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職z****i
編號:111962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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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工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工資管理制度一、總則第一條:為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貫徹多勞多得、獎勤罰懶原則,公司人事行政部依據國家及地方政府勞動人事工資政策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每年修改一次,作為對公司工資管理系統的維護及完善。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各種報酬待遇僅適用于公司國內正式聘用員工,短期聘用員工、返聘員工、外籍員工工資待遇根據聘用合同書確定。二、工資構成第三條:凡在本公司就業的正式聘用員工可享受以下報酬待遇:工資類、津貼類、獎勵類及保險類。所有薪酬結算單位均為人民幣。(一)2、 工資類包括:1、 基本工資公司根據員工的崗位確定基本工資。2、 年功工資作為員工對公司忠誠度的鼓勵。員工在公司任職滿一周年以后的的第二個月發放,每滿一周年發放50元,上不封頂。3、 加班工資對于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根據國家勞動法相關規定,發放加班費。計算公式為:加班費=基本工資21.75本月加班天數加班天數=(平時加點1.5+雙休加班2) 84、 年終雙薪公司每年年底隨12月工資同時發放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及崗位任職工資之和,作為對員工獎勵。為公司服務不滿三個月者不能享受年終雙薪。發放額計算公式如下:雙薪=(基本工資+崗位任職工資)本年度實際工作天數本年度法定工作天數本年度實際工作天數=本年度法3、定工作天數-假期及缺勤天數(二) 津貼類包括:1、 崗位補貼 指承擔職務(崗位)資格的能力,公司根據員工的職務、能力、經驗、責任、工作強度等因素,確定員工的崗位補貼2、 伙食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3、 防暑降溫補貼公司每年的6、7、8、9月份發放防暑降溫補貼,作為對員工暑期工作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4、 冬季取暖補貼公司每年12月及次年的1、2、3月份發放冬季取暖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5、 通訊補貼標準如下:6、 有害作業補貼NDT操作人員每人每月發放100元;7、 獨生子女費;符合條件員工每人60元,每年隨第12月工資一次性發放。(三) 獎勵類包括1、 季度獎金公司根4、據經營成果及各部門、車間、個人的勞動績效來核定發放季度獎金。2、 年終獎公司根據全年的經濟效益,在公司完成董事會制定的經營目標的情況下,會提取一定的金額作為年終獎來獎勵員工的付出,具體金額由董事會來決定。(四) 保險類1、 社會統籌保險(含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個險種)2、 商業保險(指公司給員工額外辦理的人身意外傷害及附加住院醫療保險)第四條、下列各項須從工資中直接扣除1、 個人工資所得稅;2、 社會統籌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各種補充保險中按規定應由個人繳納部分;3、 員工使用公司宿舍按公司規定標準所應扣除的宿舍使用費及水電費;4、 員工乘坐公司班車按公司規定標準所應扣除的乘車費用;55、 其他按政府及公司規定應扣除的款項扣除上述款項后,員工的每月工資由財務部直接打入員工的銀行帳號,并由人事行政部出具工資條,發放給員工本人查閱。第五條、員工對本人工資產生疑義時,可以書面向人事行政部提出質疑,人事行政部應及時給以答復。因各種原因造成工資發放錯誤的,公司在下月發放工資時直接扣除或補發差額部分,并予以說明。但自發放該工資之日起半年內提出質疑者,則視為放棄,人事行政部不再受理。三、工資的計算及支付第六條:1、工資計算期為當月的第1日至當月的最后一日,并于下月10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資日為休假日,則根據實際情況提前或拖后一到兩個工作日內發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事件不得不延緩工資支付時,6、應提前一日通知員工,并確定延緩支付日期。第七條:1、員工死亡、離職或遭解雇時,本人或其家屬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請給予結算工資; 2、離職手續必須在停止工作后一個月內辦理完畢,否則視為放棄結算工資; 3、從辦理完手續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公司應支付該員工已出勤工作日的工資。第八條: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公司員工假期管理制度執行。第九條;試用期員工工資按有關試用期工資的規定執行。特殊人才或市場緊缺人才,經總 經理/(人事行政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才可直接給付轉正工資。四、薪酬調整第十條:公司正常調整薪酬情況有三種:轉正定薪、調職調薪、年度調薪。 1、轉正調薪指員工試用期滿后,人事行政部發放試用期滿考核鑒定表,根7、據員工在試用期工作表現,給予定級調整工資;2、調職調薪指員工職位/崗位發生變動后,根據其崗位職責發生的變化,給予調整薪資;3、年度調薪每年12月進行一次,凡為公司服務滿3個月以上員工可以參加。第十一條:破格晉升 破格晉升指不受規定年限限制,可隨時進行,經過規定程度,由本部門和人事行政部聯合提出名單,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下月起執行。破格晉升的條件如下:1、 要技術創新、市場開拓、內部管理及生產操作一線等方面做出特殊貢獻或重貢獻者;2、 工作范圍/非工范圍內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者;3、 其他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提名人選。第十二條:公司員工薪酬調整的審定屬公司總經理權限,除公司總經理外其他任何人或部 門都無權決定。五、附則第十三條:本制度的解釋說明權屬公司人事行政部第十四條:對于本制度未規定事項,依有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執行;第十五條: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屬公司總經理。第十六條:本制度實施時間為xx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