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反舞弊與舉報制度獎勵辦法及常設機構職能.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985
2024-09-07
6頁
21.27KB
1、公司反舞弊與舉報制度獎勵辦法及常設機構職能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反舞弊與舉報制度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防治舞弊,加強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維護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主要明確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反舞弊的責任歸屬;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工作常設機構及職能;反舞弊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舞弊的預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舉報、調查和報告;舞弊的補救措施和處罰;適用范圍。 第三條 宗旨是規范公司所有員工的職業行為,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行業規范和準2、則、職業道德及公司規章制度,防止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行為發生。 第四條 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負責公司反舞弊行為的指導工作;公司管理層負責建立、健全并實施包括舞弊風險評估和預防在內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機制,并進行自我評估;審計部具體組織及執行跨部門的、公司范圍內的反舞弊工作;各業務部門承擔本部門的反舞弊工作。 第五條 本制度所稱舞弊,是指公司內、外人員采用欺騙等違法違規手段, 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損害正當的公司經濟利益的行為;或謀取不當的公司經濟利益,同時可能為個人帶來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表現形式如下:(一)收受和支付賄賂或回扣; (二)非法使用公司資產,貪污、挪用、盜竊公司資財; (三)泄露公司的3、商業或技術秘密; (四)故意隱瞞、錯報使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五)偽造、變造會計記錄或憑證,提供虛假財務報告; (六)偷逃稅款; (七)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實的資產; (八)其他損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謀取公司不當利益的舞弊行為。 第二章 反舞弊工作常設機構及職能 第六條 公司指定審計部為公司反舞弊工作常設機構,負責組織及執行公司反舞弊工作中的跨部門的、公司范圍內的反舞弊工作,包括協助公司組織管理層各部門進行年度舞弊風險評估工作;協助管理層各部門進行年度反舞弊工作的自我評估;進行公司反舞弊工作的獨立評估;協助開展公司反舞弊宣傳活動;受理舞弊舉報、調查及報告。第七條 審計部應定期4、向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匯報反舞弊工作并聽取其工作指導。 第三章 反舞弊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八條 公司管理層既要把反舞弊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要積極支持反舞弊工作常設機構的日常工作,并從預算、工作條件等方面給與充分保障。 第九條 針對反舞弊工作,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應進行指導、監督及必要的參與。第四章 舞弊的預防和控制 第十條 公司管理層的反舞弊工作主要包括:倡導誠信正直的企業文化, 營造反舞弊的企業文化環境;評估舞弊風險并建立具體的控制程序和機制,以降低舞弊發生的機會;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設機構,進行舞弊舉報的接收、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并接受來自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監督。 第十一條 倡5、導誠信正直的企業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一)最高管理層堅持以身作則,以實際行動帶頭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和規范;(二)公司的反舞弊制度及有關措施應在公司內部以多種形式(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局域網)進行有效宣傳或培訓,確保員工接受有關法律法規和職業培訓;(三)對新員工要進行反舞弊培訓及誠信道德教育; (五)針對不道德行為和非誠信行為可以通過舉報渠道進行實名或匿名舉報;公司應制定并實施行之有效的教育和處罰政策。 第十二條 評估舞弊風險并建立具體控制機制,主要通過以下手段: (一)管理層在每年年初進行的企業風險評估時,將舞弊風險評估納入其中。管理層要在公司層面、業務部門層面和主要會計賬戶層面中進6、行舞弊風險識別和評估,評估包括舞弊風險的重要性和可能性。這些評估還包括虛假財務報告、公司資產的盜用和未授權或不恰當的收入或支出等。 (二)實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發生的機會。管理層要建立并采取有關確認、防止和減少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濫用公司資產的措施;公司各個層次和各個部門應建立反舞弊控制措施,這些措施可以是不同的形式:如批準、授權、核查、核對、權責分工、工作業績復核以及公司資產安全的保護等。針對發生舞弊行為的高風險區域,如財務報告虛假和管理層越權,以及信息系統和技術領域,建立必要的內部控制措施。這些措施包括繪制業務流程圖和制定管理制度,將業務舞弊和財務舞弊風險與控制措施相聯系,從而在舞弊發生的源頭7、建立控制機制并發揮作用。 第十三條 公司對準備聘用或晉升到重要崗位的人員進行背景調查,例如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犯罪記錄等。背景調查過程應有正式的文字記錄并封存。第十四條 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設機構,負責接收舞弊舉報、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并接受來自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的監督。 第十五條 管理層對舞弊的持續監督應融入到日??刂苹顒又小?第五章 舞弊案件的舉報、調查、報告第十六條 審計部負責建立舉報電話、電子郵件和信箱等并對外公布,作為各級員工及與公司有直接或間接經濟關系的社會各方反映、舉報公司及其人員違反職業道德問題的情況,或檢舉、揭發實際或疑似舞弊案件的渠道。第十七條 對涉及普通員工及中層管理人8、員的匿名舉報,由審計部做初步評估后再決定是否上報;若為涉及普通員工及中層管理人員的實名舉報,審計部自接到舉報后3個工作日內報董事會批準是否立項。若為涉及高層管理人員的舉報,審計部自接到舉報后2個工作日內報董事會批準是否立項。董事會在進行有關調查時,視需要還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調查。對于實名舉報,無論是否會立項調查,審計部都需要向舉報人反饋調查結果。 第六章 反舞弊舉報的保密和獎勵措施第十八條 調查方不得擅自泄露舞弊舉報及調查的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 對違規泄露檢舉信息 或對舉報人員、調查人員采取打擊報復的人員,將予以撤職、解除勞動合同。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條 舉報案件經查證屬9、實的,應當對舉報人予以適當獎勵。第七章 舞弊的補救、處罰第二十一條 公司發生舞弊案件后,在補救措施中應有評估和改進內部控制的書面報告,對違規者采取適當的措施,并將結果向內部及必要的外部第三方通報。 第二十二條 對證實有舞弊行為的員工,公司按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行為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十四條 在董事會授權下,本制度由審計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經審計委員會審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附件一:投訴舉報渠道受理部門:審計部投訴舉報熱線電話:郵件地址:通信地址:附件二:反舞弊舉報的獎勵10、辦法第一章 獎勵范圍第一條 任何經查證屬實、挽回經濟損失的舞弊舉報,將給予舉報人獎勵。第二條 匿名舉報、個人職責范圍內或受單位委托的舉報、審計人員的舉報不屬本辦法獎勵范圍。第三條 為有利查辦案件和對舉報有功者進行獎勵,提倡以實名進行舉報,審計部將對舉報人嚴格保密。第二章 獎金來源和獎勵標準第四條 審計部為本公司受理舉報的職能部門,并負責辦理獎勵舉報人事項。第五條 對舉報案件的有功人員,根據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的實際額度,給予獎勵,獎勵舉報人的獎金來源是舉報事項挽回的損失或罰款,獎勵標準如下: (一)舉報并配合調查、但未提供有效證據,經查證屬實,按挽回經濟損失額的10、或按罰款額的30%獎勵,獎金11、最高不超過1萬元。(二)舉報并提供直接線索、證據,經查證屬實,按挽回經濟損失額的20、或按罰款額的50%獎勵,獎金最高不超過2萬元。(三)舉報重大舞弊行為,經查證屬實并挽回經濟損失20萬元(含)以上,按挽回經濟損失的20%獎勵,獎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四)單個案件舉報獎勵不足100元的,按100元發放。(五)舉報同一案件的,不重復獎勵。對舉報同一案件中有數個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金,根據個人在其中所起作用進行確定。原則上獎勵最先舉報者或貢獻大的舉報者。對聯名舉報的,獎勵金發給參與舉報的全體人員,獎金總額按本辦法獎勵標準執行。第三章 獎金的審批和發放第六條 獎金由審計部在結案后7個工作日內提議,經董事會領導核準后發放。第七條 為充分保護舉報人的利益,獎金的發放采取以下幾種方式:(一)由舉報人遞交交通發票等至審計部,然后由審計部以費用報銷形式代為領取,再發放至舉報人;(二)由審計部出面申請,經董事會領導核準后,以工資形式秘密發放,如加班費或績效獎勵。(這部分不做制度性規定,只作為口頭性規定)第八條 舉報人在接到通知后一個月內領取舉報獎金,逾期作放棄獎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