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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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78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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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管控目的為公司生產經營、項目建設提供安全穩定的環境,保護公(私)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懲治違法、違紀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2管控原則預防為主,確保重點、優化服務、保障穩定。3 管控范圍母公司辦公區、生產區、生活區。4管控對象4.1公司各部門的治安工作。4.2公司員工的治安行為。5管控內容 5.1公司領導治安職責。5.2各職能部室治安工作職責。5.3生產系統各部、車間治安工作職責。5.2、4公司員工治安職責。5.5各部門治安工作標準。 5.6治安處罰標準。6公司領導治安職責6.1公司總經理6.1.1公司治安工作總負責人,對公司治安工作負總責。根據公司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需要,依法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保證公司內部穩定。6.1.3將治安工作納入公司年度計劃,落實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定期研究分析公司內部治安狀況,解決存在的重大突出問題。6.1.4為公司治安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6.1.5貫徹落實上級政法部門有關治安工作的要求。6.1.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治安工作職責。6.2行政系統副總經理6.2.1公司治安工作負責人,組織開展公司治安工作。6.2.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治3、安工作的法律法規,指導建立健全公司治安工作管理制度,并監督落實。6.2.3完善優化公司治安組織結構和管理體系,提高治安工作質量和效率。6.2.4組織監督落實系統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落實各級治安責任。6.2.5定期組織召開公司治安工作會議,部署、總結治安工作。6.2.6組織開展治安各項檢查,監督重大治安隱患的整改。6.2.7參與重要治安案件的調查處理,督促處理決定和防范措施的落實執行。6.2.8為公司治安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6.2.9貫徹落實上級政法部門有關治安工作的要求。6.2.10審批公司治安制度、文件、報告、處理意見等。6.2.11法律、法規、公司制度規定的其它治安工作職責。6.3其它系4、統副總經理6.3.1其它系統副總經理為本系統治安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本系統的治安工作,監督本系統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的層級簽訂和落實。6.3.2監督檢查本系統治安工作情況,及時監督整改存在的治安隱患和問題。6.3.3負責在本系統內貫徹實施公司治安保衛工作制度。6.3.4為本系統治安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6.3.5法律、法規、公司制度規定的其它治安工作職責。7各職能部室治安職責7.1人力資源部7.1.1對人力資源部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逐級簽訂落實部門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7.1.2根據公司治安保衛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補充招聘合格的保衛人員。7.1.3結合安全管理部做好新入企員工及調崗、換崗、休產假5、人員的治安培訓工作,提供相關人員信息。7.1.4落實相關治安處罰,如崗位待業、下崗、除名、撤職等處分。7.1.5公司招工時杜絕招聘有犯罪前科的人員。7.1.5組織對部門人員進行治安教育,預防本部門人員違反公司治安制度。7.1.6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治安管理制度。7.2公司辦公室7.2.1對公司辦公室及所轄崗組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逐級簽訂落實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7.2.2負責參觀任務的信息溝通,明確參觀路線、時間,與安全管理部結合做好重要參觀任務的引領工作。7.2.3做好治安應急突發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7.2.4在與餐廳、合作社等外來單位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組織簽訂外來單位治安協議,并對相關外來單位6、及人員進行治安監管。7.2.5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建立適應本部門的治安管理制度。7.2.6落實部門庫房治安防盜措施,定期對庫房物資進行盤點檢查。7.2.7定期開展部門維穩和反邪教排查及反宣品清理工作,及時開展治安幫教調解,化解員工矛盾糾紛。7.2.8組織對部門人員進行治安教育,預防本部門人員違反公司治安制度。7.2.9及時如實向安全管理部報告治安案件和不穩定事件,并做好妥善處置工作。7.3基建部7.3.1對基建部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逐級簽訂落實部門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7.3.2監管其所轄范圍內各施工單位的治安工作,向外來單位告知公司治安工作管理制度,在與施工方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組織7、簽訂外來單位治安協議。7.3.3根據公司需求,結合安全管理部規劃設計修建公司門崗、圍墻、車棚及停車場建設,建立和完善公司治安防盜基礎設施。7.3.4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建立適應本部門的治安管理制度。7.3.5對各施工單位進行維穩排查,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7.3.6組織對部門人員進行治安教育,預防本部門人員違反公司治安制度。7.3.7及時如實向安全管理部報告治安案件和不穩定事件,并做好妥善處置工作。7.4財務部7.4.1對財務部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逐級簽訂落實部門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7.4.2落實公司財務室物防、技防各項防盜措施和人員防范管理制度。7.4.3保證財務室報警聯網服務費及8、各種治安設備設施費用的及時支出。7.4.4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建立適應本部門的治安管理制度。7.4.5組織對部門人員進行治安教育,預防本部門人員違反公司治安制度。7.4.6及時如實向安全管理部報告治安案件和不穩定事件,并做好妥善處置工作。7.5儲運部7.5.1對儲運部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逐級簽訂落實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7.5.2落實部門庫房治安防盜措施,定期對庫房物資進行盤點檢查。7.5.3 組織對運輸車輛及叉車、吊車、地磅等進行治安檢查,落實車輛及配件的防盜措施和地磅的看護、防范工作。7.5.4建立危險化學品存放保管防盜制度,建立健全領用及檢查記錄。7.5.5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治安管9、理制度,接受公司治安工作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7.5.6定期開展部門維穩和反邪教排查及反宣品清理工作,及時開展治安幫教調解,化解員工矛盾糾紛。7.5.7組織對部門人員進行治安教育,預防本部門人員違反公司治安制度。7.5.8及時如實向安全管理部報告治安案件和不穩定事件,并做好妥善處置工作。7.6原料部7.6.1對原料部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逐級簽訂落實部門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7.6.2落實對財務室的物防、技防防盜措施和人員防范管理制度。7.6.3組織對裝載機、上垛機、地磅等進行治安檢查,落實車輛及配件的防盜措施和地磅的看護、防范工作。7.6.4落實部門庫房治安防盜措施,定期盤點檢查庫房物資安全。7.10、6.5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治安管理制度,接受公司治安工作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7.6.6定期開展部門維穩和反邪教排查及反宣品清理工作,及時開展治安幫教調解,化解員工矛盾糾紛。7.6.7組織對部門人員進行治安教育,預防本部門人員違反公司治安制度。7.6.8及時如實向安全管理部報告治安案件和不穩定事件,并做好妥善處置工作。7.7宣傳策劃部7.7.1對宣傳策劃部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逐級簽訂落實部門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7.7.2充分利用*報、電子屏等載體,宣傳公司治安管理工作。7.7.3根據公司治安工作需要,聯系宣傳品制作單位設計、制作、安裝各類治安宣傳標示牌、提示牌、交通警示牌等。7.7.4組織對部門人員11、進行治安教育,預防本部門人員違反公司治安制度。7.7.5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治安管理制度。7.8安全管理部7.8.1公司治安工作專職管理機構,對公司治安工作負專職管理責任。7.8.2貫徹執行國家治安法律法規,制定公司治安工作管理制度,并監督落實執行。7.8.3組織落實各級部門治安工作主體責任,監督各部門層級簽訂落實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7.8.4不斷強化公司治安保衛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形象和能力。7.8.5組織開展治安檢查,排查治理存在的治安隱患,監督重大治安隱患的整改,落實相應的治安考核。7.8.6開展不穩定因素和反邪教排查,化解員工矛盾糾紛。7.8.7開展公司級治安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12、7.8.8督促公司各發包部門治安告知責任,簽訂外來單位治安協議。7.8.9向公司各部門及外來單位提供治安工作支持和必要的業務服務,協調解決各部門治安工作中的突出問題。7.8.10負責公司各門崗、車棚、巡邏的管理工作,制定相應崗位的工作流程及作業標準,規范公司物資出廠程序,防止公司物資流失。7.8.11及時制止和處理公司內的違章違紀行為,協助公安機關做好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調查處置。7.8.12負責公司內治安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并建立治安案件檔案。7.8.13監督和審核各部門物資出廠手續是否符合程序。7.8.14結合財務部做好公司現金押運安全,并嚴格落實現金押運制度。7.8.15結合公司辦公13、室做好各類參觀任務的安保執勤工作。7.9其它職能部室及新項目7.9.1部室負責人為本部門治安工作負責人,對本部門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7.9.2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治安管理制度,逐級簽訂落實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7.9.3規范物資保管、領用程序,落實各項防盜措施,防止部門物資被盜。7.9.4組織開展部門人員治安培訓教育,提高員工遵章守紀意識,預防部門人員違反公司治安制度。7.9.5組織開展治安日常檢查,及時排查整改治安問題或隱患。7.9.6定期開展部門維穩和反邪教排查及反宣品清理工作,及時開展治安幫教調解,化解員工矛盾糾紛。7.9.7及時如實向安全管理部報告治安案件和不穩定事件,并做好妥善處置工作。814、生產系統各部、車間治安職責8.1抄紙部8.1.1部門負責人為所轄抄紙車間的治安工作負責人,對本部所轄車間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8.1.2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治安管理制度,逐級簽訂落實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8.1.3監督所轄車間各項治安工作開展情況,為各車間治安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8.1.4組織開展治安檢查,監督重大治安隱患整改情況。8.1.5規范抄紙車間物資保管、領用程序,監督落實各項防盜措施。8.1.6法律、法規、公司制度規定的其它治安工作職責。8.2制漿部8.2.1部門負責人為所轄制漿車間的治安工作負責人,對本部所轄車間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8.2.2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治安管理制度,逐級簽訂落實治安綜15、合治理責任書。8.2.3監督所轄車間各項治安工作開展情況,為各車間治安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8.2.4組織開展治安檢查,監督重大治安隱患整改情況。8.2.5規范制漿車間物資保管、領用程序,監督落實各項防盜措施,加強對氯氣、硫酸、鹽酸等劇毒品、腐蝕品的防盜管理。8.2.6法律、法規、公司制度規定的其它治安工作職責。8.3機電部8.3.1部門負責人為所轄機修、電儀車間的治安工作負責人,對本部所轄車間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8.3.2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治安管理制度,逐級簽訂落實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8.3.3監督所轄車間各項治安工作開展情況,為各車間治安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8.3.4組織開展治安檢查,監督重大16、治安隱患整改情況。8.3.5規范機修、電儀車間物資保管、領用程序,監督落實各項防盜措施,加強對放射性同位素、電纜、電機等危險物品和貴重物品、配件的防盜管理。8.3.6法律、法規、公司制度規定的其它治安工作職責。8.4環保部8.4.1部門負責人為所轄環保車間的治安工作負責人,對本部所轄車間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8.4.2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治安管理制度,逐級簽訂落實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8.4.3監督所轄車間各項治安工作開展情況,為各車間提供必要的支持。8.4.4組織開展治安檢查,監督重大治安隱患整改情況。8.4.5規范環保車間物資保管、領用程序,監督落實各項防盜措施,加強對氯氣、硫酸、鹽酸等劇毒品、腐17、蝕品的防盜管理。8.4.6法律、法規、公司制度規定的其它治安工作職責。8.5車間主任8.5.1所轄車間治安工作負責人,對車間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負責。8.5.2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治安管理制度,逐級簽訂落實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8.5.3建立健全適應車間的治安工作管理制度。8.5.4規范車間物資保管、領用程序,落實物資防盜措施。8.5.5組織開展治安日常檢查,及時排查整改治安問題或隱患。8.5.6組織開展車間級治安培訓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遵章守紀意識。8.5.7定期開展車間維穩和反邪教排查及反宣品清理工作。8.5.8及時如實向安全管理部報告治安案件和不穩定事件,并做好妥善處置工作。8.6安全管理員818、.6.1協助車間主任做好車間治安工作,建立各項治安工作記錄和檔案。8.6.2執行公司治安工作規章制度,制定車間的治安管理制度。8.6.3開展車間內治安檢查工作,排查整改治安問題或隱患。8.6.4開展車間級治安培訓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遵章守紀意識。8.6.5配合安全管理部對車間的治安檢查,協助對治安案件的調查和違紀人員的處理。8.7工段長8.7.1車間工段治安工作負責人,對所轄工段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8.7.2開展工段內的治安檢查工作,排查治安問題和隱患并及時落實整改。8.7.3開展工段員工治安培訓和宣傳教育,提高員工治安防范意識。8.7.4及時調解處置工段內員工的矛盾糾紛,定期開展幫教和排查工19、作。8.8班組長8.8.1車間班組治安工作負責人,對所轄班組的治安工作全面負責。8.8.2開展班組內的治安檢查工作,排查治安問題和隱患并及時落實整改。8.8.3開展班組員工治安培訓和宣傳教育,提高員工治安防范意識。8.8.4及時調解處置班組內員工的矛盾糾紛,定期開展幫教和排查工作。9員工治安職責9.1公司員工必須遵紀守法,不準偷盜、打架、搞破壞、賭博等。9.2公司員工不準修煉“法輪功”或加入非法組織。9.3積極檢舉、揭發壞人壞事,配合治安隊對各類治安事件、事故的調查。9.4自覺遵守公司治安工作規章制度,接受治安保衛人員的正常檢查。9.5維護公司穩定,不無理取鬧、不參與集體上訪。9.6遵守員工行20、為規范,進入門崗主動出示證件,公司內自覺排隊靠右行走。9.7妥善保管個人物品,增強防盜意識。10治安工作管理標準10.1制度建設10.1.1各部門、車間必須組織本部門員工層級簽訂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落實各級人員責任。10.1.2各生產車間、新建項目需建立適應本部門、車間的治安管理制度。10.1.3各生產車間建立的治安管理制度,應包括物資管控、治安教育、治安檢查、維穩和反邪教排查、員工行為、考核處罰等內容。10.1.4生產車間必須建立治安工作檔案,檔案內容包括治安管理制度、治安教育記錄、治安檢查記錄、維穩和反邪教排查記錄等。10.2治安教育10.2.1重點部室、生產車間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治安教育和21、宣傳,并做好教育記錄。10.2.2治安教育內容應包括:教育員工自覺遵守行為規范;教育員工不偷盜、不打架、不參與游戲機賭博;教育員工保管好個人物品;教育員工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員工自覺接受公司的治安檢查。10.2.3對安全管理部下發的各類制度、通知、通報要組織實施、學習并張貼宣傳。10.3治安檢查10.3.1重點部室、生產車間要每日組織開展治安檢查,包括對部門員工違紀情況的檢查、治安防范設施的檢查、物資保管情況的檢查等,并做好檢查記錄。10.3.2每月20日前開展一次維穩和反邪教排查工作,并做好排查記錄;每季度將排查情況上報安全管理部治安隊。10.4物資管控10.4.1各部門物資必須22、入庫存放,無法入庫存放的物資要有專人負責看護。物資倉庫要建立詳細的臺賬,并健全防盜設施【防盜窗、防盜門、鐵鎖(要安裝鐵質防砸盒)】,每月至少盤點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10.4.2財務室白天做到人走現金入柜,夜間必須保證防盜門窗鎖好、報警器有效。并每天檢查防盜設施安全情況;現金、儲蓄等有現金的辦公室要做到隨時關閉防盜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10.4.3成品紙庫房(包括文化紙、生活用紙)夜間要有值班巡查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庫房。10.4.4成品保管要對出廠成品認真核對,不得出現實際貨物與出門證不符的現象。10.4.5各部門零散物資和每次作業結束后相關物資要及時收回保管;廢舊下腳料等不得隨意存放,要23、送回收庫統一保管。10.4.6儲運部在處理廢舊物資時,要對廢舊物資的裝車、過磅全程進行監督,確保公司廢舊物資出廠安全。10.4.7各部門臨時設置的物資庫房或存放的重要物資要采取有效的防盜措施并到治安隊備案。11治安處罰標準11.1對負責人的考核標準11.1.1治安基礎管理考核標準車間治安培訓教育記錄、治安檢查記錄、維穩和反邪教記錄不健全的,每缺一項扣車間負責人2分。車間的辦公室、工具柜、更衣室及員工衣櫥等,沒有隨時上鎖的,每次每項扣車間負責人1分。11.1.1.3車間對所屬的物資倉庫未定期組織開展治安防盜自查或未建立物資臺賬及自查記錄的,每項扣車間負責人2分。11.1.1.4車間未將零散物資和24、每次作業結束后相關物資及時回收保管或送廢料庫存放的,每次扣車間負責人5分。11.1.1.5車間貴重物品、儀器必須實行專人保管看護,沒有專人保管看護的,每次扣車間負責人5分。11.1.1.6車間臨時設置物資庫房,采取的防盜措施不到位的,扣車間負責人10分。11.1.1.7車間內員工違反行為規范的(包括不帶工作證、不排隊行走、車輛未按規定停放行駛等),每人次扣車間負責人1分;車間負責人違反的,每次扣10分。11.1.1.8對安全管理部下發的各種治安制度、通知、通報等,車間未按要求組織實施或通知、張貼宣傳的,扣車間負責人2分。對安全管理部下發的治安隱患通知書整改不及時、不徹底、無整改回函的,每次扣車25、間負責人10分;拒不整改的,每次扣車間負責人20-30分。11.1.2治安案件考核標準11.1.2.1車間內員工偷盜公(私)物品價值少于100(含)元的,每人次扣車間負責人1分。11.1.2.2車間內員工偷盜公(私)物品價值100元以上1000元(含)以下的,每人次扣車間負責人5分。11.1.2.3車間員工偷盜公(私)物品價值1000元以上的,每人次扣車間負責人10分。11.1.2.4因物資防盜措施不力或管理不到位,導致車間財物被盜價值1000元(含)以下的,扣車間負責人10-20分;被盜財物價值1000元以上2000元(含)以下的,扣車間負責人30-50分;被盜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的,依據26、治安責任書對車間負責人予以待業或撤職處分。11.1.2.5車間員工私自挪用或窩藏公(私)物品的,視情節輕重扣車間負責人2-5分。11.1.2.6車間內員工出現打架、鬧事事件或上班時間打撲克、打麻將及飲酒上崗、崗位上喝酒等現象,每人次扣車間負責人5-10分。11.1.2.7調查案件時,車間負責人不履行義務,不積極配合調查工作或沒有及時通知相關嫌疑人、證人的,每次扣10-20分。以上考核標準依據生產系統車間管理人員考核方案中的基礎管理考核項進行考核。對相關崗組負責人的考核,因考核體系不同,按照對車間負責人考核標準的12%予以考核。11.2對偷盜的處罰標準11.2.1偷盜公司及他人財物價值低于10元27、(含)的,罰款50100元。11.2.2偷盜公司及他人財物價值10元以上100元(含)以下者,按偷盜價值的10倍罰款。11.2.3偷盜公司及他人財物價值100元500元(含)者,按偷盜價值的10倍罰款,并崗位待業1-2個月。11.2.4偷盜公司及他人財物價值500元1000元(含)者,按偷盜價值的10倍罰款,并崗位待業2-3個月。11.2.5偷盜公司及他人財物價值1000元2000元(含)者,補償損失后,按偷盜價值的50%予以罰款并公司除名。11.2.6偷盜公司及他人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者,補償損失后,按偷盜價值的50%予以罰款并公司除名或移交公安機關。11.2.7兩次及以上偷盜,合計偷盜物28、品價值500元以上的,公司除名或移交公安機關。11.2.8部門、車間管理人員指使本部門、車間員工偷盜的,根據偷盜價值按以上適用條款對管理人員進行處罰。11.2.9嫌疑人對偷盜行為拒不承認,經調查證據確鑿的,根據偷盜價值按以上適用條款予以罰款并公司除名。11.2.10案件調查前,主動到安全管理部交待問題,交出贓物的,補償損失后,從輕或免予處罰。11.3對打架的處罰標準在公司內打架,雙方均動手打到對方,情節輕微的,罰款100300元;情節較重,致一方身體傷害的,另一方包賠醫藥費(縣醫院以上的正式單據)、誤工費(依據目前崗位工資計算),均造成身體傷害的,互陪有關費用(醫藥費、誤工費),并根據責任大小29、分別予以崗位待業1-3個月。11.3.2打架事件中,一方動手打人的,打人方承擔全部責任,輕則罰款100-300元;使對方造成身體傷害的,包賠對方醫藥費、誤工費并崗位待業1-3個月。11.3.3無論何原因,煽動同事相互爭吵或幫助打架或阻止當事人、旁觀者報案的,輕則罰款300-500元;情節嚴重的,崗位待業1-3個月。11.3.4公司內多次毆打、結伙毆打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公司除名。11.3.5打架事件中,造成人身傷害輕傷(含)以上的(依據法醫鑒定報告),公司除名并移交公安機關。 主動消除或者減輕打架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從輕處罰。 11.4對其它行為的處罰標準11.4.1在生產區30、打撲克、打麻將的,罰款300-500元;聚眾賭博(包括在公司附近網吧、游戲廳等上網賭博或變相賭博)、傳播淫穢物品、搞流氓行為、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加入邪教組織、非法張貼等,崗位待業1-3個月;情節嚴重的,公司除名;觸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機關。11.4.2 酗酒后不聽勸阻欲進入公司并與門衛發生爭吵的,罰款50-100元。強行闖入的,保衛人員有權強行制止,并罰款300-500元。11.4.3利用車輛帶酗酒人員進入生產區的,對車輛駕駛人罰款50元,對酗酒人員罰款100-300元;導致發生事故或嚴重影響的事件,對車輛駕駛人、酗酒人予以公司除名。11.4.4酗酒鬧事,無理取鬧,情節輕微的,罰款300-50031、元;情節嚴重,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公司財產安全有威脅的,崗位待業1-3個月。11.4.5酒后上崗或在崗位上喝酒,情節輕微的,罰款300-500元;造成損失或嚴重影響的,崗位待業1-3個月。11.4.6采取言語、肢體、恐嚇信、攔截或利用其它物品、方法對領導、同事進行威脅、報復的,情節輕微的,崗位待業1-3個月;情節嚴重的,包賠相關費用(醫藥費、誤工費)后,公司除名并移交公安機關。11.4.7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處罰的,崗位待業1-3個月;因誣告使他人受到處罰或造成嚴重影響的,公司除名。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情節輕微的,罰款300-500元;情節嚴重給他人造成嚴重影響的,32、移交公安機關。11.4.9利用發信息、打電話或其它方式騷擾他人的,罰款100-300元。11.4.10采取過激行為圍堵、沖擊公司領導,攔截領導車輛,張貼大字報等嚴重影響公司生產經營秩序的,公司除名或移交公安機關。11.4.11公司內公然謾罵、侮辱、誹謗他人或無故挑事端,擾亂公司生產和他人工作生活秩序,情節輕微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崗位待業1-3個月直至公司除名。11.4.12對檢舉人、證人及其親屬采取人身攻擊、恐嚇等威脅、報復行為的,一律公司除名;構成輕傷(含)以上的,移交公安機關。11.4.13謊報險情、案情,制造混亂,擾亂正常生產、生活、施工秩序,情節輕微的,崗位待業1-333、個月;情節嚴重的,公司除名或移交公安機關。騙取、哄搶、勒索、克扣公(私)財物或偽造、倒賣公司票據、證件的,賠償損失后,公司除名;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11.4.15非法攜帶匕首、三棱刀或其它管制器具進入公司的,沒收器具并處100元罰款;造成影響的,視情節給予崗位待業1-3個月直至公司除名或移交公安機關。11.4.16違紀攀爬圍墻、欄桿或未經允許闖入警戒區者,罰款50-100元。11.4.17過失損壞公(私)物品的,照價賠償或恢復原樣;惡意破壞公(私)物品500元以下的,除照價賠償或恢復原樣外,按被損壞物品價值的2倍進行罰款并崗位待業1-3個月; 500元以上的,除賠償損失外,公司除名;性質34、惡劣的,移交公安機關。11.4.18私自挪用公(私)物品的,輕則罰款100-300元;重則崗位待業1-3個月。11.4.19拒絕、阻礙保衛人員正常執行公務,情節輕微的,罰款100-300元;暴力威脅、言語恐嚇保衛人員執行公務的,崗位待業1-3個月;毆打或指使他人毆打保衛人員的,包賠相關費用后,公司除名。11.4.20違規、違紀員工不服從安全管理部管理的,安全管理部有權對其批評、教育并處罰款100-300元;態度惡劣的,崗位待業1-3個月。11.4.21調查案件時,作偽證者或不配合調查者,安全管理部有權給予批評或視情節罰款300-500元;因作偽證導致案件調查處理錯誤的,公司除名;在調查案件時,35、認錯態度較好,能夠積極配合調查,承認錯誤的,從輕處罰或減半處罰。12執行要求12.1安全管理部根據條例中相應條款對違紀人員開具罰單,罰金統一上交公司財務。12.2違紀人員要按時交納罰款,逾期不交者,加倍處罰;拒不交納罰款者,在其工資中加倍扣除,無法在工資中扣除的,公司除名或移交公安機關。12.3對違紀人員的崗位待業、公司除名、移交公安機關的處罰,公司領導批準后由安全管理部轉人力資源部執行。12.4對各部門負責人的治安考核,由安全管理部轉人力資源部、生產考核辦執行。12.5因工作不到位,導致對違紀人的處理決定未及時落實的,扣執行人5分并令其重新落實。12.6因違反公司治安管理工作條例被公司除名的36、人員,三年內人力資源部不再對其錄用。13職責部門安全管理部14技術說明14.1本條例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制定,并負責技術解釋,報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14.2本條例自4月1日起執行,xx年版治安工作管理條例自動作廢。條例修訂說明公司治安工作管理條例是治安保衛工作管理的基礎性和對違紀處罰的標準性制度,涉及范圍廣、使用頻次多。本次對該條例做了重大修訂,主要圍繞建設平安*,為公司建設發展保駕護航的目的,提出全員治安責任制的做法,改變了以往只有處罰沒有管理的思路,增加了公司領導及各部門、員工治安職責,增加了公司治安工作的管理標準以及對各部門負責人的治安考核標準,讓各部門對公司治安工作要求有了明確37、的標準,達到了工作有標準有依據,形成了全員參與、全員負責的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和較固定的、完善的治安工作管理模式,為新建項目及子公司治安工作管理打好了制度基礎和依據。制度共增加了6大項179小條,主要是:6(6.1-6.3)、7(7.1-7.9)、8(8.1-8.8)、9(9.4-9.7)、10(10.1-10.4)、11.1、11.2.8、11.3.4、11.3.6、11.4.8、12.6;共修訂了24條,主要是:11.2.5、11.2.6、11.2.7、11.2.10、11.3.1、11.3.2、11.3.3、11.3.5、11.4.2、11.4.3、11.4.5、11.4.6、11.4.8、11.4.9、11.4.11、11.4.13、11.4.15、11.4.16、11.4.17、11.4.19、12.1、12.3、12.4、12.5。修訂后的治安工作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工作職責、任務和標準,對違章違紀行為的處罰更合理有效,便于操作執行。該制度已經過各相關部門會審,報公司領導閱批后將行文下發。安全管理部將通過開展制度專題培訓、門崗顯示屏宣傳等方式為制度執行進行宣傳,提供一個良好的執行環境,確保制度執行到位。妥否?請領導閱示。安全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