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審計職責及程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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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77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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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內部審計職責及程序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總則1.11.21.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加強公司內部審計監督,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指定本制度。內部審計是企業實施內部經濟監督,依法檢查會計賬目及相關資產及企業經營狀況,監督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動。公司及成員單位依法實行內部審計制度,以加強內部管理和監督,遵守國家財經法規,維護股東合法權益;以促進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項目公司及參股公司依照本規定接受審計2、監督。2審計結構和審計人員2.12.22.3公司設內部審計人員(條件成熟設立審計部)。受公司財務總監領導,公司內部審計依法對本公司及所屬公司的經濟活動實行審計監督,并向財務總監報告工作,內部審計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其他部門和個人的干涉。審計人員應當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審計人員與辦理的審計事項或與被審計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審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打擊和報復。審計人員應到具備與其所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技術知識和業務能力,應當遵循職業道德規范,并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執行內部審計工作。3審計的職責和權限3.13.23.2.83、內部審計的主要職責:按照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公司內部審計制度,指定內部審計規程和方法。對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的財務計劃、財務預算及其執行情況、財務收支及其他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經營業績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建設項目概預算和決算情況,經濟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配合公司聘請的外部審計機構,完成相關審計工作;對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完成離任責任審計;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他專項審計;對審計事項出具內部審計報告,并向財務總監及監事會、董事局報告;審計的主4、要權限:根據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要求有關單位按時報送經營、財務收支計劃、預決算執行情況、會計報表、賬簿、憑證、主要經濟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業務資料;參加本單位的重大事項決策會議,并召集與審計有關的會議;審計部門有權檢查有關經營和財務活動的業務資料、文件和現場勘察;有權對有關文件、材料、實物等進行復印、復制和現場拍照等,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設置障礙就審計事項的有關問題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盤點被審計單位的全部實物資產和有價證券;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以及可能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與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有權立即采取封存5、賬簿、資產等臨時性措施,或申請其他部門采取保全措施后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對被審計單位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和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規行為的建議;責令被審計單位限期調整賬務,追繳被審計單位和個人違法違規所得和被侵占的公司財產;要求被審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在審計工作底稿上簽署意見,并就有關審計事項寫出書面材料;建議有關部門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追究責任;對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嚴格遵守財經法規、經濟效益顯著、集體貢獻突出的,可以向單位負責人提出予以表揚和獎勵的建議;4審計程序4.14.2常規內部審計程序審計部門根據公司年度審計部署和單位的具體情況,擬訂審計計劃,經領導批準后實6、施;實施審計前,應當先通知被審計單位,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下發審計通知單,電話通知后直接進點;內部審計人員進點審計時,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業務檔案、合同、會議記錄以及與財務收支活動有關的業務資料和資產,被審計單位必須如實提供,不得拒絕;內部審計人員審計時,可以根據需要就審計事項的有關問題,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和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和協助,如實向審計人員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審計部門組織實施后,應當出具審計報告,在出具審計報告前,審計部門應該就有關審計事項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被審計單位如對有關問題有異議,應在規定期限提出書面辯解意見。審計部門做出審計意見書,或7、審計結論和決定,經公司領導批準后,下達給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部門對重要的審計項目,應做好后續審計,在審計決定下達執行一段時期后,檢查審計意見和決定的執行情況;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積極利用計算機進行輔助審計,在計算機信息系統下進行審計,不應改變審計計劃確定的審計目標和范圍;內部審計人員應將審計程序的執行過程及收集和評價的證據,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離任審計審計程序各分、子公司主要負責人任期終結或提前離任的,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通知,審計部門據此當年工作計劃或進行臨時審計;被審計單位在接到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通知后,按規定要求準備好有關材料,包括:公司批準的任期經濟責任書;離職人的任職8、報告;任期內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的資料;任期內做出的重大經營管理決策;各種財產盤點資料等;審計結束后,審計部應提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對被審計人員的工作業績、經濟責任和審計通知中規定的其他內容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審計部門應就審計報告提請被審計人員核對審計事實,并簽署對審計報告的意見;被審計人員對審計事實有異議的,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書面的辯解意見;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是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據,審計部門做為審計檔案歸檔。5其他審計事項5.15.25.35.45.55.65.75.85.95.10除以上規定的審計事項外,內部審計部門有權對審計范圍內單位財務收支的特定事項,如徇私舞弊等進行專項審計。內部9、審計人員應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按照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審計報告的要求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編制應當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做到客觀、公正、完整、清晰、及時,具有建設性,并體現重要性的原則;審計報告應說明審計目的、范圍、提出結論和建議;審計部門在實施審計程序后,編制審計報告,并向被審計單位征求反饋意見,被審計部門對審計意見持有異議的,審計負責人及審計有關人員應進行研究、核實、必要時應修改審計報告。審計部門應將審計報告提交給財務總監,并要求被審計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落實糾正措施。審計部門應當及時的將審計報告歸入審計檔案,妥善保存。審計人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要求,起草內部審計制度,審計項目10、的審計標準,指定審計工作手冊,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內部審計人員;公司定期、不定期的組織審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組織進行總結、交流、溝通審計工作經驗;審計工作人員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犯罪的,依法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其行政處分或處罰;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玩忽職守,給公司和被審計單位造成損失的;泄露公司和被審計單位商業秘密的;對認真履行職責、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做出顯著工作成績的內部審計人員,給予精神或者物質獎勵;6審計檔案管理6.16.2審計檔案管理范圍:審計通知書和審計方案;審計報告及其附件;審計記錄、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反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業務活動的書面文件;公司領導對審計報告或審計事項的指示、批復或意見;審計處理決定及執行情況報告;申訴、申請復核報告和書面資料;復審和后續審計的書面資料;其他審計部門認為需要存檔的資料。審計檔案管理參考公司檔案管理、保密管理制度等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