辦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發。第七條 員工出差的住宿費報銷標準:1、高管人員住宿標準為一般地區200元/天,特殊地區300元/天。其他員工去往同一目的地的員工應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按下列標準報銷:2、員工出差不可一同住宿的每日按下列標準4、報銷到達目的地 住宿費報銷標準地區類型標準 一般地區150元/天特殊地區200元/天憑票報銷,低于標準,按票面金額據實報銷;高于標準,按標準報銷,超出部分均不予以報銷。到xx市出差辦事,一天辦不完明天繼續的,xx市有住房的可回家居住,若住在異地員工,可以安排住宿或送回公司宿舍居住。注:(一)以上住宿費報銷均以合法票據為報銷依據。(二)特殊地區是指xx。(三)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憑住宿發票天數計發,住親友家或無住宿發票的按每天60元計發。(四)員工出差期間,夜間乘坐火車硬座、長途汽車非臥鋪、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的,住宿費按每夜50元計發住宿補貼。(五)兩個以上(含兩個)員工一同出差的,返回后5、必須一起報銷差旅費,不得分開報銷。第八條 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天30元標準計發,憑票報銷超支自負。到xx市出差辦事,有公車隨行的沒有30元。如特殊情況須據實報銷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不再實行包干辦法;如財務人員攜帶貴金屬的員工,可按次憑票報銷交通費,并扣除當日交通補助;自帶交通工具的員工,不再報銷交通費。第九條 員工出差的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分地區一般地區特殊地區市、縣一般員工40元/天50元/天30元/天中層員工60元/天80元/天40元/天高管人員80元/天100元/天60元/天注:(一)員工出差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按每天所在地區計發伙食補助費。到xx市出差辦事,半天以上按36、0元標準計發。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回時間為準,12:00以后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后到達)以一天計。(二)員工出差發生業務接待費必須經請示批準,并按實際發生金額扣除當天伙食補助費后給予報銷。(三)員工出差發生的業務接待費必須和差旅費一起報銷,不得單獨報銷。(四)出差地提供食宿的,不計發補助;未安排食宿的,按標準計發伙食補助,符合第十條規定的按規定進行報銷。第十條 員工外出參加會議、培訓,期間的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規定報銷。會議期間不安排伙食住宿的,按下列包干辦法執行。第十一條 員工外地出差或者培訓,時間超7、過3天,實行以下補助標準包干。憑下述之一發票報銷。1、住宿費包干標準:內容 標準 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標準為憑票報銷,單人150元(雙人同性80元),按票面金額據實報銷;高于標準報銷,超出部分均不予以報銷。2、伙食補助標準:人均每30元。3、市內交通費補助標準:人均每日20元。第十二條 新錄用的員工,可報銷由原單位或原學校到公司的路費、行李托運費,路費按火車硬臥憑據報銷。第十三條 享受探親假員工(異地員工)在探親期間的往返路費報銷規定:1、員工每年一次探親的可據實報銷往返路費。2、員工探親路費按火車硬座車票憑據報銷,中層以上或年滿45周歲的,可按火車硬臥車票憑據報銷。3、探親期間發生的路8、費無法提供火車硬座或硬臥票據的,應出具相應車次票價證明作為報銷依據。4、探親假類型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方可報銷。第十四條 員工出差期間辦理私事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第十五條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為辦理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業務出差,按高管人員標準報銷。第十六條 員工出差期間必經路線的車票遺失,必須作出情況說明并有證明人證明,經部門領導簽字,報主管副總審批后,按原車票金額的90%報銷。第十七條 員工因公出國,按國家有關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第十八條 差旅費報銷必須憑派車單和出差報告及相關發票票據等,經由財務部按照報銷標準審核其真實性和合規性后予以報銷。第十九條 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