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創新激勵管理制度附金額標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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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966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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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創新激勵管理制度附金額標準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企業創新激勵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營造參與管理、持續改進、積極創新的氛圍,激發員工的創新潛能,促進企業管理創新成果的培育、總結、提升和推廣,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本制度應用于我公司全體員工。3.職責:經公司任命的創新評審小組負責本制度的修訂執行;各部門積極組織員工參與實施;行政人事部負責成果的記錄歸檔管理工作。4.內容:4.1創新定義:創新主要指公司為了解決問題、實現目標、提高效益,所進行的一切有價值的、能夠產生持久影響力的改進和創造活動2、,包括工作內容上的創新、工作方法上的創新。 創新分為合理化建議、創新成果兩類。 4.2 創新團隊設立4.2.1 創新工作室由公司及勞模倡議發起,下設3支創新團隊,這些團隊以勞模、工程師、高級技師等高技能人才為帶頭人。4.2.2 工作流程圖4.3創新成果評審原則4.3.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考核過程和評選過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確保對員工創新性充分發揮,不致因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的獎勵而產生負面影響。 4.3.2采用績效考評原則:對員工所采取的相應創新激勵措施依據對員工的績效考評,而不是依據管理者個人的主觀判斷。4.3.3全面激勵原則:對員工的創新激勵并不只是針對部分優秀員工,而是針對公司3、全體員工運用各種激勵方式進行創新激勵,即全員創新激勵。 4.3.4物質激勵、精神激勵、機會激勵相結合原則:對員工的創新獎勵不能只適用物質獎勵,要將適度的物質獎勵與精神激勵、 機會激勵等有機結合,充分發揮各種激勵手段的協同作用。4.3.4.1精神獎勵與機會激勵:職業規劃、培訓激勵、職位晉升激勵等。4.3.4.2物質激勵:創新成果激勵、合理化建議激勵、創新獎項激勵等。4.4獎勵內容分類4.4.1創新成果激勵 (已實施并有結果)對于給企業產生直接或間接經濟效益、品牌效益的如下行為給予獎勵:4.4.1.1管理方法創新:實施部門、公司、行業內先進的管理方法。4.4.1.2工作流程創新:建立或調整優化工作4、流程、工時縮短、成本節約。4.4.1.4產品工藝創新:優化工藝、改進療效、優化配比。4.4.1.4 技術改造創新:設備改進(機械)。“從無到有”或“從有到優”的創造創新行為,公司根據所評定的產生效益的大小,給予100-2000元不等的一現金獎勵,并進行通報表揚。4.4.2合理化建議激勵 (有建議方案未實施)合理化建議是指員工針對公司管理的各項工作存在的問題、不足或優化設想,及時提出的書面的、科學的、合理的改進解決方案和優化方案。包括:A. 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的改善;B. 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的改善;C. 新產品及新市場開發建議;D. 市場、營銷策劃的合理化建議;E. 提高公司凝聚力和工作績效的合5、理化建議; F. 職務范圍內, 重大突破性合理化建議;G. 非職務范圍內,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各項合理化建議;H. 其他各項有利于公司發展、公司形象的合理化建議; 任何合理化建議,均需員工本人詳細寫明合理化建議的方案內容和可行性以及工作流程等。對于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方案,一經公司采納,由總經理批準即可給予50-500元不等的獎勵,并進行通報表揚。4.5年終創新獎項設立創新獎項在年終評選1名,通過公開評選對工作表現好、工作能力佳、取得創新成果的公司員工予以公開獎勵,以達到促進員工不斷創新的目的。創新獎的申報由部門向公司提出申請,申請包括該項創新的具體內容、可行性和創新效果,獲批實施后的效果。 4.6、6申請流程4.7其它4.7.1創造效益計算分一次性效益和持續性效益。持續性效益可統一以一年度為統計單位。4.7.2建議提出人和實施人,非同一人時,可根據貢獻分別申請獎勵。 4.7.3需驗證觀察后才能確定創新結果或效益時,原則上在確認月兌現。附件1:創新成果立項表附件2: 創新項目獎勵標準表創新項目獎勵標準(以50元為遞增單位)(保密內容)內容獎勵區間備注1. 經公司采納的合理化建議(崗位級);2. 產生間接效益500-2000元;3. 工作成果改進崗位現有不足;50-2001. 經公司采納的合理化建議(部門級);2. 產生間接效益2000-5000元;3. 工作成果使部門現狀明顯改進;200-4001. 經公司采納的合理化建議(企業級)2. 產生間接效益5000-10000元;3. 工作成果使企業現狀明顯改進;400-6001.產生間接或直接效益10000-20000元600-1001.產生間接或直接效益20000元以上1000-2000