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產風險評價工作管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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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909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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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生產風險評價工作管控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風險評價管控制度XFRQ-005-3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通過事先分析、評價、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實施管理關口前移,事前預防,達到消減危害,控制風險,遏制事故,避免人身傷害、死亡、職業病、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范 圍第二條 各部門應對以下范圍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并進行記錄: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2、常規和異常活動;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6、作2、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10、企業周圍環境及危險源等第三章 職責和分工第三條 依據風險評價準則,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分析。第四條 風險評價管理的分工1、分管生產副總經理負責組織生產活動中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評價、更新和控制管理工作。負責審批危險、有害因素和風險評價結論。2、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據本制度進行實施,對本部門轄區內危險源每年進行一次風險評價,在第四季度第一個月的上旬3、,將結果報安全與運營部備案;3、安全與運營部根據各部門上報風險評價結果,篩選出重要風險清單,實施管控,并反饋場站進行宣傳教育;4、安全與運營部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及時修改;5、綜合管理部負責下發審批后的重大風險清單;6、安全與運營部負責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管,每半年評估一次,找出其危險因素,確定其危險等級,注意其變化趨向,寫出安全評估報告,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風險降低。7、各部門根據重大風險清單及重大危險源信息,利用安全活動等形式對員工進行宣傳教育。第五條 同一項目涉及多個部位作業的(如設備、電氣、施工部門等),由各部門自行分析評價后,項目負責人進行匯總。第四章 引用法規及標準第六條 制定本制度引用4、的法規及標準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3、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4、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5、安全標準化規范第五章 風險評價頻次及時機第七條 生產運行中突然出現問題或經過短暫超溫、超壓運行,受到外界因素影響后或重大變更時,發生各類事故時或按照實際要求接受同行業事故教訓時,由所在部門組織一次風險評價;第八條 各部門對常規活動每年組織一次風險評價;第九條 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遇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技術改進項目、或者生產設施的變更項目時應在開始之前組織一次風險評價。第六章 危險源辨識方法第十條 可根據需要,選擇有效、可行的危險源辨識方法進行危險源辨識。常用的5、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法和安全檢查表分析法等。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從作業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活動而進行的評價。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SCL):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6、分析。3、直接觀察法:觀察現場和根據經驗危險源辨識。4、交流法:相互交流,詢問有經驗的同事或專家第十一條 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評價法(簡稱LEC)。L(likelihood,事故發生的可能性)、E(exposure,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和C(consequence,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給三種因素的不同等級分別確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個分值的乘積D(danger,危險性)來評價作業條件危險性的大小,即:D=LEC。D值越大,說明該作業活動危險性大、風險大。 表1 事故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判定準則分值事故、事件或偏差發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預料。6相當可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7、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事件或偏差3可能,但不經常;或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或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也未作過任何監測;或未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在預期情況下發生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事件或偏差;或在異常情況下發生過類似事故、事件或偏差0.5很不可能,可以設想;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能定期進行監測0.2極不可能;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8、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0.1實際不可能表2 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判定準則分值頻繁程度分值頻繁程度10連續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6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1每年幾次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0.5非常罕見地暴露表3 發生事故事件偏差產生的后果嚴重性(C)判定準則分值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萬元)停工公司形象100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標準10人以上死亡,50人以上重傷5000以上公司停產重大國際、國內影響40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3人以上10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1000以上裝置停工行業內、省內影響15潛在違反法規和標準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傷109、0以上裝置停工地區影響7不符合上級或行業的安全方針、制度、規定等喪失勞動力、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10萬以上部分設備停工公司及周邊范圍2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規定輕微受傷、間歇不舒服1萬以上1套設備停工引人關注,不利于基本的安全衛生要求1完全符合無傷亡1萬以下沒有停工形象沒有受損表4 風險等級判定準則(D)及控制措施風險值風險等級應采取的行動/控制措施實施期限320A/1級極其危險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立刻160320B/2級高度危險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立即或近期整改70160C/3級顯著危險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10、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2年內治理2070D/4級輕度危險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有條件、有經費時治理20E/5級稍有危險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第七章 風險管控第十二條 風險控制措施的選擇與實施1、風險控制措施從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培訓教育措施、個體防護措施、應急處置措施這五類中進行選擇。2、風險控制措施的選擇應考慮可行性、可靠性、先進性、安全性、經濟合理性、經營運行情況及可靠的技術保證和服務。3、設備設施類危險源通常采用以下控制措施:安全屏護、報警、聯鎖、限位、安全泄放等工藝設備本身帶有的控制措施和檢查、檢測、維保等常規的管理措施。4、作業活動類危險源的控制11、措施通常從以下方面考慮:制度、操作規程的完備性、管理流程合理性、作業環境可控性、作業對象完好狀態及作業人員素質能力等方面。 5、不同級別的風險要結合實際采取一種或多種措施進行控制,對于評價出的不可接受風險,應增加補充建議措施并實施,直至風險可以接受。6、風險控制措施應在實施前針對以下內容評審:、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是否使風險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是否產生新的風險;、是否已選定了最佳的解決方案;、是否會被應用于實際工作中。第十三條 風險分級管控1、風險分級我公司選擇本細則附錄中評價方法進行風險評價確定評價級別后,按照以下原則,將各評價級別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等風險級別12、,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表示,4級和5級合并為四級,風險分級劃分時參照以下原則,結合自身可接受風險實際進行劃分。E級5級藍色稍有危險:屬于低風險,班組級管控。D級4級藍色輕度危險:屬于低風險,班組級管控。C級3級黃色顯著危險:屬于一般風險,場站級)、班組級管控,需要控制整改。B級2級橙色高度危險:屬于較大風險,公司級、場站級、班組級管控,應制定建議改進措施進行控制管理。A級1級紅色極其危險:屬于重大風險,公司級、場站級、班組級管控,應立即整改,不能繼續作業,只有當風險降至可接受后,才能開始或繼續工作。2、風險分級管控的要求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對于操作難度大、技術含13、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作業活動應重點進行管控。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我公司應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和企業組織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一般分為公司級、場站級、班組級。3、編制風險分級管控清單我公司應在每一輪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后,編制包括全部風險點各類風險信息的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并按規定及時更新。4、風險告知風險的告知可以采取風險公告和風險培訓等形式。我公司應建立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點區域分別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作場所和崗位,要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并強化危險源監測和預警。根據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將設備設施、作業活動及工藝操作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及應采取的措施通過培訓方式告知各崗位人員及相關方,使其掌握規避風險的措施并落實到位。第八章 附 則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負責解釋。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