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辭職任命晉升晉級與輪崗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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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906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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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辭職、任命晉升晉級與輪崗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員工異動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人事任命、晉升晉級(降職降級)、輪崗;2、辭職2.1試用期員工,如因自己不適應工作環境,可提出辭職,但必須提前三天填寫離職審批表,向公司申請辭職,經批準后辦理離崗審計與工作移交清單,無誤后簽署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予以離職權;2.2公司正式員工(已轉正),如合同期未滿而提出辭職,員工辭職應填寫離職審批表,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批后辦理離崗審計與工作移交清單,無誤后簽署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予以離職,手2、續不清公司不予結算工資;2.3員工在接手重要技術研發和市場營銷項目期間,辭職可能導致公司業務無法正常運轉的,公司有權暫時拒絕員工的辭職;2.4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調換員工崗位,員工如不服從公司安排,或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崗的,視為自動辭職處理;2.5員工辭職時,直接主管、分公司負責人、總部人力部應至少與辭職員工作一次溝通,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了解員工離職前對公司的建議,同時應誠懇地對辭職員工進行挽留;3、辭退3.1公司有權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即時辭退,而無需事先通知:3.1.1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3.1.2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和職業道德的;3.1.3嚴重失職、以權謀私,給公司造成重大3、利益損失的;3.1.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3.1.5正式員工考評不稱職,經調動后仍不能勝任工作或拒絕調動的;3.2被辭退員工的當月工資按實際工作天結算,不另行支付任何工資,造成公司利益損失的,公司將保留進一步追索的權利;3.3公司在下列情況辭退員工,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本人或補發一個月工資;3.3.2員工因患嚴重疾病或殘廢,康復后無法勝任本職工作且不能做其他安排的;3.3.3公司因經濟緊張,業務不景氣等原因而需要裁員的;3.4辭退任何一位員工,總部人力部必須做好調查工作,確實了解被辭退的原因,對不符合辭退條件的,給予否決;4、工作交接及離職審計4.1辭職獲批準或收到辭退通知,需辦理工作交接,進行4、離職審計,各部門負責人應對離職人員進行離職審計,財務崗位還需由總部財務部進行離職財務審計,分公司負責人離職除進行分公司的離職審計外,還要由總部各部門進行離職審計,離職審計后由總部通知分公司方可結算工資;4.2審計內容:4.2.1人事行政:辦公用品、工牌、固定資產、書籍、鑰匙等日常工作用品,公章證照使用情況(人力部崗位和部門負責人、分公司負責人還要審計經手招聘員工的情況);4.2.2財務:票據、借款、費用報銷、采購(財務崗位和分公司負責人還要審計財務執行情況);4.2.3物流:借用物品情況和貨物安全(物流崗位和分公司負責人還要審計所管物品數目);4.2.4信息:電腦、計算機密碼、公司郵箱密碼、辦5、公軟件、信息資料;4.2.5市場:客戶資料、項目資料;4.3辭職員工未辦理離職手續或辭職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的,公司一律不予結算工資,同時有權追究相應責任的權力;4.4經離職審計時辦理工作交接,并提交交接清單,經分公司負責人監交,交接人和接手人雙方簽字確認后存入離職人員檔案;5、內部調動5.1內部調動指員工在公司及公司與公司范圍內的平級調動;5.2內部調動應遵循如下原則:5.2.1調動員工在原崗位盡忠職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5.2.2新崗位更有利于員工能力的發揮;5.3內部調動的方式分為員工提出申請獲準后的調動、公司因工作需要的調動;5.4員工自行申請調動需向人力資源部提交申請報告,詳細闡6、述理由;5.4.1如是本公司內部由所在分公司人力資源部與調入、出部門協商,如同意雙方部門負責人在員工申請報告上簽字后由所在公司負責人填寫人員異動考查報告,兩份報告報總部進行審批,經批準后辦理工作交接進行調動;5.4.2如是跨公司調動,由總部人力部與調入、出分公司協商,雙方公司負責人在員工申請報告上簽字后,由總部通知其原公司負責人填報人員異動考查報告,報總部進行審批,經批準后辦理離崗審計和工作移交后進行調動,離崗審計與工作移交清單報總部備案;5.5如因公司工作需要,可由負責人提交調動申請報告,人力部門與調入、出部門協商,未經認定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事先與被調動人商談;5.5.1如系分公司內部調動的7、,則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編寫調動申請報告,與調入、出部門協商,雙方協商同意后在調動申請報告上簽字,由分公司負責人填報人員異動考查報告,兩份報告報總部進行審批,經批準后辦理工作交接進行調動;5.5.2如系分公司之間調動的,則由總部人力資源部編寫調動申請報告,與調入、出分公司負責人或其主管上級協商,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總部人力資源部填報人員異動考查報告,經總部批準后,辦理離崗審計和工作移交后進行調動,離崗審計和工作移交清單報總部備案;5.6分公司所有員工工作調動必須經分公司負責人,總部人力部、(副)總經理審批,同時應事前征詢總部相應部門負責人的意見。6、晉升晉級與降職降級6.1晉升與降職的目的:6.8、1.1根據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通過崗位與職位的合理變動,提供適當的機會以激發員工的潛能;6.1.2形成良好的競爭上崗的機制,引導員工的學習與能力的培養;6.1.3使員工的待遇與實際工作能力成正比; 6.2晉升晉級的原則:6.2.1在原崗位上有突出表現,在職期間無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思想端正;6.2.2晉升后的職位更符合員工能力的發揮、潛能的激發,并到達晉升后崗位的要求;6.2.3晉升后,有人補給以前的崗位,接替工作;6.3降職降級的原則:6.3.1在原崗位上能力一般,影響到工作的提高;6.3.2出現工作失誤與管理不力;6.4晉升晉級及降職降級的管理;6.4.1員工晉升晉級、降職降級由主管上級9、填寫員工異動考查報告,詳細闡明理由和方案,報總部人力部、總部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行,如離開原崗位,還要辦理離崗審計和工作交接手續,經審計合格后,方可實行;6.4.2對經過審批的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的晉升和降職,由總部人力資源部發文通報; 7、人事任命7.1為了具體確立崗位責任與更好的行使崗位職能,特對部門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人員就職、晉升,進行人事任命;對其降職、離職進行通報;7.2試用期員工一律不進行人事任命;7.3在人事任命前,必須由被任命人員的直接上級對其進行考查,提交員工異動考查報告;7.5經人事任命后,如離開本崗位,須辦理離職手續,經審計合格后,方可就職;8、輪崗8.1輪崗的目的10、8.1.1將員工輪崗到其它崗位,培養員工的綜合能力;8.1.2通過輪崗加強相互間的監督;8.2輪崗的類型8.2.1輪崗大致分為:部門內不同崗位的輪換;公司內部不同部門的輪換;分公司之間輪換;總部與分公司之間的輪換;8.3輪崗時間8.3.1員工轉正后,普通員工一年之內必須部門內部輪崗一個月,部門之間輪崗一個月;8.3.2部門主管級以上必須部門間學習三個月,分公司之間輪崗一個月;8.3.3分公司負責人必須分公司之間輪崗一個月,到總部輪崗學習一個月;8.3.4總部主管級以上必須與分公司輪崗一個月,總部部門間學習一個月。8.3.5各公司根據具體情況制定輪崗計劃;8.4輪崗手續8.4.1輪崗必須由輪崗人員的直接上級填寫員工異動考查報告報批;8.4.2輪崗前、后雙方交接人做好工作交接,詳細填寫工作移交清單,必要的還要進行離崗審計,輪崗期間與輪崗后一個月內如因雙方交接不清而造成的工作失誤,雙方各承擔50%的責任;8.4.3輪崗結束后,寫出輪崗總結,向上級領導匯報思想,另報所在公司人力部存入個人檔案。8.5輪崗待遇8.5.1輪崗期間按出差管理制度的要求,不享受出差補助,輪崗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其原編制歸屬單位進行發放;9、員工發生異動后,由異動后所在公司人力部對異動人員的資料在OA上修改,并將異動的崗位報信息部,給予相應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