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無形資產其他資產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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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78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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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內部無形資產、其他資產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總則第二章 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會計核算 第三章 無形資產管理的基本內容 第四章 無形資產管理的基本構架第五章單位內部的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與管理人員第六章 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能第七章 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主要任務 第八章附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無形資產、其他資產的管理,對企業資源進行計劃、組織、控制,使之發揮最佳效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專利法、商標法等有關經濟法規的健全完善和技術市場的日益活躍,無形資產的種類及形式更加多樣2、化,其業務在企業會計核算中也愈顯得重要。現行準則雖然涉及到相關問題,但缺乏系統規范,致使會計實務中的無形資產業務核算不夠準確,防止出現混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無形資產、其他資產管理制度一般應包括:無形資產、其他資產的會計核算,無形資產管理的基本內容,無形資產管理的基本構架,單位內部的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與管理人員,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能,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主要任務。第二章 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會計核算 第三條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或者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供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3、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企業自創的商譽,以及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其他項目,不能作為無形資產。 第四條 企業的無形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計量。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應按以下方法確定: (一)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無形資產的購進是指無形資產的有償轉讓,涉及出讓和受讓雙方。出讓方放棄無形資產獲得會計收益,受讓方付出經濟代價獲得無形資產。但是,就轉讓的無形資產者,有的具有帳面記錄,有的并未入帳;有的轉讓所有權,有的轉讓使用權;就結算方式看,有的一次性付款,有的分次付款。這些具體情況,都需要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受讓方支付的轉讓購4、買價,一般情況下應按全部支出作無形資產入帳,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但是,應注意兩種特殊情況:一是購買成本較小或根據合同規定按使用年限分次付款結算時,為了簡化該算手續,可直接通過“待攤費用”核算;二是企業購買無形資產使用權時,屬于一項不能任意處置的長期資產,一般應作為遞延資產而非無形資產核算。(二)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但是,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無形資產投資,也涉及到出資與受資雙方。出資方以放棄或部分放棄無形資產為代價取得業主權益,而受資方則在獲得使用該項資產時形成資本投5、入。在實際工作中,無形資產投資業務比較復雜,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即投資業務實現后,出資方應按議定價格借記“長期投資”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議定價格與帳面攤余價值如有差額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如果投資無形資產沒有帳面記錄(如商譽、商標權等),可先行申請取得,也可以直接按其議定價格借記“長期投資”科目,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出資方應按照投資協議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等科目。理論上講,無形資產長期投資業務應持續到受資企業經營終結辦理資產清算為止。屬于正常清算的,出資方收國資產并轉銷投資,借記“有關資產”科目,貸記“長期投資”科目;受資方清算分配6、剩余資產并轉銷資本,借記“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等科目,貸記“有關資產”科目;屬于破產清算的,則出資方將很少或不能獲得凈資產分配,應將投資額缺損部分作為一種資產損失,計入投資收益,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投資”科目。實際工作中,另有一種常見的雙方約定有一定投資時效的投資方式(如某些聯營投資),到期企業繼續經營,而投資業務終止并單獨清算。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約定該項無形資產的清算價格。由于該項資產的特殊性,議定清算價格一般低于投資成本,這樣投資終止清算時,出資方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長期投資”科目,借貸方差額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或“投資收益”等科目;而投資方應借記“實收資本7、”、”資本公積”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等科目。如果雙方沒有議定結算價格或清算價格為0的,雙方均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沖銷投資或資本記錄即可。 (三)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無形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四)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無形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8、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五)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1)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同類或類9、似無形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第五條 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與開發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租金、借款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企業自創的無形資產,理論上應按其實際成本入帳。但在實際工作中,確定其自創成本非常困難。譬如,有些設計項目花費較大,效果不一定好,也就不能形成無形資產;有些項目直接開支較小,間接投入較多。甚至有些無形資產(如商譽、馳名商標等)是由于長期規范嚴謹而又科學的高水平經營管理“培育”而10、成的,無需開支較多的專門經費,但不能說沒有自制成本。因此,企業即便實際上自創了某些無形資產并持續為本企業擁有時,不必硬性納入無形資產核算,而是只將與之相關的支出計入當期費用。只有在企業準備(或已經)將無形資產出讓或投資時,才需要通過法定程序評估其成本,并進行如前所述的相關核算。 已經計入各期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在該項無形資產獲得成功并依法申請取得權利時,不得再將原已計入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資本化。 第六條 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如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如下原則確定: (一)合同規定受益年限11、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無形資產是一項長期資產,凡在帳面上有記錄的,一律按照規定的有效期限進行直線攤銷,計入“管理費用”等科目。由于無形資產沒有殘值,也無需到期清理,所以攤銷時不必另設調整科目,而是直接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各項無形資產的原價,應專門注明備查,以便必要時能12、夠提供及時有效的數據資料。第七條 企業購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尚未開發或建造自用項目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并按本制度規定的期限分期攤銷。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品房時,應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開發成本;企業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項目時,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八條 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應將所得價款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無形資產的出售是指無形資產的有償轉讓,涉及出讓和受讓雙方。企業出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獲得收入,作為其他業務收入,即于實現銷售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同時,按其帳面攤余價值及相關稅13、費,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無形資產”、“應交稅金”和“銀行存款”等科目;如果該項無形資產沒有帳面記錄,可分兩種情況處理:一是通過法定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如馳名商標)并向有關部門申請獲準后,按其評估價格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補記入帳,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這里應注意,當前為了活躍無形資產市場,鼓勵其轉讓與投資,此類利益計入“資本公積”也是公允的。下同),然后按上述方法結轉于“其他業務支出”科目;二是不能取得評估價、無法確立為無形資產的(如非專利技術),只需在“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核算相關稅費就可以了。如果企業只出讓無形資產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這時無論該種無形14、資產是否具有或能否取得帳面價格,都只需如上述在“其他業務收入”科目中核算價款收入,在“其他業務支出”科目中核算出讓稅費即可。 企業出租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本制度有關收入確認原則確認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時,確認出租無形資產的相關費用。 第九條 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無形資產項目應當按照減去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十條 其他資產,是指除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如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15、改良支出等。應當由本期負擔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處理。 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大修理費用采用待攤方式的,應當將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攤銷;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應當在租賃期限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孰短的期限內平均攤銷;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等相關費用,減去股票發行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額,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不夠抵消的,或者無溢價的,若金額較小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若金額較大的,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不超過2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除購建固定資16、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 如果長期待攤的費用項目不能使以后會計期間受益的,應當將尚未攤銷的該項目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第三章 無形資產管理的基本內容第十一條無形資產管理管理按管理層次分為:無形資產宏觀管理與無形資產微觀管理。無形資產管理按無形資產形成的階段分類:開發設計階段管理、申請權益階段管理、權益維護管理、應用管理;無形資產管理按無形資產各要素分為廠商名稱管理、專利權管理、商標權管理、技術(經營)秘密管理 、域名管理;無形資產管理按無形資產發揮作用分類:無形資產的內部管理與無形資產外部管理;無17、形資產管理按區域劃分國內管理與國際管理; 第十二條 無論怎樣進行無形資產管理,在無形資產管理活動中應該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設置、職能。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設置、人員的配備也是無形資產管理的內容之一。 第四章 無形資產管理的基本構架第十三條實現無形資產管理應該由三個方面的內容組成:無形資產管理人員和機構,無形資產管理制度,無形資產管理工具。這三方面是缺一不可的。無形資產機構和專門的無形資產管理人員根據單位總的發展去制定和執行無形資產管理制度,對無形資產資源進行專門的管理,為了更有效的管理則要利用先進有效的管理工具無形資產信息系統。 第十四條無形資產管理是無形資產經營的基礎。只有嚴18、格的無形資產管理,才能保證無形資產經營的實現,才能有優良品質的無形資產。 第五章單位內部的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與管理人員第十五條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構應由企業的主要領導負責分管。一項無形資產的要素從其設計、產生、長育、繁衍、投資、轉讓、收益涉及到企業內部和外部諸多環節。僅以企業內部為例,一項無形資產的產生要涉及到計劃、技術、質量、財務、審計、銷售等部門。那一個部門都與無形資產有關,但因其各自的工作性質和職能又不能完全對其進行全面管理。另外,雖然同是知識形態的無形資產,其內部的每一獨立要素,如專利權、商標權、技術秘密等因其各自的特征,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功能、作用及管理要求又各不相同。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19、建立是必要的,具體采取何種模式、規模可由企業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確定,并不斷地探索、 總結經驗,逐步完善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第十六條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設置的管理部門尚不能完整地對無形資產的某一要素進行管理,更不能對全部無形資產資源進行系統管理,使其發揮綜合作用。因此,根據這種現實,現代企業中有必要建立專門的無形資產綜合管理機構,對無形資產這種資源進行全面、綜合、系統地管理,使之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效益。第十七條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應該由精通技術、法律、財務、經營各方面的人員組成。無形資產管理機構人員應該具備的如下素質: 具備系統的法律知識 無形資產管理人員應能夠積極貫徹執行宣傳國家的20、各項法律法規,并具備比較系統的法律方面的知識,特別是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 具備綜合理論知識 無形資產管理人員應具有廣博的現代經營管理理論知識和相關的社會學、技術科學基礎知識,并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 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 無形資產管理涉及到企業的各個環節,管理人員要組織協調企業各有關職能部門,共同搞好無形資產的管理。 具備敏捷的洞察、分析能力 無形資產管理人員要能夠及時、準確發現企業在無形資產方面的問題,并了解問題癥結所在,透過現象看本質,在錯綜復雜的現象中抓住關鍵。 具備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 無形資產管理人員要了解并掌握有關事物的發展趨勢和內在規律。思考問題嚴謹周密,善于研究,在處理21、無形資產管理的問題時,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要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作出結論。 具有開拓能力 無形資產管理人員在管理中要思路開闊,要富有開拓精神,使企業的無形資產最大限度地擴張、繁衍、增值,以有限的資源取得無限的效益。第六章 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能第十八條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能包括:對企業所有無形資產的開發、引進,投資進行總的控制;就無形資產在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中的實施應用的客觀要求協調企業內部其他各有關的職能部門的關系;協調與企業外部國家有關專業管理機關的關系;協調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系;維護企業無形資產資源安全完整;考核無形資產的投入產出狀況和經濟效益情況。 第七章 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22、構的主要任務第十九條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主要任務: 貫徹國家法規,制定企業無形資產規章制度 企業的無形管理機構要負責貫徹國家有關無形資產方面的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技術合同法等。 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構還應以國家法律為基本原則和指導思想,結合企業的具體實際情況至制定各種規章制度。使企業在無形資產管理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步入正常軌道,促進無形資產資源在企業的正常長育發展。企業無形資產規章制度的制定既應包括無形資產綜合的企業管理制度,又應包括無形資產具體各個要素的管理制度,23、還應包括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聯的無形資產各發展環節的管理制度。 企業無形資產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由無形資產管理機構提出綱要,企業各職能部門就與本部門相關的部分提出具體要求,最后由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綜合各職能部門的意見提出系統、全面的無形資產管理制度。 制定無形資產發展戰略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要結合本單位的總體發展戰略,制定的無形資產發展戰略。包括無形資產的引進開發戰略,無形資產的投資戰略,無形資產的市場戰略,無形資產的繁衍增值戰略,無形資產的跨國經營戰略等。 編制無形資產工作計劃 無形資產發展戰略是單位在無形資產方面的總體思路和大原則,而要實施這個戰略還要靠扎實細致的工作來實現。因此,無形資產管理機構24、還要在無形資產發展戰略的基礎上,與企業的其他職能部門編制無形資產的工作計劃。 無形資產工作計劃體系一般由以下計劃構成: 無形資產的開發、引進計劃 無形資產實施應用計劃 無形資產國際經營計劃 無形資產評估計劃 無形資產轉讓、許可使用計劃 辦理各種無形資產的法律事宜 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構應負責辦理無形資產相關法律事宜,具體事項有: 無形資產的法律權益取得,辦理專利權在國內、外的申請手 續,辦理商標權在國內、外的申請注冊手續, 辦理各類作品及計算機軟件在國內、外的著作權登記手續。 無形資產的權益維護和保護,辦理專利年費的繳納手續, 辦理商標續展手續,調查侵犯本企業無形資產合法權益的事件,并負責有關的25、無形資產的法律訴訟。 辦理海關備案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自1995年10月1 日起在我國開始實施。海關成為阻止侵犯無形資產貨物進出境的重要執行機構。各單位要求海關對其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應向海關總署備案并履行手續后,其知識產權權利即可在貨物進出口方面得到海關的保護。 無形資產轉讓、許可及投資合同的制定與執行 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要負責對外的無形資產轉讓、許可使用合同及對外以無形資產投資聯合的章程、合同訂立與執行,向國家有關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或備案手續。督促有關方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執行無形資產的各類經營合同,及時、足額收取無形資產的轉讓、許可使用費用,按年度收取應分得的利潤。 組織無26、形資產的評價和評估 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要在企業產權發生變更或無形資產的帳面價值與實際價值差距過大時,聯合各部門對無形資產的評價和評估。 監控市場,搜集無形資產的情報 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要監控市場,防止和打擊對本單位無形資產的侵權事件,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考核無形資產制度與計劃的執行情況 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要負責對企業的無形資產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無形資產開發應用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落實成果考核,兌現獎懲。 建立無形資產信息系統 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負責建立健全單位的無形資產檔案制度,保管企業無形資產的各種證書和文件,設立無形資產信息系統,記錄無形資產的各類經濟技術指標的動態與靜態狀況,全面反映無形資產的數量與質量。無形資產投資的內容很多,不可盡數。隨著無形資產投資的日益重要,企業應高度重視對其的研究,在加大無形資產投資力度的同時,注意防范風險,謹慎投資。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自年月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